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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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目?录前?言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

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技术制图标题栏GB/T 13361-1992?技术制图通用术语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总则?空间参照系统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图件比例尺?基本比例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万。

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比例尺。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新技术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新技术要求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察测绘技术要求(试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土地整治项目)的地质勘察和测绘(以下简称勘测)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提供测绘资料,统一技术标准,满足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的要求,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质量,按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制定本技术要求。

第二条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工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三条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工作除应遵从本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本要求所称测绘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地形测量、地籍测量、权属界址线测量。

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和天然建筑材料勘察。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五条勘测工作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规划设计工作前进行。

第六条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区勘测工作。

第七条勘测单位应具有相应勘测资质,从事勘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

第八条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实施前,应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

承担单位组织勘测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参加。

第九条勘测单位接受勘测任务后,应在现场踏勘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量方案技术设计和地质勘察工作大纲,勘测单位经承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勘测。

第十条实行勘测成果的验收制度。

勘测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由承担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为形式审查,只对勘测成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成果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勘测成果真实性由勘测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勘测费用由勘测单位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并签订合同。

但不得高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中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技术规定第十二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勘察工作须遵循下列规范、规程:(一)《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三)《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四)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五)《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七)《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八)《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93);第十三条土地整治项目测绘系统和标准须满足下列要求:(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系统(或80,讨论待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目录1范围2引用标准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3.1总则3.2规划编制程序3.3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3.4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5土地开发项目规划3.6土地复垦项目规划3.7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8规划成果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4.1基本规定4.2农田平整工程设计4.3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4.4排灌电气工程设计4.5农村道路工程设计4.6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4.7园地整理工程设计4.8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4.9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0林地整理工程设计4.1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4.12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3土地复垦工程设计4.14土地开发工程设计4.15设计成果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条目说明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管理资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管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7)1范围 (7)2引用标准 (7)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7) (7) (7) (8) (8) (8)。

(8),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 (8) (8) (8) (8) (8) (8) (9)、任务和要求 (9) (9) (9) (9) (9) (9)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1) (12) (12) (13) (14) (14) (14) (14)、防护林网规划 (14)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6) (16) (16) (16) (16) (16) (16) (17) (17) (17) (17) (17) (17)5土地开发项目规划 (17) (17) (17)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9) (19)、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

(19) (19) (19) (19) (20)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 (20) (20) (20) (20) (21)。

(21)。

(21),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1) (21) (21) (21) (21) (21) (21) (22) (22) (22) (22)..................................................................................................................................................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土地整理项目的规范

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1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成果等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在规程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7929-199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7829-1995;GB/T5791-93地形图图式1:20001:5000,1:10000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GB/T1654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54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54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JTJ021-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GB/T50265-97泵站设计规范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L73-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LYJ002-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3.1总则3.1.1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含土地复垦)。

3.1.2规划的基本原则a)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3.1 总则3.2 规划编制程序3.3 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3.4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5 土地开发项目规划3.6 土地复垦项目规划3.7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8 规划成果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4.1 基本规定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4.3 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4.4 排灌电气工程设计4.5 农村道路工程设计4.6 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4.7 园地整理工程设计4.8 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4.9 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0 林地整理工程设计4.11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4.12 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3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4.14 土地开发工程设计4.15 设计成果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

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
⑤符号尺寸 依比例尺绘制的轮廓,应保持轮廓位置的精度。轮廓内说明符号, 应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色标》的规定配置。 半依比例尺绘制的线状符号,应保持主线位置的几何精度。符号 的宽度、线型、线号的粗细,应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图式、色标》规定的尺寸。 不依比例尺绘制的符号,应保持其主点位置的几何精度。
田间道路工程:应绘制规划的田间道和生产路的位置、类别及会车 点位置,并按照标准图式进行绘制和标注。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绘制规划的农田林网、岸坡防护、 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的位置,并按照标准图式进行绘制和标注。
其他工程:应标注农村居民点及其他建(构)筑物拆迁等工程,并 按照(TD/T1014-2007)和标准图式进行绘制和标注。
4、注记: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色标》 (TD/T1014-2007)的规定标注。
三、《制图规范》的主要内容——图件的一般规定 5、图面配置
B/2
B/2 B
2B
粗实线
(黑体)
细实线
仿宋
图所采用的高程基准、等高距、坐标系等
图辅廓助整图饰表::十项字目丝区,地两图理廓位间置靠图近、图图廓例角、和现整百状公图里中数的 的土坐地标利线用,结应构注表出、完规整的划公图里中数的,规横划坐前标后数土字前地应利加用注结该构 图对所比在表的等投。影图带例号宜,排其余列坐在标图线的只左注下出角个,、其十位他的辅公助里图数表 及可半根公据里图数面。情图况廓安角排应注在出适经当纬位度置。。
基础设施明现显状的图拐式点按处标注拐点 这个图式坐编标辑(X,Y)
以地形图或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
例尺采用1:1000~1:5000;比例尺1:2000 ,项目区所有字体高度7mm;1:5000字体 14mm,十字丝每隔10cm一个; 现状地物编号形式:名称-编号;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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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3.1 总则3.2 规划编制程序3.3 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3.4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5 土地开发项目规划3.6 土地复垦项目规划3.7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8 规划成果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4.1 基本规定4.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4.3 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4.4 排灌电气工程设计4.5 农村道路工程设计4.6 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4.7 园地整理工程设计4.8 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4.9 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0 林地整理工程设计4.11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4.12 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13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4.14 土地开发工程设计4.15 设计成果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条目说明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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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需要,在二级地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表C.2规划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单位为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规划前
规划后
增(+)
减(-)
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耕地(01)
水田(011)
水浇地(012)
旱地(013)
小计
园地(02)
果园(021)
茶园(022)
其他园地(023)
小计
······
······
······
······
合计
注:可根据需要,在二级地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WGGD
高压输电线路
GYSD
低压输电线路
DYSD
水源
SY
塘堰(坝)、小型拦河坝(闸)、农用井、小型集雨设施等
渠系建筑物
QXJZ
水闸、渡槽、倒虹吸、农桥、涵洞、跌水、陡坡、量水设施等
泵站
BZ
配电装置
PDZZ
表A.1(续)
序号
分类
图层要素
图层名称
说明
7
土地整治工程
田间道路
田间道
TJD
生产路
SCL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土地利用结构表
表C.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为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土地权属单位1
土地权属单位2
······
合计
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耕地(01)
水田(011)
水浇地(012)
旱地(013)
小计
园地(02)
果园(021)
茶园(022)
其他园地(023)
小计
······
······
合计
表1图纸基本幅画面及图廓尺寸
单位为毫米
幅画代号
A0
A1
A2
A3
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图层与图册格式
表A.1图层分类与命名
序号
分类
图层要素
图层名称
说明
1
定位基层
测量控制点
CLKZD
2
行政区划
行政区
XZQ
行政界限
XZJX
3
地貌
等高线
DGX
高程注记点
合计
注:可根据需要,在二级地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表C.3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表
单位为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现状
规划
竣工
增(+)减(-)(竣工-现状)
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耕地(01)
水田(011)
水浇地(012)
旱地(013)
小计
园地(02)
果园(021)
茶园(022)
其他园地(023)
小计
GCZJD
坡度图
PUT
4
土地利用
地类图斑
DLTB
线状地物
XZDW
零星地物
LXDW
地类界线
DLJX
5
土地权属
宗地
ZD
界址线
JZX
界址点
MQJ
条田、梯田等
7
土地整治工程
土地平整
田块
TK
灌溉与排水
干渠
GQ
支渠
ZQ
斗渠
DQ
农渠
NQ
干沟
GG
支沟
ZG
斗沟
DG
农沟
NG
喷灌管道
PGGD
微灌管道
农田林网工程
NTLW
农田防风林、梯田埂坎防护林、护路护沟林、护岸林等
岸坡防护工程
APFH
护堤、护岸等
沟道防护工程
GDFH
谷坊、沟头防护、拦沙坝等
坡面防护工程
PMFH
截水沟、排洪沟等
注:注记图层的命名在对应图层后加“_ZJ”后缀。
注:在本表中未列出的图层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充,点状要素、线状要素、面状要素、注记应划分到不同的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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