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流程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流程一、确认补领需求1.补领原因(1)登记证书遗失①确认遗失情况②评估是否需挂失(2)登记证书损坏①检查损坏程度②确认是否需要更换(3)信息变更①修改车辆所有人信息②修改车辆型号或其他信息2.准备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文件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本)(2)机动车相关证件①旧登记证书(如有)②机动车行驶证(3)补领申请表①下载并填写申请表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提交补领申请1.选择申请渠道(1)车管所窗口①前往当地车管所②找到补领登记证书窗口(2)在线申请①登录当地交通管理局官网②选择在线补领服务(3)移动APP申请①下载交通管理相关APP②按照APP指引提交申请2.提交申请材料(1)材料审核①提交身份证明文件②提交机动车相关证件(2)填写申请信息①填写个人信息②填写车辆信息三、审核申请1.车管所审核(1)核实申请材料①检查身份证明文件②检查机动车证件的真实性(2)确认补领资格①确认车辆无违法记录②核实申请人是否为车辆所有人2.通知审核结果(1)审核通过①通知客户补领成功②提供取证时间和地点(2)审核未通过①通知客户审核未通过②说明未通过原因及补救措施四、制作新登记证书1.制作流程(1)生成新证信息①新登记证书号码分配②设置新证有效期(2)制作物理证件①刻录信息到证书②打印新的登记证书2.证件邮寄或自取(1)选择邮寄方式①确认邮寄地址②选择邮寄方式(普通、快递)(2)自取方式①前往指定车管所自取新证②提供身份证明领取新证五、完成登记证书补领1.确认领取新证(1)检查新证信息①核对车辆信息②核对个人信息(2)签署领取确认①客户签字确认②工作人员记录领取信息2.提供使用注意事项(1)提醒妥善保管①提醒客户保存好新证②说明证书丢失后的处理方式(2)介绍相关法律法规①说明机动车使用注意事项②提供车辆年检和保险信息。
交通警察规章制度

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务车辆和严格规定个人使用机动车辆,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和减少车辆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的公务车辆是指公安机关使用的警车和民用号牌的机动车。
二、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违者按该禁令处理。
三、严格遵守《山东省警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人民警察证。
警车不准配给个人作交通工具,不准用于办私事,不准乘载与执行公务无关的人员。
违反规定和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四、使用公务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单位需要用车,要填写派车单,属市内的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莱西市外的报大队长审核后,呈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保养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严肃追究责任。
五、配给各科、队、室的车辆要严格管理。
各单位“一把手”是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用车领导审批及登记制度。
车辆日常工作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使车辆经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节假日单位车辆必须停放在本单位指定地方备勤,用于工作和备勤。
使用公务车辆执行完任务后要将车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将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回家过夜,违反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工资,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未完成造成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大队民警、职工因私事使用公务车辆,要报主管办公室领导或大队长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使用车辆到莱西市外的报局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八、民警、职(临)工个人使用的机动国车必须证件齐全(含有效的交强险),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假(套)证的车辆,违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未经规定动作批准书驾公务车辆资格和参加交通安全法培训考试不及格的民警,一律不准驾驶公务车辆。
办理机动车登记主要业务流程

办理机动车登记主要业务流程一、注册登记业务流程:[查验岗]确认车辆,录入车辆技术参数,公告核查、被盗抢核查、合格证核查、在用车VIN核查→[登记审核岗]录入车主等信息、打印受理凭证、选号、打印证书和行驶证及合格证、进口车核查、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印归档、打印资料清单。
二、转入业务业务流程:[查验岗]下载车辆信息、录入车主信息、确认车辆、被盗抢核查→[登记审核岗]修改车主等信息、打印受理凭证、选号、打印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及合格证、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打印资料清单。
三、变更登记业务流程:(1)辖区内变更:[查验岗]确认车辆、录入车辆变更信息、公告核查、被盗抢核查→[登记审核岗]录入车辆变更信息等、手杖印受理凭证、选号、打印临时号牌、签注册登记书和行驶证及合格证标志、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打印资料清单。
(2)跨辖区变更:[查验]确认车辆、录入车辆变更信息、被盗抢核查→[登记审核岗]录入车主的变更信息、打印受理凭证、选号、打印临时号牌、签注册登记书和行驶证及合格证、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打印资料清单。
四、转移登记业务流程:(1)管理区域内移:[查验岗]确认车辆、录入信息、打印查验凭证→[登记审核岗]录入车主信息、选择号段信息、打印受理凭证、打印登记书和行驶证及合格证、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打印资料清单。
(2)跨管理区域转移:[查验岗]确认车辆、录入信息、打印查验凭证→[登记审核岗]录入车主信息、号段信息、打印受理凭证、签注册登记证书、打印临时号牌、发放牌证、档案转出、打印资料清单。
五、注销登记业务流程:[登记审核岗]录入注销信息、打印受理凭证、打印注销证明→[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六、补换号牌、行驶证业务流程:[登记审核岗]录入信息、打印受理凭证、核发临时号牌、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七、补换检验合格证标志业务流程:[登记审核岗]录入注销信息、打印受理凭证、打印登记证书、发放牌证→[档案管理岗]复核归档。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过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经历吧。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书有丢失、损坏的情况,机动车的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办、换领。
具体如下:
一、首先机动车所有人应准备好办理所需要的手续材料,比如车主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
二、汽车经专门的查验通道到达查验点,然后开始查验车辆。
三、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查验汽车,等到查验程序完成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查验服务处确认相关信息。
四、等到确认完信息,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去业务大厅的服务台排队办理装订手续。
五、办理完装订手续后,在自助机上取号并且等待叫号办理业务。
六、带好受理凭证去收费窗口缴费。
七、最后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以上七步。
补办手续就结束了。
1。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理登记及相关业务第一节注册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转移登记第四节抵押登记第五节注销登记第六节校车标牌核发第七节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解除质押备案、更正和撤销第八节质押/第九节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第三章机动车档案第四章嫌疑车辆调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警车管理规定》、《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车辆管理所及其各车管分所、车管站、登记服务站和4S店检验发牌服务站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
第三条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设置查验岗、登记审核岗和档案管理岗。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查验机动车。
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标准确定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
按照车辆管理所印章规格和式样标准使用印章。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
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规范》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并按照计算机登记系统的登记内容打印各类与机动车登记有关的证、表。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事流程

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事流程注意事项: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现机动车所有人持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等部门手续办理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解除抵押、六年免检以及车辆过户等其他业务的,请关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登录“东莞公安交警网”(网址:/),预约机动车业务中的“机动车过户”或“过户并迁出”,并在预约时间携带所有资料到预约查验场,一次性办理。
2、一年内补换领行驶证或机动车号牌业务已办理1次,再次办理将进行业务实质性审查,审查时间不计入业务办理时间内。
车主为个人但非本人到窗口办理业务的,交警部门将现场联系车主确认委托行为;3、非粤S的机动车不能在东莞车管所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
4、根据市政府及市公安局规定,车管所机动车补换领行驶证记业务已搬迁至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南城区鸿福路199号),建议广大群众通过“东莞交警网”、“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在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交警大队办理。
5、根据公安部规定,自2020年4月25日起所有机动车均实行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1)窗口申请办理机动车6年免检的,继续打印检验纸质凭证交申请人,申请人可在交管12123APP或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查询和下载本人名下机动车或本人已备案的他人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2)网上申请办理机动车6年免检的,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申请纸质凭证,选择纸质凭证的,可邮寄送达或到东莞市车管所(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二号路)领取;网上申请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在交管12123APP或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查询和下载本人名下机动车或本人已备案的他人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6、自2020年4月25日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纸质件丢失或损坏的,可自行登录交管12123APP或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查询和下载本人名下机动车或本人已备案的他人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标准

GA/T 946.2-20××代替GA/T 946.2-2004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Specifications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llection一Part 2:Vehicle register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endorsementGA/T 946.2—20××目录前言 (III)1 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信息采集 (1)3.1机动车登记业务分类 (1)3.2信息采集项目、岗位和要求 (2)3.2.1注册登记业务 (2)3.2.2变更登记业务 (6)3.2.2.1变更车身颜色业务 (6)3.2.2.2变更发动机业务 (6)3.2.2.3变更车身或者车架业务 (7)3.2.2.4变更使用性质业务 (7)3.2.2.5更换整车业务 (7)3.2.2.6迁出管理辖区业务 (8)3.2.2.7转入业务 (8)3.2.2.8变更共同所有人业务 (9)3.2.2.9变更备案业务 (10)3.2.2.10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 (10)3.2.3转移登记业务 (11)3.2.4抵押登记业务 (12)3.2.5注销登记业务 (12)3.2.6质押备案业务 (13)3.2.7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13)3.2.7.1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13)3.2.7.2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业务 (14)3.2.8补换领机动车牌证 (15)3.2.8.1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 (15)3.2.8.2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6)3.2.9登记事项更正 (16)3.2.10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6)3.2.10.1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6)3.2.10.2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7)3.2.10.3受委托核发/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17)3.2.11机动车业务锁定 (17)3.2.12核发校车标牌业务 (18)4机动车行驶证签注 (18)5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签注 (19)6临时行驶车号牌签注 (19)IGA/T 946.2—20××7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签注 (19)7.1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签注 (19)7.2临时入境汽车牌证签注 (20)7.3临时入境摩托车牌证签注 (20)8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 (20)8.1注册登记 (20)8.2变更登记 (20)8.2.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 (20)8.2.2更换发动机 (21)8.2.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21)8.2.4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 (21)8.2.5更换整车 (21)8.2.6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21)8.2.7转入业务 (22)8.2.8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 (22)8.2.9变更备案 (22)8.2.10转移登记 (22)8.3抵押登记 (23)8.3.1抵押登记 (23)8.3.2解除抵押登记 (23)8.4质押备案 (23)8.4.1质押备案 (23)8.4.2解除质押备案 (23)8.5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3)8.5.1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3)8.5.2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23)8.6登记事项更正 (24)9校车标牌签注 (24)参考文献 (25)IGA/T 946.2—20××前言GA/T94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信息采集和签注;——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第4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信息采集;——第5部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采集;——第6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信息采集。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格模板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号牌号码
申请事项
□补领机动车号牌□补领行驶证□补领登记证书□换领机动车号牌□换领行驶证□换领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
□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居住/暂住证明名称
号码
机动车
机动车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码
申请明细
相关凭证
□未得到登记证书证明□《协助执行通知书》
补换领原因
□丢失□灭失□损坏□未得到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签章:
□首次申领登记证书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1面□2面
申请方式
□由机动车所有人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申请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住所地址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
代理人签பைடு நூலகம்:
经办人
7、代理人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地址、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应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应签字。
姓名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
住所地址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提示:填表说明在背面
填表说明
1、填写时使用黑色、兰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栏,属于个人的,填写实际居住的地址;属于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签注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