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白洋淀千里堤十二孔闸改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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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水利厅2022年5月31日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二条政策措施一、用好金融加大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政策。

主动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沟通协调,开展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水利项目贷款类型、规模、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信贷优惠政策倾斜,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融资支持力度。

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北分行沟通会商,6月20日前出台加强水利金融合作指导意见,细化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资本金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意见印发后,会同两家银行开展政策培训,梳理信贷清单,推动各地抓紧对接,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北分行)二、积极推进水利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编制我省关于推进水利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落实意见。

借鉴石家庄滹沱河综合治理、唐山“清水润城”等PPP水利项目成功经验做法,重点推动沧州市级水系连通、魏县全域水网地表水灌溉等8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三、利用砂石资源拓宽河道治理资金渠道。

坚持采砂与治河一体推进,按照先规划后审批、边采砂边治河的原则,对纳入全省采砂管控清单的196条河道,以县域为单元,由市级政府监管、县级政府组织,依法依规推进砂石资源开采,以砂石资源开采权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河道综合治理。

河北省水利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河北省水利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8 2.1 节支率分析 .......................................................................................................................9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9 三、采购供应商 ...........................................................................................................................12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2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2 四、采购代理机构........................................................................................................................16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6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6 五、信用风险 ...............................................................................................................................19 附录 .............................................................................................................................................19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座谈会、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现将《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水利厅2022年3月31日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厅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全力加快项目前期,积极争取建设资金,扎实开展水利统计,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我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水利规划工作1.健全水利工程体系。

按照水利部《关于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制定《“十四五”时期完善河北省防洪工程体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实施河北省水网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水利工程体系。

2.编制区域水网规划。

按照《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组织编制河北省区域水网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优化水资源配置,努力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区域水网体系。

指导市县做好区域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3.提升防洪体系布局。

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做好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我省流域防洪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完善我省防洪体系布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3.09.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的批复
省水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审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的请示》(冀水务建设〔2023〕108号)收悉。

依据专家审查会提出的《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供水保障项目建设方案(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对廊涿干渠重点部位PCCP管道进行断丝复测、完善改造水锤防护设施以及对前期检测及复测出来的断丝5根以上的管节进行加固处理。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估算总投资3927.64万元,资金来源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维护费。

四、项目完成后,可有效降低廊涿干渠运行中的风险,保障廊涿干渠供水安全。

五、项目专题设计报告和招标方案由你中心组织审批。

河北省水利厅
2023年9月27日。

白洋淀千里堤周边地层及浅层地下水分析

白洋淀千里堤周边地层及浅层地下水分析

农业工程学现代农业科技2013年第14期作者简介武中强(1973-),男,河北沧州人,工程师,在读硕士研究生,从事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水资源保护研究工作。

收稿日期2013-06-041工程概况及勘查白洋淀千里堤位于河北省沧州任丘境内,是河北省四条必保堤防之一。

根据千里堤内外淀渠的水力联系分析可知,在部分千里堤坝基上有较大的渗透现象存在[1-3]。

为了保证千里堤的运行安全,定性确定坝基的渗流情况,需要查明千里堤坝基地层、浅层地下水及渗流条件,研究人员选定白洋淀千里堤李广至12孔闸段进行勘探试验工作。

为满足勘探试验的目的,沿千里堤(梁沟至12孔闸段)布设勘探浅孔(孔深15m 左右)12个,孔距1~2km ,垂直千里堤和截渗沟在西大坞和梁沟各布设一条勘探线,共计浅孔(孔深15m )31个,为取得40m 以内地层资料,在西大坞和梁沟各布设深孔(孔深40m )1个,勘探试验工作量见表1,勘查工作布置图见图1。

2区域地质概况白洋淀处于华北断拗带中冀中拗陷构造单元,自中生代以来该区域构造运动以下降为主,面积约2.6万km 2,为河北平原中最大的拗陷区,沉积了较厚的第四纪松散沉积,第四纪地层总厚度600m 。

据白洋淀南端钻孔资料,全新统(Q4)深度25.2m ,上更新统(Q3)深度233.77m ,中更新统(Q2)深度316.22m ,下更新统(Q1)深度393m ,其第四纪地层岩性特征见表2。

3区域水文地质概况根据勘查工作资料,该区第四纪含水层共分为4个含水组,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粉砂[4]。

①第Ⅰ含水组: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粉细砂和裂隙黏土,为潜水或微承压水,含水层厚度一般小于10m ,底界深度小于30m ,水位埋深2m 左右,单位涌水量为2.5~5.0t/h ·m ,溶解性总固体一般为1~2g/L 。

②第Ⅱ含水组:含水层岩性以细砂、中细砂为主,为微承压水和承压水,含水层厚度20~40m ,底界深度约为150m ,水位埋深6~8m ,单位涌水量10t/h ·m 左右,上段为咸水,溶解性摘要通过对白洋淀周边地层的勘探、试验,初步查明周边地层、含水层、浅层地下水水质类型,并划分了2个渗流条件不同的类型段,对2个渗流段的有关水文地质参数分别进行了分析,为定量评价白洋淀的渗流安全提供了依据。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等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我省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点多面广量大,工程建设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法人履职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项目法人力量配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有序实施。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组建的项目法人不能满足相关条件的,应通过委托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方式,引入符合相关要求的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协助项目法人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工作,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选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但不替代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

代建单位(包括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实施代建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实行代建制管理的方案,经批复后在施工准备前选定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系统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省水利厅决定开展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求,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不落一户一人,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2025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县城统管推进机制。

要将县域统管纳入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适合本地实际的县域统管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推进机制。

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或调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并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

对于水价不能反映运行成本,或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依法依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财政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
件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2.1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事项清单》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冀司呈〔2022〕51号)要求,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18日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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