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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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及存在问题分析

来源:省水文局文章作者:王桂玲米玉华时晓飞录入时间:08-07-16 11:39:24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河北省水功能区的构成及分布,提出了在河北省水功能区区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水功能区划分是水资源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水污染控制的依据。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并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的要求,在相应水域划定具有特定功能、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

水功能区划分为一级水功能区和二级水功能区。一级水功能区分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四种类型。二级水功能区是对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再进行划分的功能区,共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七种类型。

1.水功能区划

1.1一级水功能区

保护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域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并不得进行二级区划。主要包括:源头水保护区(以保护水资源为目的,在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划出的专门保护区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用水水域或具有典型的生态保护意义的自然生态所在区域;跨流域跨省及省内大型调水工程水源地(主要指已建或规划建成的调水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区的水质标准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保留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的区域或者为以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区域。主要包括: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今后发展预留的水资源区。保留区的水质标准按现状水质控制。

开发利用区:主要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和娱乐等多种需水要求的水域。主要包括取水口较集中,取水量较大的区域(如流域内重要城

市河段,具有一定灌溉用水量和渔业要求的水域等)。开发利用区水质标准按照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缓冲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了满足保护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流域机构批准,不得在该区域内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主要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河流、湖泊的边界附近水域;省际边界河流、湖泊的边界附近水域;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的水域;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紧密相连的区域。缓冲区水质标准按照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照现状控制。

1.2 二级水功能区

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二级水功能区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共七类。

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区域。区划条件为:已有城市生活用水取水口且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者规划为城市取水口,并且具有取水条件的水域;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规定的取水限额。饮用水源区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Ⅲ类水质标准。

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功能区划条件为:现有工矿企业生产用水的集中取水点水域;根据工业布局,在规划期内需设置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取水点,且具备取水条件的水域;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细则规定的最小取水量。工业用水区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需要的区域。功能区划条件为:已有农业灌区用水集中取水点区域;根据规划在规划期内需要设置农田灌溉集中取水点,且具备取水条件的水域;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有关水行政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细则规定的最小取水量。农业用水区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渔业用水区: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已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水域。功能区划条

件为: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索饵、洄游通道,历史悠久或新辟人工放养和保护的渔业水域;水文条件良好,水交换畅通;有合适的地形、底质。渔业用水区水质标准执行《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并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功能区划条件为:度假、娱乐、运动场涉及的水域;水上运动场;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景观娱乐功能区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过渡区:指为使水质要求有差异的相邻功能区顺利衔接而划定的区域。功能区划条件为:下游用水水质要求高于上游水质状况;有双向水流的水域;水质要求不同的相邻功能区之间。过渡区水质标准以满足出流断面所邻功能区水质要求选用相应控制标准。

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废污水比较集中,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功能区划条件为:接纳废污水中污染物为可降解稀释的;水域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其水文、生态特性适宜于作为排污区的区域。功能区水质标准为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

一级区划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关系,并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

2.河北省水功能区划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环保局冀水资 [2004]42号文,关于颁布《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河北省水功能区划范围包括滦河、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徒骇马颊河和内陆河 8个水系的河流、湖库及洼淀。

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分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水功能一级区划由水利部的流域机构制定,分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保留区四类;水功能二级区划由省级划分并颁布实施,并在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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