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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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疼痛的分级方法

癌症疼痛的分级方法

癌症疼痛的分级方法癌症是一种严重的疾病,患者往往经历着剧烈的疼痛。

为了更好地评估和管理癌症疼痛,医学界发展了一种分级方法,即通过对疼痛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评估,将疼痛分为不同的级别。

本文将介绍癌症疼痛分级方法,帮助患者和医生更好地理解和管理疼痛。

癌症疼痛分级方法是基于国际癌痛研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提出的疼痛分级方法而发展起来的。

该分级方法主要基于疼痛的严重程度、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和对治疗的反应程度来划定不同的疼痛级别。

一、轻度疼痛轻度疼痛是指疼痛程度较轻,对患者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的疼痛。

患者在此级别下会感到一定的疼痛,但仍能够正常进行各项活动。

轻度疼痛一般可以通过非处方药或草药来缓解,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

二、中度疼痛中度疼痛是指疼痛程度逐渐加重,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困扰和影响的疼痛。

患者在此级别下会感到较明显的疼痛,需要较强效的药物如吗啡或可待因来缓解疼痛。

中度疼痛还可以采用非药物治疗方法来进行辅助,如针灸、按摩等。

三、重度疼痛重度疼痛是指疼痛程度极强,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的限制和困扰的疼痛。

患者在此级别下会感到剧痛,生活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治疗重度疼痛需要强效的镇痛药物,如芬太尼、吗啡口服溶液等。

在此级别下,还可以采用其他治疗方法,包括放射疗法、手术治疗等。

四、无法忍受的疼痛无法忍受的疼痛是指疼痛程度极其剧烈,患者难以忍受,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此时,患者需要紧急救治,使用强效、紧急的药物如芬太尼贴片等。

同时,需尽早将患者转至专业的疼痛管理中心进行综合治疗。

癌症疼痛的分级方法可以帮助医生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来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通过对疼痛的准确定级,医生可以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药物,以达到最好的镇痛效果。

同时,对于患者来说,明确疼痛的分级可以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疾病,从而更好地应对和管理疼痛。

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

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标准2021年版〕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病症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病症,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标准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标准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特制定本标准。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2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二、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应即刻报告科室主任及医务科,
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癌痛治疗专家组)进行
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
外专家参加。
三、癌痛疑难病例会诊,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陈述 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
辅助检查结果。参加会诊人员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
进行全面分析,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进一步讨论。
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制度
1.建立癌痛动态评估机制
癌痛患者入院后,医师及护士在8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 全面疼痛评估,并动态评估疼痛程度、性质变化,观察 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或加重相关因素及不良 反应等,并予相应处理;病程记录应体现对疼痛的评估 和处理,有疼痛护理单,病床旁有疼痛评分脸谱图;能
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癌痛治疗方案。对癌痛患
者动态评估率不低于90%。
疼痛评分法
数字分级法
脸谱法
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
1.数字分级法(NRS):使用《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对患
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估。将疼痛程度用0-10个数字依次表示,
0表示无疼痛,10表示最剧烈的疼痛。交由患者自己选择 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数字,或由医护人员询问患 者:你的疼痛有多严重?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对疼痛的描述 选择相应的数字。按照疼痛对应的数字将疼痛程度分为:
的患者。
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如下:
3.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根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诉,将疼痛 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 (1)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无干扰。
(2)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
睡眠受干扰。 (3)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睡眠 受严重干扰,可伴自主神经紊乱或被动体位。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癌症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

WHO将姑息治疗列为癌症治疗规划的四项重点之一。

1990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提出“关于癌症病人三级止痛阶梯治疗方案”我国自90年代推行,并于1993年下达“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指导原则”。

一、癌症病人三阶梯止痛疗法指导原则癌痛患者常伴有躯体症状,如疲劳、失眠、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焦虑、恐惧、抑郁、孤独等,直接导致了癌痛患者生活质量的下降,癌痛患者由于疼痛对日常生活、情绪、行走能力、工作、睡眠、社交、生活乐趣等七方面的干扰随疼痛程度的增加而加重,WHO 提出的癌痛三阶梯止痛疗法虽在全球推广,且已证实了其安全性、有效性、简单性和可行性,但至今仍未普及到的全部癌痛患者受益。

“消除疼痛是基本人权”,推行癌痛三阶梯止痛是医务人员的当务之急。

1、治疗癌的目的持续有效地消除癌痛,限制药物的不良反应,将癌痛及其治疗带来的心里负担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癌痛患者的生活质量。

2、癌痛的评估方法①数字分级法(NRS):数字分级法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0为剧痛,让患者自己圈出一个最能代表疼痛程度的数字。

程度分级标准:0无痛;1—3轻度疼痛;4—6中度疼痛;7—10重度疼痛。

国际上通用。

②根据主诉的程度分级法(VRS分法),分为4级。

0级:无疼痛Ⅰ级(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无干扰。

Ⅱ级(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止痛药,睡眠受干扰。

Ⅲ级(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止痛药,睡眠受严重干扰,可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或被动体位。

③目测摸拟法(略)3、三阶梯止痛原则第一阶梯:非阿片类药物多指NSAID药物(非甾醇类止痛药物)。

该类药物对轻度疼痛有肯定疗效,并可增强第二阶梯及第三阶梯止痛效果,延长对阿片类药物量增加的需求或减少用量,从而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

癌痛、急性疼痛和慢性非癌痛治疗

癌痛、急性疼痛和慢性非癌痛治疗
高,非医保,担心滥用等 患者、家属、社会
癌痛的评估原则
相信患者的主诉 全面评估疼痛 动态评估疼痛
癌痛的评估方法
疼痛病史要全面:① 疼痛部位及范围 ; ② 疼痛性 质 ;③ 疼痛程度 ; ④ 疼痛发作时间及频率 ; ⑤ 疼痛发作相关因素 ; ⑥ 疼痛对生活质量的影 响 ; ⑦ 疼痛治疗史
疼痛的规范化处理原则
(四)采取有效的治疗
包括采用多种形式综合疗法治疗疼痛 一般应以药物治疗为主
药物疗法的主要镇痛药物为对乙酰氨基酚、 非甾体类抗炎药和阿片类药物 除此之外还有非药物治疗
疼痛的规范化处理原则
(四)采取有效的治疗
对于中、重度慢性非癌痛患者,采用其他常用镇痛方 法无效时即可采用阿片类药物
良反应 注意个体细节:密切监护、观察,及时采取必要措

药物选择和用药方法
NSAIDs :基础药物;对轻度疼痛尤其是骨及软组织 疼痛效果肯定;合并用药增加阿片类药物作用;无耐 药性及依赖性,但有封顶效应
阿片类镇痛药 :药物种类、可选剂型多 ;根据患者 疼痛强度、个体需要选用不同的药物进行个体剂量滴 定,尽快达到无痛
疼痛的诊断
病史 既往疼痛史:
疼痛部位 疼痛时间 疼痛性质 可能改变疼痛的因素
临床常用疼痛评估方法
主观感受——主观描述
数字分级法(NRS) 程度分级法(VRS) 视觉模拟法(VAS)
数字分级法
程度分级法
I 级 ( 轻度 ) : 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无干扰
II 级 ( 中度 ) : 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
辅助药物有抗抑郁药、抗惊厥药、作用于兴奋性氨基 酸受体的药物、作用于 α 2 肾上腺素能受体的药物 以及作用于 NMDA 受体的药物

术后镇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诊疗规范及流程

术后镇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诊疗规范及流程

术后镇痛的治疗规范规范术后镇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逐步实现无痛化医院水平,改善术后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术后镇痛的基本原则1、术后镇痛需因人而异的选择镇痛方案。

2、确定疼痛的强度,采用相应的镇痛方法。

3、应有专人或实施术后镇痛的麻醉医师进行随访。

4、术后镇痛随访重点为镇痛效果及相关并发症。

5、对术后镇痛患者进行疼痛评估及治疗效果评估。

6、根据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镇痛方案、药物剂量、确保镇痛效果。

7、预防和处理相关并发症。

具体内容: 1、实施术后镇痛的麻醉医师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掌握操作技能。

掌握所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防治以及掌握实施对象的外科情况。

2、术后镇痛必须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

对不愿意接受术后镇痛、对镇痛观念不理解、有睡眠性呼吸暂停、药物成瘾史、觉醒障碍、循1环功能不稳定和低血容量病员以及婴幼儿不适用病人自控镇痛(PCA)。

3、术后镇痛要加强监护和巡视,每 24 小时至少巡视 2-3 次,监测病员疼痛评分、心血管和呼吸参数、镇静程度、运动和感觉阻滞平面、相关副作用、查看硬膜外穿刺点等 .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改进意见,便以提高镇痛质量。

4、有详细的术后镇痛记录,包括:镇痛方法,给药途径,所用药物包括阿片类药,局麻药,其他辅助用药,用药时间,所用药物总量和浓度、初量,单次追加量、锁定时间、持续给药速度、最大给药量。

5、术后镇痛应做到①将副作用减到最少;②预防并发症;③用药个体化;④保证病人镇痛满意。

6、应告知手术医师或值班护士,病人及其家属,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通知麻醉科,以进行相应处理:①镇痛效果不满意;②输注管道及输注泵故障,③皮肤感觉进行性减退,阻滞平面上升,④麻醉恢复后再次出现运动阻滞。

⑤病人进行性嗜睡,难以唤醒,⑥供氧时SpO2 <90%,不供氧时 SpO2 <85%;呼吸频率< 10 次/ 分。

7、由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小组为麻醉科镇痛效果评定小组,负责对本科室术后镇痛效果工作进行定期评定,每月一次,内容有分析、评价、总结及改进措施。

癌痛的规范化治疗

癌痛的规范化治疗
急性疼痛:如果在初始阶段未得到完全控制,可能会发展为慢性疼痛,
应“及时镇痛”,防止神经敏化
慢性疼痛:“是一类疾病”,应及早治疗,
防止神经敏化 ,
形成疼痛记忆,导致难治性疼痛 损伤刺激 修复
疼痛是一个……延续……的过程
<1月 ≥1月 <3月 ≥3月
急性疼痛
亚急性疼痛
慢性疼痛
疼痛的评估
医护人员主动去 询问癌症患者有 无疼痛,常规评 估疼痛病情,并 记录
疼痛评分 降至1~3
增加50%~100%的 速释吗啡
重复相同剂量的 速释吗啡
12小时后 重复相同剂量的 奥施康定
如果2~3个剂量周期后 疗效不佳,考虑静脉滴定 和/或后续疼痛处理和治疗
疼痛评分 控制至1~3
循 证
1. 奥施康定作为口服制剂,符合WHO三阶梯的口服首 选。 首次使用奥施康定10mg,也符合国际规定的剂量; 因为奥施康定10mg的即释部分的剂量相当于即释 吗啡5.7~7.6mg,属于5~15mg的剂量范围内。 2.
Pan H et al. Clin Drug Invest 2007;27(4):259-267.
奥施康定显著降低中重度癌痛患者的VAS评分
VAS 疼 痛 评 分
使用奥施康定第1周即使中度癌痛患者VAS评分下降56%, 使重度癌痛患者的VAS评分下降62%
Ref: 2006年盐酸羟考酮上市后临床研究
爆发痛(Breakthrough Pain)定义
• 首先提出肿瘤爆发痛的定义:在中度以下 、基础性疼痛之上出现的短暂的中度以上 的疼痛。
1990年又完善这一定义:长期接受阿片治疗 且基础性疼痛稳定控制下出现的一种短暂 的疼痛加重。
成份、规格
奥施康定:盐酸羟考酮 唯一单方制剂

癌痛及WHO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薛志红2)

癌痛及WHO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薛志红2)
疼痛必须常规评估 疼痛必须量化评估 疼痛必须全面评估 疼痛必须动态评估 必须提供社会心理支持 必须提供患者教育材料
癌痛评估的原则和步骤
相信患者的主诉
对疼痛的评估一定要相信患者的主诉,也就是说疼痛应该像患者所说 那样,而不是医生认为应该是怎样
询集全面、详细的疼痛病史
要使医生对病史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以下三者缺一不可,即:病人的 陈述,医生启发、引导以及家属的帮助
患者说痛就是痛! 患者说有多痛就有多痛!
第十届世界疼痛大会 2002
癌痛
定义:与癌症及癌症相关性病变及抗癌治疗所致 的疼痛,癌痛通常为慢性疼痛
根据病因分为: A. 与肿瘤侵犯相关的疼痛(78%) B. 与癌症治疗相关的疼痛(10%) C. 与肿瘤侵犯及癌症治疗无关的疼痛(8%)
癌痛规范化评估是前提
盐酸哌替啶不能长期用于癌痛治疗的主要原 因是什么?
弱:镇痛作用仅为吗啡的1/8-1/10 长:体内代谢半衰期13-18小时 短:作用时间仅2.5-3.5小时 易产生副作用,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毒性增强了1倍,主
要为- 轻者:烦躁、焦虑、肌颤、抽搐—全身 - 重者:癫痫大发作—中枢 - 心脏:致命性; 正性频率:心率加快 负性肌力:心肌收缩减弱,体位性低血压
内转化为吗啡、吗啡6-葡糖苷酸起到镇痛 作用,应该避免
为什么推荐吗啡治疗癌痛?
吗啡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可以得到,且价格不昂贵 对其体内过程、作用机制了解研究较深:
• 药代动力学方面 • 药效与副作用方面 • 已有吗啡解毒药 可随时增加剂量 起作用时间与半衰期相等 可经多途径给药:口服、皮下、静脉等
最终目标是:无痛睡眠,无痛休息,无痛活动。
疼痛评分法
数字分级法(NRS) 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 脸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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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药物主要适用于重度疼
痛和应用了第二阶梯药物后 疼痛仍持续存在的患者重度 的剧烈疼痛应由第二阶梯向 第三阶梯治疗过渡
正规使用强效阿片类镇痛药,目前口服药中较
常用的是美施康定(即吗啡控释片),每片含 吗啡30 mg,每次l-2片,每12 h口服一次,若 不能口服时,可经肛门给药。其他强效阿片类 镇痛药有吗啡、盐酸二氢埃托啡、美散酮、哌 替啶、芬太尼、叔丁啡、丁丙诺啡、左吗喃等。 镇痛新为吗啡烷类合成药,激动k阿片受体拮抗 U阿片受体,对呼吸抑制弱,依赖性小,镇痛强 度为吗啡的 l/4- l/3,可长期服用,口服每 次25-50 mg,必要时每 3-4 h服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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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①注射剂3日量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②控缓释15日量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 ③其他剂型为7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 日量 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 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7日常用量。 麻醉、一类精神药 品电子处方应与纸质处方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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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护士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包括二类精神药登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 记包括患者身份证 号、处方医师姓名、 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 药品批号等。 数量。毒性、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 为2年;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 限为3年。
次,最大剂量 1000 mg/次,每4- 6 h 重服用药一次,即可达到止痛目的。 扑热息痛口服 0.3- 0.6 g/次, 0.6- 1.8 g/d,疗程不超过 10 d。 扶他林口服25 mg,每日 3次或栓 剂 50mg/次,每日2次。 在治疗中还应经常更换药物种类,如 优散痛、布洛芬、双氯芬酸、萘普生 等,以减少胃肠道并发症及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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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 解决的问题
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 以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 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 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 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 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 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 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 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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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1日常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 1日常用量。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 一次常用量,仅限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 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 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 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 或者随诊一次。 2014-12-23 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 诊一次。
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疼痛 规范化治疗
疼痛是临床常见的一种症状。疼痛,特 别是剧烈的或持久性的疼痛常使患者遭 受种种痛苦,如紧张不安、焦虑、失眠, 严重者还可以导致生理功能紊乱,引发 疼痛性休克。在疼痛患者中,癌痛占很 大的比例,尤其晚期癌症患者,疼痛发 生率高,且随着癌肿扩散,疼痛进行性 加重,不仅本人遭受疼痛的折磨,而且 家属也不得安宁。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新增 (个人、医院/行政、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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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 解决的问题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 的,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 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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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 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 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三、 个体化用药
个体化用药是指用药剂量应以使患者
达到有效镇痛为准来调整。不同的人 群、不同的性别、年龄、敏感性存在 着个体差异,用药剂量不应受推荐剂 量标准的限制。另外,长期使用中阿 片类药物多形成耐受性,每个人耐受 性形成的速度不一,剂量也会不
四、 尽可能口服给药
大部分癌症疼痛可以通过口服止痛药物得到良
一、 按阶梯用药即三阶梯用药原则
所谓癌痛治疗的三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
痛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的评估后,根 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的选择相 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 主要选用解热镇痛剂类的止痛剂;对于 中度疼痛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对于重 度疼痛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
第一阶梯药物 解热镇痛类药物
疼痛的患者,可待因、右丙氧芬 与解热镇痛抗炎药组成的复方制 剂,如氨芬待因、安度芬、丙氧 胺酚等可单独用于中度疼痛患者 的止痛。
中度的癌痛常为持续性疼痛,睡眠已受到
干扰,食欲有所减退。此类疼痛患者需应 用镇痛药物,但用药原则上应采取逐步向 第二阶梯过渡的原则,即在给予非甾体类 抗炎镇痛药的同时,辅助给予镇痛药,如 曲马多或弱效阿片类镇痛药,如可待因、 右旋丙氧芬等。晚出“消除
疼痛是人权,对癌痛患者而言, 不能缓解的疼痛是不可接受的, 因为疼痛是 可以避免的”。使我 们认识到消除疼痛是患者的权利, 是医生的责任。
为满足临床疼痛患者的正当需求,实 现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让癌 痛病人不痛,并提高其生活质量”的 战略目标,在此简单介绍一下WHO推荐 的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镇痛药临床应 用五项基本原则:按阶梯、按时、个 体化给药、尽可能口服给药和其它注 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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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办法》
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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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麻醉药、一类精 神药注射剂一次用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 量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②控缓释制剂7日用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 ③其它剂型3日量 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 ④儿童多动症15日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 量 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 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⑤二类精神药品7日 量如:地西泮、艾 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 司唑仑、阿普唑仑 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 等。慢性病或特殊 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情况可延长,注明 理由。 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此类药物还可依镇痛需要做第二、
三阶梯药物的辅助用药。由于此 类药物多有胃肠不良反应,且剂 量增加其毒性加重,所以用了一 段时间疼痛仍持续存在时应加用 或改用第二阶梯药物
第二阶梯药物
代表药物 替代药物
弱阿片类镇痛药 可待因 强痛定 羟考酮 曲马多 右丙氧芬等
主要适用于第一阶梯用药后仍有
强效阿片类镇痛药




吗啡 氢吗啡酮 羟吗啡酮 左马喃 美沙酮 芬太尼贴剂 丁丙诺啡等
为什么癌痛病人不提倡使用哌替啶?
1、哌替啶止痛作用为吗啡的1/8,对剧烈疼
痛其效果不及吗啡,而且止痛作用维持时间 较短。 2、哌替啶在体内代谢成去甲哌替啶,具有中 枢神经毒性作用。而去甲哌替啶止痛效果为 哌替啶的一半,神经毒性作用确是哌替啶的 两倍,半衰期为哌替啶的十倍左右。因此, 大剂量重复使用易导致蓄积中毒。
第二,镇痛药应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发生,
如解热镇痛药有胃肠刺激,宜采用肠溶型或饭后服 用,且加用抗酸药,有保护胃粘膜作用的药物,避 免大剂量长期服用,以防产生肝、肾毒性。阿片类 药物主要副作用是便秘、恶心、呕吐等,宜相应的 给予缓泻剂、多纤维膳食及预防呕吐的药物。 第三,WHO推荐吗啡作为治疗重度癌痛的代表药物, 它已经成为癌痛治疗中最普遍应用的强阿片类镇痛 药,迄今尚无最大限制剂量报告。
三阶梯用药是镇痛药临床应用中
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它符合科学 的合理用药基本要求。由于强调 从非阿片类用起,逐渐升级,不 仅增加了用药的选择机会,还能 最大限度的减少药物依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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