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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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级工作。地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区级工作机构推 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全套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符 合要求的,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报送省级工作机构。不 符合要求的,书面告之区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三)省级工作。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县、地两级工作 机构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或者委托地县 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对整个认证申请的初审,并在《认证报告》上提 出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 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申请材料、《认证报告》和《无 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及时报送部直各业 务对口分中心复审。未通过初审的,书面告之地、县级工作机构通 知申请人整改、补充材料。
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5. 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录复印件;
6.《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选 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出 具);
*7.《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由农业部农产品质 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材料审核、 现场检查(限于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 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 农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整改或补充材料
申请人申请
整改或补充材料
县级工作机构
(四)部直分中心。重点对申报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查, 具体审查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确保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对申报材料不规 范的,分中心可以按照规定要求申请人或工作机构进行补充完善,未按 规定补充完善的做退回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意思使用国家明令禁 止投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疑似产地环境不符合要求、疑似原始记 录不准确或不真实、疑似虚报疫情或其他意思弄虚作假行为,可对申报 产品实施现场检查。
申请材料须装订2份报送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统一以《申请和审查 报告》作为封面,其中1份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另1份将标“*” 材料装订成册。
(二)扩项认证
扩项认证是指申请主体在已经进行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基础上增加产品种 类(同一产地)的认证情形。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申请和审查报告》外还 须提交5、7、8、9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已获得的《无 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一、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程序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依据
小组成员:
一、无公害农产品申报的程序
(一)县(区)级工作。县(区)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 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 告》)签署推荐意见,区级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地级工作机构,县级 直接报送省级工作机构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整改、 补充材料。
受理申请、形式审查
地级工作机构
符合性确认、受委托实施现场检查
产品检测 环境检测
整改或补充材料 整改或补充材料
省级工作机构
组织现场检查、颁发产地证书、报送产 地备案、初审、代颁产品证书
部直分中心
需要时现场核查、复审
农 业农部业农部农产产品品质质量量安安全全中心中 心
认证认定书定产产地地备备案案、、产产品品认认证证终终审、审颁、发颁产发品产证品书、
(试行)》 《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三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文件
受理标识征订并颁发防伪标识
通知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认证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以下简称
“《申请和审查报告》”);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
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 销售的农产品必须 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 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 品标志。 禁止冒用前款规定的农产品质 量标志。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 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款。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
*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由负责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 出具);
9.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10.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公司+农户”形式 申报的需要提供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 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或养殖规模、品种等。
二. 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的实施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分工调整实施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服务工作满意度评价办法
(三)复查换证
复查换证是指证书3年有效期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经确认合格准予换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产品证书。复查换证申报材料 除了提交《申请和审查报告》外,还须提交8、9。产品检验按各省要求执行。
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的依据
一、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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