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能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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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

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

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一、案例背景:2020年6月社工在下乡摸排时,经村里人介绍发现服务对象,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与郑某一家正式接触。

经了解,服务对象应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未登记在册,作为重点目标对象,社工与村干部沟通,代理监护人的同意下正式介入。

二、案例基本情况:O1.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张三(化名),4周岁,甲地村人,无户口。

目前由爷爷(有轻度精神障碍)抚养,母亲诊于乙地精神专科医院(儿时发烧出现精神问题,结案不久过世)。

经初步观察与评估,张三智力低下,性格内向、无法与他人正常交流。

其亲属和邻居向社工反映,张三自小由爷爷照顾,跟外界无较多沟通与互动。

02.服务对象家庭情况:张三母亲是一名养女,父亲不详(据知情人介绍,其母亲21岁时因受骗发生关系,生下张三)。

张三爷爷(张三母亲养父,张三自小就以“爷爷”称呼)除轻度精神障碍外,存在轻度“自闭”倾向,有自理能力,无劳动能力。

因此,其爷爷无事实监护能力,由伯公代理监护。

55轻度精神疾病图一接案与介入期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图图二结案后服务对象家庭结构图备注:家庭结构图示口男性。

女性回案主—关系密切―I\—关系不和或由甑表示虚程力的人日言生活∙■声一起04.服务对象社会支持:其伯公经济较为拮据,并无力抚养张三,且随着年纪的增长对张三的监护有心无力,村委也没有办法解决张三的抚养和监护问题。

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低保补助,以及亲戚平日里的生活接济,维持温饱问题。

三、分析预估:01.问题分析:1.基本保障不足。

服务对象面临多重保障不足问题,一是基本生存保障主要依靠低保救助和亲戚接济维持温饱,服务对象无法获得充足的物质和经济的支持,限制了服务对象的发展与成长;二是缺乏户籍身份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将来也可能面临无法入学的问题。

2.监护能力不足。

服务对象父亲不详,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导致服务对象缺乏正常父母关爱和照顾,照顾人爷爷同样患有精神疾病,无法有效地履行监护责任。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一、项目名称:困境儿童审批二、设立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2〕116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指南的通知》(渝民发〔2012〕132号) 三、申请条件: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

具体包括:1、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3、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四、申报材料:1、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2、监护人确认书3、父母死亡、失踪、服刑、重残四种情况的相关有效证明4、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5、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五、办理程序:1、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并报送对象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2、初审:接收申请材料的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3、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审查材料,召集民政、纪检等部门和申请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会审,形成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4、审批:区民政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 1 页共 1 页孤儿基本生活费一、项目名称: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审批二、设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三、申请条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父母双亡或失踪,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

困难家庭社会保障补助有哪些政策

困难家庭社会保障补助有哪些政策

困难家庭社会保障补助有哪些政策在我们的社会中,困难家庭面临着诸多挑战,而社会保障补助政策就像是一束温暖的光,为他们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那么,到底有哪些具体的政策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按月领取一定的保障金。

保障金的数额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医疗救助政策也是对困难家庭的有力支持。

对于那些因患病而导致经济负担过重的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可以帮助他们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

这包括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多种形式。

一些地区还设立了大病救助基金,专门针对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帮助。

教育救助是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的重要政策。

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都有相应的资助措施。

比如,减免学杂费、提供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让困难家庭的孩子能够顺利接受教育。

对于考上大学的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助。

住房保障政策为困难家庭解决了居住问题。

这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多种形式。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通过申请,以较低的租金或价格获得适宜的住房。

此外,对于农村困难家庭,还有危房改造政策,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保障居住安全。

就业援助政策则致力于帮助困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实现就业。

政府通过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岗位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增加收入来源。

同时,对于吸纳困难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还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补贴。

在社会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时,临时救助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或物资帮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育小孩)认定及基本生活费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育小孩)认定及基本生活费办理二、办理依照(一)《山东省民政厅对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建议》(鲁民〔2012〕86 号)(二)《山东省民政厅对于提升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鲁民〔2012〕82 号)(三)《青岛市人民政府对于增强窘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援工作的实行建议》(青政发〔 2017〕30 号)(四)《青岛市人民政府对于增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行建议》(青政发〔2011〕9 号)(五)《对于做好事实无人抚育小孩保障工作的通知》(青民福〔2012〕25号)三、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四、办理条件(一)孤儿:拥有我市户籍的失掉父亲母亲、查找不到生父亲母亲的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事实无人抚育小孩:拥有青岛市户籍,未满 18 周岁,切合以下状况之一的小孩:1、父亲母亲死亡或失散:父亲母亲一方死亡,另一方失散的;父亲母亲两方失散的。

2、父亲母亲服刑:父亲母亲一方死亡(失散),另一方为在押服刑人员;父亲母亲两方都为在押服刑人员的。

3、父亲母亲重度残疾:父亲母亲一方死亡(失散)或在押服刑,另一方属重度残疾患者(拥有一至二级残疾证或一至四级优抚对象伤残证);父亲母亲两方属重度残疾患者(拥有一至二级残疾证或一至四级优抚对象伤残证)。

4、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的小孩,以及《民政部对于进一步增强受艾滋病影响小孩福利保障工作的建议》(民发〔 2009〕26 号)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小孩。

五、申请资料1、小孩自己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或其余能证明该小孩与父亲母亲关系的资料);2、父亲母亲死亡的,提交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布死亡证明 ;3、父亲母亲失散的,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布失散证明;4、父亲母亲服刑的,提交由牢狱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刑证明; 5、父亲母亲重度残疾的,提交残疾证或伤残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受艾滋病影响小孩,供给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 HIV 抗体确症检测报告单)。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助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助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助标准随着社会进步及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孤儿抚养补助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政策,也是政府实施慈善保障并实现儿童公平发展的重要手段。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国家孤儿抚养补助标准(试行)》,中国国家孤儿抚养补助月度标准为¥800元。

该标准规定,无人抚养的孤儿每月可获得孤儿抚养补助800元,其中,男性孤儿的补助标准为800元,女性孤儿的补助标准也为800元,不受孤儿性别的限制。

为确保支付标准的精准落实,该补助确实适用于无人抚养孤儿,孤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就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抚养补助标准等问题确定措施、签定补助协议,并在社会保险系统的支持下月度发放补助。

根据该标准,政府将以每月800元的孤儿抚养补助支持那些无人抚养的孤儿,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此外,随着抚养者的收入增加,政府将按抚养者个人缴纳社保金额的比例减少孤儿抚养补助标准,也就是说,孤儿抚养补助标准会根据抚养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实时调整。

自今年1月1日起,持国家有效身份证明年满18周岁,满足国家孤儿抚养补助条件的孤儿,由孤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发放抚养补助;每月发放抚养补助800元。

孤儿抚养补助项目的启动,将为更多孤儿提供日常生活费用、抚养费用的财政扶助,让它们放心、舒心地长大,增加社会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关注,更重要的是,促进公平正义的传播。

总的来看,《国家孤儿抚养补助标准(试行)》的出台,旨在加大政府抚养资助,为孤儿抚养费用提供更多支持,为孩子们提供更多财政抚养,实现公平正义,让没有抚养者的孤儿得到照顾,得到合理的发展机会,使更多孤儿有被爱的机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If you don't have the courage to fight wolves, don't shepherd sheep.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导致事实上无人照料和抚养,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有很多孩子是孤儿,无人抚养或者父母死亡,举目无亲。

国家又对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有相关的处理。

对于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国家又有什么规定。

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又叫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那么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呢?下面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导致事实上无人照料和抚养,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我省将这项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一并作出安排。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对象:具有本省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主要包括四类:1、父母双方弃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1年以上,下同)、重病(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规定,下同)或重残(一、二级残疾和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下同)、在押服刑(含强制隔离戒毒,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及以上,下同)。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弃养、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

3、父母一方弃养,另一方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

4、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重病或重残。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这意味着,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拿到手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将达到500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托养审批程序临时托养在福利机构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儿童所在福利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供临时托养协议等相关入院证明材料,报所属民政部门审批。

多地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措施

本期专题专题二多地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措施□本刊编辑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必须高度关心 重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措施,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等关爱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强化关爱保护机制,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极大地提升了相关儿 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 体,聚焦群众关切,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和使命担当。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50万人。

为解决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民政部会同高法院、高检院等12个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这项填补了我国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空白的新政,是新时代儿童福 利工作的一次重要政策创新,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众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的制度安排。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快速行动,立足各自的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出符合本 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

福建省明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散居孤儿范围实施保障,江西省突出六项重点保障、实现三 项突破,四川省对近6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精准保障,贵州省完善服务保障,强化惩戒警示。

福建省:明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散居孤儿范围实施保障福建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事 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散居孤儿范围实施保障,规范认定程序,强化部门职责,优化服务机制,落实监护责任等,为其健康发 展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明确规定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按照当地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儿 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条件且有意愿的,送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其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目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目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目标。

针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困境,政府、社会机构和相关部门普遍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一个审核机制,以确保补贴的有效发放和正确使用。

本文将重点关注在这个审核过程中所要达到的目标。

为了实施有效的审核工作,我们需要明确一些核心目标。

首先,审核工作旨在确保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应有的基本生活补贴。

这些儿童因失去父母或被遗弃而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急需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通过审核工作,我们可以确保他们获得这些补贴,用于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包括食物、住所、教育、医疗等方面。

其次,审核工作目标在于确保补贴的公正和透明。

公正是工作的核心原则之一,每个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该都能享受到基本生活补贴,不受任何歧视或不公平的对待。

透明也是关键,审核工作应该公开透明,让社会各界了解资金使用的情况和审核标准的执行情况。

此外,审核工作的目标还包括确保补贴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补贴资金是有限的,必须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时,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审核工作,可以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真正需求,避免浪费和滥用。

最后,审核工作的目标还包括提高社会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注和意识。

审核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将引起社会的关注,促使更多人了解和关心这些弱势群体,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在下文中,我们将讨论实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具体策略和措施,以达到上述目标。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为这些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并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核工作的目标进行概述,介绍全文的内容和结构安排。

同时,还会阐述该主题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发读者对该问题的思考和关注。

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工作发言稿

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工作发言稿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仁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和分享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相关情况。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与人情味。

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补贴政策。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亡且无其他直系亲属抚养的儿童,他们的生活和成长环境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困难。

为了给予这些孩子更好的关怀和帮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

首先,国家给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由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费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用于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包括食物、住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通过这项政策,我们可以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基本生活有所保障,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其次,为了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国家还制定了教育资助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义务教育经费资助、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教育资助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机会,使他们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教育的力量,我们可以帮助他们改变命运,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同时,国家也关注到了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残疾人是社会中最需要关注和帮助的弱势群体之一,他们的生活和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让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健康、全面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

首先,国家给予残疾人的生活补贴。

残疾人可以享受由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补贴,用于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需求。

这些补贴资金可以用于购买辅助器具、支付医疗费用、改善居住条件等,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福利水平。

其次,国家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和职业培训,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就业补贴和培训机会。

残疾人可以享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以及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服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指南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指南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了无人抚养儿童的情况。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的是父母无力照顾或不履行抚养职责,导致儿童长期处于没有监护人的状态。

为了保障这些孩子的权益和成长,社会法律制定了相关规定,并提供了申请指南以便这些孩子正常享受社会福利。

一、申请资格1. 年龄要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申请人在18周岁以下(包括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自行承担抚养义务或处于真实无监护人的状况下。

2. 无人抚养证明为了确保申请人符合资格,需提供相关机关出具的无人抚养证明。

无人抚养证明通常由当地政府部门出具,证明儿童的父母不存在监护人的状况。

二、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当地有关部门(通常是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无人抚养证明及复印件- 监护人同意放弃监护权的书面声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生育证明等2. 面试和调查申请人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常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面试和家庭调查。

该调查旨在了解申请人和儿童的真实情况,以便判断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3. 认定结果经过审核后,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结果。

如果认定申请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条件,将给予相关资助和补助。

三、申请补助和资助申请人获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后,将有权享受以下补助和资助:1. 经济资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申请人可以获得每月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

该补助通常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发放,以帮助申请人满足儿童的日常生活费用和教育需求。

2. 医疗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申请人可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医疗保障。

一般情况下,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确保儿童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照顾。

3. 教育支持为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正常成长,政府会提供免费或减免的教育支持。

这包括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费用资助等。

四、法律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申请认定后,将获得社会和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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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能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啦
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自2020年1月1日起,孟津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开始发放。

一、认定范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18岁以下儿童。

二、保障标准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

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三、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可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经乡镇人民政府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四、孟津县现状
为了使孟津县符合条件的儿童应纳尽纳,经过乡镇民政部门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截止目前,该县初步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人,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将于近日发放。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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