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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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车安全告知制度

客运班车安全告知制度

**有限公司
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

一、告知内容
1、公布客车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途经地、驾驶员姓名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

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全天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3、不得改变线路行车;
4、禁止在高速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及停靠站上下旅客;
5、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6、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7、禁止客运车辆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的路段行驶,
8、严格按国家指导票价售票;
9、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二、告知方法
1、发车前利用车载视频向旅客播放或设置LED显示屏播放。

并由司乘人员
2、在车辆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电话
3、播放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音像资料。

三、监督举报机制
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
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3、制作监督举报明示牌。

车辆牌号举报电话驾驶员姓名乘务员姓名政府指导价停靠站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客运公司安全告诫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告诫制度

客运公司安全告诫制度1. 序言作为一家专业的客运公司,我们始终将客户的安全放在首位。

为了确保每位乘客的舒适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安全告诫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各项安全告诫内容,确保乘客在旅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整体的乘坐舒适度并减少潜在的危险。

2. 乘客行李安全2.1 乘客须遵守相关的行李规定。

行李应妥善打包并妥善装载,以防止行李掉落或损坏。

请勿超载行李,以确保乘车空间的合理利用。

2.2 请勿将易燃、易爆、有毒或违禁品带上车辆。

如有此类物品,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其放入指定的存放区域。

2.3 当乘客需要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时,请妥善保管,勿离身过远,以防被偷盗。

3. 乘车及上下车安全3.1 乘客在乘车前应注意列车起止时间及地点,提前到站台等候。

乘客应遵循站台安全规定,不要靠近站台边缘,以免发生意外。

3.2 乘客在站台等候时应保持纪律,不要推搡或追逐,以确保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3.3 上下车时,请遵循车厢门的开关规定,确保安全地进入或离开车辆。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切勿随意开启车门。

3.4 请勿在行驶中的车辆上走动,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如需使用洗手间,请在列车停靠站使用。

4. 乘车过程中的安全事项4.1 乘客应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并认真系好安全带。

在乘车过程中,请勿随意解开安全带,以确保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4.2 请勿随意打开窗户或车厢门,以免造成意外伤害或乘车过程中的不适。

4.3 乘车过程中,请勿吸烟或使用明火,以确保车厢内空气质量和乘客的舒适度。

4.4 如需使用车内设施,请遵循使用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5. 突发事件响应与自救措施5.1 在乘车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

听从车上员工的指挥和引导,并配合相关救援工作。

5.2 若火警发生,请立即按动破窗器,或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疏散。

离开起火车厢后,请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乘客聚集和逗留。

5.3 在乘车过程中,如遇突发疾病或不适,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书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书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书客 及 运 旅 运 客 车 安 辆 全 、 注 驾 意 驾 事 驶 项员1、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2、禁止客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装。

严禁带病车辆上路经营,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营运客车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运营,严禁改变线路行驶,严禁私自组织加班包车或窜线经营。

4、客运驾驶员必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警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指挥,自觉接受广大乘客的监督,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对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5、驾驶车辆时,严禁接听手机、与人闲谈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禁止关闭GPS。

6、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

7、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和维护乘客秩序,服从站务及驾、乘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站、车设备和他人财物者,应负赔偿责任。

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要随便开启车门,不准从车窗向外扔东西。

使用方法安全带握紧安全带两端,插入并扣紧锁头。

安全锤用安全锤敲打玻璃的边缘和四角,尤其是上方边缘中间处。

灭火器拔掉保险销,手持喷管,压下压把,对准火源根部灭火。

逃生须知1、前后门:紧急情况下立即开启车门,无效时使用应急开关。

2、应急门:旋转手柄至开启位置,用力推开应急门。

监督举报为了确保道路客运安全,请广大乘客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乘客过程中驾驶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现有违规行为可及时进行制止,并向所属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祝:大家旅途平安、愉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

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

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一、背景客运驾驶员是承担大众交通运输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行为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旅客的出行安全和服务体验。

而在交通事故频发的现实背景下,为了保障客运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素质,各地出台了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告知内容客运驾驶员应在每次行车前,向乘客告知以下内容:•行车路线和目的地;•客运车辆的车型和颜色;•禁止随意抛弃垃圾和乱扔烟头,违者将会遭受怎样的惩罚;•提醒乘客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紧急出口;•车上紧急逃生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现场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和自救措施。

以上内容可以根据不同行车路线和车型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2.承诺要求客运驾驶员应在每次行车前,向乘客做出以下承诺:•保证车辆定期检修和维护,保障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体验;•严格保管旅客的行李和贵重物品,确保不会发生丢失或损坏;•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客运驾驶员在向乘客做出承诺的同时,应当在车辆内部醒目位置,使用可视化的方式向乘客展示承诺内容,以便于检查和监督。

三、效果评估和监管1.效果评估客运企业应当定期对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守则遵守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是否在每次行车前向乘客做出告知和承诺;•是否按照规定的告知内容进行告知;•是否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和要求。

2.监管机制各地交通局和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督促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一旦发现驾驶员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车规则,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总结客运驾驶员旅客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制度之一。

在制度的有效实施过程中,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定期检查之外,还需要驾驶员本身具备安全意识和服务素质,从而真正将制度落实到实际行车过程中。

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旅客安全告知制度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安全管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告知内容:1、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

3、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

4、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二、告知方法1、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口述告知,也可以制作成光盘在发车前利用车载视频向旅客播放或设置LED显示屏播放。

2、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电话。

三、监督举报机制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3、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

一是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对监督举报信息应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处理后,应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旅客反映的好人好事给予表彰。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1)

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1)

船舶旅客安全告知制度推行水路旅客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

特别是起到广大乘客监督作用。

切实加强水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水路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

一、告知内容1、公布船舶公司名称、船舶号牌、航线、船长姓名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2、禁止超载、在航道内超速及疲劳驾驶。

船长、驾驶员连续航行时间不得超过4 小时,全天航行累计不得超过8 小时;3、不得改变航线行船;4、禁止在航道和未经批准的海域及停靠站上下旅客;5、禁止旅客携带或船长、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船;6、禁止船长、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AIS等导航仪器。

7、禁止客运船舶在不明海域以及多礁水域航行,对潮汐变化要及时掌控。

8、严格按国家指导票价售票,明示价格表并设有举报电话。

9、船舶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救生衣和救生浮具。

二、告知方法1、由乘务员或船长在发船前向乘客口述告知,也可以制作成光盘在发船前利用船载视频向旅客播放或设置LED 显示屏播放。

2、在码头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船舶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码头和投诉电话。

3、播放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音像资料。

三、监督举报机制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告知制度采取3种方式:标示告知,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和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的客运安全告知标识;视频告知,根据安全告知内容统一制作安全提示片,向客运企业和车辆免费发放,在客运车辆发车前进行播放;人工告知,不具备播放条件的由驾驶员(乘务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宣读告知。

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客运线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等。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客运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充发可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的监督作用,向旅客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告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本单位名称、车牌号、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及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二)客车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沿途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点(三)客车安全出口,以及应急逃生出口,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

(四)法律、法规规定事项:1.禁止旅客携带进站上车或客运车辆禁止装运的危禁口口口;2.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日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车速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凌晨2-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3.禁止在高速公路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停车上下旅客;4.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遮挡监控摄像头;5.禁止客车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运行;6,禁止驾驶员开车时接打电话,闲谈和饮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

第三条安全告知内容应采取以下形式开展:(一)告知内容中的(一、二、三)项有关内容由驾驶员或乘务员在每趟次发车前向乘定客进行安全告知;(二)在客车外部车身上喷制企业名称: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车核定载名人数以及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三)利用车载视频宣传告知安全带、安全锤的使用方法,以及安全出口送生方法:无车载视频的,应标注使用说明;(四)各车站应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上述安全告知内容,或采取张贴安全告示等形式进行安全告知。

第四条单公司应保持安全告知相关记录备查。

第五条本制度有关内容纳入月度检查和年终考评。

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1. 背景和目的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旨在确保旅客在乘坐高速公路客运时能获得必要的安全信息,增强公众对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旅客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高速公路上提供客运服务的运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3. 安全告知内容3.1. 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旅客在乘坐过程中的法律权益保障,包括投诉和索赔渠道;- 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方法和安全逃生知识;- 高速公路客运的运营规定和服务承诺;- 运输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2. 安全告知内容应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呈现,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确保旅客能够理解和掌握。

4. 告知方式4.1. 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应在以下场景中进行:- 车站候车大厅、售票窗口、候车亭等客流集中区域;- 车辆内的电视屏幕、广播系统等媒体;- 客运车辆座位背面、扶手上的告知标识。

4.2. 告知方式可以采用语音播报、文字展示、视频演示等形式,保证告知效果明确和全面。

5. 告知频率和时机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应在以下时机和频率进行:- 客流高峰期间,包括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活动期间;- 车辆发车前;- 客车途中,尤其是涉及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路段。

6. 告知记录和监督运输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告知记录和监督制度,对每次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进行记录,确保告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相关部门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安全告知制度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7. 教育培训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安全告知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服务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8. 法律责任违反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的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和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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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精选3篇)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精选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1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部决定在道路客运行业推行安全告知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安全告知制度的重要意义。

进入7月份以来,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全国接连—发生了9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22日,京珠高速公路河南信阳市境内一辆长途卧铺客车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

这些事故暴露了驾驶员安全素质不高、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动态监控力度不够、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在道路客运行业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加快推进。

二、明确告知内容。

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

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

四是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

三、规范告知方法。

一是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二是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三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并要求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四、分
步推行安全告知制度。

20xx年年底前,先在所有卧铺客车、超过800公里的省际班线客运车辆上推行,20xx年上半年推广至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

省内班线客车和省内旅游客车的具体实施时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五、加快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

一是监督举报电话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市级以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有客运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对监督举报信息应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处理后,应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旅客反映的好人好事给予表彰。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2 一、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

3、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h,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卫星定位系统,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

4、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

二、安全告知方法安全告知方法包括以下三种方法: 1、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

2、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

3、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并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3 一是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

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以及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要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

四是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

告知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二是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三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并要求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交通运输部强调,各地要加快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

一是监督举报电话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市级以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有客运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二是对监督举报信息应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处理后,应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旅客反映的好人好事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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