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灰石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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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产物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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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脱硫产物处理和管理,保障环境保护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脱硫产物处理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脱硫产物处理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环保优先原则:确保脱硫产物处理和利用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资源化利用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脱硫产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三)经济合理原则:在确保环保和资源化利用的前提下,降低处理成本。

第二章脱硫产物分类及性质第四条脱硫产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石膏:主要成分是硫酸钙,呈白色或灰白色固体。

(二)粉煤灰:主要成分是硅、铝、铁等氧化物,呈灰黑色粉末。

(三)污泥:主要包括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脱硫设备冲洗产生的污泥。

第五条脱硫产物具有以下性质:(一)石膏:具有一定的抗腐蚀性、耐磨性和耐水性。

(二)粉煤灰:具有一定的火山灰活性,可用于建材、路基等领域。

(三)污泥:具有有机质含量高、水分含量大等特点。

第三章脱硫产物处理与利用第六条脱硫产物处理与利用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分类收集:对脱硫产物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存放。

(二)预处理:对脱硫产物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如脱水、干燥等。

(三)资源化利用:将脱硫产物用于建材、路基、土壤改良等领域。

(四)无害化处理: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脱硫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七条脱硫产物资源化利用方式:(一)石膏:可用于生产水泥、石膏板、石膏砌块等建材。

(二)粉煤灰:可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路基材料等。

(三)污泥:可用于土壤改良、园林绿化、生物处理等领域。

第四章脱硫产物管理制度第八条建立脱硫产物管理台账,记录脱硫产物产生、处理、利用等全过程信息。

第九条负责脱硫产物处理的部门应定期对脱硫产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脱硫产物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脱硫产物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烟气脱硫湿法用石灰石粉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烟气脱硫湿法用石灰石粉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烟气脱硫湿法用石灰石粉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是文章的开篇,主要介绍文章的主题和背景。

在烟气脱硫湿法中,石灰石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石灰石粉在烟气脱硫湿法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通过深入了解石灰石粉在烟气脱硫湿法中的作用和要求,可以更好地指导工程实践,并提高脱硫效率和设备运行的稳定性。

从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应该详细介绍本文的结构和每个部分的内容。

主要介绍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并说明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同时,可以简要描述一下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联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整篇文章的内容和结构。

在文章结构部分,可以用一些提纲挈领的语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本文的组织结构,让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文章的整体布局和内容安排,为后续的阅读提供一个清晰的指引。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旨在探讨石灰石粉在烟气脱硫湿法中的标准化和质量要求。

通过分析石灰石粉在湿法烟气脱硫中的应用,以及现有的标准和质量要求,我们旨在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促进石灰石粉在脱硫工艺中的有效应用。

同时,我们还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撰写和讨论,增进对石灰石粉在环保产业中的重要性的认识,为未来石灰石粉标准的制定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2.正文2.1 烟气脱硫湿法概述烟气脱硫湿法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废气治理技术,主要用于去除燃煤、燃油等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

该技术通过将含有二氧化硫的烟气喷淋至含有碱性溶液(如石灰石粉溶液)中,从而使二氧化硫在溶液中发生化学反应,转化为硫酸或硫化钙等物质,最终达到减少大气污染的目的。

烟气脱硫湿法具有操作简单、效率高、处理效果稳定等优点,因此在工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

此外,该技术还可以有效降低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有着显著的环保和健康保护意义。

在烟气脱硫湿法中,石灰石粉作为常用的脱硫剂,具有吸收二氧化硫效率高、成本低廉等优点。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

石灰石入厂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灰石入厂管理,保证石灰石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保证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环保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石灰石入厂管理是指石灰石从进厂到入石灰石贮仓各环节管理活动的总称。

包括进厂石灰石计量、采样、化验、卸料、入石灰石贮仓、空车回皮、净重登记、现场卫生等环节,也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监督等管理内容。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石灰石管理各部门职责(一)物资管理部职责1.石灰石供货单位的选择,由物资管理部牵头,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参加对周边石灰石矿进行考察,选出多家供货单位,物资管理部组织招标。

2.物资管理部与中标单位签定供货合同并组织供货,负责对中标单位的管理。

3.物资管理部是石灰石数量的责任部门,质量协调的部门。

4.物资管理部是保证石灰石供给量的责任部门,应保证脱硫系统所需的石灰石供给量,满足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

5.当入厂石灰石采样化验结果CaCo3含量小于90%,物资管理部应将该批次石灰石重量按合同扣除。

6.石灰石粒径应保证在10~20mm,且整车颗粒大小均匀。

石灰石中无杂石、无粉末,无泥土、沙粒、植物根茎、杂草等杂物。

若出现上述情况,物资管理部应将该批次石灰石退回。

(二)设备管理部职责1.负责石灰石计量、采样、化验、卸料等设备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等级检修、校验、点检定修,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与维护、检修记录等。

2.负责石灰石贮仓料位计等热工设备以及卸料现场的监控、照明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定期巡视。

3.负责落实以上维护与检修资金,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投入率。

4.设备管理部为石灰石管理的考核部门,负责石灰石管理的日常考核工作。

(三)发电部职责1.发电部为石灰石CaCo3含量化验和质量监督的部门,有权根据化验情况向物资管理部提出终止供货意见。

2.负责石灰石贮仓及卸料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记录收、存情况,建立完善的收、存记录和台帐。

锅炉添加石灰石脱硫管理规定

锅炉添加石灰石脱硫管理规定

锅炉添加石灰石脱硫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证热动锅炉在氨法异常情况下,采用添加石灰石运行时,达到烟气达标和节能降耗目的,特对锅炉添加石灰石作如下管理规定。

2. 锅炉烟气 SO2 控制执行标准
根据《XX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锅炉烟气均执行:S02W 200mg/Nm3,烟尘w 30 mg/Nm3,氮氧化物w 200mg/Nm3 标准。

3. 管理规定:为了保证锅炉烟气达标,同时控制石灰石的添加量,规定一下内容:
3.1在添加石灰石期间,热动分部每班将 SO2控制结果报调度室、煤炭车间,煤炭车间根据情况调整添加石灰石量,最终实现流化床锅炉SO2浓度控制达标。

3.2 煤炭车间摸索出石灰石合适的配比,下发各班组执行。

3.3当出现换煤等情况,煤炭车间及时联系热动分部,了解烟气SO2浓度情况,
适时调整添加量。

3.4 煤炭车间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实施和管理责任,保证添加量严格按规定进行。

热动分部制定相应管理规定,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添加石灰适量满足达标要求。

同时安环处做好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3.5 生产处调度室应在添加石灰石运行期间时时关注在线数据,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煤炭和热动做控制调整,保证烟气达标排放。

3.6 如因石灰石添加、配比、工况控制等因素造成烟气超标,安环处对责任车间进行考核。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安环处制定,热动分部、煤炭车间、调度室执行;
4.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运行操作规程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运行操作规程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运行操作规程第一节脱硫系统概述我公司脱硫系统采用强制氧化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整套系统采用一炉一塔制,分别设置一座吸收塔,采用单回路开放式喷淋塔结构。

经电除尘处理后的烟气通过引风机及入口烟道后进入吸收塔的上升区,烟气在上升区与雾状浆液逆流接触,处理后的烟气穿过吸收塔顶部的管束式除雾器(一体化除尘效果),除去烟气中的悬浮液滴,经过处理之后的净烟气SO2含量满足要求后经过净烟气挡板直接送入烟囱排入大气。

吸收塔反应池中的石灰石—石膏浆液,由浆液循环泵打至安装在塔顶部的三组喷淋层中(每台吸收塔配置3台循环泵,对应三层喷淋层)。

石灰石—石膏浆液沿喷淋塔下落过程中,与由侧面进气口进入吸收塔上升的烟气充分接触,使烟气中的SO2溶入水溶液中,并被其中的碱性介质中和,从而使烟气中的硫脱除,吸收了SO2的再循环浆液落入吸收塔反应池。

氧化风机将氧化空气鼓入吸收塔反应池与浆液中的亚硫酸盐发生反应,并最终生成石膏。

在反应池中,这些石膏从溶液中析出。

吸收塔设有2台石膏浆液排出泵(1运1备),持续地把吸收塔浆液从吸收塔打到石膏脱水系统。

系统采用两级石膏脱水,第一级为石膏旋流器旋流浓缩离心式分离,第二级为真空皮带脱水机脱水,脱水后含水率小于10%的成品石膏送入石膏仓。

为了防止吸收塔及各浆液箱内的固体物沉积,吸收塔内安装了三台侧进式搅拌器;废水旋流器给料箱、石灰石浆液箱、事故浆液箱,滤液池、吸收区地坑、制备区地坑各安装了一台顶进式搅拌器。

系统不设增压风机、GGH换热器。

脱硫系统所产生的废水在脱硫岛内集中处理,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后,排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1.1湿法脱硫(FGD)系统的组成本套湿法脱硫工艺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子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石灰石粉仓--石灰石浆液箱--石灰石浆液泵--吸收塔循环池。

·烟气系统: 电袋除尘器—引风机--原烟道--吸收塔--净烟道--烟囱。

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

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

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湿法脱硫中所应用的脱硫系统位于烟道的末端,脱硫过程中的反应温度低于露点,因此,脱硫后的烟气需要进行加热处理才能排出。

由于脱硫过程中的反应类型为气液反应,其脱硫效率和所用脱硫添加剂的使用效率均较高,因此,在许多大型燃煤电站中都已建成使用。

一、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概述根据最新的技术统计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投入使用的脱硫技术种类已经超过200种,在形式多样的脱硫技术中,湿法脱硫技术是应用范围最广、脱硫效率最高的一种应用技术,占脱硫设备总装机量的80%以上,始终占据着脱硫技术领域的主导地位。

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作为最成熟的一种脱硫技术,其脱硫效率可到90%以上,成为效果最显著的脱硫方法。

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被应用于600MW 烟气单塔的烟气处理系统中,脱硫剂的利用效率基本稳定在95%以上,反应过程所消耗的电能不足电厂出力的1.5%,与十多年前的脱硫系统相比,在脱硫成本轻微上升的条件下脱硫效果却得到了质的飞跃。

二、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的应用原理(一)工艺流程石灰石(石灰)湿法脱硫技术的基本过程是:烟气经锅炉排出后进入除尘器,之后进入脱硫塔,脱硫塔内的石灰石浆液与烟气中的SO2进行气液反应,生成CaCO3和CaCO4。

在反应之后的浆液中充入氧气,可将CaCO3氧化成CaCO4和石膏,石膏经脱水处理后可作为脱硫反应的副产品被回收利用。

工业实践中采用最多的脱硫塔方式是单塔,在单塔中可完成脱硫反应的全过程,脱硫成本和运行费用也更低。

(二)反应过程烟气中的SO2在脱硫塔内的反应过程可用下面两个方程表示,其中,第二个反应过程中生产的CaSO3会被烟气中的氧气氧化生成CaSO4,形成副产品被回收利用。

SO2+CaCO3—CaSO3+CO2 石灰石浆液(1)SO2+Ca(OH)2—CaSO3+H2O 石灰浆液(2)(三)脱硫效率脱硫效率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脱硫塔中的pH值对脱硫效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_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_概述及解释说明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_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_概述及解释说明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概述及解释说明1.1 概述:烟气脱硫是指通过对石灰石或石灰-石膏湿法进行处理,去除火电厂烟气中的硫化物,以减少大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该系统运行导则旨在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的脱硫系统能够高效、安全地运行。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以下结构进行描述: 引言、正文、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概述、解释说明和结论等。

1.3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详细介绍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并提供相应的解释说明。

通过了解该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注意事项,可以加强对其重要性和操作技术要求的认识,并有效地应用于实践中。

这一部分主要对文章引言部分进行了概述,简要介绍了文章所涉及的内容和目标。

2. 正文在火电厂中,烟气脱硫系统是一项关键的环保设备,用于降低燃煤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SO2)排放。

其中,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是一种广泛应用的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

2.1 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的基本原理火电厂使用石灰石或者活性石灰作为脱硫剂,并与进入脱硫系统的废气相接触。

这些脱硫剂会与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硫酸钙或者其他低水溶性物质。

这些物质会被捕集并沉积在吸收塔中的喷射层上。

通过周期性地从喷射层上刮走含有脱除硫酸盐沉淀物的污泥,并将其送至富含二氧化碳的稀释乳液中,就可以得到可回收的CaCO3或Ca(OH)2溶液,并继续循环使用于吸收塔的喷射装置中。

2.2 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系统运行导则为确保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以下是一些运行导则:2.2.1 控制废气流量和温度:废气流量和温度对于脱硫反应的进行至关重要。

必须通过合适的调节措施确保进入吸收塔的废气流量和温度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证反应能够顺利进行。

2.2.2 确保脱硫剂供应充足:火电厂需要确保有足够的石灰石或者活性石灰供应给脱硫系统,以满足脱硫反应所需。

脱硫石灰石管理制度

脱硫石灰石管理制度

脱硫石灰石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脱硫石灰石采购、运输、计量、化验等管理工作,确保石灰石品质,保证脱硫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开展脱硫石灰石采购、运输、计量、化验、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经营管理部是脱硫石灰石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脱硫石灰石采购招标工作。

第四条物资采购部负责石灰石合同的签订,联系石灰石供应商,平衡落实石灰石需求全年计划和分月计划,做好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石灰石的过磅计量工作。

详细记录不合格石灰石质量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脱硫石灰石的结算工作,对石灰石付款时价格、数量、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负责核定脱硫石灰石的质量参数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品质),对石灰石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并保证接卸设备运转正常。

第七条发电部负责除灰脱硫专业负责提出脱硫石灰石需求全年计划和分月计划,负责脱硫石灰石到货接收采样工作,并对石灰石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监督。

环境监测站负责脱硫石灰石的品质检测化验工作。

第三章石灰石采购第八条经营管理部于12月负责下年度脱硫石灰石的采购招标工作,并确定五家供应商,按分值排序,与前三家签订合同供货,后两家作为后备,有效期一年。

第九条中标供应商拿中标通知书到物资采购部签订供应合同,物资采购部接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当年的2月份签订年供应合同。

第十条发电部脱硫除灰脱硫专业应于每年的11月提出下年度的脱硫石灰石需求计划;每月的25日前提出下月的脱硫石灰石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部负责联系石灰石供应商,原则上一个月内采用一家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石灰石质量问题更换,应及时通知发电部环境监测站取样化验。

第四章石灰石供应商管理第十二条脱硫石灰石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良好的经营业绩,品质优良,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有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第十三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脱硫石灰石采购必须按《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行邀请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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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发电有限公司
脱硫石灰石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脱硫用石灰石和保证脱硫设施系统稳定运行,着力提升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确保公司减排目标和经济效益,实现
入厂石灰石数量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公司脱硫用石灰石的采购、接卸、验收管理。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XX公司生技部负责石灰石验收、化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 XX公司物资部负责石灰石的采购、数量验收及统计工作。

第五条燃管部负责对入厂石灰石称重及采集样品的保管工作。

第六条 XX电厂环保车间运行人员负责入厂石灰石的接卸、目测验收及采样。

第七条分公司纪监审查部负责入厂石灰石数量、质量验收的效能监察工作。

第三章石灰石数量验收
第八条石灰石数量验收
(一)石灰石必须每车称重除皮,计算净重。

重车称重时要求在驾驶室内所有人员下车;空车返回称重时要防止驾驶员拆除车厢护板、备胎
和水箱放水等减轻汽车皮重的现象发生。

(二)石灰石以实收数为准。

(三)称重时,汽车衡值班员须核对称重车辆的车牌号,过空车时须与之相对应。

严禁同一车号在称重后除皮前再次称重。

(四)石灰石卸车后,汽车衡值班员在计重单上签字,并记录车牌号、毛重以及收料时间。

(五)物资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石灰石的供货单位、来料时间和数量。

每月25日定期前向燃管部报送上月报表及过磅单。

(六)由物质公司组织,燃管部、生计部、运行参加,每月底对石灰石盘存,盘存结果存档。

第九条石灰石数量验收工作要求
(一)入厂石灰石检斤率达到100%。

(二)汽车运输空车复检率100%。

(三)计量衡计量误差须符合国家计量精度要求,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国家轨道衡检测中心和宜宾市技术监督局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取得的证书有效, 确保计量数据真实、有效、合法。

(四)每日汽车衡使用前校正零位并做好记录,以确保检斤计量的准确。

(五)规范计量记录管理,计量结果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络传输,不得人为修改。

第四章石灰石质量验收
第十条石灰石目测验收
(一)石灰石运输车到场后,环保车间运行值班人员首先核对进厂计量磅单和车牌号无误,然后认真检查石灰石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其粒度、湿度(水份)、泥沙杂质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卸车,并由专人在运单上签字作为入厂签收依据。

第十一条石灰石质量验收
(一)环保车间运行值班员确定石灰石仓料位后,令驾驶员将车倒至指定位置卸车,在卸车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全程监督。

石灰石粒径应大
于3mm且小于20mm,出现粒径太小以及粉末太多的情况可直接拒收。

石灰石表面无油污、无泥土等杂物粘附,石灰石表面应干燥、颗粒
基本均匀;石灰石料堆中应无塑料布、纸屑、木屑、布头、烟头、
煤块、油块等杂物;无夹杂包心以次充好等现象。

环保车间运行值
班员在接卸过程中在发现石灰石来料存在上述质量问题时,立即令
其停止卸料,对已卸石灰石作没收处理,未卸完石灰石作拒收处理,并立即通知供应、燃管相关人员。

石灰石质量检验
(二)负责采取石灰石料样的工作人员,每次取样时必须采取石灰石运送车辆不同位置,不同高度,不同粒径的综合料样,以便能够综合评价石灰石进料的品质。

每车采取1~2kg样品装入对应矿样桶,交由生技部化验班进行化验分析,采样和装样时必须认真核实矿名,严防出错,样桶必须有人看守或放入值班室锁好。

(三)采取的石灰石样料应按日期进行编号并做好记录。

(四)采回的石灰石样必须放在石灰石样存样室内,一律加盖并用封条进行封存,石灰石样存样室的门无人工作时要关严锁牢,存样室必须做到一门两锁,两把钥匙分别由燃管部和环保车间指定专人保管。

(五)采样后分两份,一份送至生技部化试班分析,一份由燃管部留存,以备供需双方有异议时作为复检用。

留存样保存在存样室内,保存期限为30天。

(六)石灰石留存样的复查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由签字人员共同验核启封。

复查后,燃管部应在专用记录本上作记录。

(七)石灰石化验结果要求:CaO2≥52%;水分≤1%。

(八)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石灰石化验室。

(九)化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化验,做到及时、准确,严禁弄
虚作假。

同时保管好原始记录,以备查用。

分析结果应在第二天报送物资公司及环保车间指定人员。

(十)化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向领导指定以外的人员泄露化验结果。

第十二条石灰石验收管理工作要求
(一)严把质量验收关,所有入厂石灰石必须按规定采样。

(二)采制样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公平。

(三)物资公司建立健全入厂石灰石质量验收的各项记录、台帐,由专人保管,充分保全证据。

(四)物资公司做好扣款、结算等工作,并应经常检查石灰石到货情况。

(五)如供石灰石单位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共同送备查样到市级或省级质检中心仲裁。

(六)石灰石进料、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人员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公司生产技术部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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