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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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湖南省2018版)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湖南省2018版)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和本所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一)与执业活动有关或者可能影响依法执业的重大情况;(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发生的重大情况;(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所律师在拟承办的重大案件立案前,应及时向律所报告并协助律所进行严格审查。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应及时按要求报告。

第四条本所建立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和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的登记、审批、备案、指导等工作。

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律师报告的重大事项第五条律师承办下列重大刑事案件,应当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一)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二)拟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三)涉案人数5人以上的集团犯罪刑事案件;(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刑事案件;(五)社会热点、焦点、敏感性问题引发的刑事案件;(六)被告人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刑事案件;(七)省级以上部门督办、查办的刑事案件;(八)涉及外国人和台湾同胞的刑事案件和重要的涉及香港、澳门居民的刑事案件;(九)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十)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六条律师承办下列重大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一)群体性案件;(二)涉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三)争议标的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案件;(四)诉讼主体一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五)涉及外国人和台湾同胞的案件和重要的涉及香港、澳门居民的案件;(六)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民事、行政案件。

第七条律师有下列重大情况,应当及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二)参与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案件;(三)因执业活动与委托人发生民事纠纷;(四)在执业中,受到当事人、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五)配偶、近亲属在执业所在地司法机关担任法官、检察官职务;(六)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七)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奖励和处罚;(八)参加境外、国外学术交流活动,或者到境外、国外接受专业培训;(九)参与重要的涉外或涉港、澳、台事务和交流活动;(十)以律师或者公民身份加入境外、国外民间或者行业组织,或者以律师身份参加境外国际组织有关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十一)以律师或者公民身份接受境外、国外组织的捐赠或者授予的学位、荣誉;(十二)接受境外、国外新闻媒体的采访、约稿;(十三)在境外、国外出版书籍;(十四)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情况。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步骤阐述。

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国有企业实行科学决策、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同时,建立制度后,企业的各项行动将受到更多的监管和检查,从而提升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重大事项包括哪些方面?国有企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企业的股权变动、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组、剥离非主业资产、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

此外,在管理日常工作中,国有企业也应当时刻关注各项风险因素的变化,如市场竞争、税收政策、人才流动等,及时进行汇报。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哪些基本流程?首先,国有企业内部应当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制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重大事项,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和参考标准,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协调各方利益。

最后,企业应当在报告制度的监督下,对重大事项逐一进行审核、审批及跟踪反馈,确保企业发展方向清晰明确、经营合法合规。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面临的挑战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会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企业内部存在一些利益集团或个人,他们往往会在决策中把握权力,违反规则越权行事。

其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实施中还需要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融合,保证效力和可行性。

最后,则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团队和决策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考验,能否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的经营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制定恰当的决策计划。

总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流程,并加强对内部管理团队和决策人员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针对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汇报,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特制定了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报告的对象和时机1. 报告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的主管向上级领导报告重大情况。

2. 报告时机:所有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的重大情况,并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报告内容和要求1.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1 事件背景:描述事件发生的背景和重要性,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事件起因等。

1.2 事件过程:详细叙述事件的发展过程、关键节点以及相关人员的行动和决策。

1.3 影响预测: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风险和隐患,并提出预测和预警。

1.4 应对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并说明可能存在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1.5 建议意见:根据事件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的建议意见供上级领导参考。

2. 报告要求:2.1 报告语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使用复杂的术语和专业名词,确保上级领导能够快速理解报告内容。

2.2 报告格式规范,包括字体、字号、对齐方式等,以便于阅读和理解。

2.3 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不能有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的情况。

2.4 报告应按时提交,确保上级领导能够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做出相应决策。

四、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当发生重大情况时,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组织成报告材料。

2. 报告准备: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编写完整的重大情况报告,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查和审核。

3. 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将报告材料提交给上级领导,并暂停进行其他操作,等待上级领导的批示和指示。

4. 批示和指示:上级领导在收到报告后,根据情况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及时作出批示和指示,明确解决方案和责任分工。

5. 报告落实:主管部门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组织实施解决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反馈。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一、引言重大事项报告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披露手段,其目的在于向公司的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事件和决策过程,以促进信息公开、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内容和披露时点,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二、制度依据1.《公司法》第29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

2.《证券法》第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披露信息。

3.《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重大事项报告内容1. 重大事项的定义: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2. 重大事项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金、债务、资产、股权、人事、业务、诉讼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 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影响预测、处理方式、相关责任人员等内容。

四、重大事项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公司内部发现或接到关于重大事项的报告。

2. 事实核实: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核实和调查,确定事件的真实性和影响范围。

3. 报告编制:由调查组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编制重大事项报告。

4. 报告审批:报告需经公司领导或审计委员会审批,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告披露:按照规定的披露时点和途径向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重大事项报告。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公司可以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专门机构负责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六、结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当始终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可信度,增强市场信心。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对其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全面、准确地报告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监管机构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从而更好地监管和引导金融机构的运营。

该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大事项的界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明确什么是重大事项,以便于将这些事项与一般事项和日常经营活动区分开来。

通常情况下,重大事项可以包括经营风险的变化、机构重要人员变动、内外部重大事件等。

通过界定重大事项,可以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和防范金融风险。

第二,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规定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限,以保证监管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并处理相关问题。

同时,还需明确报告的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子表格等方式提交报告。

第三,报告内容的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应当包括详细的事实陈述、事项影响的评估和预测,以及机构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等。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全面客观,能够真实地反映机构的运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四,报告的接收和处理。

监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接收部门或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重大事项报告。

接收部门或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及时分析和判断事项的性质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延迟或错误导致监管机构不能及时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第二,报告的保密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报告重大事项时需要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以防止信息泄露对机构自身及整个金融体系的不良影响。

第三,报告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真实、全面地报告重大事项,尽量提供所有相关信息。

对于一些敏感信息,可以适当采取保留或模糊处理的方式,但不能隐瞒或篡改。

总之,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监管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引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信息流动的透明度和及时性,确保决策者能够及时了解到重要事件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这一制度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提升组织的决策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本文将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背景、意义、实施方式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组织规模的扩大,各类重大事项不断涌现,特别是其中一些可能对组织的战略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更是需要得到高度关注和及时处理。

然而,决策者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准确了解重要事件的发生情况和进展动态,这给决策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得信息能够充分流动,决策者也能够及时地获取到关键信息。

三、意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促进组织内部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员工的凝聚力。

通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报告制度,员工能够明确了解到组织内部的运行状况和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参与到组织的发展中来。

其次,这一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组织的风险控制能力。

在报告制度中,员工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及时汇报,这样可以使得问题及时暴露和解决,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

此外,这一制度还能够提升决策者的决策效率,使得他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到组织的运行情况,做出更加明智和准确的决策。

四、实施方式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首先,可以建立一个报告平台,员工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将重要信息进行汇报,然后由专门负责汇总和整理的部门或人员对信息进行梳理和分析。

其次,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大型的报告会议的方式来实施,决策者和员工可以在会议上就重大事项进行交流和报告,从而实现信息的流通和共享。

此外,还可以利用电子邮件、内部通讯工具等方式进行报告,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案例分析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

公司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及时掌握和应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事件,提高公司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工作。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公司安全工作,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各级组织及全体员工要认真遵守本制度,积极主动履行报告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公司聘请专业的安全监测机构进行事故排查,提供安全隐患报告,以确保公司安全的持续稳定运行。

第二章重大安全事项的界定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安全事项是指对公司正常运行和员工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和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产生直接威胁的重大安全事故;(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环境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三)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大安全事件;(四)其他可能对公司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章重大安全事项报告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公司各级组织及全体员工应当履行重大安全事项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重大安全事项报告的责任主体,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向上级公司领导班子报告。

第九条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决策各项安全预防和风险控制措施,并定期报告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条公司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员工能够主动报告重大安全事项。

第四章重大安全事项报告的程序与要求第十一条发生重大安全事项后,报告程序应当符合快速报告、逐级上报的要求。

第十二条发现重大安全事项的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并书面填写《公司重大安全事项报告表》。

第十三条上级公司领导班子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下级公司领导班子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项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事故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层报告涉及企业发展、经营、风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决策效率,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告的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状况、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风险管理、重大事件处理等方面的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的内容范围。

二、报告的主体:一般而言,报告的主体包括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事业部门负责人等。

也可以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指派特定的人员进行报告。

三、报告的时机:重大事项报告通常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进行,以确保上级领导层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作出决策。

四、报告的形式: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会议汇报等形式,视事项的复杂程度和涉及的利益关系而定。

五、报告的流程:通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信息筛选、信息汇总、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提交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明确责任人,并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报告的及时准确。

六、报告的接收和处理:上级领导层在接收报告后,应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及时处理。

对于重大事项,可以进行集体讨论、制定相关决策,或者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明确责任人: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二、建立源头严格把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汇总,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信息审核机制:在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对报告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反馈机制:报告后,上级领导层应该及时给予反馈,并将反馈意见及时传达给报告人,以便其了解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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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A内部重大事项报告职责和程序,便于上级主管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我会组织有关活动内容和发展方向,及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会业务的指导与监督,根据《A管理条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A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是: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第三条重大事项是指可能或已经对A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或者慈善资产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或计划。

第四条A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以下机构和人员:
1.A理事和理事会;
2.A监事;
3.A高级管理人员;
4.A各部门负责人;
5.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第二章重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相关部门及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A理事会报告:
1.接受捐赠额折合人民币在5000万元以上的捐赠活动;
2.除定向捐赠外,单项资助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
资助项目;
3.单笔投资额超过上年底募集资金余额的50%以上的投
资活动。

4.调整A资产运作的原则、策略、途径和重大投资事项;
5.调整会计政策、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项目等的
管理政策;
第六条相关部门及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除及时、准确、完整地向A理事会报告,还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上报上级主管机关,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

1.组织召开理事会;
2.A理事会、监事换届会议;
3.拟任主要负责人审查、主要管理人员的聘任与罢免;
4.修改章程、变更登记和年检;
5.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6.A的分立、合并;
7.跨组织跨地区举办的重要会议、有较大影响的社会活
动及刊物发行等;
8.A的涉外活动,其中包括吸收境外人士担任名誉职务;
与境外民间组织合作或联合兴办的活动;接受境外捐
赠和资助;邀请境外人士或境外民间组织参加活动;
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民间组织的交流交往活动等;
9.主要负责人的出差、出国等重要活动;
10.开展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公益项目;
11.有关A的突发事件;
12.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重大事项报告程序与职责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向A理事会、A、S报告与报备。

第八条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的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向A、S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将该重大事项写在“重大事项报告单”上(见附件),由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签字并附相关依据及资料,报送综合管理部。

第九条根据重大事项性质,AA或S责成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或备案,传播外联部按A规定履行相应信息公开程序。

第十条A综合管理部应对上报的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等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负有
敦促本部门内部收集、整理的义务。

第十二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A将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认真、负责地传递本制度所要求的各类重大事项信息,并对所报告的重大事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A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A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A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AXXXX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或A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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