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计字〔2011〕 号 - 广西科学技术厅政务公开网- 广西科技信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桂科基字〔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实施好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现就2024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联合专项项目类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包括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区域高发疾病研究联合专项、主动健康与常见病多发病联合专项。
受理的类型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三种,分别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联合专项申报对象及重点支持研究内容具体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三、相关要求(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23〕33号)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联合专项申报须知、申报书模板分别参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23〕33号)的附件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申报须知和申报书(模板)》中有关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内容。
四、联系方式(一)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5892607。
(二)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三)专项业务咨询具体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四)其他业务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615098;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2633078。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快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快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9.19•【字号】桂科成字〔2018〕88号•【施行日期】201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快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技术市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经济、社会效益,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促进科技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加快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的“项目10: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一)提交申请。
申报单位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纸质申报材料请寄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二)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行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
(三)评估立项。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评估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根据财政经费预算计划择优立项。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为加快申报工作进度,请各市科技已局,各市技术市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政策宣传,做好2018年技术合同登记工作。
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加强与市、县科技局对接和联系。
请各市科技局结合2018年度设区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于2018年10月10日前按照不低于绩效考评指标10%的比例,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具体申报数量要求见附件2),并将组织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我厅成果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2•【字号】桂政办发[2010]132号•【施行日期】201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等职责。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广西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自治区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3.19•【字号】桂科计字〔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广西科技“尖锋”行动方案》,现发布广西科技“尖锋”专项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地区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材料,在系统上提交申报书至项目管理机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8:00(以系统上推荐部门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
本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但无补正机会,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8:00,通过形式审查的所有项目须于4月22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相关要求(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0”,不能留空。
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桂科计字〔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18〕98号自治区有关厅(委、局),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和《广西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11 号)部署,现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支持。
二、申报及推荐要求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
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有市财政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商市财政局后联合行文上报。
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详见申报须知。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纸质申报材料请寄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再接收项目申报材料。
科技厅全年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项目评估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根据财政经费预算计划择优分批次下达。
四、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71—966118。
自治区科技厅规划财务处0771—263095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16•【字号】桂政办发[2000]78号•【施行日期】200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78号)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十六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主管科技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原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自治区海洋开发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海洋局),划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
(二)划入的职能将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交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增加的职能1.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
2.负责区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审批、登记工作。
3.负责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南科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的通知(南科发〔2012〕15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西科普统计的通知》(桂科成字〔2011〕4号)的要求,2011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由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措施,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和掌握我市科普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更好地监测我市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2011年度广西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本次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调查我市和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
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
(二)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
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我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本次科普统计的范围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部门:1、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等。
2、县(区)级单位:县(区)科技局、县(区)科协、县(区)教育局、县(区)国土资源局、县(区)农业局、县(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县(区)卫生局、县(区)计生委、县(区)环保局、县(区)广电局、县(区)林业局、县(区)旅游局、县(区)园林局、县(区)气象局、县(区)工会、县(区)团委、县(区)妇联、县(区)公安局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桂科基字〔2016〕151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根据广西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广西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科技厅)组织管理,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为主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和研究团队,稳定基础研究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广西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一)具有重要价值的科学前沿问题和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二)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和研究团队培养,推动广西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的基础研究。
第五条项目包括研究系列和人才培养系列两类。
研究系列设立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人才培养系列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第六条科技厅是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提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编制项目指南,委托和指导第三方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评估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专业机构受科技厅委托,具体管理项目,通过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评估),提出立项建议,开展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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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科计字…2011‟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厅(委、局),各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工作,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自治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附后)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课题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并于2011年9月8日至14日分别将课题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我厅(具体安排见附件2)。
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课题,应当商市财政局后联合行文上报。
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计划是政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的基本形式,是自治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科技项目(课题)是科技计划具体的表现形式。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科技项目(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要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项目(课题)的构造和申报工作。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及时沟通解决,确保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指南2.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须知
3.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书
(格式)
4.2012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推荐
汇总表
5.2012年广西科技计划申报课题单项形式审查单
(上述5个附件可从广西科技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