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
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

新余四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报量化评分表高级教师资格推荐申报评分量化标准(一)、基本条件分(10分)1.思想条件分(3分)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计3分。
2.考核分(3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有1次优秀,计3分。
校办提供年度考核结果。
3.师德师风分(4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计4分,评教优秀率有一次未达到75%以上,不计分。
凡有违背师德规范,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一票否决。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评教结果。
(二)、学历经历分(10分)1.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分(5分)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计5分。
年限不足者不计分。
政教处提供班主任履历。
2.任教经历分(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有1年以上以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并有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
计5分。
不足者不计分。
初中部提供相关证明。
(三)、工作任务分(10分)1.工作量分(5分)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其中校领导授(听)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兼管理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教研人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听课量和评课量。
达到者计5分,不足者不计分。
教务处、初中部提供证明材料。
2.公开课分(3分)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计3分。
不足者不计分。
3.课程开发分(2分)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研发,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计2分。
不足者不计分。
(四)、教育教学分(40分,其中基本分10分)1.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最美乡村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书育人楷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或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计3分。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确保聘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质量和水平。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聘任条件1. 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例如,担任高级教师职务所需本科学历,担任特级教师职务所需硕士研究生学历。
2.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例如,担任高级教师职务需要具备5年以上的教师工作经验。
3. 申请人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研能力。
例如,申请人需具备在教学活动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在教学研究中做出的重要贡献。
二、聘任程序1. 学校应公开发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招聘信息,明确聘任条件和要求。
2. 申请人应向学校提交聘任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学和教育教学经验证明、教学研究成果等。
3. 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贡献。
4. 学校应公布评审结果并向申请人发放聘任书。
三、聘任期限和待遇1.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续聘。
2. 聘任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和待遇,例如,聘任为高级教师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四、聘任考核1. 聘任期满后,学校应对聘任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可以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或调整聘任等级。
五、申诉和复议对聘任结果不满意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学校重新评审。
如对学校复议结果仍不满意,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以上是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激发教师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学教职工行使相应管理权力和技术职责的工作岗位。
中学关于组织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细则

XXXX中学关于组织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我校新一轮岗位竞聘工作,发挥其正向引导作用,按照《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人社发(202X)4号)、《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X人社发(20XX)39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X人社发(202X)15号)等文件规定和区教体局工作部署,依据《XX区教体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指导意见(2023.12-2025.12)^的精神,在四轮岗位竞聘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岗位竞聘工作。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我校2023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聘任条件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按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工作单位参加竞聘,交流轮岗人员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二、聘期三年,即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一)民主公开原则。
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正,强化监督。
(二)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同时向一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三)积极稳妥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岗聘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四、基本内容本次岗位竞聘的主要内容是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竞聘人员进行上一聘期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于2023年1月完成续聘后,方可参加本轮竞聘。
本聘期内,在2023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根据新核定的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集中组织岗位竞聘。
2023年6月竞聘量化赋分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2023年5月,上一聘期内(取得高一级资格)聘任到高一级资格人员的赋分时限为取得资格当月起至2023年5月30日,根据新的量化赋分重新排序。
2023年6月、2024年6月有资格竞聘人员竞聘量化赋分时间范围分别为2019年1月-2023年5月、2019年1月-2024年5月,量化赋分标准构成参照本次量化赋分标准构成。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余府办发[2012]68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发〔2012〕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25日新余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㈠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㈡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统一制度,分类管理的原则。
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对于提高学校教学与研究水平,推动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提高岗位聘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1. 岗位分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方向的需要,学校可以设立教学型、科研型、管理型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岗位。
2. 岗位职责每个专业技术岗位都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吻合。
岗位职责应该明确指明技术岗位人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条件与资格审核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岗位的基本要求。
2. 岗位说明与公示学校应当公示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背景、职责、条件和待遇等信息,便于有意向的申请人了解并主动报名,确保岗位的公开、公正和竞争性。
3. 选拔与评审学校可以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选拔和评审。
评审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公开和透明。
4. 聘用与合同签订学校经过选拔和评审,确定合适的申请人后,应当及时向其发放聘书,并按照学校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考核为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术声誉、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评审1. 条件与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职称评审。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教学、科研、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评审程序学校应当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职责:(1)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撰写、发表论文。
(4)指导培养新教师,或接受“传帮带”。
(5)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实践技能水平.(6)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或指导学生参赛。
(7)主动承担第二课堂、兴趣小组任务。
(8)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9)主动思考,提高课堂效率.(10)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五、六、八、一、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按7个等级划分.其中副高级岗位共1个等级:即小学特高级教师岗位,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中级岗位即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员级).3.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
二、中小学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直接聘入条件(一)五级岗位直接聘入条件受聘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4、省特级教师;5、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6、城区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2年及以上,或农村中学教师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10年及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中学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条件及标准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
学校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方法,逐步到达规定的结构比例。
一、关于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一〕专业技术岗位根本条件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2、有良好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保护学生,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
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5、现任教学科或工作须与申报学科职务相一致。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条件1、五级〔副高级职务一级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六级岗位须满3年及以上;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评价优良;有两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文章,并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在区内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的工作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出色完成区级或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带教、指导教研组等工作。
任期内曾评为特级教师、区拔尖人才、市后备名师、区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六级〔副高级职务二级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七级岗位须满3年及以上;能较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或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好成绩;在任期内有两次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其中一次须是区级及以上〕,评价良好;有一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有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正式刊物上发表有一定质量的文章,并在教科研论文评比中获奖;是学校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或所从事工作的主要骨干;能较好完成学校所布置的公开课〔研究课〕、带教等工作。
五级优先考虑对象及任期内曾为区名师工作室学员、区学科中心组成员、区骨干教师、校骨干教师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
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根据新余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余人字[2009]44号)以及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教字[2009]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余四中事业的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余四中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岗位。
三、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长:陈晓红成员;皮员根、胡爱根、习斌澜、黄悦峰、胡永兵、李志新、廖爱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新兼任。
成员:李峰、刘明兰、刘明辉、汪亮、万思国、敖丽雯、余美夫、陈志翔、傅小武四、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五、专业技术条件(一)专业技术五级岗位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竞聘条件(1)任职年限条件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七年以上。
(2)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B、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水平造诣较高,在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进行明确和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岗位设置、聘用程序与条件、用人标准、考核和奖励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岗位设置1.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类别和层级。
2.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并与企业的业务需求相匹配。
3.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发展的趋势,为企业引入新的技术和知识提供保障。
二、聘用程序与条件1.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聘用程序的透明度。
2.招聘广告应公布岗位的职责、要求、待遇等信息,确保求职者了解岗位的具体情况。
3.聘用条件应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并参考相关的职业资格要求和行业标准。
三、用人标准1.专业技术岗位的用人标准应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
2.聘用人员的专业技能应与岗位要求相匹配,能够胜任岗位的工作。
3.职业素养包括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应根据岗位的特点进行具体要求。
四、考核与奖励1.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在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2.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主要依据,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对于在岗位上取得突出贡献和创新成果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其持续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公平公正地进行聘用程序,根据用人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可以促进企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因此,企业应重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制定,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需求。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人员的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评价和选拔水平,进一步激发教师、科研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1. 主任(或副主任)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教学或科研成果,良好的业务素养与管理能力;d. 推荐条件:获得学校相关岗位聘任委员会的推荐。
2. 骨干教师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d. 推荐条件:获得学院或学科组的推荐。
3. 科研人员岗位设置与条件:a. 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专业;b. 工作经验:从事科研工作满5年以上;c. 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d. 推荐条件:获得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委员会的推荐。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录用申请:a.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绩效评价等;b.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绩效评价报告等。
2. 材料评审:a.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绩效评价等方面;b. 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 面试选拔:a. 通过材料评审的申请人将参加面试;b.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的测试、技能操作演示、综合素质考察等。
4. 聘用决定:a.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和评审结果作出聘用决定;b. 聘用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聘用期限与待遇1. 聘用期限: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期限为一般不超过五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2. 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考核给予相应奖励和晋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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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根据新余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余人字[2009]44号)以及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教字[2009]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余四中事业的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新余四中专业技术五至十二级岗位。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长:陈晓红
成员;皮员根、胡爱根、习斌澜、黄悦峰、胡永兵、李志新、廖爱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新兼任。
成员:李峰、刘明兰、刘明辉、汪亮、万思国、敖丽雯、余美夫、陈志翔、傅小武
四、基本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五、专业技术条件
(一)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竞聘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七年以上。
(2)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级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
B、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水平造诣较高,在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或省级人选;
(4)省级特级教师;
(5)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竞聘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般应在副高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
(2)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市级骨干教师;
B、任现职以来,业绩较突出,在本校本学科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C、任现职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
D、在现职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优秀者。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3)省、市级学科带头人。
(三)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岗位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竞聘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
竞聘八级岗位一般应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七年以上。
(2)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水平造诣较高,在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B、取得副高任职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
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优先聘用条件
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市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2)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
(五)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竞聘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般应在中级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
(2)业绩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任现职以来,业绩较突出,在本校本学科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B、在现职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的,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者。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优先聘用条件:
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A、取得副高任职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
B、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
(六)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岗位任职资格。
(七)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竞聘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初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2、业绩条件
A、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具备初级任职资格条件,任现职以来,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进行量化考核);
B、获得中级任职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学水平较高。
(八)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初级任职资格。
六、实施步骤
1、成立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提交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初审,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上交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备案。
3、备案后,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岗位聘用。
程序如下:公布岗位,个人申请,提交业绩等原始证件,领导小组审查并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
4、填写《新余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按规定上报核准或备案。
5、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6、填写《新余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政府人事部门验收认定;
7、认定合格后按聘用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七、工作要求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岗位任职条件实施细则,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做好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人事部门沟通,共同分析研究解决。
3、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不得突破结构比例。
4、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
八、其他
1、已聘教师优先于未聘教师。
2、在岗位直接聘用或竞聘中出现条件相同并列者,如岗位数不足,则按照个人聘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的长短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则以其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资格时间长短排序;如再出现并列,则以其工龄长短排序。
3、五级至十二级岗位中的业绩条件量化考核按照《新余四中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例》实施(见附件一)。
4、《细则》中出现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本年和本数。
5、本《细则》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修订、解释。
6、本《细则》已经 2009年7月1 日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
新余市第四中学二OO九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