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六章: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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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第六章习题及答案

公务员制度第六章习题及答案

第六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纯性免职的情形是()6-122A.转任职位任职的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C.退休的D.受刑事处罚的答案:C解析:单纯性免职发生在公务员离职之时,免职的目的在于暂时暂时或长久地解除公务员与机关的职务关系。

2、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性免职的情形是()6-122A.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B.晋升或降低职务的C.被辞退的D.受行政撤职处分的答案:B解析:程序性免职发生在公务员变换职位任职之时,免职的目的在于任命公务员担任新的职务。

3、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6-128A.各级党委领导成员B.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成员C.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成员D.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答案:D解析:竞争上岗含义及适用范围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党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从职务层次看,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4、下列属于公务员自行免职情形的是()6-123A.转任职位B.离职学习时间达到一年以上C.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D.调出机关答案:C解析:职务的自行免除的情形:(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3)被辞退的;(4)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5、我国公务员主要任职方式是()6-118A.选任制B.聘任制C.委任制D.准选任制答案:C解析: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就任职数量而言,委任制的公务员任职主要方式。

6、以下选项中,符合我国公务员兼职规定的是()6-120A.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B.公务员不可以在机关外兼职C.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不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D.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可以领取兼职报酬答案:A解析:兼职的指公务员在担任本职工作外,还兼任其他职务工作的情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2.29•【文号】中组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何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我国公务员实行以委任制为主
(二)委任制
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
作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
1、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P99(200904多选)
委任制的产生方 式包括 ( ACE ) A、录用 B、选举 C、调入 D、聘用 E、公开选拔 P101
2、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 P100
2、公示对象:提拔担任地厅级以下委任制领导职务
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均应列为公示对象。
3、公示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P120
(二)任职试用期制度 (1)涵义
任职试用期制是指对已经通过任用程序确定了晋升 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 者正式任期,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2)不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设计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4、实行聘任制的条件:P103

(1)工作需要 (2)机关的选择 (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4)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5、聘任人选的产生:
(1)公开招聘
(2)直接选任。
6、聘任合同:P104 (1)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2)聘任合同的内容
乏、机构撤并或不服从安排的。
三、公务员降职的方式
1、职薪同时将
2、降职不降薪
四、公务员降职的程序:P124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 的意见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并依法任免
五、国外公务员的降职制度
P124
已取得公务员任职资格的公务员的任用,也包括
公务员在部门内或跨部门、跨系统流动中的任用。
2、公务员免职的含义

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录用和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录用和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录用和职务任免公务员是各个国家政府部门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他们在维护国家法律和秩序、推动公共服务和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公务员的选拔和管理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要求,各国都相应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公务员录用和职务任免的相关制度被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

一、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和标准来选聘合格人员从事政府机关的工作。

公务员录用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务员的录用工作由公务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这意味着公务员职位的空缺应当公开发布,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员均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并且最终录用的人员应当是综合素质最好的人选。

在公务员录用程序中,通常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报名阶段,拟录用的公务员岗位会公开发布,有意向报考的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

资格初审阶段,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基本资格的人员。

笔试、面试和体检环节主要通过对报考人员的知识、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公务员录用的程序和标准的确立,既有利于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又有利于增加录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职务任免职务任免是指对公务员的职务进行调整的过程,包括职位晋升、职位降级、职位调整等情况。

职务任免的目的是根据公务员的绩效和素质,合理分配人员,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效能。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职务任免应当遵循秩序井然、公正公平、依法任免的原则。

任免工作由公务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或者决定后方可生效。

这意味着职务任免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操纵或违反法规。

在职务任免的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公务员的个人表现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9.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惩戒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务员定义】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管理原则】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公务员职务的任免课件

公务员职务的任免课件

工作需要
各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 对公务员职务进行合理调 整,以满足工作发展的需 要。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程序
提名
各级机关根据工作需 要和考核情况,对符 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 提名。
考察
对被提名的公务员进 行考察,了解其政治 素质、业务能力、工 作实绩等情况。
讨论决定
各级机关领导班子根 据考察情况,对被提 名人员进行讨论决定。
保守秘密
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 的职务任免,必须严格遵 守保密规定,防止泄密事 件的发生。
CHAPTER
选任制
总结词
通过选举方式确定公务员职务的任免
详细描述
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方式确定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在选任制中,公务员需要通过 选举程序获得相应的职务,任期届满后也需要经过选举才能连任或转任其他职务。 选任制通常适用于领导职务或具有较高管理职能的职位。
任免通知
对任命的公务员颁发 任命通知,对免职、 晋升、降职的公务员 颁发免职、晋升、降 职通知。
备案
各级机关将任免结果 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 案,并做好相关档案 管理工作。
CHAP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01
公务员职务任免的 基本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等原则,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和能力。
某市公安局局长的任免实例
总结词:依法依规
详细描述:在某市公安局局长的任免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公 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整个任免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加强对任免 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程序合法合规,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和权力寻租现象。
某市公安局局长的任免实例
总结词:程序规范
详细描述:某市公安局局长的任免程序规范严谨,按 照选拔、考察、公示、任命等步骤进行。在选拔阶段, 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 质;在考察阶段,对候选人的品德、能力、业绩和民 意进行深入了解;在公示阶段,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和任免理由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任命阶段,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式任命,并向社会公布。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公务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考试或其他考核方式录用、担任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

作为公务员,他们拥有良好的福利待遇和稳定的职业生涯,工作内容也一般涉及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是指政府机关管理的公务员职务的产生、变更和消失,以及公务员在职务中调整的过程。

具体的规定如下:(一)职务的产生、变更和消失公务员职务产生、变更和消失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职务产生的条件包括:招聘所需的学历、能力和政治素质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涉及到招聘规定的招聘广告、考试主管机关的通知、审定等程序必须规范;职务必须依据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并经上级机构制定批准后予以颁布。

公务员职务变更是指对公务员职责、权限、职级、岗位和机构、所在专业技术职系的调整等内容的变更调整。

一般情况下,职务变更的原则是以公务员的职务管理权限为标准,对个别部门、单位、岗位等调整适当的自由度。

公务员职务消失有迁出、调离、辞职、开除等几种情形。

其中,涉及到开除等情形需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政府机关的管理理念更人性化,加强职务调整的文化底蕴。

(二)职务的调整公务员职务调整的形式一般有晋升、降职和回退三种,其中晋升是职务调整的一种重要形式。

晋升的依据为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职务对应等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

公务员在职务调整中,应该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仅是考核成绩,还应考虑到个体的成长、专业能力的体现和多个部门、机构间的协作性因素。

二、公务员职务升降规定公务员职务升降规定是指一般公务员职务升降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职务升降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与之相关的考核成绩、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等因素。

具体规定如下:(一)晋升公务员晋升需要根据个人的考核成绩、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加之现有的职位的需要,来确定是否有晋升的需求。

在评审晋升时,要综合考虑公务员晋升的合理性、相关部门意见、实际工作经验等多种因素,保证晋升的公平公正。

《公务员法》释义: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释义: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释义:职务任免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用方式和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的规定。

一、任用的含义公务员的任用,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在法定的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行政职务。

公务员的任用与公务员身份的取得不同。

公务员的任用是使某人担任某一公职。

这里的某人可以是已经取得公务员身份的人,也可以是还没有取得公务员身份的人。

前者如晋升职务的任用,后者如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任用。

公务员身份的取得是使某人具有公务员的身份。

为了实现精简的目的,机关都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有多少职位,才相应有多少编制,有了编制才能安排人员。

因此,公务员的身份取得往往是在一定的编制范围内,对应着相应职位。

如《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因此,除了公务员考录情形外,取得行政职位的同时,都具备了公务员的身份。

总之,公务员的任用与公务员身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时间上讲,任用可以在公务员身份取得的同时进行,也可以在录用后进行;从逻辑上讲,则必然是取得公务员身份在前,任用在后。

同时,公务员的任用与公务员身份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一般要么是同时获得,要么是相互一一对应着先后获得。

二、选任制和委任制的含义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主要有选任制和委任制两种方式。

此外,根据本法第十六章的规定,部分职位可以实行聘任,这是对选任制和委任制两种方式的补充。

在西方国家,一般把公务员划分为政治类官员或政务官和业务类官员或文官两大类。

政务官除少数职位实行委任制外,一般实行选任制;文官则实行委任制。

我国虽然不划分政务官和文官,但产生方式也有选任制和委任制之分。

所谓选任制,是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制度,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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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六章: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第六章:职务任免
《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这部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

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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