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免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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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任免制度

公务员任免制度

公务员任免制度公务员任免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解聘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作为一种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现代国家的治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公务员任免制度的完善与规范,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效能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对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任免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公正是指任免过程中不偏袒、不歧视,根据公务员的能力、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等因素进行评估和选拔;公平是指在选拔过程中对所有候选人一视同仁,不偏袒某一特定群体;公开是指选拔和任命的过程应该对社会公众透明,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众监督的有效性。

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应该以能力为导向。

公务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组织管理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在培养和选拔公务员过程中,应该兼顾能力和政治素质的要求。

公务员的选拔应该通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任免公务员还需要做到透明、规范。

在任免公务员的程序中,应该建立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并将其公之于众,确保任免的透明度。

对于公务员的解聘应该经过合法程序和正当的理由,并对其做出合理的事先告知和合理的申诉渠道。

公务员任免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

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行政人员的选拔、任用和解聘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公务员的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考核制度。

这对于保障公务员任免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任免制度的建设。

首先,要加强对公务员选拔和任用的监督和评估体系的建设,确保选拔和任用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和职业发展机制,提高公务员的岗位素质和综合素质,确保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追责机制,依法严肃处理违法失职人员,提高公务员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还应加强对公务员的激励和激励机制建设,增加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其待遇水平,为公务员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第11章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第11章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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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 职与免职的情形
1.任职: 1.任职: 任职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我国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我国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予任命: 应予任命: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满合格的;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Probationary period)满合格的; 从其他机关及企业、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 家行政机关的; 家行政机关的; 转换职位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免职后恢复工作的; (5)免职后恢复工作的; 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6)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3.兼职的限制
国外: 国外: 公务员兼职(Part-time job)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公务员兼职(Partjob)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Part 的限制性规定主要包括 禁止公务员擅自兼任营利性(Profit)的公职和私职; (Profit)的公职和私职 禁止公务员擅自兼任营利性(Profit)的公职和私职; 在非营利性(Non profit)部门兼职 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Non部门兼职, 在非营利性(Non-profit)部门兼职,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且有一定限制; 且有一定限制; 禁止任何公务员在其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部门所管辖的或 者说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私利; 者说与之有关的企业中谋求私利; 如果其配偶等直系亲属以职业身份从事营利性的私人活动, 如果其配偶等直系亲属以职业身份从事营利性的私人活动, 该公务员必须向他所属部门提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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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 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 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7-公务员职务的任免

7-公务员职务的任免

三、降职制度 (一)降职制度的含义与意义 降职制度的含义与意义 1、降职制度的含义 、
降职制度是机关依据法定条件 方法、程序, 、方法、程序,使公务员职务降 低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低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公务员降职的含义
注意
我国公务员制度 的降职
1、由于公务员不胜任 、
现职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 而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
(二)职务任用方式的类型
1、选任制 、
2、委任制 、
类型
3、聘任制 、
4、考任制 、
二、职务任免机构与权限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机构与权限 1、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 、 2、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国家权力机关( 其常务委员会):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其常务委员会):人大机关领导职务; 各级政府领导人员;审批机关职务; 各级政府领导人员;审批机关职务;检 察机关职务。 察机关职务。 3、人民政协 、 4、民主党派 、
三、职务任免的情形与程序
(一)委任制的任免情形与程序 1、委任制的任免情形 、 (1)任职情形 ) A、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的任职 、 B、职位变化的任职:转换职位、晋升或降 、职位变化的任职:转换职位、 职、其他原因引起的职务变化
(2)免职情形 ) A、职务变化担任新的职务而免去原任 、 职务。 职务。 B、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免去所 、 任职务,如退休、 任职务,如退休、离职学习一年以上的 等。 C、自动免职的。如受到刑事处罚或劳 、自动免职的。 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 亡的。 亡的。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也是我国选拔任用 公务员的重要方式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件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课件 第八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制度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
三、公务员职务晋升程序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三节 降职
4.其他原因应予以降低职务的 除上述原因外需要降职的其他原因。
三、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降低公务员的职务,一般一次只降低一级,并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降职的理由;二是降职后的安排去向。对这 两方面,必须在进行任职情况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提出,经单位领导 集体讨论决定。提出的降职理由必须实在、充分。 2.征求本人意见 所在单位在正式上报前,应征求本人的意见,即使是本人提出降职要 求,也需要走这一步。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民主权利,又有利于多 方听取意见,为任免机关做出降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审批前,人事部门应派人到呈报单位进行复查了解,既要向 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了解,也要各周围群众和被降职的本人了解,全面听 取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核意见,然后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节 职务晋升
一、职务晋升的含义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三、公务员职务晋升程序
一、职务晋升的含义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 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 的职务升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晋职意味着公务员所 处地位的上升,职权加重和责任范围扩大,同时伴随着 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提高。
公务员降职是一种变更职务关系的任用形式。公务员降职 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 为行政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而以往的降职 是为了惩处违法违纪人员,促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其降职 的原因主要是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由于机构精简、撤销等 原因,也需要降职。而以往被降职必须是有违法违纪行为, 否则不能降职。降职的后果,虽然都是低职安排,但公务员 被降职使用后,对其今后的职务晋升、工资级别的调整奖励 等方面均不受影响,而以往受降职处分后,在受处分期间以 至长期影响其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奖励等。

免职的法律规定(3篇)

免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免职作为一种人事管理措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它涉及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员工等不同主体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免职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免职的定义免职,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组织章程的规定,取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员工的职务,使其不再担任原职务的行为。

免职是人事管理的一种方式,旨在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二、免职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根本法律,其中对免职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职:(1)职务晋升的;(2)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的;(3)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免职也作出了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职:(1)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的;(2)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3)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3. 企业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员工免职时,主要依据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合同。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的免职程序,但企业在制定免职规定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免职的程序1. 公务员免职程序根据《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免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提出免职申请;(2)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审核;(3)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4)公布免职决定。

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职程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所在单位提出免职建议;(2)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3)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批;(4)公布免职决定。

3. 企业员工免职程序企业在进行员工免职时,主要依据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合同。

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第七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领导成员职务选任制


5、选举检察机关领导。按照法律选举产生 的职务; 6、选举政协机关领导职务。按照《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7、选举民主党派机关领导职务。按照民主 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准选任制公务员

公务员职务中还有一部分虽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 的,但他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家权力机关通 过并决定任命。由于通过并决定任命都是以表决 形式进行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这部 分职务带有选人的成分,被称为“准选任制公务 员”。比如,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家主席 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务院副总 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长、秘书长,其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北京:聘任制公务员

2013年6月,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公 布北京将首次面向全国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 员。6个职位是市科委、交通委和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三家政府部门的高级主管, 年薪不低于20万,双方将签合同,首批聘 任期为2——3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可被解 聘。
浙江:聘任制公务员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领导成员 职务任期制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选举中国共产党机关领导成员;按照党 章选举产生的职务: 2、选举人大机关领导成员,按照法律选举 产生的职务; 3、选举行政机关领导成员。按照法律选举 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4、选举审判机关领导。按照法律选举产生 的职务;
公务员免职类型

公务员免职类型:程序性免职;单纯性免 职和自行性免职三种类型。 程序性免职:是指选任、委任和聘任在职 公务员担任新的职务而在其· 接受新的职务 之前或同时免去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程 序性免职并不是目的,而是任用公务员担 任新职务必须履行的手续。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PPT 37页)

公务员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PPT 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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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务员辞退制度
一、公务员辞退的含义
公务员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的 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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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是机关在人事管理中的一项法定职权 辞退是机关的单方面行为 辞退是一种任用行为,不是惩戒行为
辞退
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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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去公职与辞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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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机关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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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
1.公务员身份消失。 2.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 3.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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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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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退休的含义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的年龄、 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依照法定程序退出 工作岗位,享有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它 待遇等权利的行为。
年龄条件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身体条件
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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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正职干部可以到65周岁退休; 依据法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经选举任职的干部, 在任职未满时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等任届期 满后退休; 年满55周岁的县处级以上女干部,确实因工作 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经批准其退休 年龄可以延长。
4. 国家鼓励退休公务员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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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公务员退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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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15条: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 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 领导责任的;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 主要领导责任的; (三)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 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 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降职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信息发布时间:2008-12-8中组发〔2008〕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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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免职条件(一)公务员的免职的含义公务员的面值是指享有法定任免权的机关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的程序,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某一职务。

公务员的免职必须由法律规定享有任免权的机关和主管部门作出,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作出免职决定。

公务员的免职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的免职条件进行,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合理。

公务员的免职还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免除公务员所担任的某一职务即是剥夺公务员行使该公务员行使该职务所赋予的履行公职的资格,必须严格履行有关免职手续,并遵循法定程序。

(二)公务员免职的几种法定情形第一,根据《公务员法》第 39 条的有关规定,对选任制公务员在下列四种情形下应免除其职务:( 1 )公务员在任期届满后不再连任;( 2 )任职内辞职;( 3 )任期内被罢免;( 4 )任职内被撤销。

凡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时,选任制公务员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二,根据《公务员法》第 40 条的有关规定,实践中对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应当包括以下情形: 1. 因转换职位而免除原职务。

2. 因晋升或降低职务而免除原职务。

3. 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

这时应对其实施免职,以便及时任用他人代替其工作,否则,将会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4. 已到退休年龄,主管机关不再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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