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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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准入证明,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企业申请。

企业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前,首先要确保自身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同时要制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

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表》等。

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其次,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会对企业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是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的重要环节,企业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

接着是技术评估。

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是否科学合理、原辅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是否稳定可靠等。

企业要做好技术评估前的充分准备工作,确保自身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最后是审批和颁发。

经过前期的申请、现场核查和技术评估,如果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条件,监管部门会进行审批并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在领取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生产范围和许可条件开展生产活动,同时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是一个严格、细致的过程,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生产场所的整洁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技术评估前的充分准备工作。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顺利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食品生产许可证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 食品生产许可证

怎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法律常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流程如下:1、登录相关系统,进入许可申报页面;2、点击事项名称中的填写申请;3、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法律常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申报生产许可证指南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申报生产许可证指南

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互联网申请指南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和/或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及牙膏)、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暂未开通网上申请。

省质监局负责审批且不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及牙膏)、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已开通网上申请。

具体范围可查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须知”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进入系统。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www.gdqts。

gov。

cn/wsbg/).在“生产许可证”栏目下找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点击该事项后的“网上办理”进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的登录界面。

二、注册用户。

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信息页面,输入用户信息及对应企业基本信息;点击【提交】按钮,自动返回登录系统。

三、登录系统。

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注册码。

单击【登录】按钮,进入申请草稿列表;在左边申请事项列表选择对应类别的许可证申请,进入相应的草稿列表创建申请.四、网上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录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网上直接“创建申请”,一种是“导入企业申请信息"。

(一)“创建申请”步骤:1。

点击【创建申请】,打开申请信息录入页面。

2.输入申请内容信息:选择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输入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选择申请类别和申请日期。

3.点击下图红圈处的对应标题进入相关信息项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保存.(二)“导入企业申请信息”步骤:1。

企业许可证申请人员登录系统,在左边申请事项列表点击【工业许可证申请】或【食品许可证申请】,进入相应的草稿列表.2。

点击【导入企业申请信息】,打开导入页面。

3。

点击【浏览】,弹出选择文件对话框,选择企业提供的exc el文件,点击【打开】.4.选择市、县(区).5。

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返回草稿列表,列表显示新导入的企业申请记录。

五、上传其他申请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1100607000—2018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30日发布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内监督管理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办)等申请事项。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四)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为各州(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申请人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界面: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3)点击进入: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

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

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

如图所示: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

如图所示: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

如图所示: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

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1.2.1 新办类型选择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1.2.1.1 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2)选择【食品生产许可证】单击【确定】,转到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界面。

如图所示:3)在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的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有数据就返回数据,如果没有数据就显示“没有找到相应的记录!”。

如何查询条件输入无误,并等不到相关数据,这时就要单击【新增】按钮添加一条新的记录。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 .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 .doc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2、办理地点:一品天下大街999号3、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不收费6、窗口电话:7、投诉电话:8、电子邮箱:9、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食品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网上咨询:金牛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1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二、法定依据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2、《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三章三、申请条件1、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2、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3、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4、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向金牛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辖相关所收到《受理通知书》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金牛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一份)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对原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还应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供货方合法主体资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2、办理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B06受理窗口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16号);5、《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XX〕103号);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食药监食[20XX]19号)。

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下发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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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核查计划,向申请人送达现场核查通知书,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并将许可资料、核查结果报送审批部门。

食品生产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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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结果等情况,按许可权限,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2、办理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办理窗口: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B05受理窗口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0991-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17号令);4、《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三、办理流程第一步:食品经营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递交资料目录的要求先将相关资料申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第二步:申请人向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下发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检查人员收到受理材料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检查人员针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流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就是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与申请人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相一致。

第四步:根据程序合法性审查情况,拟定审批意见,报相应分管局领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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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 引言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之前,需要向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的一种许可证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保障食品安全、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的指南,帮助申请人了解核发流程和所需材料,为申请人顺利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参考。

2. 申请条件
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前,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具备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生产场所和设施;
•拥有符合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生产工艺;
•组织实施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专业人员;
•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器具和工具。

3. 办事指南
3.1. 准备材料
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信息、产品信息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经营许可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产品资质证明: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食品生产设备清单和购买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材料准备: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办理材料;
2.申请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食品监管部门;
3.受理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现场核查: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对食品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5.技术评估:对申请人的食品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技术评估;
6.审批决定: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7.发证核发:核发决定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3.3. 办理时限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的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具体时限根据申请人提
供的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而定。

在审核或核查过程中,如有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情况,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4.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需要确保提供的食品生产场所和设施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要求;
•食品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生产设备、器具和工具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申请人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
•如果申请被拒绝,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申诉。

5.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的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准
备材料和注意事项等。

希望能帮助申请人了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流程和要求,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食品安全和行业规范化管理。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食品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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