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新申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
.新更换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增加副本
.增副申请报告(单位自拟);
.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
遗失补办
.补办申请报告(单位自拟);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该六项申报资料企业提交承诺书即可)。
.填写完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办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
.企业证件遗失声明原件。
备注
.除特殊注明外,其他资料仅需提供一份;
.申请表可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
.窗口直接受理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市州企业可由当地主管部门核对、签字并盖章。
.窗口直接受理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市州企业可由当地主管部门核对并出具转报文件;
.以上材料须申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填报“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增副、补办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推荐版)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推荐版)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推荐版)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推荐版)一、办理对象本省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四)《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

(八)《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号)。

(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建法〔2018〕98号)。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

(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

(十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十四)《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7号)。

(十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5〕5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1.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一、审批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事项编号:13295三、审批范围:本指南涉及范围的项目温馨提示:1、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顺建函〔2017〕1980号)的要求,自2017 年11月1日起,在我区新立项或者已立项但未在我局办理过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项目信息,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报(平台网址——)。

《通知》详细内容及“操作流程”介绍见附录17、附录18。

2、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等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本事项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两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即:建设单位须根据办事指南备齐对应资料一并提交至相应办事窗口,同时交件,并联办理。

审查通过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成上述在线申报操作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要求如实填写,不可涂改;表中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表四《施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由审批机关填写,被检查对象确认);2.《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用地批准手续或房屋产权证明,具体:① 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市政工程可提供用地批准手续。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② 除既有建筑及市政工程外的其他情形应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证件内容未有体现所报单体的规划数据,则另需提交其总平面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人防工程报建凭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①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地下室在报建当期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地下室不在报建当期配建的项目,提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审批表》;③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凭证》,或《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工程报建凭证》;5.根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证)、《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和监理、勘察、设计项目)及《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按照规定无需进行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的项目,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另附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适用于在审批管理平台运行项目)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窗口: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M,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个工作日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一、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第六十五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号)第十六、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号);.《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号)。

三、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填写打印《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持申请材料向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实施对象建筑施工企业三、申报条件1、人员数量要求主要负责人(A证)根据企业人事任命决定,项目负责人(B证)依据资质申请的最低限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参照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人数参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质函〔2010〕1077号文执行。

2、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公司首次申请和延期申请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B证)。

3“安管人员”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进入安全许可系统:关于办理事项的类别:没有安全许可证和证件过期的,选择首次申请,申请新证;安全许可证还有3个月到期的,选择延期申请;需要变更安全许可证上内容的,选择变更申请;需要注销安全许可证的,选择注销申请。

四、申报材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证书;3、本企业颁发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7、本企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9、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文件、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1、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文件、相关资料);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14、其它相关行业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施工分包企业及其他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1.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活动前,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施工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3.劳动保障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

4.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程度和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等因素,评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并决定颁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1.企业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2.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操作工具。

3.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记录并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4.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5.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

安全档案应妥善保管,方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监管和检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和延续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延续。

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申请颁发时相同。

2.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发生变更的;–企业业务范围发生变更的;–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建委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1)(1)

建委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1)(1)

建委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1、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 号)《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市政府第139 号令)2、办理方式:网上申报方式一:登录首都之窗/选择政务服务栏目下的“投资项目”进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门户网站”(工程建设专栏-网上办事),登录后选择要办理的项目类型后,选择施工许可阶段进行申报。

方式二:登录(首次登录需注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系统,选择“(27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进行申报。

3、办理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下列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 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线性工程;3. 列入市级重点工程计划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工程;4. 上级部门指定以及因工程特殊性确实需要由市级办理的工程。

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全部由工程所在地的区住房城乡( 市) 建设委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中央在京单位建设工程、驻京部队需在地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可按照自愿和便利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市或区级住房城乡( 市) 建设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监督下,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

4、办事指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后打印,详见模版附件一)。

2、房屋权属文件;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交租赁协议、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

(自己产权房产、现状不改建不需提供)3、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应招标项目还需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还需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详见附件二)4、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三)、装修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高风险作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尤为严格。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了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将提供一份办事指南。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和程序
1.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审核备案: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设施等方面的评估,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备案。

(3)现场核查:审核备案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操作流程、员工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4)初审:现场核查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待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并移交给审批机关。

(5)审批:审批机关将对企业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并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决定。

(6)颁发证书:审批通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由审批机关颁发给企业。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
2.企业所在地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
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5.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现场照片;
6.企业的员工培训记录及相关证书;
7.公司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前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务必在实际施工前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

2.合规性检查:企业在办理前需自行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设施符合要求,以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

3.协同配合: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及审批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并积极协助相关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

4.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培训记录保存:建筑施工企业应保存员工安全培训的记录及相关证书,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机关的审查。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的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风险。

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与相关机构配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顺利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