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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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应急值守制度范本

卫生系统应急值守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值守原则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

2. 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对突发事件信息,要迅速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4. 信息畅通,保密安全。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报送。

三、应急值守职责1. 值班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2. 值班领导职责(1)负责值班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有序开展。

(2)对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作出决策,指挥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3)对值班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履行职责。

四、应急值守工作流程1.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2. 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4. 事件处置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做好信息汇总、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应急值守保障1. 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

2. 配备必要的应急值守设施,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顺利开展。

3. 定期开展应急值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卫生应急规章制度

医疗卫生应急规章制度

医疗卫生应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二、应急预案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组织建设:设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各级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和人员组成。

(2)预警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做好信息收集、核实和发布工作。

(3)资源调配:根据应急情况,及时调动医疗资源,保障医疗机构的应急需求。

2. 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组织建设:建立医疗救援队伍,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

(2)快速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迅速救治伤员。

(3)医疗物资保障:保障医疗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确保医疗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应急演练1. 组织演练定期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2. 演练内容演练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医疗救援工作和医疗救治流程等方面。

3. 演练效果评估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医疗应急工作水平。

四、卫生事件信息发布1. 及时发布消息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避免造成恐慌和不必要的恐惧。

2. 准确传播信息在发布信息时,确保信息准确、传达清晰,提高群众对应急工作的信任度。

3. 加强社会沟通加强与媒体、社会团体等的沟通,共同应对突发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医疗卫生安全保障1.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医院、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2. 完善医疗队伍建设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3. 加强医疗物资供应加强医疗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处罚与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出色的医护人员,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监督与评估成立医疗卫生应急工作督导组,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一、引言卫生应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公众健康的工作,它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的有效组织和协调。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的明确和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的相关内容。

二、卫生应急工作制度1. 法律法规的支持卫生应急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

国家和各地区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应急工作制度。

2. 组织架构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架构应该清晰明确,使各个职责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协作关系。

一般来说,卫生应急工作应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还需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3. 数据信息管理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支持。

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可以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疫情、灾害等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卫生应急工作职责1. 预防与监测预防与监测是卫生应急工作的基础。

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疾病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异常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

2. 应对与处置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及时调动应急队伍,组织应对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医疗救助、疏散人员、消杀工作、物资调配等,以减少人员伤亡和疾病传播。

3. 信息发布与宣传卫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传达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恐慌情绪的扩散。

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以便快速、准确地向公众传递信息。

4. 评估与总结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应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收集各种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和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应对能力。

四、结语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与职责的明确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不断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卫生系统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

卫生系统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

卫生系统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一、制度建设1.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在应急事件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响应效率和协同能力。

3.加强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卫生部门和机构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二、应急响应职责1.指挥协调:卫生系统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的应急工作,包括情报收集、信息发布、指挥调度等工作。

2.现场应急处置:卫生系统负责派遣专业人员和设备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例如隔离病人、采样检测、医疗救治等。

3.资源调配:卫生系统负责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调配,确保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之间的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应急需求。

4.信息发布:卫生系统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导。

5.风险评估:卫生系统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1.卫生部门:责任是组织和指导卫生系统的应急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派遣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现场处置,协调资源调配等。

2.医疗机构:责任是提供医疗救治和预防工作,包括隔离病人、采样检测、医疗救治、宣传教育等。

3.卫生监管部门:责任是监督和评估卫生系统的应急工作,确保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按照预案和规定进行工作,加强监管和指导力度。

4.卫生专业人员:责任是参与应急工作,执行现场处置任务,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社会公众:责任是配合卫生系统的应急工作,遵守卫生防护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排查和隔离。

总之,卫生系统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的建设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各级卫生部门和机构需要按照制度和职责的要求,加强预案制定、培训演练和资源调配等工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挑战。

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及流程

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

三、应急准备1.制定卫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物资储备等。

2.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响应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四、应急响应1.发生突发事件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响应。

2.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上报疫情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3.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开展救治、隔离、消毒等工作。

4.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五、应急结束1.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2.卫生应急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应急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对应急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整改,提高应急能力。

六、保障措施1.加强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卫生应急意识。

2.加大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投入,确保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充足。

3.建立健全卫生应急考核制度,对卫生应急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加强与国内外卫生应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七、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

2.本制度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职责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职责一、卫生应急工作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院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组织架构:成立花岗镇中心卫生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卫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卫生协管员、内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后勤主任、外科主任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院长/防保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公卫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卫生协管员、防保科人员。

4. 职责分工:(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和指挥卫生应急事件处理,负责全院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讨论决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2)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辖区卫生应急事件的监测;负责医院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和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负责应急救治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负责开展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完成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

(2)应急办公室进行初步判断,确定事件性质和紧急程度,向领导小组报告。

(3)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4)应急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治工作,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

(5)领导小组派员现场指挥,指导应急救治工作。

(6)应急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并向上级报告。

6.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7. 物资储备:应急办公室负责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8. 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卫生应急工作职责1.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2)领导和指挥卫生应急事件处理,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3)定期组织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

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保障,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卫生应急技术和方法。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体系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医院的卫生应急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立卫生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管理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应当设立卫生应急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卫生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卫生应急专家队伍,为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以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

四、应急响应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

卫生院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卫生院应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设立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科室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三)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四)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五)总结应急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各科室应急工作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二)组织本部门、本科室应急培训和演练;(三)负责本部门、本科室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四)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五)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第三章应急预案与物资储备第九条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二)应急处置程序;(三)应急物资储备及调配;(四)应急培训及演练;(五)信息报告及联络渠道。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四章应急处置与信息报告第十二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应急处置程序:(一)启动应急预案;(二)组织应急队伍;(三)开展应急处置;(四)信息报告;(五)总结评估。

第十四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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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卫生应急目录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2)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3)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4)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7)应急队伍处置工作制度 (9)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11)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3)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14)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5)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6)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7)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区应急专业队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区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计委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应急队伍管理制度(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应急物质储备制度(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

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区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

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

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1)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

(3)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

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

(4)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5)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生局报告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6)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7)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

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8)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检查结果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0)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应急队伍处置工作制度1、辖区内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分队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了解实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听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挥,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及时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3、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协助医院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及时上报,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指导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门诊、急诊、治疗、注射室、观察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做好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指导,避免污染传播。

6、及时对乡村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传达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增强对突发应急事件的科学处理。

每一个乡村医疗机构指派一名人员专门负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及有不明原因的疾病的病人,乡村医疗机构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上报街道工作站进行处理。

7、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在辖区内加强卫生知识宣传,宣传突发性的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预防知识。

普及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8、有针对性的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同时开展一些心理讲座,消除老百姓的心理障碍,从容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应急值班制度为了提高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1、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领导带班、办公室安排值班,按职责分工值守、组织协调全面监控的机制实施。

2、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3、卫生应急值守按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和下班时段16:30-8:00和工作时间分别安排。

非工作时间应急值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时间的应急值守按职能分工、各有侧重的方式由指定专门责任人值守。

4、工作时间段卫生应急负责人重点负责上级单位、相关机构报告的卫生应急信息、救灾防病及网络直报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值守;办公室重点负责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众报告的相关卫生应急信息的值守。

5、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负责人,应及时按照本规范的卫生应急信息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6、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7、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城阳应向负责人请假。

8、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1)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2)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

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置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3)在上级应急办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

(4)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5)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

(6)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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