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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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次性告知书

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次性告知书

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次性告知书)一、行政许可内容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对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审批。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 号)第四条、第六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有数量限制,申请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项目,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限制。

许可方式为在当年年度计划范围内,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前提下,按申请顺序,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法律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 号)第十二条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符合有关规定;(四)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五)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可行,资金有保障;(六)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 号)第十一条。

五、申请材料建设用地预审需提供的基础要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的表格(原件);2、建设用地申请报告(原件);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函;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4、需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原件);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交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章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6、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的批复文件;7、拟用地位置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各1份(原件);8、拟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加盖制作单位签章)(原件);9、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加盖设计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签章),属线性工程的需提供线性工程平面图(原件);10、界址点成果表;11、土地执法现场踏勘报告(原件);12、属于《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提交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13.、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3、5、6项材料。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房屋建筑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土地证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4、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与图纸审查合格证书;5、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6、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8、《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9、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代理合同、代理机构备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1、《房地产开发合同》2、《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意见书》(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2、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工程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复;2、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公司章程(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5、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及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如果行业没有图审规定的,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为准);6、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7、《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甲方:您好!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次性告知甲方,请您认真阅读并确认。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1.5 工程预算:____________二、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1.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2.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2.3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4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进度报表和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3.2.1 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2 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二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四篇: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第三条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须知》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项目进场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安丘市)

项目进场登记一次性告知书(安丘市)

项目进场交易一次性告知书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交易的项目,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持进场交易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到业务受理四室办理进场交易手续。

一、政府采购项目1.进场交易申请书;2.安丘市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3.安丘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备案表;4.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市财政局出具的采购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政府采购工程)1.进场交易申请书,包括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不办理立项审批的项目请在申请书中说明)。

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的说明材料;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三、产权交易项目1.进场交易申请书;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材料。

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进场交易申请书;2.市卫计部门出具的进场交易情况说明书;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市卫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五、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1.进场交易申请书;2.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的说明材料;项目无行政监管部门的,说明材料可由采购人主管部门出具;采购人为市直部门、单位的,可由采购人自行出具。

3.应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提供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出具的招标方式审批意见等材料。

六、办理程序(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即收即办”;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办事人。

(二)对下列登记条件不明确的特殊交易项目,经中心研究确定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进场交易登记条件的项目,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办事人。

办理时限自受理至反馈不超过1个工作日。

1.PPP项目成立的SPV公司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2.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由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对项目进行监管的交易项目;4.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的交易项目;5.其他进场交易登记条件不明确的交易项目。

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证/书名称 设立 (收费) 依据 建设项目 选址 交通市政处 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 项目编号 承办人 收费标准 李春玲 不收费 申请方式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书面申请 65770182 5 个工作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 2、符合划拨供地方式; 3、具备立项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 ; 2、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受 理 条 件材 料 及 要 求申 请 人 需 要 提 交 的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明) (复印件) ; 3、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城建计划或其他启动前期工作的 支持性文件(原件) ; 4、标注项目申请用地范围的 1/2000 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纸质及电子 文件) ; 5、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咨询报告等技术性文件(原件,根据需 要提供) 。

工 作 流 程建设单位申请(取得项目建议书后)---市国土规划局窗口受理---交通 市政处处经办人审查---交通市政处处长审核---分管局长签发---交通市政处 经办人办结归档---窗口出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下步办理告知单。

申报单位/ 个人信息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市民之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D33 号市政项目 一书三证窗口 监督电话:65770000 邮政编码:430012 咨询电话:65770505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http://。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3-06-07访问次数:12
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方便招投标各方,请你们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我们及时顺利地开展招投标工作。

一、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核准材料);;
3、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图纸审查审批书;
5、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证);
6、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批复,各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提供由投资方下达并经财政部门备案的预算批复,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资金证明;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8、招标文件3份(若有代理);
9、非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由池州市造价站审核通过的控制价及工期。

二、政府采购项目
1、政府采购申报表;
2、设备及材料清单、报告具体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提供参考品牌、型号的,应不少于3个;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供货周期或安装工期。

三、产权交易项目
1、交易申请;
2、主管部门批复;
3、出售公告;
4、竞标须知;
5、竞买申请书;
6、竞买文件。

备注:若为国有废旧资产处置另需提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联系电话:231835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为广大社会群众及单位提供高效快捷的消防审批业务,对受理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验收现场流程等内容制定了如下相关事项告知,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如有不详之处,请同业务办理人员进一步沟通,便于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办理要求。

一、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二、申报资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消防设计文件(纸质版)、设计图纸(PDF格式,加盖出图章、设计师签章、图审合格章);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5、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经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图纸审查后取得的合格报告(附两项审查时的问题回复);6、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围的装修改造工程,应提供所在建筑土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性质变更相关问题当面咨询业务人员),并应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修类)》(住建局审批科、装饰办办理)。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PDF格式,加盖出图章、设计师签章、图审合格章、竣工图章);4、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7、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8、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围的装修改造工程,应提供所在建筑土建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装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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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方便招投标各方,请你们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我们及时顺利地开展招投标工作。

房屋建筑类: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核准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图纸审查审批合格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证);
6、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有资质单位编制且需加盖编制单位、造价师、建设单位公章);
8、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9、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10、非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由池州市建管处造价站审核通过的控制价及工期。

市政工程类: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核准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证);
5、施工图图纸审查审批合格证书(若行业没有图审规定的,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为准);
6、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7、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有资质单位编制且需加盖编制单位、造价师、招标单位公章);
8、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9、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设计招标类:
一、方案设计招标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若无立项批文,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为准);
3、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4、项目情况说明(业主提供并盖章)、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5、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6、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文(若无立项批文,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为准);
3、方案设计批复及设计文本;
4、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及设计文本(初步设计已完成,单独施工图设计招标时提供);
5、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6、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7、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装饰装修类: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复(项目的总立项);
3、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4、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有资质单位编制且需加盖编制单位、造价师、招标采购单位公章);
5、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6、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工程监理类:
1、招标申请表;
2、立项批复(非政府性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核准材料);
3、项目概况说明(业主提供);
4、资金落实证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预算批复附件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附件,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或自筹资金项目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

);
5、招标公告1份、招标文件3份、代理合同。

(若有代理);
6、非公开招标需提供投标企业资格预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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