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书 .doc

合集下载

资质申请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资质申请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号)

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资质(申请类别)申请材料。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1.…………………………;
2.…………………………;
……………………………
请你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上述材料,如逾期不予补正,视为你单位放弃本次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存一份。

告知书回执
《一次性告知书》(号)已知悉。

我单位将于1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有关材料,若逾期未提交,则我单位放弃本次申请,继续申请将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资质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社会团体成立一次性告知书

社会团体成立一次性告知书

全县(区)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办事指南)
申请受理单位:宜宾县民政局。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4、15、16、17条、18条:“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

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办理条件:1、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场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材料: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以上)3份;3、社会团体筹备工作报告3份;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3份;5、社会团体章程3份(含电子文档);6、有关部门批准副县级以上领导兼任社团副秘书长以上职
务的文件;7、会员名录(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在其他社团任职情况);8、自批准成立之日始30日内社会团体须向窗口提交社会团体印章、帐户备案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一、申请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一)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证明文件(建设、施工签章);(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报告(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执业印章及公章);(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签字并加盖总监执业印章及公章);(四)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五)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七)工程质量鉴定、固定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验算合格文件(应当鉴定的工程提供);(八)建设和施工单位双方签署的支付工程款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九)《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提供);(十)建设单位委托办理竣工手续人员委托书(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材料清单
一、土地权属来源: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出让金票据复印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土地使用费票据复印件;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原件。
二、规划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原件。
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申请事项
不动产权籍调查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房屋)所有权
权利人类型
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三、土地验收手续:《土地核验合格证明》原件。
四、不动产权籍测绘成果资料:
1、《地籍测量报告》原件及电子成果光盘一份、地籍图两份;
2、《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及电子成果光盘一份,房屋户籍图原件两份;
3、不动产权籍报盘系统(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报盘软件进行填报)。
五、身份证明材料:
1、权利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若不动产单元有共有权人,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依据描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甲方:您好!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次性告知甲方,请您认真阅读并确认。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1.5 工程预算:____________二、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1.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2.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2.3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4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进度报表和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3.2.1 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2 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享受自留山的使用权等权属来源材料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承诺告知)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资
办理
环节
1受理2审批3办结
受理部门
自然资源窗口
咨询电话
0421-4823500
备注
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审批部门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
是否告知承诺制

收费标准

(收费)
标准
1.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见面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XXX学校:感谢贵校对于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向您提供关于设立审批的一次性告知。

一、审批依据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教育部《民办非学历教育分类管理规定》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相关实施细则及规定二、设立条件1.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拥有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应条件的资历证明;3.拥有合适的办学场所,并符合消防要求;4.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并有足够资金保障教育质量的正常运行;5.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属于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别;6.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

三、设立程序1.提交设立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简历;-设立机构章程;-办学场所租赁或购置合同;-财务状况证明;-师资力量证明;-安全设施及消防报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

3.审批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4.申请人按要求补充申请材料。

5.审批机关进行评估和再次审查。

6.审批机关做出设立或不予设立决定。

7.领取设立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1.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一般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

2.设立机构后,应当按规定进行教育信息公示,包括名称、办学地址、教学资料等。

3.设立机构应当积极加入教育行业组织,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4.设立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招生,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5.设立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和发展规划,提高教育质量。

在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过程中,希望贵校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办事。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的地方,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祝贵校设立顺利,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敬礼!XXX教育行政部门。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范文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二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三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承办人:(签名)年月日第四篇: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第三条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须知》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政务中心存留,一份交申请人。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政务中心存留,一份交申请人。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受理通知书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不予受理通知书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书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