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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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那么它的考试内容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和一起来看看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吧!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

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唐朝的科举竞争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

据《朝野佥载》:“乾封(唐高宗年号)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武则天年号)以后,每岁常至五万。”

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经学家赵匡在其《举选议》中称,尚书省考试录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录取率大概是5%。虽然此录取率比唐初增加许多,但因考生越来越多,录取率仍较低,所以出现了《通典;选举五》所说的情况:“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

唐朝的科举竞争程度唐朝科举各科的录取比例并不一样。据《文献通考;选举二》:“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即唐朝进士科的录取率在1%至2%左右;明经科录取率较高,比进士科多了10%。

进士科录取名额每次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诗中称:“麻衣尽举一双手,桂树只生三十枝。”唐代进士录取要求严苛,宁缺毋滥。据《新唐书;选举志上》,唐文宗李昂曾诏令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苟无其人,不必充其数。”

可能正缘于不能“滥竽充数”,唐朝的录取率是科举时代中国各朝中最低的。据清徐松《登科记考》中的统计:终唐之世,贡举进士凡266次,及第进士为6642人,平均每次进士及第不到25人。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

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唐代科举考试的范围有多大。从经文到时事政治、经济、制度、军事、法律、盐政、漕运、历史、数学、文字学,而且,不仅考儒家的东西,还考道家的东西。

和那时的科举相比,我们现在的高考也不过如此罢了。当时的考试范围非常广泛,要学的东西也非常多,不仅儒家,还有道家,及各种经史都考,还有诗词歌赋,并且非常重视策问,即考你的治国方略。这样的考试才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来。而且,常科登试后,不能立即做官,必须经吏部的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韩愈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没有通过,只好去刺史那里做幕僚。可见这是一个多么严格的选才制度。

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其一:对于考场的种种犯规行为一直都较为宽容,根本没有出现过象明、清时期那样血淋淋的科场案。

《宣宗纪》、《登科记考》接下来还均有记载说:“御史台奏:‘据正月八日礼部贡院捉到明经黄续之、赵弘成、全质三人,伪造堂印、堂贴,兼黄续之伪着绯衫,将伪贴入贡院,令与举人虞蒸、胡简、党赞三人及第,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据勘黄续之等罪款,

具招造伪,所许钱未曾入手便事败。奉敕并准法处死。主司以自获奸人,并放。’”因考场作弊被处死的仅见此一例,这是因为其事涉“造伪”。据《唐会要》卷四一,在唐代,“造伪”属仅次于“十恶”的重罪,所以处罚较重。然而,此次被处死的3人皆既非考官,亦非考生。

可见,作弊情节过于恶劣的涉案人也只偶然有极少数被处死,一般对考生的处罚都只是不予录取,或者再加上几年不许参加考试;而对于考官的违规则只是贬官降级,没有太当一回事。即使是事先泄漏了考题,致使考试作废,或者落实收受了贿赂,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一例;;麟德二年的主考左史董思恭原拟判死刑,结果还是免死、流放[7](P53),其他的依然只是贬官。

据《登科记考》,仅进士科为争夺状元桂冠就有:强要状元竟遂愿、自定状元自写榜、“诈和”取得第一名、取舍决于场外人、名次定在开考前、权臣倚势搞裙带、还情送顶状元冠等15次不正当竞争,当时人们都不举发、不追究,也就是说都能容忍。

清人王世祯就看不懂唐代的科举,他说:“唐人最重进士科,然主司、举子关节交通,不以为怪。”[15] 的确如此。由于科举取士并非主要的入仕途径,其它的门路尽多,加之录取了也不是立即有官做,到能做官时起点也很低,科举得手并不能象宋中期以后那样“一登龙门,身价百倍”,所以制度较松弛,人们对科举考试公正性的期望值并不高,犯不着对考试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大动干戈。我们不可以看明、清科举的眼光去看唐代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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