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税前扣除对列支凭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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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税前列支标准

常用税前列支标准

税前列支标准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标准和比例。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可能存在不同的税前列支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前列支标准,供您参考:
1. 职工薪酬: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扣除比例因地区而异。

3. 工会经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福利,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按照规定扣除。

但需要注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的比例限制。

6. 差旅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如出差审批单、交通费、住宿费等凭证。

7. 折旧费: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8. 税金及附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9. 利息费用: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注意利息费用的范围和比例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税前列支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企业而异。

因此,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税前列支。

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

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doc

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doc

最新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但由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较广,据实扣除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全面掌握职工福利费财税核算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福利为主。

集体福利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免费或优待(包括低廉收费),带有补贴性。

二是以消费的形式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如职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

个人福利主要是为个别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货币补贴,直接支付给困难者,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财务方面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明确:(1)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2)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

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3)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员工福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员工福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员工福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员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额外的薪酬福利,包括住房、饭补、交通津贴、医疗补助等福利。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纳税人所得税应缴税款时,将一定金额的费用进行扣除,以减少纳税人的实际应缴税额。

员工福利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主要是依据相关税法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进行的。

首先,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税法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对员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进行合理规划和设定。

通常情况下,员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应符合以下条件:1.合法合规:企业提供的员工福利费必须符合相关税法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的规定,不能违法违规。

例如,房租补贴应满足企业所在地租金补贴的标准、医疗补助应符合相关医疗费用的规定等。

2.公正合理:员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应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不能滥用和浪费。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员工福利费的额度和范围,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

3.合同约定:员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应通过合同或协议进行明确约定。

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或福利协议,明确约定员工福利费的额度和范围,并确保员工福利费的支付符合约定。

其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员工福利费的具体核算和计算。

一般情况下,员工福利费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费用核定:企业应对员工福利费进行明确的费用核定。

根据员工福利费的种类和额度,企业应核定具体的费用金额。

2.费用分摊:企业应将员工福利费按照一定的分摊规则进行分摊。

例如,对于住房补贴,可按照员工实际缴纳的房租金额进行分摊。

3.费用计提:企业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员工福利费的费用计提。

一般情况下,员工福利费的计提频率为月度或年度。

最后,企业应将员工福利费的计提金额进行汇总,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具体的核算方法如下:1.将员工福利费的计提金额进行汇总,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减免额。

企业应根据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员工福利费的计提金额进行减免。

2.将员工福利费的计提金额填报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表中,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

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

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

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一、概述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而发放的一种额外的薪资福利。

福利费的列支比例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员工福利费用列入税前费用的比例。

一般来说,福利费用的合理列支比例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为什么要列支福利费税前?1. 降低税负福利费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而发放的一种额外收入,如果将福利费用列入税前费用,可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

2. 提高员工积极性福利费的列支比例相对较高,可以鼓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增加员工持续工作意愿通过将福利费列支税前,可以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并增加员工的福利,从而增加员工持续工作的意愿,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稳定性和竞争力。

三、确定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的原则确定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经济实力、行业特点、员工需求等。

下面介绍几个确定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确定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员工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等因素,确保福利费用的合理性。

2. 公平性原则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应公平合理,不能偏颇。

应根据不同级别员工的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列支比例,确保各个层级的员工都能享受到合理的福利待遇。

3. 可行性原则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应该是可行的,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过大的负担。

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确保列支比例在可承受范围内。

四、列支福利费税前的具体操作方法确定福利费税前列支比例后,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操作方法进行具体的列支工作。

下面介绍几个常用的操作方法:1. 制定明确的福利政策企业应制定明确的福利政策,包括福利费的列支比例、福利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等。

通过明确的政策可以减少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矛盾,保证福利费用的合理使用。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问题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问题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的问题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薪金总额的14%以内据实列支。

123600*14%=17304>15000
所以,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15000元
1.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预提,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薪金总额的14%以内可以据实列支。

你公司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23600*14%=17304元,你公司实际发生15000元,在限额内,所以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15000元。

2.你公司2010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只要小于或等于17304元,都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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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发票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福利费发票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福利费发票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所得税法》要求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请问在发生福利 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对“合理性”的解释,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 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职工福利费属于企 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对具体事项具体对待。如职 工困难补助费,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无法取得发票 的,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

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企业产⽣的⼯资、福利待遇⽀出,税前扣除的规定是不⼀样的。

⼯资薪⾦可以全额扣除,⽽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才能扣除。

关于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有哪些条件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职⼯福利费⽀出可以税前扣除的条件有哪些1、企业向员⼯⽀付⼯资和福利待遇时,福利待遇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四条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资薪⾦,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形式或者⾮现⾦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第四⼗条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给予员⼯的福利待遇有哪些1、社会保障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

除员⼯⽉⼯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约⽀付相当于⼯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提供了⽛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伤残保险等。

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的最⼤⼀项福利。

随着国家推⾏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随⼯资发放,建⽴住房公积⾦,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种:企业提供交通⼯具接送员⼯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发放⼀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

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作午餐,但提供⼀定数额的⼯作午餐补助费。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等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等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等尊敬的员工,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我们将向大家介绍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发布以下公告: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的定义及要求1.1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法定比例扣除企业所得税前支出,其中包括工会经费的支出。

1.2 要求:企业需提供以下凭据来证明工会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a) 工会经费的支出明细表,详细列出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b) 工会经费的收支凭证和相关的票据,如收据、发票等。

c) 工会经费的审核和批准文件,包括工会经费预算和会员大会决议等。

d) 工会经费的使用报告,记录工会经费如何使用和支出动态。

e)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会员名册、工会章程等。

2.1 流程: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工会经费支出凭据给税务机关,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

2.2 操作:a) 公司会对工会经费的支出进行专项管理和核算,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b) 工会经费的支出应与预算相符,并按照相关的预算程序进行审批。

c) 公司会将工会经费支出明细及相关的支出凭据保存完好,并定期进行备案和整理。

d) 公司会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

e) 公司会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工会经费支出凭据,并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相关的审核和批准手续。

3.1 凭据的保存: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妥善保存工会经费相关的凭据,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2 凭据的备案: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会经费支出凭据的备案制度,保证凭据的查验和复核的方便和顺利。

3.3 凭据的要求:公司要求所有与工会经费相关的凭据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和使用,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核和批准。

3.4 凭据的审计:将定期组织内部或外部的审计机构对工会经费的支出和凭据进行审计,确保凭据的合规和合法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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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税前扣除对列支凭证的要求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由于职工福利费汇集范围广,据实扣除也就带来了相关税前扣除凭证的规范问题,现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职工福利费归集内容的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职工福利费填报口径的说明,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并且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因此,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职工福利费是关键。

(一)会计制度相关分析现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体系目前主要为上市公司、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按规定,不执行会计准则体系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有部分企业仍旧执行行业会计制度。

因此,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的执行并不单一。

而在这四个会计制度中,对职工福利费的归集和列支范围也没有规范和具体的列举,对归集范围的解释不全面也较随意。

由于无章可循,造成企业在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处理上争论较多。

2006年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2007年又进行了修订。

在发布的通则里,改革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并取消了应付福利费实行计提的老做法。

因此,取消福利费的计提改为据实列支是一个重大举措,对企业的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凭证管理、税费计缴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税务规定相关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的扣除与会计制度规定保持了一致,但未对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做出更具体的规定,因此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出台对该项费用支出的规定进行了补充。

《通知》中对职工福利费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以及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职工福利费的内容也为会计核算提供了依据。

二、列支凭证的类别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一)福利费税前扣除对列支凭证的要求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合法,对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范围据实列支所产生的原始凭证的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

总的来说,真实发生的符合税前扣除项目规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应取得足以证明该项经济业务确属已经发生的适当凭证,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没有正式发票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也应当按照真实、合法、适当的原则来判断凭证的有效性。

(二)职工福利费涉及凭证的分析1、内设福利部门有关凭证分析。

对外支付的费用一般都应取得发票,以真实合法的发票作为支付该款项业务的经济证明。

集体福利部门购买的可作为低值易耗品处理的设施、物品,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费用,福利部门发生的外来劳务用工等,应以正规发票入帐。

内设福利部门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房屋、设备等,首先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入帐,再按规定年限计算的折旧费用归集到“职工福利费”中,因此,以折旧费用的摊销计算表的自制凭证形式入帐。

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以自制工资表的形式入帐,福利部门所用水电气独立设表的以有关部门的发票入帐,如不能单独取得凭证,应以费用的合理分摊表作为入帐的依据。

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缴纳费用后的银行回单或缴费凭证以及分配表入帐。

对于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集体福利部门,以及企业为了实际需要新设的职工食堂、浴室等福利设施等,在凭证管理方面存在几个问题:一是职工食堂的办理形式多种多样,内部管理制度也各不相同,有对外全部承包或半承包(即设施和人员为企业自有,具体运营对外承包),有职工食堂与业务招待宴请共用的形式,或职工伙食与对外营业相结合及接受外单位搭伙等形式。

在会计内部核算管理上,也存在多种方式,有全额拨付一定数额的经费,食堂单独设帐核算的,或有食堂按实报销,由财务部门上统一核算等。

因此,凭证的管理上没有一定的规则,必须区分食堂办理的形式和管理方式及财务核算形式,相应规范凭证的取得和制作。

二是职工福利设施发生的水、电等日常耗费容易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耗费分不清,会计核算的松严程度影响到凭证的取得和费用的摊销,容易造成职工福利费核算不清,使企业的产品成本和费用不能正确反映。

三是有的企业实行集体福利运营差额补贴制度,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予以补助,带来与支出和收入相关的凭证管理和福利费用的核算问题。

对福利设施在运行中向职工收取一定费用的,凭证往往由内部自制的发票存根和收入日报表相结合,现在有的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食堂实行电子化刷卡管理,收入的报帐应该有电子数据作为备查。

企业给予福利部门的差额补贴,往往以付款凭证作为入帐依据,但运营支出的凭证最普遍的问题是食堂采购原材料等物品往往没有发票,只能以经办人员报帐的白条代替。

因此凭证的管理与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关系相当紧密。

2、各项补贴的凭证分析在职工福利费的开支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是主要内容。

对内支付的费用一般仅以制作付款清单等作为凭证入帐,支付到个人的补贴一般应要求由具体经办人员开具清单,列明补贴名称,填写日期,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金额,以及支付对象收款签字确认及领导审批意见。

对于支付补贴涉及凭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可能会张冠李戴,对于有的企业工薪报酬较高,可扣除福利费金额较大或福利费开支内容较少的,容易把福利补贴与其他税前扣除受限制的现金开支进行混淆,借福利费名义逃避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二是部分企业为达到逃税目的,通过发放补助补贴性质的现金支出逃避税收或逃避凭证使用的监管,如对非本企业个人支付的项目本应取得劳务发票而未取得的,通过发放补贴的形式逃避监管。

对不法支出、不应税前列支的支出甚至投资者个人或家庭开支费用等也容易通过各种名目的补贴发放渠道而得以实现税前扣除,如投资者自定购房补贴,专门为自己发放一笔数额不小的现金购房补贴,从而提取现金,抽逃资金,既可增加福利费开支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还可逃避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

因此,对于现金补贴的凭证最关键的是真实性的反映问题,应规定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补贴发放凭证的必备补充,如交通补贴、误餐补贴、购房补贴等应有企业相关的制度作为发放依据,并且发放标准应符合社会生活一般水平和企业的负担水平,强调员工在同一层次上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在发放清单凭证的制作上应强调完整性。

3、非货币性福利的凭证分析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需要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其他非货币性福利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非货币职工福利费的凭证管理,涉及购买物品的发票,库存商品的出库、领用单,公允价值的计算依据,无偿使用资产的摊销分配表等一系列自制凭证。

对于非货币性福利支出凭证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自制凭证的控制,应加强在凭证的完整、有效及所列经济业务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数量金额的审核。

对于外购商品直接发放的,凭证应包括发票和商品发放清单或签收单,其中发放签收应作为必备的原始凭证,防止商品用于非福利开支。

外购商品与其他非福利用商品同一发票的,应有商品入库(收料单)、领用单,发放自产产品的,应有领用申请单、审批文书、产品出库单和视同销售相关收入与税金的计算等资料。

有的企业单位,为职工订阅报刊杂志作为福利费用,应以邮政部门、杂志社等开具的专用收据或正式发票为入帐原始凭证,同时附订阅清单和审批单。

对于部分福利,如交通费补贴,有的采取现金补贴的形式,而有的企业购买客车专门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也应属于非货币性职工福利,如果购买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专为职工上下班所用,费用分摊和凭证的管理也就较简单,但如果企业购买车辆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那么理论上为接送职工上下班而支出的汽油费、人工费用等都应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在实践中具体金额的确定存在难度,可以按照工作量的比例对车辆的费用总额进行划分,因此还涉及费用分配表的自制凭证。

三、对职工福利费凭证管理的建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的重要环节,规范和加强对“职工福利费”有关原始凭证的管理是该项目税前扣除管理的必需。

针对“职工福利费”涉及原始凭证的多样性以及自制凭证的广泛性容易造成该项目列支的随意性的特点,笔者提出几个建议以供参考:(一)企业福利制度实行备案管理。

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不一,职工薪酬及福利制度也各不相同,福利费列支内容也各不相同,列支内容的具体控制和会计核算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对福利费的列支金额与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在同类企业间也无法进行比较和辨别。

因此,建议各查帐征收企业在年初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福利制度的详细内容,以及各项目预计支出金额进行备案。

另外如涉及承包或托管或拨付经费补贴等由福利部门单独设帐的,应把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事先进行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报送的福利制度的内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内容及具体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

对于职工福利制度存在特别情况的,应对特别情况进行说明。

如企业设立职工食堂、浴室等福利设施的,应报送是否有对外营业的情况,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招待兼用,经费是否拨付,还是按实报销或是差额补助,有无限额控制,以及职工是否需要缴费等等,涉及的福利部门的资产、设施拥有情况,福利部门员工配备及预计按年折旧或摊销情况应进行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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