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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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背景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业绩的一种评价和认定,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提高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质量,制定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量化赋分,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定中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2. 原则:(1)科学公正原则:依据教师的绩效和能力,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量化赋分。

(2)分类评估原则: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教育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合理划分不同项目和不同权重,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评估指标和分值设置1. 教学工作(50%)(1)教学成绩(15%):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教学成果(论文、教材等)、学生成绩等。

(2)教学质量(20%):包括听课评价、学生评价等。

(3)教学实践(15%):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育科技应用等。

2. 科研工作(20%)(1)科研成果(15%):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

(2)科研能力(5%):包括科研经费、科研团队建设等。

3. 教育管理工作(10%)(1)教研管理(7%):包括教学研究课题、教研活动组织、教研成果等。

(2)学科带头人(3%):包括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成绩等。

4. 教育服务工作(20%)(1)学生工作(10%):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活动组织等。

(2)社会服务(10%):包括社会实践、社会教育等。

四、具体实施步骤1. 建立评估指标和分值的数据库,明确每个指标的权重和计算方式,确保量化赋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每位教师按照所在学校的评聘工作时间节点,提交个人绩效材料,包括各项评估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估指标和分值进行评估和打分,出具评估报告。

4. 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教师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关于在职称评审中实行量化赋分办法

关于在职称评审中实行量化赋分办法

莱钢集团公司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职评办字〔2008〕2号★莱钢集团公司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实行量化赋分的通知(试行)各有关单位:为综合衡量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建立一个比较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价机制,更加公平地做好专业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拟在工程、政工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实行量化赋分办法,现通知如下:一、量化赋分的分值评价办法量化赋分是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标准对每个专业人员的资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赋分,包括基本值、加分值和评分值,其中基本值、加分值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根据量化赋分标准赋分,评分值由评委委员赋分。

量化赋分实行百分制。

二、分值规定(一)基本值(总分10)1.学历分值(5分)2.任职年限分值(5分)(二)加分值(总分40)1.专业论文分值(15分)专业论文系指任现职以来个人独立或与他人合作撰写,在具有国家出版刊号的正式刊物(包括《莱钢科技》、《莱钢管理》、《莱钢政工》)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文章,一般应在1500字以上;在其他内部准印刊物、杂志、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论文获奖证书、会议交流材料、通讯报道以及厂志、年鉴等不能计算得分;发表的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无关的论文不得计分。

2.专业成果及奖励分值(25分)(1)工程专业:专业成果系指任现职以来个人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并获得相应成果证书的本专业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专利以及其他科研成果;国家专利按市地级一等计分;只通过鉴定的专业成果不计算得分;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成果不得分。

专业荣誉系指任现职以来个人因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被有关业务主管授予的个人专业性质荣誉,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或下发文件公布。

(2)政工专业:专业成果系指任现职以来个人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并获得相应成果证书的本专业思想政治、管理创新等业务管理研究成果;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成果不得分。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____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前言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是衡量中学教师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

为了提高职称评聘的公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合理的量化赋分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旨在明确____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的具体实施细则,为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提供科学参考和操作指南。

二、推荐量化赋分的原则1. 公正性原则:推荐量化赋分要公正、公平,能够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2. 简明性原则:推荐量化赋分要简洁清晰,能够对中学教师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

3. 综合性原则:推荐量化赋分要综合考虑中学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全面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

4. 动态性原则:推荐量化赋分要与时俱进,根据中学教育改革的需要和中学教师发展的要求,及时修订和更新评估指标。

三、推荐量化赋分的指标体系1. 教学能力指标:(1)教学效果: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提高情况和学生的综合评价,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生成绩的提高幅度、学生的学习态度等。

(2)教学方法: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包括教学设计的质量、课堂教学的互动性等。

(3)教学评价:评估教师的教学评价是否准确客观,能否及时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包括教学反馈的质量、评价方法的科学性等。

2. 科研水平指标:(1)科研成果: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科研项目的承担情况、论文的发表情况、著作的出版情况等。

(2)科研创新:评估教师在科研中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的创新性、研究方法的先进性等。

(3)科研影响: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对学科和行业的影响力,包括论文被引用的情况、研究成果的转化情况等。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指标:(1)班级管理:评估教师对班级学生的管理能力,包括学生纪律的管理、学生学习状态的管理等。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制定评聘标准1.明确职称评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细化评定指标,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根据不同职称的要求确定不同的评定指标和权重,使评分更有针对性。

3.建立评定指标库,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相应的指标进行评价。

二、建立评聘评分体系1.建立量化赋分的评分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得分标准和权重。

2.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评分的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建立评分数据记录和分析的机制,定期进行评分数据的审核和分析,发现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调整纠正。

三、推行评聘流程1.明确评聘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建立完善的评聘申报、评审、公示和公示等程序。

2.建立评聘专家组,组建专业水平较高的评审专家团队,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加强评聘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评聘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引导教师主动参与评聘。

四、激励机制1.建立激励机制,根据评聘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待遇,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评分较低者进行适当的惩罚,对表现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形成竞争激励机制。

3.建立教师评聘的终身制度,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业绩,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五、评估效果1.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评聘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并分析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制度。

2.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评聘制度,提高评聘的效果和质量。

以上就是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的内容,通过科学的评聘制度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评聘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中级量化赋分试行办法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21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2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类分别学值历博士研究生35 30 33 28 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25 20 23 18 本科大专中专20 15 18 13 15 10 13 10 10 5 8 3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第一学历后取学历第一学历后取学历项(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赋项分级别目专业奖励行政奖励劳动模范市直部门(行县市区部门部级(行业)厅级(行业)所在国家级业)和县市区(行业)和和省政府级和市政府级单位政府级乡镇政府级25 15 25 20 10 20 15 5 15 10 3 10 5 1 2 (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马村一中职称量化赋分办法

马村一中职称量化赋分办法

马村一中职称量化赋分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

职称评定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马村一中平稳、快速发展,依据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精神和舞教人【2014】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工作程序推荐工作要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做到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员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监督。

1、成立学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需在7人以上,由校级领导、教师代表组成。

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二分之一。

当年申报晋级人员不得定为领导小组成员。

整个评审过程由单位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全程参与。

2、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定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单位量化赋分具体办法。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4、严格依据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认定,确定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

5、对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疑义,按照规定时间,向教科体局人事股上报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条件1、申报条件要严格执行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2)违反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学校分配的教学、教研任务或班主任等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济南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济职改字[1997]3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大企业:现将《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在今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与本文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文为准。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

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分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学历赋分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注:(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2)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依次递减2分;(3)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4)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成果奖,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分计分;(5)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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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2010年修订)
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
(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
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
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
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
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
近的最高学历赋分;
(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
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
(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
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
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
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
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
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达到20项
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
(1)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
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2)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
(3)持有国家专利的首位人员,一项发明专利40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10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5分。

(4)以上成果或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计20分。

(5)最高计45分。

8、著(译)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2)论文赋分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译)作。

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编委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类型、位次折半计算;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论文最多计3件,最高计25分
9、专项加分
(1)在企业或乡镇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贡献突出、业绩显著、表现优秀的,量化赋分可在5分内加分。

(2)在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量化赋分时可在5分内加分。

(2)同一业绩如同时符合量化赋分项目中的第6、7、8项中两项以上的,可按最高值赋分,但不得重复赋分。

三、量化赋分结果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审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或破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按本标准进行量化赋分。

未经用人单位量化赋分的申报材料,各级均不予受理。

各评委会评审前,应组织专家按本标准对各用人单位的量化赋分结果进行检验复核,并纠正偏差。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1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量化赋分值一般应不低于80分。

对外语未作要求的和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人员,其量化赋分标准可相应降低。

注:我市各评委会可依据《济宁市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零花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制定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标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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