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量化赋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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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2024年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2024年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____年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意义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是指通过考核方案,量化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表现,以便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激励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其目的是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持续发展和职称晋升。

同时,通过工作量化考核,可以鼓励激发教师的教学创新和专业成长,促进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1. 教育教学工作量(50%)教育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考试命题等。

具体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如下:(1)课堂教学(30%):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组织和管理能力,包括课堂教学频率、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学生参与度等。

(2)作业批改(10%):评估教师批改作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考试命题(10%):评估教师的命题水平和考试难度是否适中。

2. 教研活动(20%)教研活动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改进的重要方式,包括学科组织教研、参与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等。

具体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如下:(1)学科组织教研(15%):评估教师参与学科教研的积极性和质量,包括参加教研活动的频率、教研成果和教研报告的质量等。

(2)学校教学研究项目(5%):评估教师参与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的情况和贡献度。

3. 学生管理与服务(15%)学生管理与服务是教师的重要工作之一,包括班级管理、学生评价、家长联系等。

具体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如下:(1)班级管理(10%):评估教师班级管理的情况,包括班级纪律、学风建设等。

(2)学生评价(3%):评估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家长联系(2%):评估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情况。

4. 个人发展与评估(15%)个人发展与评估是教师对自身进行专业提升和成长的过程,包括参加培训、个人学术研究等。

具体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如下:(1)参加培训(10%):评估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的情况和成果。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量化赋分办法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量化赋分办法

中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量化赋分方法篇1:中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量化赋分方法临沂第十二中学20**年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举量化赋分方法为确保我校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讨论确定了《临沂十二中20**年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推举量化赋分方法》,现予以公布。

一、师德赋分师德赋分用20**年度考核师德赋分进行折算。

评议老师的师德表现,满分10分。

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票否定。

二、工作年限赋分教龄每年0.8分,工龄每年0.6分。

计算方法从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脱产进修时间,不计算为教龄。

教龄工龄不能重复加分。

三、学历赋分分值为:中学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1分,讨论生(结业)1.2分,讨论生(硕士)1.5分。

赋分方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工龄)。

四、任职年限赋分每年1分。

竞聘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初级职务之日推算。

任职年限以聘任通过日期为准,按周年计算。

五、待聘年限赋分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已评未聘人员,竞争待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待聘时间每年2分。

赋分方法,分值乘待聘年限。

六、年度考核赋分优秀等次每年2分,合格等次每年1.8分。

以近五年计算,累计不超过10分。

七、荣誉赋分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老师、优秀教育工、优秀班主任等项。

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

其他各级各类部门单位表彰的荣誉奖项,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2分,区级1分。

赋分方法为:1、以上全部荣誉必需是任现职以来的。

2、以上两种荣誉分别只取最高级别一项计分,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八、工作量赋分以近三年在本校的工作量为准,以每年年度考核工作量原始数据折算赋分。

调入或毕业调配的老师以在本校的工作量为准。

截止20**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学校在编教职工,其基础分均为10分。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一、背景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业绩的一种评价和认定,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提高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质量,制定2023年中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量化赋分,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定中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2. 原则:(1)科学公正原则:依据教师的绩效和能力,以客观、公正的方式进行量化赋分。

(2)分类评估原则: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教育管理、教育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合理划分不同项目和不同权重,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评估指标和分值设置1. 教学工作(50%)(1)教学成绩(15%):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教学成果(论文、教材等)、学生成绩等。

(2)教学质量(20%):包括听课评价、学生评价等。

(3)教学实践(15%):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育科技应用等。

2. 科研工作(20%)(1)科研成果(15%):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

(2)科研能力(5%):包括科研经费、科研团队建设等。

3. 教育管理工作(10%)(1)教研管理(7%):包括教学研究课题、教研活动组织、教研成果等。

(2)学科带头人(3%):包括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成绩等。

4. 教育服务工作(20%)(1)学生工作(10%):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活动组织等。

(2)社会服务(10%):包括社会实践、社会教育等。

四、具体实施步骤1. 建立评估指标和分值的数据库,明确每个指标的权重和计算方式,确保量化赋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每位教师按照所在学校的评聘工作时间节点,提交个人绩效材料,包括各项评估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评估指标和分值进行评估和打分,出具评估报告。

4. 学校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教师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中学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

中学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
3、特殊情况由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标准
最终解释权归职称评聘推荐领导小组。
1、自聘任现职以来,以在一中任班主任为准
2、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等同班主任任职
3、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2013)15号文,团委书记任职等同班主任任职。
4、任职超过一个学期不满一年的,按一半计分,不满一个学期的不计分。
4


聘任副高级满5年为5
分,每多一年加0.5分;
聘任一级满5年为5
分,每多一年加0.5分;
6、有获奖等次的,每降一等减0.5分,特等奖按一等
奖待,教学成果奖名不分位次。
7、同年度同类别的获奖只按最高奖加分,不累加。
8

10
分四个等级按百分制赋分,转换为10分。
说明:
1、受降级处分的,“自聘任现职以来”指首次聘任现职。其中“聘任年限”“年度考核”项扣除聘任更高一级职称的时间。
2、待聘的,每待聘一年加10分,其中受降级处分的,待聘年限为首次待聘年限加降级之后的待聘年限。
1、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成绩奖、突出贡献奖。
2、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获奖。
3、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非现场评比的录像课、一师一优课等,降一个级别计分。
4、微课、课程资源评奖类、辅导奖类不计分。
5、由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学名师等。
4、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2013)15号文,由各级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与同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
5、由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相应级别减0.5分计分。

职称赋分标准(中小学)

职称赋分标准(中小学)

(1)具有从事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 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方法,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评价 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科研方法。满分3分(优:3分、 良:2分、 中:1分、 差:0分)。
最高计分3分。以发表(代表)作品(论文)为 标准(可以将任职期内所获得的校级和校级以 上的奖章为参考)。
(5)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和班主任(少先队辅
实际
导员)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受聘小学一级教师期间,担 最高计分2分。以任职期内的班主任工作手册为
工作
任班主任工作4年(本科生1年)以上,有较强的班级组织及管理 准(可以将任职期内所获得的校级和校级以上
8 能力 24分 能力。因所教学科原因无法担任班主任的,组织学生课外活动、 的奖章为参考)。
分)。
(8)写出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题报 告。满分3分(优:3分、 良:2分、 中:1分、 差:0分)。
最高计分3分。以任职期内,撰写的论文、专题 报告为准(可以将任职期内所获得的校级和校 级以上的奖章为参考)。
(9)能培养、指导一、二、三级教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步 最高计分2分。能够制定培养计划,并且取得一 骤具体。满分2分(能:2分、 基本能:1分、 较差:0分)。 定成绩为准。
4
聘任现 职期 间考核
9分
按最近3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 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最高计分9分。
5
继续教 育
4分 以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
最高计分4分,免继续教育者按最高分记。(校 长岗位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学时视同为继续教 育培训。)
6
教学岗 位
5分 农村学校:5分、 城镇学校:0分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

XX县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赋分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严格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育人,有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赋分标准(100分)(一)教学年限赋分(最高20分)实际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年计0.8分。

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学年限。

(二)学历赋分(最高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最高10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周年计算,每年计0.8分。

(四)年度考核赋分(最高10分)优秀每年计2分,合格每年计1分。

推荐晋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计算近5年、近4年的年度考核结果。

(五)荣誉奖励赋分(最高20分)1.县级及以上政府或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

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上述奖项,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

上述奖项中的“十佳”,可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级别计分。

名师、名校长,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

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享受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待遇。

2.劳动模范,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上述标准降低一个级别计分。

3.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7分、5分、3分;教学新秀,按市级、县级分别计4分、2分。

省特级教师计8分。

4.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讲课比赛)获奖,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7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分、1分。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竞聘量化赋分细则(试行)一、教龄赋分每年0.8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初中0.3分、高中0.5分、中专0.6分、专科0.9分、本科1.2分、研究生1.8分(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学历不计分)。

计算办法,分值乘获得相应学历的教龄,按段计算,累加计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计分;竞聘中级教师职务以近4年年度考核计分。

待聘人员,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每年加0.5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XXX中学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XXX中学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XXX中学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1. 前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教育职称评聘制度逐渐完善,评聘工作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重视。

为了更公正、公正地评价和对教师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XXX中学推出了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将会指导全体教师在职称评聘方面的工作,也将会为教育界对于教师评聘的工作提供了一个模板,实现评聘的标准化、规范化。

下面将对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2. 方案背景XXX中学一直致力于教育系统的改进与完善,各种中小学教育事业工作也在不断推进,其中,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通过对教师的评价和考核,来选出合适的人才,将有利于学校发展以及提升教育水平,也同样是教师事业上的一种荣耀。

然而,在过去的评聘工作中,评价标准和划定等都缺少规范化和科学化,难以进行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也会对教师师资等级纷扰影响。

因此,XXX中学提出了学职称评聘推荐量化赋分实施方案。

3. 实施方案3.1 建立权重分值体系为了让教师的评价更加科学化,我们需要先建立一个权重分值体系,对于每个评分项,根据其重要性逐一进行定权。

下面是一个基本的权重分值体系,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评价项权重分值教学影响力40课堂教学30教育教研10师德表现10学科建设5其他贡献53.2 分项评价标准和得分制定了权重分值体系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评价标准进行制定,并制定评价体系和对应的得分。

例如在“教学影响力”一项,评价标准可能会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教育教学理念是否清晰,对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贡献程度•在学科教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范围•教育经验丰富、教师资格证书拥有情况•教师是否参加过或主持过国家级教育项目、开设过有特殊影响的课程等。

每个评价标准都需要明确对应的得分情况,以及评估体系和评估调查表等。

3.3 确定分类给分办法对于每项得分,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分类给分办法,以便进行量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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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和《周口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办法(试行)》(周人社职称〔201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请各县(市、区)教体局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要依照本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确定申报推荐对象,按程序逐级上报。

二、赋分内容和标准本细则量化赋分内容共分五项:专业技术人员学历(15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25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25分)、任现职年度考核(15分)、任现职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220分),共300分。

(一)学历赋分(赋分上限为15分)参与申报人员,第一学历达标者,计11分,学历每高一个层次加2分;工作后取得达标学历者,计10分,每高一个层次加2分;学历不达标者,以10分为基础,每低一个层次扣2分。

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多学历者按最高学历计分。

2、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工作后取得的普通高校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除外)未满两年或无学历认证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一律视为无效证件,量化赋分时不计分。

(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赋分(赋分上限为25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时间,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计1分,如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当年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参加过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满一年另加1分。

离开专业技术岗位转入其他岗位工作、离职参加培训或进修学习(单位统一选派外出培训、进修学习除外)及病休连续一年以上的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赋分(赋分上限为25分)任现职工作年限(一般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二年度聘任之日算起;初聘人员从核准之日起算起)每满一年计1分。

(四)任现职年度考核赋分(赋分上限为15分)任现职以来(申报一级教师近4年,申报高级教师近6年)年度考核(以考核档案或年度考核表为准)确定优秀等次一次计3分,确定合格等次一次计2分,确定基本合格等次一次计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

(五)任现职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赋分(赋分上限为220分)1、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赋分(赋分上限为40分)注:1、基础教研、职业教研、电教和实验装备部门下发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证书为职称申报有效证书。

其他部门下发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证书均为职称申报无效证书,量化赋分时一律不得计分。

2、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等不予认可。

3、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应有文件或简报等证明,凡没有文件、简报等证明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予认可,不予计分。

如因特殊原因没有印发文件或简报等证明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应由负责颁发证书的部门写出情况说明,并证明该证书真实有效后方可计分。

4、申报人多次获取优质课等证书,取一个最高级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获奖证书未显示等次者,按同级别二等奖赋分。

2、表彰奖励赋分(赋分上限为100分)(1)优秀教师等综合表彰赋分(赋分上限为40分)受到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县(区)级赋20分,市级赋25分,省级赋30分,国家级赋35分。

申报人多次获表彰,取一个最高级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注:1政府综合表彰是指以各级政府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 ,各类表彰奖励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非政府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可,一律不得计分。

2各类表彰证书应有文件等证明,凡没有文件等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一律不得计分。

(2)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单项表彰赋分(赋分上限为30分)在教育教学方面表现突出,被表彰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县(区)级赋10分,市级赋15分,省级赋20分,国家级赋25分。

申报人多次获表彰,取一个最高级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注:师德师风各类表彰证书应有文件等证明,凡没有文件等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一律不得计分。

(3)班主任工作赋分(赋分上限为30分)任现职期间,已满工作量且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学年以上赋5分,在此基础上每满1学年增加1分,10分为上限。

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经学校推荐,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县(区)级另赋5分、市级另赋6分、省级另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申报人多次获表彰取一个最高级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注:优秀班主任是指以各级基础教育部门名义开展的综合性表彰 ,各类表彰奖励以基础教育组织的为准,非基础教育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可,一律不得计分。

3、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赋分(赋分上限为40分)(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赋分上限为10分)。

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区)级赋2分,市级赋6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申报人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级表彰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赋分上限为10分)。

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县(区)级赋2分,市级赋6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申报人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级表彰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赋分上限为10分)。

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县(区)级赋2分,市级赋6分,省级赋8分,国家级赋10分。

申报人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级表彰赋分后,下一等级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4)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赋分上限为10分)。

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中级限前6名,高级限前3名),完成教科研课题,按以下标准赋分。

注:教科研课题以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教科研课题为准,非教育科研、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可,一律不得计分。

申报人多次获奖,取一个最高奖赋分后,下一等次折半赋分,其余不再累计赋分。

4、工作绩效赋分(赋分上限为40分)注:1、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依据申报人员工作绩效表现进行量化赋分。

2、职业道德主要考评申报人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和执行情况,职业能力主要考评申报人业务能力和熟练水平,工作业绩主要考评申报人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工作表现主要考评申报人的工作责任感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工作绩效的量化赋分可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由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量化赋分,可采取简单多数方式确定赋分等级。

三、组织领导各单位在量化赋分工作中,要选举成立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组,组员应由本单位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守纪律的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人员须为单数),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

具体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推荐工作。

四、纪律要求1、各单位在量化赋分推荐过程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正派,科学合理、透明规范,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徇私舞弊。

2、各单位量化赋分推荐工作一律实行“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

对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计分。

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申报人提交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组的各种证件、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自今年起,我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自查实之日起,将严格执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的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单位负有责任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结果严格审核,并将量化赋分结果作为推荐申报人选的重要依据。

申报人员量化赋分及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量化赋分推荐工作实行主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审、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对于出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

5、为防止拉票和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各单位不得简单地采取民主测评或投票推选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只有出现因分值相同排名并列等特殊情况时,方可采取民主测评或投票推选的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五、其他有关问题1、只有符合本年度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才可申报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赋分推荐工作,本年度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量化赋分推荐工作。

2、本年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改部门核准本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数额时,无需采取量化赋分办法确定推荐人选,可由用人单位审验申报人提交材料无异议并研究同意后直接申报。

3、量化赋分结果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聘任(用)依据,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依据。

4、各县市区、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细化量化的实施细则。

各单位制定的量化赋分实施细则,应在组织实施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注:此表一式两份,申报人员和单位各存一份。

周口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汇总表单位(加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各存一份。

周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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