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记录簿》作业记录指南
油类记录簿的操作记录指南

油类记录簿的操作记录指南第Ⅰ部分-机器处所作业(所有船舶)1.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其第六十一届会议(2010年9月27号至10月1日),批准油类记录簿第Ⅰ部分的操作记录指南-机器处所作业(所有船舶)(MEPC 61/24第7.38段),在附件。
2. 指南旨在通过为船员提供关于如何以正确的代码和项目编号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各种操作,以符合船上MARPOL公约的要求并与港口国检查程序相一致。
3. 欢迎MARPOL公约缔约国政府鼓励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执行和应用上述指南,并在所有船舶经营人、验船师和港口国检查官中进行传播。
附则一般指南• 本指南仅包含C至I部分• 操作应按在船执行时间顺序记录。
• 日期应以dd-MONTH-yyyy格式记录,例如,16-MAR-2009。
• 含油垃圾焚烧或退岸处理和使用过的滤器处理应只在垃圾记录簿中记录。
• 所有项目由高级船员或与操作有关的主管高级船员填写和签字,每一页记录完毕须由船长签字。
• 连续记录之间不应留有任何空行。
• 如果已在油类记录簿(ORB)中记录错误记录,应立即通过在错误文字中间划单横线方式删除,使错误记录仍然清晰可见。
错误的记录应签名并注明日期,下面附新的修正记录。
• 舱室名称应按照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C)中的格式记录。
• IOPPC中3.3条所列舱底水舱存水量的记录是自愿的,并非公约的要求。
• 与OWS有关的项目一般性维修记录仍是自愿的,无须在ORB中记录。
注:红体部分是船管部解释和建议代码C.11的使用:残油(油泥)的收集例1残油(油泥)舱每周存量(附录下所列舱室)例2人工收集残油、废油、油泥等入残油(油泥)柜(附录下所列舱室)说明:操作人员在残油(油泥)(通过泵)驳运到残油(油泥)舱处初始的人工收集。
这类操作示例如下:1. 从燃油分离泄放舱中收集残油(油泥)(此处的泄放舱应是指附录3.1中未包括的舱柜,如已列入附录3.1中,此种转驳必须记入“C-12.2”)2. 通过机器设备油底壳泄放收集残油(油泥)3. 向残油(油泥)舱中加入燃油(残油舱内所有存量视为残油)4. 从污水舱收集残油(油泥)- 这种情况下还需记录污水的处理操作(即“D-15.1或15.3”项记录,此项操作很少遇到)另外,油水分离器运行时的自动排油,不属于此类。
油类记录簿记录说明

关于船上《油类记录簿》记录方式的说明船上防污染设备文件资料准备一、对本公司经营的400总吨以上非油船而言,要求轮机长在接任后首次进行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务必向船长借阅本船最近期《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和附页FORM-A,了解本船防污染设备方面的全部证书资料。
二、轮机长在接任后,进行首次船上油类处理记录以前,应将下述防污染文件/设备资料整理复印下来,夹在《油类记录簿》首页或压在工作写字台玻璃下,以便记录时对照:1.IOPP证书附页FORM-A3.1/ 3.3条列明、经主管机关认可本船全部残油舱和含油污水舱/柜的准确名称/舱容资料;2.《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I第II章第10条(1、2款)规定的“特殊区域”(禁止排放任何油类和油性混合物)资料(复印MARPOL73/78公约2002综合文本27/28页);3.油水分离器/焚烧炉/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型号、额定处理能力、厂家资料和该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复印件;实施记录三、根据MARPOL 73/78防污公约附则I“防止油类污染规则”II章20条(4)的规定,我司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的船舶,油类记录簿应以中文(船旗国官方文字)和英文两种语言进行记录,遇有争议或不一致情况时,以船旗国官方文字的记录为准(MARPOL 73/78防污公约2002综合文本48页,请船长、轮机长特别注意该记录要求)。
四、对于本公司经营的400总吨以上通用/杂货船而言,无(A)(B)项记录内容。
五、C项记录----残油的收集和处理对于C11 “残油的收集”记录项, 在每周和航次结束时,应分别以C11.1/ C11.2代码格式,记录船旗国主管机关许可船上用于最终处理(待焚烧/分离/岸收)存储的全部残油舱和含油污水柜当前实际存量;注意这些舱柜的记录名称一定要与船长存《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附页格式A(FORM-A)3.1/ 3.3条列明的残油舱和含油污水柜名称相同,每周或抵港日应核对各污油水舱实际存量与记录数量是否相符(通常应略大一点)。
油类记录簿

C—残油(渣油)的收集、转驳和处理 11 残油(渣油)的收集:
船上留存的残油(渣油)数量。该数量应每周记录, 这意味着该数量必须每周记录一次,即使航行时间超过 一周。
.1 舱柜编号 .2 舱柜容积( m3 ) .3 留存总量( m3 ) .4 人工收集的残油数量( m3 ) 12 残油(渣油)的转驳或处理方法: 说明转驳或处理的残油数量,清空的舱柜和起重留存 的数量,以立方米计。 .1 转到接收设施(注明港口) .2 转到其它舱柜(注明舱柜以及该舱柜内的总量) .3 焚烧(注明全部操作时间) .4 其它方式(予以说明)
11
• 漏油设备的任何故障都应在《油类记录簿》第 I部分中进行记录。
• 《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应存放在随时可取来 检查的地方,除了没有配备船员的被拖船员外, 均应存放在船上。《油类记录簿》第分应 在完成最后一项纪录后保留3年。
4
• 在船上,油类记录簿通常由轮机长本人填 写和保管,要求填写的内容主要有:船上 现有的各种油量、在港加装的燃油和滑油 数量、油舱舱底污水和残油(油渣)的存量 和在海上处理的详细记录、油舱的洗舱水 和压载水的处理等有关记录,共包含A~I 九大类27项记录要求,这里仅对常用的C、 D、H三项做说明。
油类记录簿
1
《油类记录簿》
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 及以上非油轮,应备有《油类记录簿》。 第I部分,用来记录有关的机器处所作业。
《油类记录簿》要求船上记录有关油 类的一切操作,以便进行监督检查。但在 实际工作中,油类记录簿的填写经常出现 漏项、错填,甚至对公约条文理解错误, 导致填写内容与事实完全不一样的现象发 生。
2
• 机器处所的作业情况,在适用时,应按 《73/78防污公约》附则I第17条的规定,相 应地记入《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这些细 目按作业项目分组,每项作业由一个字母 代号来表示。
油类记录簿填写说明(机)

油类记录簿的填写要点1.在油类记录簿使用前,应对其检查看适用范围是否符合,对机舱来说应使用----机器处所作业,同时在封页上应有海事主管机关的签署章,对该页的相关内容应作填写如船名、船舶编号或呼号、吨位、开始使用时间等。
2.在记录操作前应对记录页上方的船名和船舶编号或呼号作填写,同时将不适用者用记录笔划去如货油∕压载的作业3.油类记录簿是法定文件,记录应真实同时应尽可能用代码,日期按年月顺序排列,每记完一项作业时,作业负责人应签署姓名和日期,每记完一页时,应送船长审阅签署。
4.记录簿中油水数量应准确,一般掌握在小数点后一位,数量有条件还应考虑温度等对其的影响。
5.机舱对油类记录簿记录情况一般只在“C”“D”“H”发生,对其它项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
6 具体记录示范6、1加油作业(本项记录仅指对船舶自用的燃润油作业)例:“恒顺达”号轮2002年11月19日在南京2泊位,加20号重柴油50吨,0号轻柴油10吨,14号散装滑油1000升。
重柴油加入船舶A舱和B舱两舱,A舱(舱容38M3)原舱内存油5吨,加入油后为30吨;B舱(舱容50M3)原舱内无存油,加入油后为25吨。
0号柴油加入轻油日用柜和2号轻油柜,轻油日用柜(舱容5、5M3)原舱内有油2吨,加入后存油为4吨;2号轻油柜(舱容18M3)原舱内有油5吨,加入油后存油13吨。
14号散装滑油加入滑油贮存柜(舱容2M3),原有400升加入后1400升。
作业时间为1430---1600,作业负责人为王强●记录要求加入舱应该记录两个数据:加入的量和加入后油舱内的总量如上A舱25吨(30吨)。
25吨为加入的数量,30吨为加入后舱内留存的总量。
●加入油的总量=各受油舱的加入量之和,如重柴油50吨位=A舱25吨+B舱25吨。
轻柴油10吨=轻油日用柜2吨+2吨轻油柜8吨。
●加入后留存舱内的数量不得大于舱容M3和密度(比重)之积,否则表明该油舱溢油或记录不真实。
●滑油一般只对散供滑油作记录,加桶装滑油可以不记载。
油类记录簿

【主旨】油料纪錄簿之正确记载(第一部)【Subject】Correct Entries in the Oil Record Book (Part 1) 【Action Code】IMMEDIATELY 立即执行【說明】根据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的规定,凡总吨位150以上的油船、总吨位400以上的非油船,均应记载油料记錄簿。
油料记錄簿已成为船舶重要法律效力的防污文书,是各港口国安检(PSC)的重点和必查项目,更是公司严格要求的文书之一。
依规定油料记錄簿的记载应使用船旗国文字,对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的船舶,通常用英文(或法文)记载。
为防止各輪輪机员身为船舶防污染设备的主要操作员,可能会发生的错误记载或规范混淆,遇到检查时,就会引起PSC官员的怀疑,轻则作为缺点记载限期改正;重则罚款甚至严重时成为扣船(Detain)的要件,造成船公司营运及商誉上的重大损失,就加强輪机员对油料记錄簿正确的记载及注意事项,本部特别发行此通告规范如下:油料记錄簿的记载,于油料记錄簿首页均有记载细目综合一览表,这是国际统一规范标准(MARPOL),輪机员必须熟悉并按要求填写。
代号(字母)与细目(數码)必须明确无误,作业记錄要求简明扼要。
油料记錄簿包括9项作业,以字母A~I表示,26類细目以數码1~26表示。
现以最常填写的12种非油輪的油料记錄簿操作为例,就如何记载油料记錄簿规定如下。
1、【油料添加的记载,包括燃油及润滑油】油料添加是船舶常遇到的油料操作项目,也是油料记錄簿最常的记载项目之一。
<例如>某船于2007年8月8日1800时至2000时在香港添加IF180燃油260MT,分别装于1P与1S双层底油舱;柴油(MDO)150MT,分别装于4P与4S双层底油舱;另于2007年11月20日1000时至1200时,于新加坡添加气缸油15,000Ltrs;油料记錄簿应记载如表8-1及表8-2 所<注意>:桶装润滑油不必记载于油料记錄簿表中。
油类记录薄指导

前言随着人们对地球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目前世界各国港务检查部门,特别是美国、澳大利亚的海岸警卫队及德国的水警等对防止油污染的检查日趋严格。
尽管目前的商船上已按照MARPOL73/78公约的要求配备了必要的防污染设备,而且绝大多数轮机管理人员也能按要求正确操作和使用它们,但仍经常发生因油类记录簿的记载不当而不能通过检查并遭受罚款的情况。
没有经验的轮机管理人员对此总心存畏惧,生怕因记录错误而在检查时遇到麻烦。
本文将对此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供同行参考。
2 船上油污水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2.1 油污水的分类船舶机舱正常产生的油污水,大致可分为两类:(1)含油的舱底水。
主要来源于机舱各机械设备、管路等的漏泄;各油水柜的放残水;各分油机的工作水及清洗、检修保养时的泄放水以及空气瓶的放残水等;(2)含水的残油。
主要来源于燃油和滑油分油机所排放出的油渣;油水分离或过滤设备所分离出的残油;主机扫气箱所排放出的残油及废机油和清洗油舱(柜)产生的残油等。
2.2 油污水的处理方法各种船舶根据其吨位大小和航行区域及防污染设备的不同,对机舱污油、污水有不同的处理途径。
2.2.1 含油舱底水的处理含油舱底水多采用船上自行处理的方法,即含油的舱底水从各污水井先通过污水泵驳至污水柜,再于航行途中在适当的时间、地点经15ppm油水分离器排出入海。
如靠港时间太长,含油舱底水可通过标准排放接头排到岸上接收设备。
2.2.2 含水残油的处理废油和油渣不得于任何水域排出入海。
其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1)由船上的焚烧炉焚烧掉; (2)排至岸上接收设备。
3 油类记录簿的记载方法所有船舶机器处所油类记录簿的记载内容共有九大项(从A~I)。
应记载的内容视各船具体情况而定。
油类记录簿中,最重要的一项是(C)项,即残油的收集和处理。
一条船上每天产生多少残油?这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目前在正常情况下采用估算法,通常认为船舶产生的残油量约为其燃油消耗量的百分之一,而油渣(纯油泥)量又为残油量的百分之一。
油污记录薄的正确记录

正确记录《油类记录簿》20110220发布时间:2011-02-23(编者按:本篇于2011年2月份根据IMO于2010年11月8日MEPC.1/Circ.736发布的ANNEX《GUIDANCE FOR RECORDING OF OPERATION IN THE RECORD BOOK PART I -MACHINEERY SPACE OPERATIONS (ALL SHIPS) 》进行更新修改。
)正确记录《油类记录簿》《油类记录簿》是船上重要的、享有法律效力的船舶防污文书,是各港口国检查(PSC)的必查项目之一。
根据《MARPOL 73/78》的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设有《油类记录簿》并正确记录。
油船应备有两种,一种用于机器处所的操作,由轮机部保管;一种用于货油的操作,由大副保管。
一、《油类记录簿》的内容每当船舶进行下列任何一项作业时,均应填写《油轮记录簿》。
1、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1)燃油舱的压载或清洗;(2)燃油舱的压载水或洗舱水的排放;(3)残油(油泥)的处理;(4)机器处所积存的舱底水向舷外的排放或处理;(5)在港期间加装燃油;(6)意外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排放。
2、货油/压载的作业(油船)(1)货油的装载;(2)航行中货油的内部转驳;(3)货油的卸载;(4)货油舱的清洁压载舱的压载;(5)货油舱的清洗(包括原油洗舱);(6)污压舱水的排放(但从专用压载舱排放者除外)(7)污油水舱水的排放;(8)污油水排放作业后所使用的阀门或类似装置的关闭;(9)污油水舱排放作业后,为清洁压载舱与货油或扫舱管路隔离所需阀门的关闭;(10)残油的处理;(11)排油监控系统的状况;(12)意外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排油。
所有船舶机舱处所《油类记录簿》的记载,都应按《油类记录簿》前页的记载细目综合一览表所规定的作业代号和细目数码填写。
二、《油类记录簿》记录中常存在的问题就机器处所《油类记录簿》的记录来说,在船舶上有的轮机长自己记录,有的是有二管轮或三管轮操作后,先记录初稿,再由轮机长复核后正式记录。
油类记录簿记录指南

油类记录簿记录指南这里所介绍的,只是油类记录簿第I部分,针对所有船舶机舱的污油水操作记录。
记录中的时间格式应为dd-MONTH-yyyy, 例如01-MAR-2022,为避免造成误解,日期和年份用阿拉伯数字,月份用英语缩写。
下面是从代码C到代码I,一共27种情况下油类记录簿的记录样本,其中油渣处理为1-9,机舱处所积存舱底水非自动排放或其他处理为10-13,机舱处所积存舱底水自动排放处理为14-15,滤油设备状况为16,意外或其他异常排油为17,燃油或滑油加装为18-19,额外的操作和一般说明为20-27:注意:操作者开始通过泵浦手动驳运(通过泵浦)将油渣(泥)进入油渣(泥)柜,类似操作如下:1、从燃油分油机泄放舱收集残油(泥),2、收集来自机器设备集油槽、油底壳泄放的油渣(泥),3、加装燃油入油渣舱(泥)舱(油渣舱内所有存量视为残油),4、收集来自舱底污水储存舱的油泥—这种情况下还需记录污水的处理操作(即D 15.1或15.3项记录)另外,油水分离器运行时自动排油,不属于此类。
备注:船长应该从接收设施操作人如油驳、槽罐车等处索要详细注明接收油泥量,及接收时间的收据或证明,该收据或证明粘附在油类记录簿机舱处所PART I 上。
备注:收集舱底水操作无需说明,因此只需要污水存量记录.。
油泥/油渣舱柜舱容不应做C.12.X项记录。
备注:如果该项操作开始为人工操作,操作时可能要求记入代码“C 11.4”项。
备注:滤油设备状况也包括报警设备及自动停止装置,如果适用代码“I”项也应记录,表示由于滤油装置或油份计故障,排舷外阀的铅封,当系统恢复时应使用代码F19/20/21,F19记入系统故障日期及时间,F20记入系统恢复时间。
备注:滤油设备状况也涵盖报警、自动停止装置,如果适用代码“I”项也应记录,表示由于滤油设备故障时排舷外阀的铅封。
备注:如果与滤油设备或油份计故障有关系,油类记录簿中F项也应适当记录。
启动油污应急计划应对油污染,排放环境包括但不限于1、油份计失效,2、燃油舱溢流,3、加油软管或法兰破损,4、由于碰撞或搁浅引起的油舱柜泄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ERef. T5/1.01 MEPC.1/Circ.7368 November 2010GUIDANCE FOR THE RECORDING OF OPERA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PART I – MACHINERY SPACE OPERA TIONS (ALL SHIPS)《油类记录簿》作业记录指南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1 The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at its sixty-first session, (27 September to 1 October 2010), approved the Guidance for recording of opera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 Part I – Machinery space operations (all ships) (paragraph 7.38 of document MEPC 61/24), attached in the annex.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其第六十一届会议(9月27号至10月一日2010年),通过了《油类记录簿》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的记录指南(MEPC61/24第7.38节),该指南见本通函的附件2 The Guidance is intended to facilitate compliance with MARPOL requirements on board ships by providing advice to crews on how to record the various opera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 by using the correct codes and item numbers in order to ensure a more uniform port State control procedure.本指南旨在指导船员如何在《油类记录簿》中使用正确的代码和项目编号记录各种各样的作业以确保遵守防污公约要求,以便于实施统一的港口国控制程序。
3 Governments Parties to MARPOL are invited to encourag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bove Guidance for use aboard ships flying their flags and to disseminate it among all stakeholders including ship operators, surveyors and port State control officers.防污公约缔约国政府应敦促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采用该指南,并向所有利益相关(包括船舶经营人,验船师和PSCO)做好宣传工作。
***ANNEXGUIDANCE FOR RECORDING OF OPERA TIONS IN THE OIL RECORD BOOKPART I – MACHINERY SPACE OPERA TIONS (ALL SHIPS)《油类记录簿》作业记录指南第一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所有船舶)General Guidance一般指导λ This guidance only includes sections C to I.本指南仅包括C-I部分λ Operations should be recorded in chronological order as they have been executed on board.所有作业记录应按照作业的先后顺序进行λ Dates should be entered in dd-MONTH-yyyy format, e.g., 16-MAR-2009.日期应按照dd-MONTH-yyyy的格式记录,例如2009年3月16日应记录为16-MAR-2009λ Incineration or landing ashore of oily garbage and used filters should be recorded in the Garbage Record Book only.含有垃圾和使用过的滤器的焚烧或岸上接收只需要记入《垃圾记录簿》λ All Entries are to be made and signed by the officer or officers in charge of the operations concerned and each completed page shall be signed by the master of the ship.所有记录应由该作业的主管人员填写并签字,每页使用完后应由船长签字确认λ Do not leave any full lines empty between successive entries.在连续记录之间不允许留下空白行λ If a wrong entry has been recorded in the Oil Record Book (ORB), it should immediately be struck through with a single line in such a way that the wrong entry is still legible. The wrong entry should be signed and dated, with the new corrected entry following.如果在《油类记录簿》中填写错误,应使用单划线删除并保持条目清晰可见,被删除的错误记录应由主管人员签字并载明日期,新的正确记录应紧随其后。
λ Tank nomenclature should be recorded as per the format noted within the International 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IOPPC).各油舱的命名格式应与IOPPC证书一致λ Recording of quantities retained in bilge water holding tanks listed under section 3.3 of the IOPPC is voluntary and not required by the Convention.IOPPC证书第3.3节中所列的污水舱的存量记录是自愿的,而非公约所强制要求λ The recording of general maintenance of items pertaining to the OWS remains voluntary and ithis is not required to be recorded in the ORB.油水分离器的日常保养记录仍保持自愿原则,不需要在《油类记录簿》中记录Usage of code C.11: Collection of oil residues (sludge).代码C类项目编号11的用法:收集残油(油泥)Example #1Weekly inventory of oil residues (sludge) tanks (tank listed under item 3.1 in the Supplement to the IOPPC) IOPPC证书附页中3.1项标识的残油舱(油渣舱)存量,每周记录一次Date日期Code代码Item No.项目编号Record of operations/signature of officer in charge作业记录及签字dd-MONTH-yyyy C 11.1 [Name of sec 3.1 Tank & Designation]IOPPC证书附页3.1项标识的油舱编号和指定用途11.2 xx m3 油舱的容积11.3 xx m3 留存总量signed: (Officer-in-charge, Name & Rank) dd-MONTH-yyyy主管人员签名、姓名、职务及签字日期(日期应符合前述“一般指导”部分的要求。
Example #2Recording of oil residue (sludge) collected by manual operation in oil residue (sludge) tank (tank listed under item 3.1 in the Supplement to the IOPPC)IOPPC证书附页中3.1项标识的残油舱(油渣舱)手动作业收集残油(油泥)Date日期Code代码Item No.项目编号Record of operations/signature of officer in charge作业记录及签字dd-MONTH-yyyy C 11.1 [Name of sec 3.1 Tank & Designation]IOPPC证书附页3.1项标识的油舱编号和指定用途11.2 xx m3 油舱的容积11.3 xx m3 留存总量11.4 xx m3 collected from [identification of source]从记录表明的地点收集的残油(油泥)数量signed: (Officer-in-charge, Name & Rank) dd-MONTH-yyyy主管人员签名、姓名、职务及签字日期(日期应符合前述“一般指导”部分的要求。
Note: Operator initiated manual collection where oil residue (sludge) is transferred (transfer with a pump) into the oil residue (sludge) tank(s). Examples of such operations could be:备注:作业人员启动手动作业收集残油(油泥)的地点为残油(油泥)驳入残油(油泥)储存柜的地点,手动收集可能为:1. Collection of oil residue (sludge) from fuel oil separator drain tanks.收集分油机接油槽中残油(油泥)2. Collection of oil residue (sludge) by draining engine sump tanks.收集主机油底壳残油(油泥)3. Adding fuel oil to an oil residue (sludge) tank (all content of a sludge tank is considered sludge).向残油(油泥)舱中加装燃油(油泥舱中的所有库存均被认为是油泥)4. Collection of sludge from bilge water holding tanks – in this case a disposal entry for bilge water is also needed. 收集舱底污水舱中的油泥-在此种情况下应同时记录污水处理记录Usage of code C.12: Disposal or Transfer of oil residues (sludge).代码C类项目编号12的用法:残油(油泥)的过驳或处理方法Example #3Disposal of oil residue (sludge) via shore connection通过岸上接收设备处理残油(油泥)Date日期Code代码Item No.项目编号Record of operations/signature of officer in charge作业记录及签字dd-MONTH-yyyy C 12.1 xx m3 sludge from [Name of sec 3.1 Tank & Designation],xxm3油泥从IOPPC附页3.1项标识的编号和指定用途油舱排至接收设备xx m3 retained, xx m3作业完毕后该油泥舱的油泥存量to "identity or name of sludge receiver, i.e. barge, tank truck or shore facility" during port stay (Name of Port)注明油泥接收方的名称,例如驳船、油罐车、岸上接收设施及所在港口signed: (Officer-in-charge, Name & Rank) dd-MONTH-yyyy主管人员签名、姓名、职务及签字日期(日期应符合前述“一般指导”部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