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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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5〕62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5〕62号

人教版一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一课时《立体图形的认识》导学案学习目标:1通过操作和观察,使学生初步理解长方体、正方体、圆柱和球,能辨认这几种物体和图形。

2通过分一分、摸一摸、说一说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建立空间观念。

3感受数学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

教学重点:直观理解长方体、正方体、圆柱和球等立体图形,能正确辨认和区分。

教学难点:能正确辨认和区分这几种物体和图形。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大家还认识她吗?2白雪公主现在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回到城堡后,他们为了感谢小矮人,特意送给小矮人们送去了很多的礼物。

3赶快打开看看,你认识什么?分小组说说。

4这么多的物体,我们帮小矮人整理一下好吗?二、探究新知1分一分(1)怎么整理呢?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吗?我的办法是:可以把()状相同的放在一起。

(2)分小组拿出课前准备的学具分一分,填序号。

①把()、()和()放在一起。

②把()、()、()放在一起。

③把()、()、()和()放在一起。

④把()、()、()放在一起。

(3)白雪公主送给送给小矮人们的这些礼物都是立体图形。

2认识立体图形(1)这些形状相同的物体,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打开书34页认一认。

(2)这些立体图形各有什么特点呢?拿出课前准备的实物摸一摸、说一说。

长长()的,有6个()的面,()滚动。

四四()的,有6个()的面,6个面大小(),()滚动。

()的,上下()粗细,上下两个底面()的、()的,()滚动。

()的,()的,()滚动。

3说一说,你身边哪些物体与上面这些形状相同。

三、随堂检测1连一连。

2把形状相同的放在一起。

3数一数。

长方体有()个,正方体有()个,圆柱有()个,球体有()个。

4从右边哪个物体中可以找出左边的图形?把这个物体圈起来。

【答案】1,7 5,8 3,6,9 2,4,102 8 14。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但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一)覆盖范围。

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

(二)总体要求。

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向阳小学校舍的安全,我们制定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认识到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是必要的,可以提高中小学校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也是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把学校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让家长和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内容:1.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学校现有校舍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校舍经排查后需鉴定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鉴定。

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

校舍排查鉴定结果要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

2.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

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3.完善校舍安全预警制度。

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震减灾总体规划,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教育、公安、国土、水务、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4.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

省教育厅会同省统计局、XXX、XXX、省财政厅、省XXX、省公安厅等部门对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市县政府通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

市县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市县政府,他们需要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教育是国家的希望。

在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迎来了一个新的高峰,学校舍设施建设急需跟上。

同时,学校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学校舍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必要条件。

本文旨在针对学校舍安全问题,提出立足当前,高度重视学校舍安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二、当前学校舍安全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陈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教育资源的需求和供给矛盾日趋尖锐。

许多地区加快了中小学的建设,但是在建设过程中,预算紧张,标准偏低,导致基础设施陈旧、安全风险高。

部分学校建筑结构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缺失
部分学校消防配备不足,存在消防盲区。

对于流动教室、教学楼、体育馆等集中场所,缺乏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消防管控,学校安全隐患较大。

3.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4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经区政府同意,结合万州实际,现就建立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

特别是从2009年起,在全区中小学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舍D 级危房基本消除、C级危房大部分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我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级贫困区,中小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不少中小学校舍未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部分达标校舍也将达到使用年限,保障校舍安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实施范围和总体要求(一)实施范围。

全区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下同)。

(二)总体要求。

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全区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近年来,学校舍安全问题时常发生,给学生、家长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心理压力。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教育部门大力推行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学校舍安全。

以下将介绍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一、机制设计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包括“规划设计、材料选用、工程施工、验收监管、维修保养、应急管理”六大部分。

每一部分都需要做到细致、周全、严格,以最大化降低学校舍安全风险。

1.规划设计标准化、科学化的规划设计是确保学校舍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注重区域特点和地质构造情况,到位考虑防震、排水、环保等方面。

同时,应简化学校舍结构,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保证学校舍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材料选用建筑材料直接关系到学校舍的安全性。

机制应规定一系列相关材料的质量要求、标准和检测流程,以确保材料质量达标。

特别针对建筑质量问题,机制应明确对施工企业要求工程师、技术员,采取分类评估、严格把关等措施,确保材料质量安全。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应遵循相关法律和条例,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安全。

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防火、防骚扰等方面,确保施工时安全有保障。

4.验收监管为保证学校舍安全,机制应建立统一的验收机制,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测。

应合理规划验收流程,设计验收周期和内容,选取合适的验收机构,对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并对建筑验收质量实行动态可追溯。

5.维修保养学校舍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会有磨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建立维修保养的长效机制。

机制应对学校舍维修保养周期、方法、材料进行规范,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耗时、耗费等问题,确保学校舍安全无隐患。

6.应急管理事故或灾害时,学校必须要有应急预案。

机制应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改进,及时储备必要物品和器材,指导学生和教师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让安全风险最小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2.25•【字号】青政办[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4〕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制定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25日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2014年2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性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维护校舍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特别是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把中小学校安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在实施校安工程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解决校舍安全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全省中小学校舍质量明显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明显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校均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实现了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规划目标。

【学校方案】九龙坡区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学校方案】九龙坡区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学校方案】九龙坡区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42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区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二、总体要求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职责,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全区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全区学校校舍的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九龙坡区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三、主要内容(一)建立校舍年检制度。

区教委要指导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对不能立即排除的安全隐患,会同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以及相关镇(街道)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整改意见。

现场踏勘后需要鉴定的,由区房管局进行鉴定。

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鉴定;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

凡经鉴定的校舍都应出具《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排查鉴定范围包括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等,以及围墙、校门、厕所、堡坎、宣传栏等附属建构筑物,不包括已出售的教师住宅和其他商业用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舍需进行安全性鉴定:1.有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2.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校舍安全隐患的;3.经过大修或加固的校舍,使用满5年的;4.后续合理使用年限低于5年的;5.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影响房屋安全的;6.未办理消防相关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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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的实施方案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保障校舍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总结》(x〔x〕103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x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总结》(x办[x]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x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覆盖范围。

覆盖范围为我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

校舍是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重点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密集场所。

(二)总体要求。

明确和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x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
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三)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学校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

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鉴定。

对安全排查x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对经过大修或加固的,一般校舍经鉴定后改变用途作为重点设防类校舍使用的,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

可靠性鉴定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或房屋鉴定单位及时进行。

对国家颁布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可靠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及时进行抗震鉴定。

抗震鉴定由学校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由教体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

教体局
要督促各学校组织力量,及时把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询和管理。

(四)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

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

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

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大修改造由学校负责,学校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报教体局审核,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向教体局申报,教体局依据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

对因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等情况,要作为应急项目另行安排资金,及时处理。

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学校于每年1月底前,初步拟订维修改造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以书面形式向教体局提出项目申请。

教体局会同财政、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地震、水利、气象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的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年度实施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保障项目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

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
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必须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制度,由教体局分片包干责任人、项目学校领导、学校质量安全监管员组成三人小组,对工程施工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

校舍建在地质、气象灾害易发区内的,要进行地质、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

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库下游区及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六)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市教育、公安、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七)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

市教体局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校为单位,根据校舍年检结果,如实填报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公告内容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建筑。

(八)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舍安全属地负责,建立责任包保制度。

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是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市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建、房产、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十)保障资金投入。

市政府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各类校舍建设项目。

如省、市安排的资金不能满足校舍维修改造需要的,缺口部分由市政府承担。

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市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加强监管。

建立长效机制的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予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可适当减收或免收。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
建设。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十二)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

市教体局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十三)加强监督检查。

市政府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健全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每年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市教体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

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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