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预测预报、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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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

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通知、停产停掘、限制开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攻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0〕3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黑皮凹子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2、水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一)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包括含(隔)水层特征、钻孔封孔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赋存规律,对相邻巷道或者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三)根据矿井月度生产接替计划及施工组织进行预测预报。

(四)根据超前物探、钻探的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者富水区,进

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3、预测预报的组织和实施

(一)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各业务科室分工如下:

(1)地测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设计和措施审批与指导实施。

(2)技术科负责采掘施工进度,配合做好防治水工程管理。

(3)机电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排水设施(供电、水泵、管路)管理,确保排水能力满足预测涌水量的排水要求。

(4)调度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调度、水沟、水仓管理、地表水防控、矿井水文监测系统维护。

(5)安全科负责防治水设计、措施的监督实施、安全管理。

(二)根据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以矿井为单位进行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收集采掘工作面有关防治水信息,并负责汇总整理。包括以下内容:

(1)预测判断可能揭露的断层、褶曲、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

(2)预测判断采掘工作面前方是否存在老空、老巷、各种含水体及导水通道,并对积水位置、范围、水压、水量做出分析判断。

(3)对物探异常区分布情况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

(4)结合工作面内部及附近钻孔,并参照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中隔水层等厚线图,分析底板隔水层厚度变化,对突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5)分析下一步可能突水的位置、水源、水量变化趋势。

(6)根据预测的出水位置和水量,对排水设备、设施和排水管路进行排查,评价水泵、排水管路、水管、排水沟、临时水仓等是否满足要求。

(7)针对采掘工作面及开口巷道前方上述各类水害因素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4、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相关要求

(一)为了使预测预报范围较好的衔接,采掘工作面预测范围是计划推进度的1.3倍。

(二)采掘计划出现调整时,按调整后采掘计划及时补充水害预测预报。

(三)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严格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测部门汇报。

(四)技术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对预测预报内容进行补充。

(五)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

二、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配合安全生产,预测采、掘工程前方的地质、水文地质及瓦斯地质问题,提前采取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配备专职地质人员,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技术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矿井地质资料,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必须在采、掘前做出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3、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4、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或煤层底板承受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5、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解放带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加强支护或停掘,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6、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

均有详细描述。

7、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完成后首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

8、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9、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0、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11、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技术负责人共同分析、研究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三、其他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1、地测防部门严格井上下测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对照图要及时准确,对回采区地面地貌、建筑设施、公路等要留有足够保安煤柱,确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

2、地测科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矿井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分析、预测、预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地质预警通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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