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合同风险防范(讲稿)新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企业风险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企业风险---—-陕西AA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培训班讲稿(第一讲)(戴涛律师北京市新辉律师事务所)-—合同管理概念及作用—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企业组织内部针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进行规范的行为的总称,包括对合同的立项、审批、决定、订立、履行、监控、备案、存档等。
广义的合同管理广义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所有的合同,如某商场主营业务涉及的采购合同、大笔的销售合同、以及本商场使用办公机具、设备等的采购合同,还包括与企业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等等;狭义的合同管理狭义的合同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的管理。
相应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单列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因为劳动合同与一般的经营业务的合同在订立、履行的方式、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性质上均有较大差异,难以纳入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中,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规范。
本文所称的合同管理指的是狭义的合同管理,即主要针对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合同进行的管理。
合同管理的作用: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企业有以下作用。
一、监控、防范经营风险: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有许多是在合同中立项、订立、和履行中发生的。
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加强合同中立项的审查以慎重决策减少不利益投资;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可以减少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个人疏漏产生的风险;合同履行中控制可以保障合同利益得以更为及时、安全的实现;合同的备案与存档可以督促有关机构与人员更谨慎执行合同事务,防止风险。
否则,同种类型的不同错误会频频发生.如:某企业对外订立施工承包合同,但不审查对方资质。
当对方严重延误工期时,却因合同无效而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再如:对方将我方企业重要材料私下拉走,但因未有交付证据而难以主张。
再如:卖方迟延交付,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交付期限,更没有约定合同解除权,将导致合同履行非常被动。
二、提高管理水平、运营效率:完善、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能够使企业形成一种自然的工作机制,对于业务中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有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此明确职责,并得够得到有效指引和解决途径,从而能够形成程序化的制度管理,各负其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人力资源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完整版

人力资源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完整版
人力资源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完整版
一、劳动法基础知识
1.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协议,约定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
2. 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形式的经济报酬。
3. 劳动时间
劳动时间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国家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间和
周工作时间。
4. 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用人单位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包括安全保护和卫生保护。
二、劳动争议解决
1.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 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
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解、仲裁、申请执行
等步骤。
3.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三、劳动法律风险防范
1. 劳动合同签订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签订时应注意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关键事项。
2. 劳动用工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招聘和录用,不得进行歧视
性用工。
3. 劳动关系处理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应合理处理与劳动者的关系,遵守劳动法规定的程序
和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4. 劳动保护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应重视劳动保护,加强对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管理
和监督。
以上是关于人力资源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的完整版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法培训讲稿

合同法培训讲稿篇一: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法培训讲稿合同的订立买卖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承揽合同的订立技巧及常见问题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案例分析:百货商场是一家经营电器的商场。
1997年1月20日,明星电视机厂向百货商场发函称:愿以每台XX元价格卖给该商场电视机50台.百货商场回函:要以每台1800元价格买50台。
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一公函称:愿以每台1900元价格卖给百货商场50台电视机,且函到即发货。
百货商场因对条件不满,故未予理睬。
l月30日,明星电视机厂将50台电视机运至商场,商场拒收。
明星电视机厂诉至法院。
要求商场履行合同。
法院会支持电视机厂的诉讼主张吗?本案涉及以下问题:1、电视机厂第一次向百货商场所发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百货商场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3、电视机厂收到函后又发的公函属于什么性质?4、商场拒收于法有据吗?要约一、要约的概念《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义合同的意思表示。
”所谓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合同的提议。
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为要约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又称报价、发价或发盘。
二、要约应具备的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
第二,要约应当向特定的当事人提出。
第三,要约必须是以订约为目的。
第四,要约必须具有决定合同内容的条件。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只是希望通过产品宣传,使对方产生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愿望而向自己发出要约,即引诱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自己向对方发出要约。
因此,要约邀请又叫要约引诱。
《合同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商品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例:销售广告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商业合同风险防范发言稿

商业合同风险防范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发言,与大家分享关于商业合同风险防范的重要问题。
商业合同作为商业活动中最为基础和常见的一种交易形式,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商业合同中存在的风险也同样不容忽视。
一旦合同出现问题,不仅可能导致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困扰和损失。
因此,在商业合同签订之前,我们必须认真评估合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在与合作伙伴进行合同洽谈时,我们不能仅仅听信其口头承诺,而应该透彻了解其经营状况、信誉情况以及合作意愿等方面的信息。
只有通过深入调查,我们才能更全面、准确地评估合作风险,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除了尽职调查,我们在商业合同中还应注重细节。
具体而言,我们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条款要具体、清晰、明确,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风险。
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合同违法风险的发生。
商业合同风险防范中,还需要注意合同的履行过程。
正常履行合同是保证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各方应当积极、及时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保持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此外,为了进一步减轻商业合同的风险,我们还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可以为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障和赔偿,减少潜在的损失。
因此,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一种风险防范措施。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商业合同风险防范不仅仅是一项管理工作,更是一种文化。
只有将风险防范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的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合同风险防范的全面、有效。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培养,让每个员工都明白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而做到在商业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始终保持警觉和谨慎。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讲稿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广东新丰江律师事务所李飞艺律师“企业财富的一半甚至更多,与合同有关,⏹企业的利益,大多数是通过合同实现的。
⏹合同顺利的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一份好的合同,会让企业获得巨大的利润,而一份不好的合同,也有可能让企业处于破产边缘。
⏹如何正确签订和使用合同已成为摆在每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一、审查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即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审查合同主体,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采取相应的对策,防止风险的发生,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在并购、资产重组、投资等重大交易中,还需要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合同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审查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号码、住址(如果是外地人,需要了解其在本地的住所)、联系电话等,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合同无效。
如果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可能会因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
审查其身份资料,最好将对方身份证复印留存⏹在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审查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了企业的基本信息:注册资金及到位情况、企业属性(国有、集体、国有控制、私营)、企业性质(有限、股份、外资、合伙)、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年检情况;如果有必要,还可深入了解:股东出资及组成、章程、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企业、实地考察。
从企业的营业执照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信息,比如:如果对方注册资金比较少,而双方签订的合同标的数额特别大,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对方有没有实力签订这个合同以及有无能力履行合同。
还有住所、办公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是否一致,如果不是,那么我们就要问个为什么?是因为从小的办公场所换到更大的场所,还是因为不诚信故意变更经营场所。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稿

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咱们保险公司的各位领导和同仁交流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同纠纷在实践中可以说是大量存在,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意识到了合同签订的重要性,签订合同时一般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和减少这些风险的发生,我相信这不仅仅是我们律师,也是我们在座每一位都会考虑的问题。
市场经济离不开交易,在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因此也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条件,靠什么来固定呢,合同。
合同是企业运营中应用最多的法律形式,几乎每个环节都要涉及合同。
比如咱们保险公司,购买办公区域或者租赁办公楼,要签订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有办公的地儿了,接下来就要招聘员工,员工入职后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采购部门的采购合同;销售保险产品要跟客户签订保险合同,等等。
通过合同能使各类资源得以合理分配和优化利用,虽然有各种条条框框的约束,仍要努力实现企业交易利益的最大化和交易风险的最小化。
我有个同学之前在日本读博士,他回来后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在日本时一次不小心丢掉了自己的书包,里面有自己的很多证件和钱包,钱包里面还有一定数额的钱。
他觉得钱丢了就算了,证件比较麻烦,要补办的话都有周期,花不少时间。
他说从未考虑过失而复得,结果第三天他收到一个邮包,拾金不昧的陌生人把他所有的东西原物返还,这个陌生人还自己支付了邮费。
然而我们毕竟没有生活在一个高度诚信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君子,都是君子就好说了,签订合同时本着一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心去签就是了,用不着千方百计防范合同陷阱、在合同字眼上反复推敲。
社会诚信的缺失,使得我们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
对企业来说,从管理合同入手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是打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大门的一把钥匙。
合同与企业法律风险看书是从头开始看,从第一页开始看,但在对待合同风险防范这个问题上恰恰相反,先从结局开始,这个结局也就是企业交易利益的最大化和交易风险的最小化,为达成结局而努力。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PPT可修改文字

合同的订立
该要约于11月5日到达,并已生效。 1.假定甲公司在XX月XX日发出一封商业要约普通讯函,欲购买一台无轨运输车,价格为100万,收到请于XX 月XX日前回函。该函件到达乙公司处。---要约达成
举例论述要约与许诺(合同成立/生效)的各个节点:
原要约被成功撤回,不再生效。 2.假定甲公司在发出上述函件后,发觉报价报贵了,遂于XX月XX日邮寄特快专递撤回原要约,XX月XX日撤 回要约的信函到达乙公司处,那么于XX月XX日到达乙公司处的原要约是否还有效?-----要约撤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45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合同的原理
合同的概念: 合同 是同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 系的协议。 合同的基本原则: ① 同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同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②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③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肯定各方的权益义务。 ④ 诚实信誉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益、实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誉原则。 ⑤ 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实行合同,应当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价的,依照规定实行; 2. 实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实行;其
他标的,在实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实行; 3. 实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实行,债权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 实行方式不明确的,依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实行; 5. 实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实行义务一方负担。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模板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模板一、缔约双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注册地:(注册地点)、经营地址:(经营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姓名)、注册地:(注册地点)、经营地址:(经营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二、合同标的1.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具体商品名称、型号和数量),供应日期为(具体日期)。
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商品,并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价格为(具体价格),乙方应当在供应完毕后向甲方开具发票并收取货款。
2. 甲方应当在收到商品后的(具体日期)内支付货款。
3. 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四、合同履行1. 甲方应在供应日期前支付货款,并在收到商品后验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 乙方应在供应日期前保证商品准时到达并符合质量标准。
3. 双方均应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沟通合作事项。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供货或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若双方均存在违约情形,应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六、争议解决1.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 仲裁地点为(具体地点)、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有效,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至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即是采购合同风险防范模板,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并了解各项内容。
如有任何异议或疑问,应及时与对方沟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希望本模板能够为双方合作提供一定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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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防范法律实务(讲稿)企业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一)合同主体的审查1、合同主体资格如果合同签订的主体不适格,会导致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令签约企业陷入尴尬的境地。
下面就如何审查的问题,介绍如下:(1)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在与某些难以断定是否为18岁的自然人签约时,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或者要求其写下个人情况申明,说明其真实情况。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如企业各部、科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考察合同订立对方的资格能力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①营业执照。
核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最近一年年检,可以断定合同对方是否是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根据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信息,可以断定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在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合同金额是否超出其实收注册资本的范围。
②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的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企业要想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取得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不仅是判断合同对方能否为企业开具发票的凭据,也是验定其开具的发票是否有效的依据。
③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
诸如机械制造业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均为企业的资质证书。
没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所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因此导致无效。
④授权委托书。
如签约单位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或者是企业的分支机构,需要该单位提供相关委托手续如授权委托书。
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要留原件一份。
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也有利于发生纠纷时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合同主体资信对方主体的资信情况往往关系到对方合同履行能力和诚信的问题,在审查了对方主体资格之后,应当核实对方的资信情况。
签订合同前的资信调查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1)利用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资信信息调查与核实。
主要有工商、税务、质量检验检疫、海关、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协会等部门机构。
(2)利用宣传媒体的报道进行资信信息收集和核实。
主要有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行业内参、相关出版物、户外广告等。
(3)利用企业参与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信息收集与核实。
主要有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及相关印刷品介绍等。
(4)与相关服务机构合作进行信息收集与核实。
主要有金融机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以及信息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
(5)与企业正面接触,直接现场资信调查。
(6)与企业非正面接触,与该企业临近住家、地区管理者、该企业的客商户进行侧面调查。
(二)合同签订的形式审查1、签约对方为企业的,应注意其加盖的印章。
企业印章的种类很多,如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这些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其中,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自行刻制的其它业务章,如投标专用章、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等,还有企业隶属各级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的公章等等,这主要是在企业内部使用,一般来说,不能在企业的外部使用。
这些内部章的加盖仅是该事实的确认,可以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如物资进出库专用章盖在合同上,就不产生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但盖在入库单上可以证明入库情况的事实。
当然,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财务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公章易被伪造,在理想状态下,合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是最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形式。
如所签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可去对方所在地工商部门查验其公章的印签,甄别公章的真伪。
在公章确定无伪造的情形下,公章可以独立发生效力,仅有公司公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公司文件的效力一样有效。
相反,在仅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没有公司公章的情况下,文件的效力就要受到质疑,目前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从正面肯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单独有效性,而在司法实践中,签字的效力往往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
以上也提醒我方在管理企业印章时,应当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
2、合同的审批合同法实施以来,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已经无须经行政部门审批才能生效的了。
但是有少量的合同是应该由政府行政部门确认之后才能生效,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涉外贸易买卖合同、技术引进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等。
(三)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
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是合同核心条款之一,至少应当具备如下关键性内容:标的物名称、所有权人和权利证书(如房产证书)等。
合同标的条款约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要使用标的物的正式名称,即标准学名,而且要用全称。
文字表述必须明确具体,尽可能使用符合国际标准或国际行业习惯的商品名称。
商品日益丰富,使得双方约定不明时,真实意思很难探究,因此产生以类似商品作为合同约定标的交付带来的合同目的落空,是严重的法律风险。
(2)写明商品商标。
一定的商标,标志着一定商品的性能、质量种类。
只有写明商标才能使商品特定化。
如某商场本想购买杭州某厂生产的“天堂牌”自动雨伞1000把,但在合同中的商品名称栏内只写了“自动雨伞”,而未写“天堂牌”商标,结果供方发来的除有50把是“天堂牌”的自动雨伞外,其余的都是一些杂牌,有少量的甚至无商标,给需方造成损失。
相同的产品因为品牌不同,价格差异有时非常巨大。
(3)在确定标的时,还必须注意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
如大豆,一般是指黄豆,但有些地方把蚕豆也叫大豆;又如自行车,有的叫人力车,有的叫脚踏车,有的叫单车。
这种情况更需要双方就标的物明确约定,有时需要配合必要的图片或描述性说明。
(4)要写明标的品种、规格、花色及配套件。
如购买电视机,除写明名称、商标外,还要写明型号,是黑白、还是彩电或数字电视机;是立式,还是卧式;是遥控,还是自调,以及尺寸大小等。
只有把以上这些问题定清楚,才算是确定的,才能使标的特定化。
2、数量条款。
数量是标的具体化,决定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大小,如果合同确定了具体的标的,但没有对数量作出具体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仍然无法确定。
例如购买电视机的合同,即使对电视机的名称、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和生产厂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不规定购买电视机的台数,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具体数量三部分,关于数量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在数量条款中要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而且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度量衡和法定单位进行计量,统一计量方法,应尽量注意避免使用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如包、箱、袋、捆、打等,如果没有国家法定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双方可自行协商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和特点选用,但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必须明确、具体、统一。
如果需要使用包、箱等计量单位,一定要明确每包、每箱的具体数量,防止产生分歧;(2)合同的标的的数量一定要明确具体,切忌模糊不清;(3)必要的时候,标的的重量需要注明毛重和净重;要明确规定标的数量的正负尾差、自然减重、超欠幅度、合理磅差和运输损耗及计算方法。
(4)对于成套供应的合同标的物,还应该明确规定随主机的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及安装修理工具件数等。
另外,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大宗散装商品,如农副产品和工矿产品,由于商品特点和运输装载的缘故,难以严格控制装卸数量。
此外,某些商品由于货源变化、加工条件限制等,往往在最后出货时,实际数量与合同规定数量有所出入。
对于这类交易,为了便于卖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即规定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增减。
常用的方式为规定允许溢短装的百分比。
例如20000米,可有10%的增减幅度。
3、质量条款。
我国现行的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同中应当采用;没有上述标准的可以采用企业标准。
对此,合同中应当写明标准的执行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特殊商品没有质量标准的,双方可以约定质量标准,但约定的标准要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标准,在诉讼中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按照社会上同类产品的一般质量标准或该种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认定合同的质量标准,对涉诉双方都会有一定的诉讼风险。
条款设计:3.0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质量要求:(1)合同及附件约定或引用的质量要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说明中注明的质量要求。
(3)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
也可采用封存样品方式对质量加以确定,并在合同中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做为买受人在合同中要排除样品中的“隐蔽瑕疵”,约定当封存样品有“隐蔽瑕疵”时,按照同种物的通常标准或满足买受人需求的质量标准执行。
同时,在合同中应当写明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或者写明“样品买卖”。
4、验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