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运作规范
行业协会商会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

行业协会商会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了加强和完善本会监督机制,规范监事会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任期每届五年,一般不超过两届。
监事会由3-5人组成,理事会成员不兼任监事。
监事会监事长不得在其他同类机构监事会中任职。
第三条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至4名。
监事长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本会理事大会和其他有关会议。
第四条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本会的慈善业务、财务活动及执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本会资产依法营运及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本会的决策和业务活动。
第五条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本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情况;2.检查本会的资金募集、管理、使用、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营运等情况,协助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
实行专项资金定期审查制度;查阅有关资料,验证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确保慈善资金不受侵害。
3.对慈善项目进行立项审核、中期、终期评估;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等,确保慈善项目良好运行。
4.检查本会财务制度是否严谨健全,内控制度是否体现资金运转公开、透明。
5.审议本会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6.召集监事会成员会议,研究、讨论有关问题。
7.负责对外发布慈善项目运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向捐赠人说明资金使用的监管方法。
8.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
每年度要向理事(扩大)会报告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第六条监事会定期检查一般每年一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
本会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第七条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1.听取本会执行机构负责人有关财务状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2.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会资料以及审计报告等其他有关资料;3.核查本会的财务、资金状况,向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执行机构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监事会工作细则(4篇)

监事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是企业法人独立监督机构,依法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第二条监事会的任务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事会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工作。
第四条监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由履行监事职责的监事组成,监事的职务由法人、机关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者公司的股东担任。
第五条监事会的工作职责包括: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审计企业的财务状况,检查企业的决策过程,维护股东权益,发挥监督作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例会,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监事的大多数同意。
第七条监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办公制度,维护信息的保密性,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正常运行。
第八条监事会应当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第九条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由代表法人、机关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者公司的股东担任,其中至少一名由公司的职工代表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监事应当具备监事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监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扰。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组成和选举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监事可以随时辞职,公司应当制定监事辞职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章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第十五条监事会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经营管理信息和财务信息,有权派出检查组进入公司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监事会有权提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七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监事会有权提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奖惩进行监督和审查的建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认真履行股东委托的任务,制定并执行监督计划,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指引1. 引言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治理机构,对于保障公司的利益和保护股东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监事会的运作规范和高效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些指导原则和建议,以帮助上市公司监事会高效运作。
2.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并参与内部控制的评估;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确保公司运营风险的可控性;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3. 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要合规和多元化。
建议监事会由独立监事和代表股东的监事组成,以确保独立性和监督功能的发挥。
3.1 独立监事独立监事是监事会中的独立意见代表,他们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不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责;持有足够的股份,以保持独立性。
3.2 股东监事股东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他们应当代表股东的利益,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维护。
股东监事应当是股东的大股东或代表股东集团的代表。
4. 监事会的运作机制监事会的运作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机制上,以确保其高效发挥监督职能。
4.1 定期会议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
会议应当事先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以供审议。
4.2 关键议题审议监事会应当重点审议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如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任职和奖酬政策等;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确保其真实可靠;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并购事项。
4.3 监事会报告监事会应当向公司股东和监管机构提供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治理的评价;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评价;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评价。
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

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是为了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职责,保障供销社的运营和管理监督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供销社章程,监事会是供销社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供销社的经营管理,维护会员利益,促进公司良好运营的发展。
首先,供销社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事先由会议主席确定并通知各位监事。
会议的议题应包括审议和决定供销社的重要事项,例如公司年度预算、财务报告、经营计划、董事任命和变更、重大投资等。
会议应按照事先发布的议程进行,并记录会议决议。
其次,供销社监事会应定期对供销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监事会应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向会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布审计结果。
同时,监事会应定期收集和分析供销社的经营数据和运营情况,评估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业务策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此外,供销社监事会还应监督供销社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重要决策进行审议和监督。
同时,监事会也应定期与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供销社运营中的问题,并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后,供销社监事会应当制定和完善自身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包括监事的任命和解聘、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等方面的规定。
监事会还应定期评估和提升自身的监督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监事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总之,供销社监事会的工作规则是为了保障供销社的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供销社的经营合规和健康发展。
通过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监事会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为供销社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监事会工作制度(11篇)

监事会工作制度(11篇)监事会工作制度 1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股票发行与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有限公司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定位与目标监事会是股东会常设的投资发展监督管理机构,代表股东会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经营管理,承担着公司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发展的监督管理责任;同时,还承担着对股东资本运作、保值增值的管理责任。
通过行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目标管理等四大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公司的资金管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融资发展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对关系公司和项目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组织建立起公司机构的规范运作模式。
二、工作制度与要求为切实有效履行管资金、管项目、管投资的工作职能,监事会实行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的领导下的“监事长负责、监事分管”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股东会和股东会主席制定的各项战略方针的有效执行。
(一)监事长1、根据股东会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及项目发展需要,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分析工作情况和形势,深层次地剖析存在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经常带着问题或课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监事会业务工作,为公司领导管好资金、管好项目与管好投资。
3、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监督事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和项目各项重要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4、以对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认真做好各类收发文件的审批、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签署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处理;5、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监事长还要完成股东会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管理监事1、认真领略股东管资金的思路,制定股东和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和企业的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
2、根据股东会的资金经营理念,制定股东资金经营借贷方案、投资融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报股东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实现股东资金经营利润与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理事会监事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运作,确保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有序、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理事会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理事会监事会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民主集中,集体决策;(三)勤勉尽职,公正无私;(四)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理事会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及监事组成。
第五条监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事会全面工作,副监事长协助监事长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三)具有独立思考、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事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理事会监事会主要职责:(一)对理事会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理事会决策合法、合规;(二)对理事会财务状况进行审查,保障资金安全;(三)对理事会重大投资、重大合同等进行审查;(四)对理事会管理层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五)对理事会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第八条理事会监事会享有以下权限:(一)要求理事会提供相关资料;(二)对理事会决策提出异议;(三)向理事会提出改进意见;(四)向有关部门报告理事会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理事会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会议议题由监事长提出,监事会成员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会议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监事长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按时提交工作报告。
第五章监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监事会会议;(二)对理事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要求理事会提供相关资料;(四)获得监事会工作报酬。
第十四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二)忠实履行职责,公正无私;(三)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提交工作报告;(四)不得泄露监事会会议内容。
监事会日常工作规程

监事会日常工作规程第一条总则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为确保监事会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监事会日常工作主要指监事会闭会期间,监事会监督、检查董事会、董事、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执行本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工作的活动。
监事会日常工作管理应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及职权(一)监事长在监事会授权下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管理,监事办公室作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向监事长负责。
(二)监事长根据监事会授权,行使下列职权:1.出席和列席任何对工作必要的会议,接受相关资料和文件;2.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3.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4.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司利益的行为;5.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6.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7.指导本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8.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9.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10.接受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11.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办公室作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在监事长领导下履行职责:1.接受经营管理层上报和董事会转发的各种文件,及时发送至各位监事;2.收集整理监管机构有关法规、政策及本公司经营管理数据、资料,提交给监事会;3.根据监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授权,起草监事会有关文件,编写监事会简报;4.负责监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准备会议文件,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5.受监事长委托监督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6.管理和保存监事会、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文件和会议纪要;7.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协调与董事会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络;8.准备、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9.在监事会授权下,负责组织实施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10.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1.履行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会和监事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于每年5月第二个星期一和11月第二个星期一分别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质询或者处罚时。
(六)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监事会职权和主要议定事项:(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七)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四条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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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运作规范
总则:
第1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范。
第2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的组成及权利:
第3条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年,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第4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由监事会选举一名监事长。
监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5条监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审核权、检查权、监督权、告诫权、提议权、提案权、诉讼权、知情权、调查权。
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
第6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在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长召集。
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1)监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
第8条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第9条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10条监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行使表决权。
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监事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11条监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有:
(1)审议本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
(2)审议与本公司董事、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
(3)审议本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审议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并出具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意见;
(6)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监事会出具的报
告和意见。
第12条监事会有权要求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内部及
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接受质询。
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第13条监事会有关决议和报告,应当由到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表决通过。
监事对决议或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决议或报告中说明。
第14条监事应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监事会承担责任。
但经
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附则:
第15条本规范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由监事会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