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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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24年版)综述人工流产是在严格掌握人工流产适应症、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基础上,将宫内胚胎或妊娠早期胚胎剜除的方法,是一种常用的终止早期妊娠方法。

为了确保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人工流产后不良妊娠的发生率,制定本规范,以规范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服务。

一、人工流产后的避孕方法选择2.个体化选择根据患者的年龄、生育史、经济状况、病史等因素,医务人员与患者共同商议并个体化选择避孕方法。

优先选择可逆性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避孕环、避孕贴等,但对于不适宜使用这些方法的患者,应选择其他避孕方法,如短效避孕药、避孕套等。

3.口服避孕药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推荐口服避孕药,并根据患者的病史、体重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避孕药品。

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详细解释避孕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副作用等,并密切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

4.避孕环对于符合条件且具有较强避孕需求的患者,可推荐使用避孕环,并对患者进行使用方法、适应症、可能的并发症及必要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

5.避孕贴对于患者使用避孕贴的需求,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合适的避孕贴,并详细解释使用方法、可能的副作用及应对措施等,同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避孕贴。

6.避孕套无条件使用其他避孕方法的患者,可推荐使用避孕套。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详细介绍避孕套的使用方法、储存要求以及可能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二、人工流产后的避孕宣教与随访1.随访时间医务人员应制定人工流产后随访计划,第1次随访应在术后1-2周内进行,后续随访可根据情况决定,建议至少进行2次随访,随访时间点应在术后1个月、3个月左右,以确认避孕效果。

2.随访内容随访内容应包括患者的避孕方法选择、正确使用、可能的副作用和并发症,同时了解患者的反馈情况并解答可能存在的问题。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向患者提供相关避孕宣教材料,加强对避孕知识的普及。

3.定期宣教医务人员应定期开展有关避孕知识的宣教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的避孕意识和能力。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1
•【字号】吉卫妇幼发〔2018〕30号
•【施行日期】201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
吉卫妇幼发〔2018〕30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健康宣教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的危害,加强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育龄女性知情
选择适宜的避孕方式,减少意外妊娠风险。

二、开展技术培训
各地要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宣传和培训,指导辖区内从事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服务规范,减少重复人工流产。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服务规范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

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

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原卫生部《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 号)、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和《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依法规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可以确保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公民享有获得安全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获取基本避孕药具和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权利。

实行有计划的生育,促进生殖健康。

三、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机构与职责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市、区两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贯彻执行服务规范,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业务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质量督导评估定期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与督导;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和评审。

(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要求,通过培训师资、开发健康教育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人流对象等重点人群,指导开展落实常规避孕措施等干预行动,切实保障育龄女性生殖健康。

(四)信息管理通过信息系统、月(季、年)度报表、报表汇审会等形式,收集、汇总、审核和分析辖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定期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报。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解读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解读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文件解读一、为什么制订《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近年来我国人工流产数量大,每年约900多万例。

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中低龄者、未育者占比大,重复人流比例高。

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损害严重,可能引发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并发症,还可能导致女性继发不孕,多次重复人工流产导致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风险更高。

有人工流产史特别是多次人工流产的妇女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危害母婴安全。

人工流产对于低龄者、未育者影响更大,不仅危害身心健康,由此引发的继发不孕还将影响家庭和谐幸福。

当前人工流产高发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育龄人群缺乏避孕节育科学知识,避孕措施缺失,导致意外妊娠。

二是避孕方法咨询指导不到位,育龄人群采用高效避孕方法不足,避孕失败率高。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保障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促进母婴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简称《规范》)。

围绕女性接受人工流产术这个时机,提供避孕服务,指导落实避孕措施有3个有利因素。

一是服务对象已经主动来到医疗机构,为她们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可及。

二是因意外妊娠接受人工流产术的女性,原则上都是避孕措施缺失或者避孕措施使用不当的人群,正是亟需指导的人群。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前后,女性经历身心痛苦,更易于接受医务人员关于避孕方法的咨询指导,更易于落实避孕措施,这时提供的服务更有效。

为此,加强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非常重要。

二、《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规范》共6部分,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目的、服务内容及流程、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和质量管理等。

《规范》重点明确了服务内容。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PPT课件

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PPT课件

(1)具有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
(2)知情选择一种适合于自己的避孕方法;
(3)获取所选用的或过渡时期适合于自己
使用的避孕药具,以保证能够立即落实避
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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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形式
应该构建全面的整体服务,及健康教育、 咨询和避孕节育服务并重。其中,规范化 避孕节育服务是基础,建立并改进咨询服 务是工作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强化健康教 育。工作中特别要加强青少年、高危人群 人流后的避孕知识普及和避孕措施的落实。
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黄冈市中心医院 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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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 指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不应该把人 工流产当作计划生育方法。”同时,也明 确强调:“……应及时为妇女提供流产后的 咨询、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避免重复流 产。”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正 式发布的生殖健康战略中,又将“倡导科 学避孕、加强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列入 “促进生殖健康”优先关注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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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流程与内容安排
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流程安排建议详见下 表,可结合各机构现有条件灵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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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人流前准备阶段
地点
候诊区
*诊室内
*咨询室
候诊 发放宣教手册
观看视频和展板
人流前常规准备、 预约流产时间
单独咨询 告知人流的危害和可能的并发症 交代流产前后的注意事项 进行流产后避孕咨询 提供流产后用药和必要的避孕药具 预约随访时间
4、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及其正确使用的指 导,详见《人工流产后避孕方法选择常 规》。

人流及术后避孕指导

人流及术后避孕指导

人工流产及术后避孕指导一、什么是人工流产妊娠3个月内采用人工或药物方法终止妊娠称为早期妊娠终止,也可称为人工流产。

用来作为避孕失败意外妊娠的补救措施,也用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

人工流产可分为手术流产和药物流产两种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负压吸引人工流产术、钳刮人工流产术和药物流产术。

二、人工流产前注意的问题1、手术前必须禁食禁水8小时(手术前一天晚上12点后不要进食)。

2、手术当天早上8点00分(或按预约时间),请携带门诊病历、检验报告单、发票,到生殖健康门诊导诊台报到。

请备好卫生巾(加长夜用型),穿宽松的裤(裙)子,请不要穿牛仔裤或紧身裤。

3、进手术间前请排清大、小便,垫好卫生巾,贵重物品交由家属保管(手术当天必须有家属陪伴),进手术间前请按更衣流程更换手术室专用鞋、手术群。

三、人工流产后应注意的问题1、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人流术后休息2周,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休息。

2、术后可能有少量阴道流血及下腹部隐痛,如阴道流血时间超过10天或40天后月经未复潮需回生殖健康门诊就诊。

如出现大量阴道流血、腹部剧痛,请随时急诊。

3、术后可正常饮食,但人参、鹿茸、桂圆、阿胶等活血大补的中药在流血期间暂不宜进食。

4、要求开休假证明者,手术当天进入手术间后,请提前告诉医务人员。

5、人流术后请避孕半年,如您暂时无生育要求,请向医师咨询,选择合适您的避孕方法,预防重复流产。

6、请于下个月例假干净2~5天回生殖健康门诊复诊。

四、人工流产后避孕指导1、重复流产直接损害女性生殖功能。

流产次数越多,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继发不孕等流产并发症所发生的比例越高,还增加早产、胎儿死亡、胎盘异常等发生率。

2、一般情况下人工流产后2周内可恢复排卵,如果不及时避孕,可能在首次月经之前再次妊娠。

为避免流产后再次妊娠的风险,流产后应立即落实避孕措施,至少避孕6个月。

3、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建议采用高效的避孕方法:复方口服避孕药可减少盆腔炎、宫腔粘连和子宫内膜异位症发生;尤其适合未生育、短期内无妊娠计划的女性;可流产当日使用。

关爱至伊为爱护航——流产后关爱(PAC)避孕知识

关爱至伊为爱护航——流产后关爱(PAC)避孕知识

关爱至伊为爱护航——流产后关爱(PAC)避孕知识随着社会发展、生活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意外妊娠呈现一种低龄化、未婚行为的现象,因获取避孕信息渠道层次不齐,从而造成重复流产率较高。

有研究报道,在130例人工流产患者中,12个月内重复流产率高达30.00%,对生殖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如大出血、继发不孕等,因此,“科学避孕,远离人流”有效地让流产术后女性采取正确的避孕方式,远离重复流产的伤害。

一、高效避孕,避免重复流产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的补救措施,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存在损害,可能发生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可导致相关性妇科疾病的发生及终生的不孕,尤其在未婚女性心理上,容易产生焦虑、抑郁、恐惧、自卑等情绪,严重影响女性的心理、生理健康,故及早采取补救措施为时不晚。

早孕流产后2周即可恢复排卵,如果不避孕,首次月经之前可能再次妊娠;二是人工流产后1年内,特别是6个月内再次妊娠对母体和胎儿存在更大风险,如果再次选择人工流产会对女性身体和生育能力造成更大损害,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应立即落实高效避孕措施。

高效避孕方法,主要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等,鼓励大家使用高效避孕方法;有效避孕方法,包括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但是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否则失败率较高。

未选择高效避孕方法是避孕失败的主要原因。

一项针对因避孕失败而导致人工流产的400例女性的分析结果表明,选择安全期与体外排精(39%)是避孕失败的主要原因,其次为口服紧急避孕药(18.5%)、安全套(32.75%)。

二、人工流产,谨记牢人工流产术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方法,是指妊娠14周以内,因意外妊娠、优生或疾病等原因而采用手术方法终止妊娠。

虽然手术不大,但常给受术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极大的痛苦。

所以,提前做好术知识必不可少。

首先,妇科/计划生育门诊完善相关检查,如B超确认为宫内妊娠,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心电图、妇科检查等均无异常,方可手术,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确定手术方式、麻醉方向。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指标

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指标

附件9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指标一、人工流产后高效避孕措施即时落实率计算公式:当年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的人数/当年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的总人数×100%。

二、人工流产后长效避孕措施及时落实率计算公式:当年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内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人数/当年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的总人数×100%。

三、人工流产后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随访率计算公式:(一)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1个月时得到随访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1个月的总人数×100%;(二)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3个月时得到随访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3个月的总人数×100%;(三)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时得到随访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6个月的总人数×100%;(四)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12个月时得到随访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12个月的总人数×100%。

四、人工流产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高效避孕措施续用率计算公式:(一)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并坚持使用3个月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3个月且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的总人数×100%;(二)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并坚持使用6个月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6个月且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的总人数×100%;(三)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并坚持使用12个月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12个月且术后即时采取高效避孕措施的总人数×100%。

五、人工流产后6个月、12个月再次人工流产率计算公式:(一)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以内再次进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6个月的总人数×100%;(二)在该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后12个月以内再次进行人工流产术的人数/在某机构接受人工流产术时间大于12个月的总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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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人工流产对女性生育能力和生殖健康损害严重,可能导致多种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重复人工流产发生并发症和继发不孕风险更高。

为推进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切实减少重复人工流产,保障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我委组织制定了《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多次重复人工流产严重影响女性生育能力和身心健康。

为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预防为主、避孕为主服务落实,指导接受人工流产的妇女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减少重复流产,促进计划妊娠,保障妇女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服务对象孕27周内因非意愿妊娠而人工流产的妇女。

本规范中人工流产是指负压吸引术、钳刮术、药物流产、引产等人工终止妊娠。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高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和半年内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避免非意愿妊娠。

(三)降低服务对象流产后1年内重复流产率,保护生育能力,保护妇女健康。

(四)促进有计划的妊娠。

三、服务内容及流程流产后避孕服务涉及术前初诊、手术当日和术后随访等环节,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教育、一对一咨询、指导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等服务。

其中,术前初诊、术后首次随访提供的2次一对一咨询服务最为重要。

(一)术前初诊。

1.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甚至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人群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

(1)主要内容。

①与怀孕生育有关的生理、心理知识。

②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

③人工流产原理、方法。

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造成的影响及危害。

⑤高危人工流产概念、危害及影响因素。

⑥人工流产术前注意事项、术后康复知识。

⑦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

⑧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基本方法及孕前准备知识。

(2)主要形式。

通过在候诊区域播放科普视频、摆放宣传展板、放置宣传资料等方式,传播科学避孕及计划妊娠知识。

鼓励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向服务对象推送科普信息。

2.一对一咨询。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之前,有针对性地向服务对象提供人工流产、避孕节育相关知识和咨询指导,包括介绍常见避孕方法种类以及高效避孕方法和非高效避孕方法的概念及差异(附件1),告知服务对象可以获得免费的避孕药具及获取渠道,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指导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对人工流产后期望采用的避孕措施自主作出选择(人工流产后即时可选择的避孕方法见附件2),重点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对于有生育计划的服务对象,提供计划妊娠知识和相应的咨询指导。

(1)病史询问。

全面询问服务对象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史、孕产史、人工流产史、避孕情况和本次非意愿妊娠的原因以及今后的生育计划等,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术前咨询记录表》(见附件3)。

(2)排查高危因素。

甄别服务对象是否具有人工流产和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如年龄≤19岁、半年内曾做人工流产、人工流产总数超过3次等。

凡符合《人工流产高危因素筛查表》(附件4)、《发生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筛查表》(附件5)中任一项者,可评估为高危人工流产和发生重复人流风险人群。

(3)术前常规检查。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开展人工流产术前各项医学检查。

(4)咨询指导。

针对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告知人工流产和避孕节育医学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①意外妊娠主要原因分析。

对已避孕者,充分了解其所采用的避孕措施及使用情况,分析造成避孕失败的原因,包括选择措施不当、使用不正确等。

对未避孕者,充分了解未避孕的原因。

②人工流产知识及危害。

介绍人工流产基础知识,指导服务对象选择适宜流产方式,讲解术前术后的注意事项。

阐明人工流产是非意愿妊娠后的补救措施,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存在损害,可能发生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强调告知人工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和高危人工流产对生育能力的不良影响。

人工流产可导致输卵管阻塞、宫腔粘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流产并发症,还可导致继发不孕。

流产次数增多以及高危人工流产,都会导致流产并发症及继发不孕的发生率增高。

即使得以怀孕,也会增加自然流产、早产、胎盘异常及低体重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③重点强调3条关键信息。

一是早孕流产后2周即可恢复排卵,如果不避孕,首次月经之前即可能再次妊娠。

二是人工流产后1年内,特别是6个月内再次妊娠对母体和胎儿存在较大风险,如果再次选择人工流产会对女性身体和生育能力造成更大损害,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三是接受人工流产术后应当立即落实高效避孕措施。

④高效避孕方法介绍。

向服务对象讲解高效避孕方法和其他避孕方法的概念和差异。

某种避孕方法每百名妇女完美使用1年,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1,即为高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在2-9之间,则为有效避孕方法;发生非意愿妊娠的人数>9,则为效果较差的避孕方法。

高效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等。

有效避孕方法包括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但是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否则失败率较高。

其中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由于较难长期坚持和正确应用,在一般使用的情况下失败率较高,实际避孕效果较差。

外用避孕药(膜剂、栓剂、凝胶)属于效果较差的避孕方法。

上述避孕方法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女性绝育术、男性绝育术、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避孕方法,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外用避孕药等属于短效避孕方法。

其中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属于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常见避孕方法概览详见附件1。

⑤计划妊娠宣传指导。

针对有生育计划的服务对象,强调计划妊娠的重要性,讲解基本方法和知识,包括基础体温测定、超声监测排卵等。

3.指导术前选定人工流产后宜采用的高效避孕方法。

针对避孕失败原因,向服务对象澄清避孕节育的误区,介绍适合不同生理生育期和生育计划的避孕方法,提出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适合使用的避孕方法建议,指导服务对象在接受人工流产术之前即选定术后将采用的避孕方法。

重点推荐高效避孕方法(见附件1和2),鼓励使用长效避孕方法。

对由服务对象自行使用的避孕方法,给予科学指导。

对于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等避孕效果受服务对象使用行为影响较大的方法,强调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

告知国家免费提供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外用避孕药等计划生育药具及获取渠道。

(1)人工流产后2年内无生育计划的夫妇。

首选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长效避孕针。

对于未能决定采用长效可逆避孕方法的妇女,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或避孕套。

(2)已经完成生育计划的夫妇。

可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对于已经完成生育计划的夫妇,特别是女方再次妊娠存在高危风险因素可能危及生命的,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高危风险因素包括:本次或既往为剖宫产瘢痕妊娠、前置胎盘尤其是胎盘植入史、多次剖宫产史、异位妊娠等不良孕产史等。

(3)患有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再次妊娠可能危及生命的妇女。

告知夫妇风险严重程度,指导知情自愿实施女性或男性绝育手术。

上述严重内外科疾病包括: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严重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疾病、严重内分泌疾病等。

(4)近期有生育计划的夫妇。

针对2年内有生育计划的夫妇,可指导采用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避孕针或避孕套。

根据服务对象采取的避孕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手术当日。

1.宣传教育。

采用适当形式讲解,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术后注意事项,再次宣传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

2.实施人工流产术。

遵循知情自愿原则,服务对象签署人工流产手术知情同意书及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

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为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术。

3.即时落实长效可逆避孕方法。

根据术前咨询结果和术中具体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对人工流产后选择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作为避孕措施的妇女,排除禁忌证后可即时放置。

放置手术前,签署相关手术知情同意书,按照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做好相应医学检查。

4.术后一对一咨询。

手术流产或药物流产后留观阶段,再次告知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

对术后即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的服务对象,应当告知可能发生的副反应。

告知服务对象实施人工流产后1个月需返院复诊,预约下次复诊日期,并告知其他需要及时返诊的征象。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避孕针、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和外用避孕药的妇女,再次讲解使用方法,提供避孕药具,强调必须坚持和正确使用。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对选择人工流产后使用长效可逆的避孕方法或绝育术的妇女,告知适宜手术时机。

(三)术后复诊。

实施人工流产术后1个月,针对返院复诊的服务对象进行术后首次随访,开展一对一咨询,了解服务对象人工流产后身体及月经恢复情况,评估避孕方法的使用情况,填写《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首次(1个月)随访登记表》(见附件7)。

对于仍无意愿采用避孕措施的妇女,以及正在使用外用避孕药、安全期法、体外排精法等失败率较高的避孕方法的妇女,应当根据其生育计划,指导选择并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需要时,为服务对象补充提供避孕药具。

承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向服务对象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3个月,针对服务对象进行再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或告知其到计划生育科、妇科、产科等相关科室门诊就诊咨询,并填表记录(见附件8),重点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的人群、使用短效避孕方法和使用其他非高效避孕方法者。

有条件的机构可在实施人工流产术后6个月和12个月,针对存在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因素的人群进行第三次、第四次随访,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指导,并填表记录。

了解避孕方法使用情况和依从性,指导服务对象后续坚持落实高效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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