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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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34.533.532 28 2624.533.5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2.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5 5.5 5.5 5.5 5.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1.711.712.3512.3512.3513 1313.3919 19 20 20 20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0 10 10 10 10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7 7 7 7 7 8 8 8 10 10 10 10 10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1 1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13131313131313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1010-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47.547.550 50 50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47.547.550 50 5047.547.550 50 50指标值nm2/km8.61548.53137.83137.74697.61967.13766.96676.78366.39356.25185.6044 5.4623 5.32 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2.8 2.8 2.8 2.8 2.8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9 9 9 9 9 9 9 9 5 5 5 5 5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2.612.613.58 13.5813.5814 14 14.42 21.85 21.85 23 23 23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9 9 9 9 9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6 6 6 6 6 7 7 7 8 8 8 8 8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0.8 0.8 0.8 0.8 0.8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47.5 47.5 50 50 50指标值nm2/km9.30259.21478.46688.37738.2437.59477.41417.2275 6.97 6.82076.14945.99965.8499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参数项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六车道四车道四车道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33.5 32 26 24.5 26 24.5 23 整体式路基比例% 73 73 85 85 90 90 90 分离式路基比例% 27 27 15 15 10 10 10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5 25 23 23 10 10 10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3.5 13.5 15 15 25 25 25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8 8 8 8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5 5 6 6 12 12 12 通道间距km 0.5 0.5 0.6 0.6 1 1 1平面交叉间距km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5 95 100 100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7.5 47.5 50 50 ―――养护设施间距nm2/km47.5 47.5 50 50 50 50 50指标值8.8994 8.8272 7.8227 7.6543 6.8205 6.7105 6.6005 注:表中整体式路基比例和分离式路基比例分别是整体式路基长度和分离式路基长度占路基总长度的比例。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附录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一、执行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区别对待: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件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 . 0 .1 条土地是有限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土地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耕地数量大量减少,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子孙后代的生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公路建设用地较多,编制既满足设计要求,又节约用地的指标,对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落实“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都是十分必要的。

第1 . 0 . 2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作用是为了宏观控制建设用地,既是编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依据;同时又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

一个建设项目的实际用地面积,因建设条件各有差异,应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但应按编制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建设条件与之对照,比较其建设用地指标值,衡量其用地合理性。

凡建设条件基本相同的,则不宜超过规定的用地指标值;某些条件不同的,则可按不同部分具体核算后予以增减。

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不能作为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依据。

第1 . 0 . 3 条本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中土地的含义进行解释。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一、引言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于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范围、类型和数量的规定。

合理、科学地确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概念和作用、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概念和作用1. 概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和设计要求等因素,确定的用地范围、类型和数量的规定。

2. 作用合理确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能够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合理布局和顺利进行。

具体作用包括:- 为公路工程项目的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提高公路工程的运输能力和交通运输效率;-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1. 基本原则- 合理性原则:指标确定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的规模和需求,保证公路工程的安全和经济合理性。

- 适度原则:指标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控制用地规模,避免过度用地现象。

- 可行性原则:指标确定应具备可行性,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 环保原则:指标确定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方法- 调研分析法:通过对公路工程建设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交通需求等进行调研和分析,确定合理的用地指标。

- 数据统计法:根据历史数据和统计分析,确定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以便满足相应的交通运输需求。

- 经济评价法:通过经济评价指标,如投资回报率、成本效益比等,综合考量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合理性。

- 专家咨询法:依托相关领域专家的经验和知识,进行专门咨询,确定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四、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 用地范围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应包括施工区、边坡区、荫盖带和沿线绿化景观带等,同时还应考虑到日后对公路进行维护和追加建设的需要。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3.0.7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公路项目工程规划项目建设用地规范标准

公路项目工程规划项目建设用地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3.0.7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0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04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人多地少,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

全国每年建设用地缺口很大。

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的空间。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每一个设计人员都要自觉的在设计中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占地。

一、公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公路用地审查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应申请办理正式用地审批。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和审批。

其中,需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预审和审批;需地方人民政府及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和审批;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和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构成从使用时间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种类型。

从工程种类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直接工程用地、附属工程用地、间接工程用地、施工工作用地。

其中,直接工程用地是指主体工程和沿线设施用地;附属工程用地是指公路辅道用地、公路支线用地和连接线用地;间接工程用地是指改路、改沟、改渠等改移工程用地;施工工作用地是指取、弃土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和料场、现场住地。

三、公路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一)指标分类公路建设用地指标可分为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两类。

1、总体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连接线的用地面积。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第8 . 0 . 2条公路通过地震裂度大于等于70地区,当下卧地基判定为可液化土,经对路基稳定性进行验算后,按所确定的地基加固处理范围计算用地数量,其超过公路路基用地指标的部分,应按设计数量增加用地。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20m以上的可采用高值。
第4 . 2 . 4条隧道工程进(出)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 . 2 . 4的规定。
注:围岩类别的划分应按《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了口026一90)的规定执行。
第4 . 2 . 5条隧道工程分离式路基及分离式路基间三角区路段用地指标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其适用条件同本指标第3 . 0 . 4条。
第5 . 1 . 5条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可按平原微丘区的1 . 1一1 . 3倍计算,地形困难程度较大者,取其高限。
第5 . 1 . 6条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和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和宽度与本指标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同时,可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可按长度和宽度两个部分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第3 . 0 . 1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另计。
第3 . 0 . 2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的长度(若有隧道工程,应扣除隧道两洞口间的长度)乘以相应的用地指标,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总体用地面积。
②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型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当实际需要征用时按表5 . 1 . 4一2中的数量增加互通式立交的用地数量。
③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可参照使用四肢交叉枢纽型立交的用地指标,每增加一肢交叉,用地数量可增加巧%一25 %,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

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

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

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3.0.7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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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新型桥梁结构 降低桥头引线长度和填土高 度
为保护耕地 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 应优先考虑 采用吹 填 砂或粉煤灰等填料填筑路堤 减少取土占地
在环境与技术条件可能的情况下 应尽量降低路堤高 度
对集中取弃土的取土场 坑和弃土场 堆 隧道弃碴
给排水管网及其他地下工程用地 如仍能恢复使用的 可列为临时 用地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 恢复利用 不能恢复使用的 可 按本指标第八章的规定另行计算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 应统筹规划 采取改地 造地 复 垦等综合措施节约用地
在线路方案比选中 应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 的合理性 严格农用地转用
路线应尽量绕避基本农田 靠近城市或通过基本农 田及经济作物区的高填路堤地段 应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 尽 量考虑设置防护设施等 节约用地
路基 交叉工程土石方调配 应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 础上 尽量移挖作填和集中取弃土 并与改田 造地相结合 以减少 施工方和取土坑 弃土堆用地
适用条件为
平原微丘区 西北干旱地区可采用低值
水网密集地区可采用高值
其他地区采用中值
山岭重丘区 微风化或弱风化基岩地区可采用低值
强风化基岩 第四纪松散地层覆盖厚的地区可

采用高值
其他地区采用中值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系按下列条件编制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 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面积
公路工程通讯 监控 供电系统的管线 在符合技术 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 宜共沟架设 并应尽可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 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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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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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区
微丘区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 定 高 中 低值的适用条件应符合本指标第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地形
路基标准宽度


的规

高值 平 原 中值 区
低值
高值 微 丘 中值 区
低值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高速公路

路基标准宽度

一级公路
高值 山岭重丘区 中值
数量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不应超过表

的规定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平原区 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高值 中值 低值 高值 中值 低值 高值 中值 低值
高速公路 六车道 四车道
一级 公路
二级 公路
三级 公路
四级 公路
公路建设项目代征地指标

地 形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用地指标 主要由隧道洞口的连接线路段路
基 隧道洞门仰坡 分离式路基及分离式路基间三角区等用地组
成 隧道洞内部分不作为工程用地计算

隧道工程用地指标适用于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的分离
式路基处于同一坡面 上 下行隧道平行布设的情况
隧道工程进 出 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分高 中 低
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按两侧排水沟或截水沟外边缘以外 计

当遇有特殊地质 地形需增加路侧用地时 用地宽度应经专门
设计和计算确定 种植多行林带等特殊情况的路段 应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用地宽度
计算平原微丘区路基工程用地指标采用的路基平均
计算填挖高度见表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


形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入本指标中 代征地指标可按表
采用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以路基公里为计量单位 指公路路
基的实际长度 不包括大桥 含特大桥 隧道和互通式立体交叉主
线等的长度
本指标中路基工程用地宽度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按
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 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 以外或
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 无截水沟为坡顶 以外 计算 二级公
在编制过程中 编写组以国家及交通部有关法律 法规为依
据 从我国国情及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出发 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
究 总结了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科学 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
对收集的五百余条公路 五百余座互通式立体交叉 近两万公里公
路的用地资料 进行了统计分析 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
模拟设计后 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标采用值不同时 可按表
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调整指标



高 速 公 路一 级 公 路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每增减
平原区
微丘区
路基标准宽度与指标采用的标准不同时 可按表
进行调整
路基标准宽度调整指标



高 速 公 路一 级 公 路 路基标准宽度每增减
平原区
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中 未含取土坑 弃土场用地 需 设置取土坑 弃土场时 按本指标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增加
级公路
地形类别 平原区 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路基标准宽度 计算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采用的
路基标准宽度见表
路基标准宽度

地形
平原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高速公路 六车道 四车道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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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沙 雪害 多年冻土 地震等地区 应据建设项目的具体位
置 防护宽度 抗震措施等 按本指标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另增用地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
基 桥涵 隧道 交叉 防护 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 但不包括辅道
支线的用地面积 辅道 支线的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相
应的项目另计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
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的长度 若有隧道工程 应扣除隧
道两洞口间的长度 乘以相应的用地指标 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总体
位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 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函告交通部
公路工程定额站 联系电话
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第四章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路基工程 隧道工程 第五章 交叉工程用地指标 互通式立体交叉 分离式立体交叉 通道 第六章 大桥工程用地指标 第七章 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收费设施 服务设施 监控通信及养护设施 第八章 用地指标的调整 附录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用词说明

本指标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 编 单 位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参 编 单 位 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 彭维和 余定成 刘子剑
赵日希伟 吕孙虎 郑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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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地形的划分按以下原则
执行
平原区指地形平坦 无明显起伏 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
的地区
微丘区指起伏不大的丘陵 地面自然坡度为 不含

相对高差在
以内的地区
山岭重丘区指地面自然坡度大于 相对高差为
的地区
本条地形划分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分高 中 低三个层次 其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 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 土地 管理 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 正确处理公路建设用地
与农业用地的关系 切实做到科学 合理 节约用地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 除执行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规
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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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层次 其适用条件为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 以内的可采用低值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
的可采用中值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 以上的可采用高值
隧道工程进 出 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
的规定
隧道工程进 出 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
计划 计综
号 的安排 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 公路建
设项目用地指标 经有关部门会审 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
指标予以发布 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 其
具体解释工作 由交通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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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所指的土地 包括农用地 建设 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除等外公路以外 的各级公路建设项目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等外公 路的用地指标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参照本指标的编制原则和方 法另行制定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公路主体工程本身及其沿线设施工 程 其他项目用地未包含在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内
平原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注 代征地在公路建成后移交有关部门使用管理 在设计文件中应单独列出
路基标准宽度与指标采用的标准不同时 可按表
进行调整
路基标准宽度调整指标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路基标准宽度每增减
平原区
微丘区
山岭重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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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中 不包括取土坑 弃土 场用地 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必须设置取土坑 弃土场时 按本指标 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增加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共分八章和一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
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原则性规定 包括总则 合理和节约用地
的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第三部分 单
项指标 包括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交叉工程用地指标 大桥工程用
地指标 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第四部分 用地指标的调整
为使本指标更能符合我国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 请各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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