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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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薪资管理,合理确定薪资水平,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二、薪资结构
1. 基本薪资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绩效等因素确定基本薪资水平,基本薪资不含任何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

2. 绩效奖金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发放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及方式将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3. 福利待遇
公司将提供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

三、薪资调整
1. 定期调整
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业绩及员工表现等因素定期评估薪资水平,进行薪资调整。

2. 个人升迁
员工在公司晋升或调岗时,公司将根据员工新的职位和职责重新评定薪资水平。

3.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如通货膨胀、重大项目完成等,公司有权对薪资进行临时调整。

四、奖惩机制
公司将设立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奖励或惩罚。

五、薪资保密
公司将对员工薪资情况进行严格保密,禁止员工相互讨论薪资,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不满和矛盾。

六、违规处理
员工如有违反本薪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调整薪资、甚至解雇。

七、其他
本薪资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范例推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WORD9页)1.doc

【范例推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WORD9页)1.doc

【范例推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WORD9页)1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的管理,理顺薪酬关系,充分发挥薪酬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薪酬管理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岗位工资、月度综合奖、工龄补贴、船员休假补贴、各种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其他特殊形式下支付的薪酬等。

员工薪酬不包括的项目:1、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种补贴。

4、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各二级、直属单位、国有控股单位。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四条薪酬管理是对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薪酬支付项目、薪酬支付水平、薪酬支付形式、薪酬支付对象、薪酬支付程序、薪酬总额的确定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薪酬支付和宏观调控、检查监督。

第五条薪酬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企业薪酬管理与企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分配关系,在企业经济效益水平逐渐提高的前提下,保证三者利益的共同增进。

2、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加强对薪酬的科学合理管理,逐步拉大单位之间、员工个人之间的分配差距,由单一积极性向多个积极性转变。

3、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兼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效益分配,丰富和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克服平均主义,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薪酬管理的主要目标:一是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二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创造高绩效;三是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目标的协调。

XXX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XXX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附件:XXXX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为了建立以绩效贡献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和逐级分解公司目标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同时本着公平、合理、因事设岗、以岗定职、以职定薪,按绩效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3.实现薪资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4.确保公司的薪酬体系在2--3年内处于同行中上等水平;确保薪酬体系具有较大吸引力,从而稳定公司管理、营销人才队伍;5.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在同行业中的行业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1.坚持“按岗按劳按效取酬”的分配理念,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责任、风险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能力素质评价来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2.结合公司经营、研发、业务运营、管理的特点,各类岗位设计不同的薪金级差,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3.以员工岗位价值与责任、劳动强度、任务难度、工作地区的薪酬水平、劳动技能、学历经验等指标综合确定员工岗位及薪级,薪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4.先考核后激励原则。

对员工的激励建立在绩效考核的事实数据基础之上。

5.明确激励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经营情况与员工薪酬挂钩。

通过利益驱动机制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XXXX集团全体员工、各地区子公司。

2.集团下属子公司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薪酬水平,报集团审批通过后执行。

3.各地子公司人员薪酬皆由子公司、集团公司逐级审批确定。

五、管理组织与各部门职责(一)用人部门1.对本管理范围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及转正薪资有建议权;2.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3.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在职员工薪资调整提出依据及建议。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

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일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股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股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

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15〕158号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执行《关于发布〈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隧人[2013]211号文件(简称年薪)。

二、公司对各项目经理部实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党组织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薪酬1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期薪,详见附件二)。

四、公司本部(不含高管人员)、指挥部(办事处)、分公司人员和项目经理部未实行期薪制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等级工资制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岗位工资,详见附件三;其中绩效工资部分,详见附件四)。

五、综合施工公司的非在岗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在岗人员生活费标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五)。

六、业主、上级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外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六)。

七、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的内部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内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七)八、公司本部、指挥部(办事处)发放的各类一次性奖励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员工在休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路程假、搬家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间,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岗期间受到经济处罚后,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休病假、事假期间,月工资总额在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后,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薪酬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WORD4页)1.doc

【薪酬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WORD4页)1.doc

【薪酬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WORD4页)1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调控功能,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体现与绩效挂钩和相对公平的分配原则,使股份公司在薪资发放等薪资作业上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份公司总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发放原则(一)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拟定薪资结构,按照因岗制宜、薪随岗变的原则,将员工的薪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二)薪资分配的基本依据是按劳分配原则,必须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责任、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力度等方面确定员工的薪资报酬。

(三)薪酬制度要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合理拉大差距”的原则,薪资报酬要向关键职位、核心人才倾斜,要有利于形成与稳定核心层、中坚层和骨干队伍。

(四)薪酬制度要保持一定的弹性,从而为公司的成长壮大和员工的发展提高,提供长久的激励机制。

(五)企业可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特点及实际规模、效益,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报股份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工资总额第四条企业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发放给职工的所有现金及实物的收入总和(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福利、补贴及技术创新奖和销售提成奖等)。

第五条工资总额核定原则(一)企业年度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当年本企业利润总额增长的幅度。

(二)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得超出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幅度。

(三)企业当年用于计算工资总额的人数,在同等的经营规模条件下,可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所增减,但原则上允许有不超过5%的上浮。

(四)企业用于计算工资总额的各项指标必须经中介机构审计并由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确认。

第六条企业工资总额的列支范围(一)列支的人员:在企业领取报酬的所有员工,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待岗人员、其他人员(病休、内退人员、临时工)等。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隧股人〔2015〕158号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部):《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相关政策进行管理,执行《关于发布〈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隧人[2013]211号文件(简称年薪)。

二、公司对各项目经理部实行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党组织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薪酬―1―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期薪,详见附件二)。

四、公司本部(不含高管人员)、指挥部(办事处)、分公司人员和项目经理部未实行期薪制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等级工资制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岗位工资,详见附件三;其中绩效工资部分,详见附件四)。

五、综合施工公司的非在岗人员,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在岗人员生活费标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五)。

六、业主、上级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外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六)。

七、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的内部奖励,执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内部经济奖励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七)八、公司本部、指挥部(办事处)发放的各类一次性奖励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员工在休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路程假、搬家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间,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岗期间受到经济处罚后,月工资总额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在休病假、事假期间,月工资总额在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后,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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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V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 ,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
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

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
□ 年薪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1.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与部门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条工资模式
集团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风险收入
1,基薪(其标准参照岗位绩效工资)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风险收入,在集团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与个人绩效经考评后核算计发。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员工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四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年薪制办法另订。

□ 佣金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营销部门的员工。

第二条,佣金结构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
第四条,佣金制度另订
□ 项目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研究开发部门(基础研究、新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研究、工程项目、技改项目等)的员工。

第二条,项目工资结构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的确定研究开发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按其所参与的项目的重要性和其在项目中的
身份来确定,即其所在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比例详见下表二)
表二,研究开发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比例表
第四条,项目奖金
根据对项目的中间成果、年度研发业绩等的鉴定与考评结果,对项目研究开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项目工资制度另订。

□ 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所在岗位又不宜实行计件和计时工资制度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工资结构
工资结构分为基本薪酬与非基本薪酬两大部份:
1,基本薪酬
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功工资;(二)岗位工资;(三)绩效工资。

其中(二)与(三)也合称为岗位绩效工资。

2,非基本薪酬,即津贴,包括有加班津贴、高温津贴、倒班津贴、全勤奖金以及其他经集团公司认定的津贴;
第三条,年功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
作;
2,年功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5.00 元计算。

3,年功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年功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年功工资,员工 1 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
5,年满55 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年功工资。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

1,根据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确定,集团公司薪酬等级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2,根据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3,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等别,核定岗位绩效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等,经 1 年考核,再调整薪等;
4,根据变岗变薪(级)原则,晋升增薪(等),降级减薪(等)。

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 1 个月起调整。

5,除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
专职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正职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0.8 。

兼职(同时兼职一科长或主管职位)的副职(含助理职)的岗位绩效工资标
准二所兼职主管或科长职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1.2(或比照确定其工资序
列)。

6,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年满55周岁的非年薪制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54周岁时的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之和
*0.6。

表三、管理类绩效工资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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