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监 海巡 海警 渔政
海警

中国海警是武警公安边防部队的海上武装力量;
中国海监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于1998年正式成立
网上传说我国将会整合海上海警,渔政,海关,海巡,海监等六个海上执法部门,成立全新的中国海岸警备队。
中国海警的全称是中国边防海警,海警负责近海安全,处理近海治安,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打击走私、偷渡、贩毒;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
海警部队主要负责海上救助、海上治安管理和海洋维权执法,由现役军人和非现役人员组成,现役军人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其最初源于前苏联海上执法体制。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
尽管海警部队少量舰只具备搭载直升机的能力,但目前为止海警仍未配备舰载直升机,也不具备直升机出警能力。
海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包括海盗和恐怖主义在内的海上犯罪,尽管目前为止中国仍未发生过类似印度孟买、美国“9.11”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中国对这类事件也持警惕态度。
鉴于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并在中国海上执法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对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协调和牵头的角色。
渔政归谁管理制度

渔政归谁管理制度一、引言渔政是指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政策和制度。
渔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要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就需要建立健全的渔政管理制度。
渔政管理制度不仅关系到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也关系到渔民的生计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渔政归谁管理,如何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二、渔政管理的必要性1. 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是指在海洋或内陆水域中供捕捞的水生生物资源。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渔政管理的首要任务。
如果渔业资源遭到过度捕捞或破坏,不仅会损害渔业资源本身,也会损害渔民的生计和国家的经济利益。
因此,建立健全的渔政管理制度是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民生计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
2. 科学发展与效益最大化渔业是一个复杂的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生生物学、海洋科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多个领域。
只有建立科学的渔政管理制度,才能促进渔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渔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3. 社会稳定与民生保障渔民是直接从事渔业生产的主体,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渔民的生计和生活。
建立健全的渔政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保障渔民的生计,也可以促进渔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渔政管理的现状与问题1. 渔政管理的缺失和不完善我国渔政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不完善,缺乏专门的渔政管理法律法规;二是监管不力,渔业资源过度捕捞和滥捕现象屡禁不止;三是执法不严,一些渔民违法行为难以制止;四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管理权责不清等问题较为突出。
2. 渔政管理的个别地区问题在一些渔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由于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和滥捕,已经导致渔业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例如,东海、南海等地区的一些渔业资源已经面临枯竭的危险,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3. 渔政管理的改革与探索针对上述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进行渔政管理的改革和探索,例如,江苏省、浙江省等地区开始建立海洋渔业资源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交易市场的方式转变渔业资源的管理模式。
中国海事渔政等

中国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中国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主要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海上安全救生等职能。
直属海事局船舶的命名规则:第1个汉字为“海”字,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2个汉字为“巡”、“标”、“测”、“特”字,代表船舶功能:“巡”代表巡逻船;“标”代表航标船;“测”代表测量船;“特”代表其他辅助船舶。
阿拉伯数字代表船舶隶属单位或所在海区编号和船舶序号。
大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所在海区编号,第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大型船舶所在海区编号:北方海区编号为“1”,东海海区编号为“2”,南海海区编号为“3”。
中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3位阿位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小型船舶的命名由2个汉字加上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2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隶属单位编号,第3、4位阿拉伯数字为船舶序号。
海巡11总长约144.44米,排水量3249吨,续航力达6000海里,自持力为40天,试航航速为22节,并装备舰载直升机。
“海巡11”号可利用船上的信息监控系统,锁定和跟踪多个目标,实施海上搜寻、海事监控和海上指挥等多项任务,将大大增强黄渤海海区的海事快速反应能力。
该舰再建,预计将在2008年国庆前后交付山东海事局使用。
海巡21总长93.23米,型宽12.2米,型深5.4米,排水量1500吨,航速22节,满载时最大续航力为4000海里,人员编制45人。
为满足使用要求,该船配备了一系列高科技、高性能的设备。
海巡31该船排水量为3000吨,最大航速在22节以上。
在18节航速时,继航力为6000海里,自持力达40天。
机库15米多长,5米多高,可存放一架EC-135型或海豚直升机系列直升机。
海巡071海巡113海巡151海巡153海巡0816海巡0908海巡1026海巡1721快艇采用五位编号海巡310065、地方海事部门采用省、直辖市简称家编号。
海洋与渔业执法是干些什么的

渔政渔监管理是海洋与渔业局的下属执法单位,渔政渔监分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无线电、船东互保等部门。
海洋与渔业执法是干些什么的
海洋与渔业执法就是渔政,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捕捞许可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监督渔业资源的人工增殖;
3、组织监督管理渔业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4、监督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的落实;
5、查处违反渔业生产秩序和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
6、对水生野生动物实施救助;
7、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违法行为;
8、指导、协调辖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
9、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10、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管理渔业通讯;
12、调查处理渔事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渔政、海监、海巡等部门有何区别

渔政、海监、海巡等部门有何区别
渔政、海监、海巡等部门有何区别□知识博览■摘自《环球时报》
中国常见的海上执法部门包括渔政、海监、海巡、海警等,分别隶属不同的部门。
其中,中国渔政隶属农业部渔业局,是渔业管理执法部门;中国海监隶属国家海洋局,是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中国海巡隶属于交通部海事局,属于海上安全执法部门;中国海警属于公安部边防局,列入武警边防部队序列,是维护近海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
执行海上任务时,这几个部门各有分工。
渔政主要负责维护国家海洋和内陆管理水域的渔业权益,制止非法捕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等;海监主要负责对中国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对侵犯海洋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与海监、渔政相比,海巡活动范围要小得多,主要从事海上交通管理与海事搜救,一般多在港区附近活动;海警负责日常治安巡逻,打击偷渡、走私等刑事犯罪。
此外,海关、卫生、检疫等部门也有部分海洋执法职能。
近年来,随着海洋维权任务日益繁重,海洋执法部门的装备也在日益改善,配备许多吨位大、续航能力强、具有先进卫星通信和导航设备的船舶。
例如,由军舰改装的“中国渔政311号”是目前中国吨位最大、设备最先进、
航速最快的渔政执法船;“中国海监83号”排水量3980吨,续航能力达10000海里,在大型中远程海洋监察船中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中国海事旗舰“海巡31号”也是3000吨级;以往以小吨位快艇为主的海警部队,也开始装备1000吨级的船舶。
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

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一、执法渔政船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执法渔政船可分为以下几类:1.渔政监督船:主要负责对渔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非法捕捞和破坏海洋资源的行为。
2.海巡执法船:主要负责进行边防巡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
3.海事执法船:主要负责海洋环境保护、海上安全和海上事故救援等工作。
二、执法渔政船的管理制度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船舶登记管理:所有执法渔政船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船舶基本信息、船员信息、船载设备等。
2.船舶装备管理:执法渔政船必须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如雷达、测距仪、执法录像等。
3.船员管理:执法渔政船的船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和水上救援技能。
4.执法程序管理:对于执法渔政船的执法程序和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
5.船舶维护管理:对执法渔政船的定期检修和维护进行计划安排,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6.执法效果评估:定期对执法渔政船的执法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提升执法水平。
7.船舶安全管理:确保执法渔政船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处置。
8.船舶巡航管理:对执法渔政船的巡航计划和路线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海域的全面覆盖。
9.信息化管理:建立执法渔政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执法效率。
三、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的意义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1.提高执法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和流程,提高执法渔政船的执法效率和水平。
2.保障海洋安全:有效管理执法渔政船,可以提升海域的安全性,减少非法活动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维护海洋资源:加强对渔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减少非法捕捞和破坏海洋资源的行为。
4.提升国家形象:建立健全的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国家在海事领域的声誉和形象。
四、完善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的建议针对目前执法渔政船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可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培训:对执法渔政船船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提升其执法和水域救援能力。
渔政的职责

渔政的职责渔政是国家管理渔业资源的机构,其职责是保护和管理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渔政的工作涉及渔业生产、渔业管理、渔业科学研究、渔业政策制定等多个方面,是国家渔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一、渔业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是渔政的首要职责。
渔业资源是指海洋、内陆水域中的各类水生生物资源,包括鱼类、贝类、虾蟹等。
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渔政的主要任务包括:1. 制定渔业资源保护政策。
渔政应根据渔业资源状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包括调整渔业资源开发强度、限制捕捞量等措施,以保护渔业资源。
2. 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和监测。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及时了解渔业资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制定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3. 实施渔业资源保护措施。
渔政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包括设立渔业保护区、禁止或限制捕捞、实施人工繁殖等。
二、渔业管理渔业管理是渔政的核心职责之一。
渔业管理主要包括对渔业生产、渔业市场、渔业投资等方面的管理。
具体任务包括:1. 制定渔业管理政策。
渔政应根据国家渔业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渔业管理政策,包括鼓励渔业投资、规范渔业市场秩序、加强渔业生产管理等。
2. 加强渔业生产管理。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生产的管理,包括规范渔业生产行为、提高渔业生产效益等。
3. 维护渔业市场秩序。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捕捞、销售等违法行为,维护渔业市场秩序。
三、渔业科学研究渔业科学研究是渔政的重要职责之一。
渔业科学研究主要包括对渔业资源的研究、对渔业生产技术的研究、对渔业生态环境的研究等。
具体任务包括:1. 加强渔业资源研究。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研究,包括研究渔业资源的数量、分布、生长规律、生态环境适应性等。
2. 推进渔业生产技术研究。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渔业生产效益。
3. 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研究。
渔政应加强对渔业生态环境的研究,了解渔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国家海洋管辖权

国家海洋管辖权国家海洋管辖权是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实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海洋权利的具体体现,包括海洋立法权、海洋执法权和海洋司法权。
国家是行使海洋管辖权的主体.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实施可以授权军队也可以专门组建海洋执法队伍履行具体的权责,目前我国海洋管辖权的实施尚不统一,尤其在海上执法力量、管理体制以及与国际接轨的法制建设方面还受到许多制约。
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国家在不同的海域行使的管辖权范围不尽相同,明确各海域的界限和国家可行使的具体权利就成为正确施行国家管辖权的前提;而登临权和紧追权的享有是国家实施管辖权不可或缺的权利,当然,任何权利都不能滥用,一旦因不当行使国家管辖权而给他国造成损害,均应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
管辖权是国际法赋予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海洋管辖权是国家对其所辖海域内的一切人(享受豁免权者除外)、物和所发生的事件行使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未生效前,国家的海洋管辖权一般仅局限于一国的内海和领海,但是,随着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涵盖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海洋法典——《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沿海国的管辖海域成倍地扩大,国家的海洋管辖权大大扩展。
正确理解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各海域的界限和法律地位的规定,更好地实施沿海国所辖海域的管辖权,对于海洋权益的维护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实施及其内容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实施,涉及施行的主体及具体的权力与义务。
就国际法而言,国家是国家海洋管辖权的拥有者,是实施海洋管辖权的主体,但对于任何国家而言,要顺利实现国家的海洋管辖权,都需要国家授权有关机构——具体执行者的实施。
(一)国家海洋管辖权的施行主体国家海洋管辖权的实施,是国家有权机关及其人员在国家管辖的海域具体运用和实现有关海洋国际法、国内法的活动。
国家海洋管辖权的施行主体,即国家授权的海洋执法队伍。
海洋执法队伍是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为目标,是维护海上治安和国家安全的辅助力量,主要使命是搜救,查缉海上走私甚至武装走私,打击偷漏税、贩毒、偷渡,甚至海盗和恐怖活动,以及保护海洋资源、保全海洋环境、维护本国海洋科学研究权益不受侵犯等,是国家权力施行于“海洋国土”的象征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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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海监海巡海警渔政
海监:中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船队(简称中国海监总队),隶属于国家海洋局。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亲笔为船队题字——“中国海监”
中国海监制式服装的分类按肩章标识区别,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
第一类为最高类。
海监肩章配发给国家公务员职务序列管理的中国海监各级机构
在编在岗人员。
类别和配发标准如下:
一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一粒带海监标志的大五星,主要配发给中国海监总队正副职、海区总队正职、副厅级省总队正职及厅(局)级人员。
二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三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副厅级省总队副职、处级省总队正副职、海区总队副职、海区支队正副职及处级人员。
三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两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市支队正、副职及科级人员。
四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一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县大队正副职、持海洋监察证的执法人员及科员。
五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主要配发各级其他海监人员、海监船员总队主要职责:
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计划。
(二)拟定中国海监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管理业务经费使用。
(三)建设和管理中国海监队伍,制定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协调我国管辖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发布海洋执法监察公报和通报。
(五)组织对海上重大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六)建设和管理海洋监视网,管理海洋执法监察信息。
(七)建设和管理海洋执法监察技术支持系统,组织拟定海洋执法监察的技术规范、标准。
(八)承办海洋监察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核发海洋监察员证书。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国海监船舶、飞机和设备及物资的配备、维护计划,监督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的安全工作。
管理海监队伍的配备和使用。
(十)监督管理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眩号和中国海监人员的着装、标识的使用。
(十一)承办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警:全称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CHINA COAST GUARD),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
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
海警部队目前最大的编制是隶属各边防总队的正团级支队,部分单位两名主官高配副师,全国共有20个海警支队,分别为:
福建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福州)、二支队(泉州)、三支队(厦门)
广东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广州)、二支队(汕头)、三支队(湛江)
辽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大连)、二支队(丹东)
河北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秦皇岛)
山东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威海)、二支队(青岛)
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台州)、二支队(宁波)、三支队(温州苍南、平阳)
海南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海口)、二支队(三亚)、三支队(文昌)
广西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北海)、二支队(防城港)、三支队(钦州)
江苏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太仓)、二大队(海门东灶港)
天津边防总队海警支队
上海边防总队海警支队
海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它和海警都是海上的警察,只不过海警是治安警察,海巡是交通警察
海巡的主要目的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简介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已经成立。
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
海事局
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
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它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
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
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
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
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注: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渔政: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隶属于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主要职责(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
(二)拟订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养殖证制度;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五)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养殖档案,参与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和管理。
(六)拟订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渔港、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水产新品种审定;指导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和监督重大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水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建议。
(十)负责渔业统计工作;负责渔业生产、水生动植物疫情、渔业灾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参与水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国际渔业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协定;负责远洋
渔业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中国渔政”队伍建设;承担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的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渔业突发事件和涉外渔事纠纷,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
(十三)编制渔业行业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行业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十四)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渔业救灾计划及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