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的确定及研发费用的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作者:施志群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27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建立相应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
但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企业是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这种操作方式往往缺乏合理性与逻辑性。
对此,笔者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进行总结,内容如下。
研发项目确定研发项目的确定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归集、项目资料整理的基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企业可通过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建立《工作指引》也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要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科技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的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并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要求已成重要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特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 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等研发费用;(2)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超过总额的 40% 限额;(3)其他费用不超过总研发费用的20%;(4)研发费用最终“应当”在费用项下列支,在归集时不应从未结转费用的成本项中筛选。
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人员人工:主要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员工的在职天数必须在183 天以上;(2)直接投入:必须是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或者企业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包括租入的固定资产费用;(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项目所用建筑物也可以折旧;(4)无形资产摊销:主要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批量生产和商业化生产发生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7)委外费用:要按照发生费用的 80%计入,委托方可申报加计扣除;(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的归集范围扩大,但是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如何归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研发费用该怎样归集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料申报时,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与财务密切相关的一个硬指标,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我们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绝大部份企业没有专门单列核算研究开发费用,或设置了“研发费用”等科目核算研发费用,但归集的内容与2021年7月8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不完全一致,怎样来归集研究开发费用?是很多财务工作的朋友们经常问我们的一个问题。
我们钻研了最近崭新施行的一系列与高新技术企业判定有关的规定,再融合我们在高新技术企业判定审计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就研究研发费用的划付并作了一个总结,期望对各位正在准备工作展开审计工作技术企业判定审计工作和资料申报工作的朋友存有一些协助。
研究开发费用总体判断原则为:所有因研究开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可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与此相对应的是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经营性活动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不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既包括直接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间接发生的费用。
我们可以对照《高新技术企业判定管理工作提示》中列明的八项研究研发费用项目,区分相同的研究研发活动项目扣除对应的费用明细表项目中,研究研发费用先分成:内部出现的研究研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究研发费用,内部出现的研究研发费用分成:人员人工、轻易资金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折旧、设计费、装备调试费和、无形资产折旧、其他费用。
须要特别注意的就是研究研发费用应当尽量归为对应的费用项目中,的确无法划付至前茅的各具体内容的费用项目中,可以扣除其他费用中,但其他费用严禁少于研究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研究开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和辅助研发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奖金、社会保险、福利、专家聘用费等人工费用;直接投入的原料、低值易耗品、产品试制费用、样品样机费、试验检费、研发设备维护费、技术咨询费;研发部门使用的仪器、设备、电脑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发设施的改建、装修费;研发设备的改装、修理费等其他长期费用的摊销;占用的办公场地及物业费;研发部门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专利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可计入。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的归集和核算培训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实务问 题注意方面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建立研发费用项目 辅助账,对每个研发项目单独进行费用登记,并以此 为基础归集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与研发 费用加计扣除核算的异同点
《指引》中还要求企业应符合自主知识产权、科 技人员比例、高新技术收入比例、研发费用比例、 境内研发费用比例等多项限制条件,而《办法》中 并未涉及,但明确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 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 门的鉴定意见书”从上述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指 引》涉及内容较宽泛,且有较严格的时间、比例等 限制条件,而《办法》则对研发项目的认定更严格, 且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口径明显小于《指引》中 的研发费用。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与研发 费用加计扣除核算的异同点
相同点
《指引》中明确要求企业须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 目)情况表》,并由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 进行专项审计。《办法》中则要求企业须填报 《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 表》,并未强调须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但实务中 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一般均须提供中介 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与研发 费用加计扣除核算的异同点
不同点 其他费用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中规定为研究开发活 动所发生的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 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 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加计扣除中包括研产 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勘探开发技术 的现场试验费。由于高新认定时采取了不完全列 举的方法,而加计扣除则采取正列举的方法,所 以加计扣除政策中未列举的项目,都不允许计入 加计扣除的范围。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办法》中单列,而 《指引》中未明确涉及。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企业会计准则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确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确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定义是指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不重复的研究开发活动。
这些活动旨在获取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应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或工艺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
在确定研发项目时,需要考虑到研发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例如专利、论文、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以及研发活动所需的人员人工费、研发投入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等。
这些都是确定研发项目对于高企申报中对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费用的归集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确定研发项目时,可以考虑已经做过加计扣除的项目、获得政府立项的项目、已申请专利及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项目和产学研项目等。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名称的确定要考虑与企业所选技术领域的契合度,并避免产业化、应用、生产等词语出现。
项目时间的确定主要看账务能否归集出研发帐,立项合同、资料的时间跨度与费用,参与人员的多少。
在专家对研发项目进行判定时,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等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项目的判定应该是客观、科学、公正的。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应优先按照这些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的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另外,专家判断法也是一种有效的判断方法。
如果企业获得了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这些成果应当被同行业专家认可,并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产生推动作用。
另一种判断方法是目标或结果判定法。
这种方法重点关注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投入资源(预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差异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一是会计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规范;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范;三是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由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范。
三个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相比较,存在一定差异(见表4)。
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会计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
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确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项目的确定一、研发项目的定义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二、研发项目的确定研发项目实质上即为研究开发活动。
在研发活动进行过程中,形成一系列成果,例如专利、论文、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研发活动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人员人工费、研发投入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等;确定研发项目对于高企申报中对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费用的归集非常重要。
研发项目肯定方法:1、已经做过加计扣除的项目、获得政府立项的项目、已申请专利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均可以作为研发项目;2、企业自主立项项目:公司进行的对主营产品的改进、根据客户要求对产品的改进或研发,并最终达到客户要求的技术研发活动;为公司主要技术工艺提升、设备改进且最终达到了工艺提升、流程可控及设备改进而进行的研发活动;3、政府项目: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审批立项的项目;4、合作项目: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与其他单位产生合作的项目;5、委托项目: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为本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等而形成的项目;6、产学研项目: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形成的项目;企业自主立项项目、政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项目、产学研项目均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研发项目。
确定项目名称需要注意:1、项目的确定要考虑与企业所选技术领域的契合度;2、项目称号的肯定要注意避免产业化、应用、生产等词语出现。
3、项目时间的肯定首要看账务能否归集出研发帐,立项条约、资料的时间跨度与费用,参与人员的多少。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和会计账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和会计账务处理研发费用又出新政!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调至100%,作为长期政策实施了。
下面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和会计处理。
一、高新技术企业几个关键指标高新技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须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o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o二、研发费用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费用: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劳务费;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材料、燃料与动力费、检测费、维修费、租赁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发设备的折旧费用;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高企认定时按照80%计算);8、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三、会计科目设置1、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下级科目再按成本项目、研发项目分开设置。
例: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XX项目一人员人工直接投入一折旧一其他费用2.高品收入科目设置例:主营业务收入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一XX产品(服务)四、账务处理1研究阶段,属于费用化支出:1)计提研发人员工资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社保/公积金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3)固定资产折旧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折旧贷:累计折旧4)领用研发材料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研发材料货:原材料5)月末结转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某项目名称-工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某项目名称-折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某项目名称-研发材料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工资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社保/公积金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折旧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某项目名称-研发材料2、开发阶段,属于资本化:1)分录研发阶段一致,需把“费用化”换成“资本化二2)开发阶段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借:无形资产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某项目名称-工资/社保/公积金3)无形资产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货:累计摊销注:1.有些人员可能负责不止一个项目,这个时候工资,社保公积金就需要分摊进不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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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项目的确定及研发费用的归集(一)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
引》要求进行核算。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
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
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