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续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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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编制目的:主要是应付公司所管理的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非预见性故障以及使用时间过长所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所用的巨额费用的支出。

二、基金的管理:共同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共用基金的使用正当。

维修基金款必须在银行设立专户账号存款,专款专用,严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单位私自挪用。

三、基金的使用: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

大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

更新改造;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四、基金的续筹管理方法: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1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成都金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维修金管理制度

专项维修金管理制度

专项维修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物业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维修基金是指小区业主按照其持有房产面积的比例缴纳的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和建筑的维修与保养。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专项维修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地开展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保障专项维修基金的安全、合理、透明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专项维修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第七条专项维修基金的筹集方式为按照业主持有房产面积的比例进行缴纳,具体缴纳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第八条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专项维修基金,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缴纳,业主委员会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催缴。

第九条专项维修基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存入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维修基金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管理,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合理且有效。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第十三条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环境的改善等。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会议,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进行详细讨论并确定具体使用方式。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招标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

物业维修基金及如何使用

物业维修基金及如何使用

一、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首期物业维修基金是由购房人按建筑面积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格某百分比例缴纳,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代收。

当物业维修基金本金余额不足首期缴纳维修基金的30%时续筹维修基金,续筹维修基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续筹维修基金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拟订,并经相关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续筹后维修基金的余额不得少于首期维修基金。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存入银行物业维修基金专户,并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管理单位,按幢设置,核算到户。

物业维修基金闲置期间,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将其存放于银行。

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每年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等媒体,公布上一年度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公布的内容包括维修基金缴纳、使用、增值收益、结余情况等。

三、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1.物业维修基金是为了维修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而设立的基金。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绿化、供水、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使用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定。

物业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集实施方案

物业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集实施方案

物业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集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满是文件的办公桌上。

我闭上眼睛,任思绪流淌,那些关于物业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续筹集的方案片段,在脑海中一一浮现。

一、项目背景我们的小区,就像一位年迈的长者,虽然历经风雨,但依旧屹立不倒。

然而,岁月的痕迹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了每一个角落。

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与美观,我们需要对基础设施进行维修与更新。

这就需要我们筹备一笔专项维修资金,以应对不时之需。

二、续筹集目标我们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要确保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与更新,让每一位业主都能享受到舒适的居住环境。

具体来说,我们要在的一年内,筹集到足够的维修资金,以覆盖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

三、续筹集措施1.明确资金用途我们要让每一位业主都清楚,这笔钱将用在何处。

我们会列出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包括维修项目、预算、施工周期等,让业主们心中有数。

2.多渠道筹集(1)物业费收入:在物业费中设立专项维修基金,按月收取。

(2)业主自愿捐赠:鼓励业主自愿捐赠,以增加维修资金。

(3)政府补贴: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补贴和支持。

3.严格资金管理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我们将设立专户,对维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同时,我们会定期向业主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我们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维修资金续筹集方案。

2.宣传推广通过小区公告、业主群、物业服务中心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维修资金续筹集的重要性,提高业主的参与度。

3.筹集资金按照方案,开展维修资金的筹集工作,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4.实施维修根据筹集到的资金,合理安排维修项目,确保小区基础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与更新。

5.跟踪监督在维修过程中,我们会定期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1.小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2.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任度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3.小区整体环境得到优化,居民幸福感增强。

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物业的安全和品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维修基金的缴纳1. 住宅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业主应按照其所持有住宅的面积大小进行缴纳。

2. 业主应按照每月所得房屋物业费的10%作为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具体缴纳金额由物业管理公司核算后通知业主。

3. 维修基金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支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完成。

第三章维修基金的使用1. 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住宅园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如电梯、供水、供电等。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合理使用维修基金,对住宅园区内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住宅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上向业主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维修基金的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维修基金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2. 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报告,向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作全面汇报。

3. 维修基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基金的账户,对每笔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楚记录,接受监督。

第五章维修基金的监督1. 业主委员会是维修基金的监督主体,应当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向业主大会作出合理建议。

2. 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

3. 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维修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管理机构的义务1. 物业管理公司是维修基金的管理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职责,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业主大会上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汇报,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评议。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维修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维修基金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七章法律责任1. 对于不当使用维修基金或挪用维修基金的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保障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合理、规范,维护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有效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

第三条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第四条住房维修基金财务管理应做到收支平衡、合理利用、安全保值、及时更新,确保住房维修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第七条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住房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资金运转、账务核对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会计师和财务主管,分别负责住房维修基金的账务核对和资金运转管理。

第九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住房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流程。

第十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提交住房维修基金的财务报表,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住房维修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业主的缴纳和政府的补助,收入应当及时入账,并按规定进行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住房维修基金的支出应当根据住房维修计划和经费预算,合理安排使用,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住房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向业主公布相关财务报表和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并在决定后及时报备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住房维修基金的支付应当经过财务主管的审核和会计师的核对,并经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住房维修基金的账务核对应当每月进行一次,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四章资金安全保值第十七条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保值。

紧急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紧急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紧急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一、基金设立目的
1. 为了保障物业维修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小区内设施设备
的使用寿命,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舒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紧急维修基金的设立目的是解决小区内突发设施设备故障或安全
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金来源
1. 本基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维修基金结余、捐赠等。

2.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集相关基金,不得挪用或私分,确保基金的专款专用。

三、基金管理
1. 紧急维修基金由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监督管理,保证基金
的使用公开透明。

2. 物业公司应当对紧急维修基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业
主监督。

四、基金使用
1. 紧急维修基金仅限用于小区内发生的突发设施设备故障或安全隐
患的维修和处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基金使用应当在业主大会或物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确保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五、基金监督
1.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管理紧急维修基金,接受业主监督。

2. 每年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公开审计报告。

六、违规处理
1. 物业公司如果挪用或私分紧急维修基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罚款等。

2. 如果有居民或相关单位故意损坏设施设备导致突发维修,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1.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需要修改管理规定,应当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为紧急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希望各位业主和物业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小区设施设备和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小区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小区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XX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管理与续筹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本小区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栋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用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本小区业主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缴纳和续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本小区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接受小区全体业主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

第六条本小区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缴交的维修基金,属本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第七条本小区房屋维修需提取维修基金的,由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使用手续,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专款专用。

维修基金使用时,由业主委员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维修计划,经业委员会决策批准后,按照高效、节俭的原则使用。

第八条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策,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向业主续筹。

第九条本小区维修基金明细户按栋住宅设置,具体办法按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条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由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帐面余额按业主缴交比例退给业主。

第十一条业主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经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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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规,结合中南花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主要是应付****花园共用设施设备的非预见性故障以及使用时间过长所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所用的巨额费用的支出。

二、基金的管理:
共用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共用基金的使用正当。

中南花园的基金款必须在银行设立专户帐号存款,专款专用,严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单位私自挪用。

三、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

大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

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四、基金的续筹管理办法
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2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时,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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