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下西方工人合作社发展演进的制度分析

合集下载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与启示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与启示
(五)引导和鼓励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随着全球贸易化程度不断提高,包含合作组织在内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竞争日趋激烈,合作社受到来自国内外市场越来越大的挑战。各国政府通过监督和管理,引导合作社有序规范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直接监督和管理。如法国和日本。二是间接监督和管理。以美国为代表。
对我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启示与思考
(四)营造宽松的金融环境促进合作社成长。政府对合作社金融支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给予合作社低息贷款的政策,二是直接资助建立信贷合作机构。世界多数国家都采取第一种支持方式,如法、德等国为合作社提供较低利率的中长期贷款。美国政府还建立了专门面向农场主和农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的农业信贷合作体系。日本的农协金融制度建设是后者的代表,也是世界范围内合作组织金融制度最为完善的代表。与其他国家金融业务和农业合作社业务分开不同,日本政府将信贷和金融业务整合在农协事业中。日本农林中央金库是农协的合作银行,农林中央金库的放款对象原则上以所属合作社团体为限,但资金剩余时,也可以向非合作社团体放款。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合作社壮大。在合作组织发展的不同阶段,财政补贴的形式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类:一是在合作组织发展初期,在财政税收上对农业合作社实行补贴政策。如法国政府在“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合作社”成立初期,根据合作社会员人数多少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对于其所购买的机器,政府提供相当于机械购买价值15%~25%左右的无偿援助。二是在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实施相应的财政补贴。如英国政府为推动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从1973~1979年连续对合作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每两年增加一次。在日本,由于农协是农业经营的主体,农协也成为政府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的首要载体。日本政府每年农林预算中的五分之一是通过农协实施的。
(一)准确定位。我国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有六年,各地在实践中出现了多样化的发展模式。从国外的经验看,我国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使合作社通过多种组织形式,为社员提供生产、供销、信用合作等综合性服务,既是增强合作社内部活力的要求,也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必要条件。

西方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西方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西方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西方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一直是历史学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热门话题。

自古以来,西方国家从单一不完善的权力机构,逐渐发展出成熟多元化的制度。

西方制度的演变和发展与历史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密不可分。

本文将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探究西方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一、古希腊的政治制度古希腊是一个多数城邦共存的时期。

在古希腊,每个城邦都是一个自治政体,由每个成年男子组成的城市议会掌握政权。

城邦的民主制度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的先驱。

城邦之间存在盟约和联盟。

这种制度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成为西方制度的基石。

二、古罗马的政治制度古罗马帝国是一个拥有广阔领土和多元民族的帝国,采用中央集权制度。

罗马议会由两个议院组成,立法权和监督权分别归属于两个议院。

在罗马帝国统治下,法律是社会的主导因素。

罗马的法律制度在其它领域的运用,如宗教、经济等,为今天的欧洲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这种制度为欧洲历史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现代西方制度现代西方制度源于《万民宪章》和《权利法案》。

这两份文献奠定了西方现代国家体系的基础。

现代西方国家强调言论自由、选举制度、政治多党制度和司法独立。

政府机构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

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法律和政策,立法部门负责制定法律,司法部门负责处理诉讼案件。

这样的制度结构有利于确保政府的权力不滥用,为国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此外,现代西方国家也强调市场经济、私有财产、自由运动、教育、文艺等。

这些制度反映了现代西方国家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层面。

四、西方制度的全球影响随着现代西方国家的崛起,西方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制度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多种优势,例如,社会稳定,公共服务,经济繁荣等。

然而,西方制度所包含的民主、市场经济,个人先进理念,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因为西方国家自身的演变和民主的盲目信仰,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也引起了许多争议。

结论西方制度的演变和发展是非常复杂和多方面的,历经数千年的激烈斗争和深刻变革。

西方劳资关系变迁中的新问题与趋势评判

西方劳资关系变迁中的新问题与趋势评判

西方劳资关系变迁中的新问题与趋势评判西方国家的劳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对抗到妥协合作、由失衡到相对平衡的演变过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劳资关系的这种相对平衡状态似乎在发生动摇:一方面是经济全球化下的资本“逞强”,另一方面是工人集体行动面临困境。

在当代西方劳资关系面临新的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促使其进一步改善的诸多积极因素,从总的趋势看,西方的劳资关系仍然是向着合作共赢的方向推进。

一、问题的提出西方国家的劳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对抗到妥协合作、由失衡到相对平衡的演变过程。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早期,资本相对于劳动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劳动从属于资本,工人成为机器的附属物,劳资关系充满着激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

劳资关系的这种严重失衡现象到20世纪初稍有改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及工人们的不断抗争,工会代表劳工与雇主谈判的方式,开始在一些国家的个别企业出现。

欧美各国政府迫于民众的压力和出于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与平衡发展的考虑,也逐渐改变了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放任或纵容“资方”的劳资关系政策,出台了劳动保护法、工会法等一系列法规,使劳资矛盾有所缓和。

“二战”以后,劳资关系出现了重大转机。

劳资关系协调体制从法律规范到制度机制都日趋健全和完善,这一阶段,劳资之间大规模的激烈对抗冲突相对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日常的、规范化的、有组织的行为,如劳资协议制、集体谈判制度、三方协商等等。

劳资关系时而紧张、时而缓和,总的趋势是向缓和、合作的方向发展。

[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西方劳资关系的这种相对平衡状态似乎在发生动摇,以至于部分学者对“二战”以来西方劳资关系发展的缓和态势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担忧和疑虑。

一些学者认为:“在全球化过程中资本的主导地位已显而易见”[2],“作为公民社会权利实现基础的国家、雇主和工人阶级之间的‘三方社会伙伴关系’出现了向资本一方的倾斜”[3],“新自由主义获取了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地位,也就意味着资产阶级由此获得了与工人阶级进行新一轮较量的新手段和新武器,资本和资产阶级在国内和国际两个战场上卷土重来。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一、西方合作社的发展经验1、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1844年12月24日晚8点,28名纺织工人组织的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商店在英国曼彻斯特北部罗奇戴尔镇蛤蟆巷31号开业,标志着世界上“现代合作运动开始”。

合作社在开始时只有28英镑资金(每个社员投资1镑,相当于两周的工资),经营规模比较小。

开业后的头三个月每周营业两个晚上,共2小时;到1845年3月后,商店每周营业5个晚上,共20小时。

因为那时成年人每天劳动长达16小时,所以开始营业的时间一直定在晚8点。

在全体社员的努力下,合作社排除了许多障碍,逐渐发展起来。

到1860年,其成员已达3450人,到1870年,资金已达5500英镑,营业额达22300英镑,为改善社员生活条件发挥了重大作用。

罗奇戴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对合作社制度的移植和推广起到了重要的示范效应。

在公平先锋社成立两年之后,合作社制度已经在曼彻斯持的邻区诸如贝克普、托德默登、莱夫和米德尔顿等地流传开来,后又被散处在英国大多数工业区的劳动者效法。

到1851年,罗奇戴尔式的合作社已有130个左右,社员总数据估计在1.5万人以内;到1861年,社员总数又增至4.8184万人,合作社的迅速扩展,初步显示了这种制度的生命力。

2、合作社在西方国家稳步发展现代合作社在英国产生后,从19世纪中后期逐渐向欧洲其他国家发;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合作社运动又越出欧洲大陆,先后在北美、拉美、澳、亚、非各洲扩展开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合作社运动又有新发展。

在这150多年的历史中,合作社经历了世界政治、经济及本身发展中的许多重大事情,发展有起有伏,但总趋势是不断发展、壮大的,逐渐成为一支有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力量。

从经济角度看,西方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1)合作社的经济力量不断扩大,在各国经济中发挥耸愈来愈大的作用西方合作社的制度框架表明,一般来说,每个社员投人一定资金是其成为社员的前提,也是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与经验借鉴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与经验借鉴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与经验借鉴摘要国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有着显著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正确借鉴这些经验,加快发展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分散的农户经营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对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合作社;国外经验;借鉴意义在农业发展日趋市场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经济浪潮下,农民收入的增长需要有效的组织保障,加强农民间的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抗御市场风险,提高个体生产经营者的政治经济地位,对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农民合作社就是一种能实现上述功能的组织形式。

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有着显著的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现代经济学认为,合作是个人或组织为达成共同目标,通过自愿联合,有意识、有计划的共同协力与相互扶持,从而增强自己群体竞争力的过程和行为。

国际合作社联盟对合作社下的最新定义是: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组成的自治性经济组织,以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和渴望。

以服务于生产和销售为目标的农村合作社是社会劳动的一种特定组织形式,是在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具有独特的组织章程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劳动者经济实体。

1国外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国外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1844年,在英国兰开夏的小镇罗虚代尔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组织——罗虚代尔公平先锋消费合作社。

1895年第一个非官方的合作经济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并提出了著名的“罗虚代尔原则”,这个原则以后成为各国合作社原则的范本,此后合作社在世界各个国家不断发展壮大。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

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经验介绍合作社是一种由经济组织成员共同经营的形式,其发展经验主要涉及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政策支持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介绍国内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

组织结构方面,国内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可总结为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

例如,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结构上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由农户组成基层合作社,再由基层合作社组成联合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资源和信息的集中管理,强化了农民的组织力量。

而在国外,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

比如,日本的生产合作社以生产者为核心,实行“自家自营、互助合作”的原则;意大利的合作社则更注重社员的人身平等和人格独立,实行“一个人一票”的原则。

这些不同的组织形式,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得到了成功的实践,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经营方式方面,国内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可总结为以市场为导向和创新经营模式。

国内合作社在市场导向方面,通过与企业、政府等各方合作,打破传统的农产品销售链条,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高农民的收益。

在创新经营模式方面,一些国内外合作社通过发展绿色农业、农家乐等特色产业,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例如,法国的“秘鲁果酱合作社”通过别致的产品包装和独特的口味,成功打开高端市场,为合作社的盈利提供了新的渠道。

政策支持方面,国内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可总结为鼓励政策和积极的政策扶持。

在国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例如,国家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明确了合作社的准入条件和权益保护政策,为合作社的设立和发展提供了支持。

在国外,一些政府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例如,欧盟发布了“农村发展规划”,鼓励合作社在农村地区发展新的经济活动,提供了财政资金和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国内外合作社的发展经验主要涉及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政策支持等方面。

在组织结构方面,合作社的灵活多样化形式为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模式。

在经营方式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和创新经营模式为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

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

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也逐渐在我国农村地区兴起。

然而,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本文将从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出发,比较其特点和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现状,探讨其中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1. 欧美国家的发展模式在欧美国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非常成熟,拥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

其主要特点包括:(1)民主管理:农业合作社通常采取民主管理模式,决策权和利益共享由成员共同决定,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2)多元化经营:农业合作社不仅限于传统农业生产,还包括加工、销售和服务等一系列环节,形成了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3)规模化经营:欧美国家的农业合作社通常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2. 日韩国家的发展模式日韩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也具有一定特色:(1)技术创新:日韩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注重技术创新,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2)品牌建设:农业合作社在日韩国家非常重视品牌建设,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推广营销,打造了一些知名的地方农产品品牌,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二、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与我国的现状对比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 组织结构不够健全:我国农村地区的农业合作社种类繁多,但在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上往往不够健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

2. 产业链条不够完整:我国农业合作社多集中在传统种植、养殖领域,缺乏完整的产业链条,并且大多处于小规模经营状态,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3. 缺乏品牌影响力:我国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较弱,农业合作社的产品营销渠道受限,难以获得更好的市场溢价。

三、启示和借鉴意义1. 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农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模式,我国农业合作社应该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完善组织结构,规范经营行为,增强竞争力。

国外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立法分析

国外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立法分析

国外促进合作社发展的立法分析梳理各国各具特色的合作社法律体系,尽管各国立法因国情不同而存在诸多差异,但在合作社立法格局和引导与扶植合作社发展的具体规定上,却呈现出惊人的相似。

这不仅反映了促进型立法在各国立法中地位的举足轻重,而且也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与有序运行而折射出促进型立法的先进性。

关键词:立法格局财政政策税收优惠为适应合作社蓬勃发展的需要,引导、规范合作社稳健发展,各国适应本地实际纷纷制定合作社法。

梳理各国各具特色的合作社法律制度,尽管各国立法因国情不同而存在诸多差异,但在合作社立法格局和引导与扶植合作社发展的具体规定上,却不约而同地呈现较强的促动色彩。

多层次合作社立法格局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一)通过国家根本法从总体上明确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态度如圭亚那、意大利、墨西哥、纳米比亚、西班牙和泰国等都在宪法中规定有合作社条款,其中《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共和国承认不以进行私人投资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社的社会职能。

法律得以各种适当的措施奖励和支持互助运动的成长,并通过必要的监督来保证互助运动能保持自己的性质和目的”(戴学正,1994)。

(二)通过《合作社法》来明确合作社的基本制度如在德国、日本、以色列、印度、泰国等都制定《合作社法》,对各种合作社进行规范和引导。

此外,由于很多国家是联邦制,合作社法律制度还常以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如在美国,包括华盛顿州、纽约州、缅因州、加利福尼亚州等在内的大多数州都制定了合作社法;在加拿大,联邦合作社法在1970年颁布并于1999年修订,有的省还专门为某种合作社进行立法,如萨斯喀彻温省制订了小麦合作社法等(施祖法,2004)。

(三)通过制定专门的合作社法或在相关法律中对合作社予以特殊规定如在美国,除存在国家层面的合作社法律制度如《卡帕—沃尔斯坦德法》、《合作社销售法》外,还专门针对信用合作社制定了《联邦信用社法》,同时在联邦税法、证券法、中央银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中规定有关于合作社的条款,而纽约州除制定有合作社基本法之外,还专门制定了《纽约州农村电力合作社法》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球化下西方工人合作社发展演进的制度分析1844年,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实践和其原则的迅速传播促进了西方
工人合作运动的蓬勃发展。

1956年,西班牙巴斯克地区诞生了一家工人合作社乌尔格。

随后,它迅速发展并成长为全球第一大工人合作社——蒙德拉贡工人合作社集团。

蒙德拉贡的成功实践使其成为其他工人合作社学习和借鉴的对象,同时也意味着其制度安排在全球工人合作社中最具代表性。

1990年,蒙德拉贡开启国际化扩张并由此带来合作社一系列的制度变革。

该变革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合作社子公司的大量出现;二是创建新型组织结构——混合合作社;三是合作社成员身份资格复杂化。

西方学者多认为蒙德拉贡的国际化变革是工人合作社的变异、退化,是对合作精神的背叛,部分持资本主义立场的学者甚至认为工人合作社最终会消亡。

但也有部分西方学者认为合作社不会变异,因为他们是在坚持合作社核心原则的基础上开展的变革。

由于西方学者对蒙德拉贡的研究多为事实描述,而没有深入揭示其制度变革的深层机理。

因此,本文基于马克思制度经济学的合理内核,通过构建“生产社会化——产权社会化——管理、分配社会化”的分析框架指出,蒙德拉贡的国际化变革既不是合作社向资本主义企业的异化,也不是对合作社原则的背叛,而是在
全球化的背景下,受生产力发展影响并顺应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而进行的产权、管理、分配社会化的适应性调整,是当代工人合作社制度安排的积极变革。

最后我们指出,当代工人合作社的国际化变革是合作运动未来的发展共同趋势,它不是工人合作社独有的变化,在西方农业合作社及其他各类合作社那里都
有相似体现。

因此,它也可以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重要启示。

为此,本文的内容安排大致如下:第一章首先对研究背景、意义、思路以及本文的重难点及创新之处进行介绍说明。

第二章中首先介绍西方合作社原则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

工人合作社的产生、发展及其变革也是建立在西方合作社原则的基础上,因此首先需要阐明其合作社原则产生发展的过程。

随后,就国内外关于本议题的前沿文献进行阅读、梳理,特别是整理收集西方学术界关于蒙德拉贡在国际化扩张以后合作社发展研究的相关经验资料。

第三章阐述了蒙德拉贡的产生、发展和演进,尤其是对蒙德拉贡在全球化扩张时期中所展现出来的新特点进行详细介绍。

然后在蒙德拉贡产生、发展的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蒙德拉贡产生、发展和演进的本质所在。

即它们的全球化变革,一方面受全球化下工人合作运动发展方向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生产社会化内在驱动的结果。

但本质上是生产社会化内在驱动的结果。

第四章中,本文首先就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对产权的解读进行对比,并说明为何不能采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随后,论述蒙德拉贡在国际化扩张之前产权制度的基本模式,以及随着国际化的推进所带来的工人合作社产权模式的进一步演进,并深入阐述产权制度演进的本质及其动力机制。

第五章、第六章中,基于第四章的分析逻辑,对蒙德拉贡国际化变革前后,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的基本模式及其变革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最后,结合对蒙德拉贡全球化扩张前后制度变革的分析,对全球化下蒙德拉贡全新的产权、管理、分配制度进行评价,并说明工人合作社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变革是一种适应生产社会
化的表现,是合作社进行的产权社会化,管理、分配社会化的适应性调整,是工人合作社的积极变革。

合作社向社会化方向的发展趋势不是工人合作社独有的表现,它是当代西方合作运动的共同发展趋势,因此它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