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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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不少于1000字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强化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健全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责任制度,建立起责任和风险共担的机制,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本文将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进行详细解析。

一、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定义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在食品领域中,以保费作为成本,向承保人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的第三方责任险种。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食品企业的评估,评估风险等级,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当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保险公司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限制企业风险扩散的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主要承保对象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主要承保对象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以及食品相关领域的服务业企业、医疗机构和学校。

三、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责任险,主要涵盖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风险;二是增值服务,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风险防范建议等;三是附加责任险,包含诸如责任险、污染责任险、产品召回险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保机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保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公司和责任保险公司,其业务范围涵盖食品生产和经营相关领域,并有相应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

五、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价值与作用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促进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首先,它可以为食品企业提供可靠的风险管理和保障,降低其经营风险和财务压力。

其次,保险公司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业务时,能够对食品企业进行专业评估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推动食品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强化监管和规范,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权益,确保公众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

六、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问题和挑战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行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小型的食品企业可能因为收费过高或是保障范围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而难以参保。

其次,虽然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为食品企业提供保障,但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规范自身的食品生产与营销行为,还需要长期积极的策略与努力。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食堂承载着越来越多的饮食服务责任,而食品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减少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面临的风险和损失,推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方案势在必行。

二、承保方案内容1.承保范围: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学校食堂从食品采购到食品销售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违规行为、食品事故等。

2.保险责任:②对于食品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应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包括食堂的损失以及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学生医疗费用等。

③对于食品安全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代理学校食堂应支付的罚款、赔偿金等。

④对于食品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包括学生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3.保费和赔偿事宜:①保费根据学校食堂的食品销售额和风险评估等因素来确定,可以分期缴纳,保费缴纳后即可生效。

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食堂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③保险公司将在学校食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后,进行核实和评估,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其他保险条款:该承保方案还应包括以下条款:①免赔额和保险限额:针对不同的食堂规模和食品销售额设定不同的免赔额和保险限额,以更好地适应实际情况。

②续保和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和学校食堂可以在合同期满前协商续保事宜,合同也应设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③争议解决: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提起申诉。

三、推广和实施1.推广方式:①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会议、政府部门等渠道宣传该保险承保方案,提高学校食堂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②学校可以将该保险承保方案纳入学生的保险计划中,强制或建议学生购买该保险。

2.实施方法:①学校食堂应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食品安全责任险多少钱一年

食品安全责任险多少钱一年

食品安全责任险多少钱一年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一种保障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投诉、索赔或者食品安全事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金额来确定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情况。

首先,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企业的具
体情况包括企业的规模、生产经营范围、产品种类、销售渠道、质量管理体系等因素。

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范围广、产品种类多的企业,由于其风险相对较高,其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相对较高;相反,规模较小、生产经营范围窄、产品种类少的企业,由于其风险相对较低,其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相对较低。

其次,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也与购买的保险金额有关。

一般来说,购买的保
险金额越高,保费也就越高;反之,购买的保险金额越低,保费也就越低。

企业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购买的保险金额,从而影响保费的大小。

最后,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还受到保险公司的影响。

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相
同的企业,可能会给出不同的保费报价。

因此,企业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时,可以通过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公司,从而获得较为合理的保费。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购买的保险金额以
及保险公司的影响来确定的。

企业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时,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金额和保险公司,从而获得合理的保费水平。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费情况有所帮助。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 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 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

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欢迎大家分享。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1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确保食品流通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现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 守法经营, 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 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 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 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 不以假充真, 不以次充好, 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 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 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 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

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 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 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 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 立即停止销售, 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 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 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责任险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保险产品,逐渐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重视。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在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责任提供的一种商业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出现,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风险管理方式,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首先,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原材料质量、生产工艺、人为操作等多种风险,一旦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赔偿责任。

而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帮助企业在面临产品质量问题时降低赔偿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食品安全责任险还可以提升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吸引更多消费者选择其产品。

其次,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难以了解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和质量情况,一旦食品质量问题导致自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往往面临维权困难和赔偿问题。

而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出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可靠的赔偿渠道,减轻消费者的维权负担,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此外,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往往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从根本上提升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

总之,食品安全责任险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保险产品,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信心。

在当前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的背景下,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发展将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未来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得到更多的推广和应用,为食品产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益处。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背景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种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巨大风险。

由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存在一定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责任。

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降低企业的风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定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进行赔付的一种保险产品。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主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

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作用1.降低企业风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帮助企业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获得经济赔偿,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

2.保障消费者利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信心恢复。

3.规范企业行为: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会增加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适用于所有餐饮、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超市、餐饮连锁、食品加工企业等。

五、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购买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时需提供相关企业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保险公司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率及保额。

六、结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广可以有效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

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积极购买相应保险产品,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食责险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责险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食责险注意事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食品责任险,是指由于食品受污染或造成消费者健康问题而导致企业被监管机构及消费者追责的保险产品。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引发社会关注,食责险因其强大的风险保障功能而备受关注。

本文将针对食责险的概念、保障范围及购买建议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描述本文将如何组织内容、各部分的主题和内容概述。

在这篇关于食责险注意事项的文章中,文章结构部分可包括如下内容:文章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提供关于食责险的概述,介绍本文的结构和目的。

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食责险的概念、保障范围和购买建议。

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要点,强调食责险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食责险的发展方向。

通过明确文章结构,读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本文的内容安排,更好地跟随文章逻辑,理解食责险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

1.3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食责险的介绍和分析,帮助读者了解食责险的概念、保障范围和购买建议,提高读者对食品安全保障的认识。

同时,也旨在引起更多人对食品安全和责任保障的重视,促使人们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健康。

通过本文的阐述,希望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食责险的重要性,对食品安全问题保持警惕,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2.正文2.1 食责险概念食品责任保险(Food Liability Insurance)是一种专门针对食品行业的责任保险,旨在保护食品企业免受潜在的责任风险。

食品行业的特点是产品易受污染、变质或造成消费者健康风险,因此食品企业经常面临各种法律诉讼和赔偿要求。

食责险主要覆盖以下责任范围:- 产品责任:保障因生产的食品产品导致消费者健康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公共责任:保障因在营业场所提供的食品导致第三方受伤或健康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雇主责任:保障因雇员在工作中处理食品造成的伤害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责任险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责任险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责任险标准要求
1. 食品安全责任险得要求商家诚信经营吧!就像开饭店,要是用了过期食材还不承认,那保险能赔吗?当然不行啊!
2. 对食品的来源得严格把关呀!好比说进水果,得知道是从哪来的,有没有安全保障,这多重要啊!
3. 制作过程得干净卫生吧!你想想看,要是做面包的地方脏兮兮的,那怎么能让人放心呢?
4. 储存条件也得达标呀!就像牛奶得放在合适的温度下保存,不然坏了可咋办呢?
5. 员工得有食品安全意识吧!不然他们都不懂怎么保证食品不出问题,那不是白搭嘛!
6. 得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吧!就跟我们定期体检一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呀!
7. 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得积极应对呀!总不能逃避责任吧,那不是坑人嘛!
8. 保险赔偿得合理公正吧!不能让受害人吃亏呀!
9. 相关部门得严格监管吧!这就像有个警察在旁边监督着,商家才不敢乱来呀!
我觉得食品安全责任险非常重要,只有这些标准要求都做到了,才能真正保障我们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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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对策
2、大力发展民间公益自治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国家鼓 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 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本条规定,各类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 要关心食品安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 贡献。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的组织,应当 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鼓励他们开展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 社会监督。如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发挥舆 论监督对保证食品安全的作用。
关注食品安全健康
二、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10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要求建 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送审稿第65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
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
>>>案例2:“镉大米”让消费者惶恐不安,信息披露成“挤牙
膏”
2013 年 5 月,湖南省攸县 3 家大米厂生产 的大米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查出镉超标事件经媒 体披露。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通报了顺德市场大 米检测结果,在销售终端发现了 6 家店里售卖 的6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生产环节,发现3 家公司生产的 3 批次大米镉含量超标;在流通 环节抽检了湖南产地的大米。 5月16日,广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公布了2013年 第一季度抽检结果,不合格的 8 批次原因都是 镉含量超标。从 5 月 19 日开始,攸县已经召集 农业、环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展 开调查。就问题大米的披露过程来看,监管部 门也像挤牙膏一般,最初只是公布了抽检结果, 数天后才公布问题企业的名单。这种犹抱琵琶 半遮面的信息披露方式,让消费者手里的饭碗 端得愈加沉重。
关注食品安全健康 之
食强险在我国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小组成员:
• 罗涵森 罗诗瑶 陈慧君
• 周珞琳 余刚
目录 CONTENTS
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必要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 总结
关注食品安全健康
一、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
定义:是指由食品引发的对人体 健康有危害的事故,包括食物中毒、 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例如: 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安徽劣质 奶粉事件(大头娃娃事件)、咸鸭 蛋含有苏丹红、染色馒头、瘦肉精、 地沟油、病死猪肉、工业卤水点豆 腐、塑化剂事件等。
强制险
强制险是指有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此保险保障的是第三人,也就 是两个受保对象出现意外连累第三者的,此时第三者出现损失的由保险 公司进行索赔,此保险考虑到受保对象可能无支付条件的却给第三人造 成损失,为第三者给予补偿,最常见的险种为交强险。 定义 :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 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险强制保险险范围较广、 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 从国际上看,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这种形式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 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被保险人或 者保险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 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中国的强制 保险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只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才可以实行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 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二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 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对于保险费 交付之前发生的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恪尽职责防止生产、销售或提供不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食品或饮料。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产卫生条件、餐饮场所等进行查验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 提供保险人需要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 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对发现的任何缺陷或危险在通知被保险人后,被保险人应 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 解除合同。
解决对策
3、(重点)在立法方面,首先是完善产品责任法,明确产 品的概念及范围,扩大产品的范围,使法律能跟上时代发展 的步伐。《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出现不适应当前 实际的情况,有待于完善和强化。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 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究其根本是要构建一个合理 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食品法律体系的框架 结构有待进一步的科学化、合理化。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界 定问题。如食品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职能部门既制定 和解释法规、标准,又行使执法功能,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 又如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如保健食品、自然 食品、生态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A级,AA级)等名词 繁多,增加了消费者识别食品安全等级的难度和市场的不透 明度。
第八条 下列各项责任、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 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销售到境外(包括港、澳、台)的食品所引起的责任; (三)由食品引起的任何慢性病、代谢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所引起的责任; (四)基因或转基因食品所引起的责任; (五)食品保健功能的失效所引起的责任; (六)食品退换、回收、召回所造成的损失; (七)食品本身的损失; (八)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损害; (九)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所遭受的损失; (十)由于消费者自身疾病、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十一)任何性质的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十二)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 (十三)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十四)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及免赔额(率) 第十条~第十一条 保险期间 第十二条 保险费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 款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食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 益,保障食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特开办本保险。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 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均可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 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 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 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 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 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 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 定也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 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 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 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 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 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 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收到受害人及其代表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 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 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 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 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 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责任强制保险。在第113条,送审稿专门增加一款规定,未 按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按不同程度予以警告 惩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继交强险后第二个入法 的强制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定义: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食 品生产秩序和食品安全的一种保险。 险种类别:责任保险 缴费方式: 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适用人群: 食品注册,有固 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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