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学生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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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

通大院机〔2019〕12号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教学秩序,加强成绩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1. 学籍异动学生,包括:转学、转专业、张謇学院退出学生、降级、休学复学、参军复员等相关学生。

2. 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期满返校恢复学籍的学生。

二、学分认定依据与原则1. 学分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所在专业年级执行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等。

2. 其他课程不能替换为专业核心课,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之间不能相互替换。

3.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学分认定按《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参加国(境)外交流项目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4.学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国(境)内校际交流项目,如其他高校每学分的学时数在14-18范围内,则其学分数可直接认定;否则应按照16学时/学分的标准转换后,方可进行相关认定。

5. 学分不予重复认定,经认定后不予更改。

6. 特殊情况进行学分认定,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召集包括学生所在学院、课程学院代表组成的学分认定专家组进行讨论决定。

三、学分认定要求1. 学生已修课程类别、课程内容、学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类别、课程内容、学分完全相同,无需申请,可直接认定。

2. 学生已修课程类别、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学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学分不同时,若认定课程为本专业核心课程时,课程内容相似度在70%以上,且学分数高于或小于不超过1学分,其成绩合格,可申请认定学分;. 若认定课程为本专业非核心课程时,课程内容相似度在50%以上,且学分数高于或小于不超过1学分,其成绩合格,可申请认定学分。

3. 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艺术展演、体育竞赛等获奖,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发表或出版论文、论著,取得专利或科- 2 -技成果奖励、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大学外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听取素质教育讲座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申请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2008年南通大学文学院业绩分计算办法(修订稿)

2008年南通大学文学院业绩分计算办法(修订稿)

2008年南通大学文学院业绩分计算办法(修订稿)一、教育、教学业绩(一)出版教材(二)教学成果获奖(三)指导学生竞赛注:1.以上指由学校认定并组织参加的,由政府或行业协(学)会组织的各类竞赛。

2.参赛项目必须是学校认定并组织参加的政府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协(学)会举办的各类比赛。

3.分技能型和考试型两种形式。

考试型竞赛以及按比例下达获奖指标的各类竞赛,每个等级按一个单项计算。

4.指导教师的确定原则上以参赛报名文件要求为依据。

(四)教育研究课题1.级别认定: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部名义下达的教育类课题,为国家级课题;以中国高教学会、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厅名义下达的教育类课题,为省级课题;以省级学会、南通市名义下达的教育类课题,为市级课题。

2.结算额度及计算办法:根据课题研究计划及到账经费情况确定结算额度。

全额到账的经费按课题研究计划分年结算;分年到账的经费,按当年经费全额结算。

3.课题业绩分计算参照科研纵向课题业绩分计算办法。

二、科研业绩(一)科研项目注:1.根据项目(横向项目除外)的当年到账经费情况给予增加分值,其中,自然科学:当每项经费数>5万元时,超出5万元以上的经费数的增加分值按:100分/万元计算;哲学社会科学:当每项经费数>2万元时,超出2万元以上的经费数的增加分值按:200分/万元计算。

2.南通大学为项目合作承担单位,业绩分根据单位排名依次按1/2递减。

3.单项科研项目业绩分每项20000分封顶。

(二)科研获奖注:1.获奖成果必须是“南通大学”作为完成单位完成的成果;或南通大学与其它单位合署,“南通大学”须排名第一。

2.合作项目必须署名南通大学,其业绩分根据单位排名依次按1/2递减计算。

3.同一成果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不重复计算。

(三)学术成果注:1.以上各项成果须以“南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当年同一成果按上述最高标准计算业绩点,不重复计算。

3.以上核定分值均给第一完成者(通讯作者)所在单位。

2023年学校学员学分制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学员学分制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学员学分制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1. 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2.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动力;3. 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4. 完善学分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化、多元化的学习选择。

二、考核内容:1. 学分获取方式1.1 学业学分:学生根据学业成绩获得学分。

不同课程的学分数根据难度、学时等因素确定,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业要求才能获得学分。

1.2 实践学分:学生通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等方式获得学分。

学生需参与实践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实践任务,由指导教师评估学生的实践表现和成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获得学分。

1.3 综合素质学分:学生通过参加竞赛、科技创新活动、文体艺术活动等方式获得学分。

学生需参与相关活动并达到一定的成绩或水平,由评委或指导教师评估学生的表现和成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获得学分。

1.4 自主学分: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获得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课程或项目开展学习和研究,完成学习任务后由指导教师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获得学分。

2. 学分要求2.1 学业学分要求:学生需完成所修课程,且学业成绩不低于规定的及格分数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2.2 实践学分要求:学生需完成规定的实践任务,并由指导教师评估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不同实践任务的学分要求根据任务的难度、时长等因素确定。

2.3 综合素质学分要求:学生需在规定的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或表现,由评委或指导教师评估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2.4 自主学分要求:学生需完成自主学习任务,并由指导教师评估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自主学习任务的学分要求根据任务的难度和完成情况确定。

3. 学分转化3.1 经济学分:学生可以将所获得的学分转化为经济学分,用于购买学习资料、参加学习活动、参加培训等。

3.2 学业学分的转化率根据综合考量学科学术水平和实践应用性,由学校制定,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公示。

4.实习教学的成绩评定及考核

4.实习教学的成绩评定及考核

实习教学的成绩评定及考核
1、实习结束后,学生根据生产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及要求,提交自己撰写的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分散实习)的评语及笔记、口试、答辩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实习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对未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请假、缺席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 3 以上者、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的学生,做不及格处理。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按《南通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进行重修。

4、评分依据:
⑴平时成绩(40%),包括实习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日记的完成情况。

⑵实习报告成绩(60 %),包括报告的完整性、正确性、应用知识的能力、概括性文字的表达能力、图表的正确与清晰程度。

南通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培训部建议)

南通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培训部建议)

南通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培训部建议)考核宗旨学生会干事是团委学生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团委学生会的生力军.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的自身组织建设,加强对干事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学生会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学生会干事考核条例。

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考核对象南通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标准一.基本要求为:干事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广大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干事应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因工作而严重影响学习或为了学习而放弃工作.3。

对部门内布置的任务,干事应高效、按时地完成.在工作中,干事应追求高质量,同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灵活性与创造性。

4.干事应坚决服从部门内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责任,严谨履行义务,合理使用权力;并应保持高涨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

5.干事在工作中应做到雷厉风行,言必行,行必果;应树立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欺人,不得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行.6。

干事应主动联系广大同学,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二.在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考核干事的以下能力:1.干事在工作中应发挥组织能力,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会在同学中的影响力。

2.在开展工作中,干事应注意协调部门内、部门间的配合,注重集体协作。

同时要注意处理与校方及各院学生会的关系,加强合作。

3.干事在工作中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部门及学生会发展出谋划策,为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办法及规定1。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按相应的规定扣分。

2.具体考核办法:干事的各项考核由部长及主席团成员协调执行.3。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事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干事,一学年每学期考核成绩都在85分以上的优秀干事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低于60分者由部长视具体情况予以解聘。

学生学期综合量化考评细则

学生学期综合量化考评细则

材料工程系学生学期综合量化考评细则时间:2012-12-18 9:19:54 点击:150内容摘要:学生奖励...一综合量化成绩的组成部分及计算方法(一)综合量化成绩由课程成绩和课外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公式如下:综合成绩=课程成绩+智育附加分×70%+德育附加分×20%+体育附加分×10%(二)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课程成绩=(学分绩点+5)*10二各种附加分细则(一)智育附加分1. 发表文章在省及全国公开报刊读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文艺作品者加7分;在市级公开报刊读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文艺作品者加5分;在院级报刊读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文艺作品者加3分;在系级报刊读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文艺作品者加1分,不超过3分;在公开报刊读物上发表新闻报道者,第一作者每篇加1分,第二作者每篇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报道以供稿单位出现学校或系部名称为准。

注:一稿多投多次获奖,采取就高原则,只加一次分。

作品以出现学校或系部名称为准。

2. 等级证书考试大二上学期及更早过英语四级者当学期加3分。

通过英语六级者当学期加4分。

通过计算机二级者当学期3分。

通过计算机三级者当学期4分。

获得其他类国家资格证书者每项当学期2分。

获专利类证书者当学期每项加3分。

3.科技创新在全国“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竞赛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者分别加8,7,6,5分在省级“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竞赛中,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者分别加7,6,5,4分;在市校“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竞赛中,获市校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者分别加4,3,2,2.5分。

在系“挑战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等学术竞赛中,获系级一二三等及优胜奖者分别加3,2.5,2,1.5分。

注: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一个级别的加分。

所有比赛成绩核对以证书为准。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修订稿)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修订稿)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修订稿)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发挥其杠杆作用,现根据《南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测评细则。

一、本细则仅是在《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补充,故本细则中不作交待之处,仍按照《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执行。

二、加减分项目:(说明:加减分中的A、B、C、分别指德、智、体、三个项目)(一)、德育类(A类):1、加分:A1(1)、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全勤者加2分。

A1(2)、积极参加校院各类活动比赛(如团日活动、校园文化节等),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非等级奖0.5分。

集体获奖,每个成员减半加分。

A1(3)、受学院各项表彰(以文件为准)每次加1分,集体获奖,每个成员减半加分。

A2(4)、非学生干部关心集体、积极承担校、院、班交给的任务或独立承担、策划、组织、各年级和学院活动,富有创意,取得成功,工作突出有较大贡献者,经学院书面认定加1分/次。

A2(5)、主动参加献血活动,每次加1分(以献血证为准)。

A2(6)、班级自主组织义务性劳动,经相关单位及学院书面认定,每人次加1分。

A2(7)、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表现突出者,经学院书面认定加1~2分。

A2 (8)、担任学院及年级(专业)学团主要干部、经考核优秀的,加3分,合格的加1分;担任院、年级(专业)学团干事、班级委员,经考核优秀加2分,合格加0.5分。

(此项不重复加分,考核结果以学院公布为准,按最高分计算)。

A2(9)、凡积极提出改革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效果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

A3(1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参加社会实践小分队,效果显著获得表彰者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院级加1.5分;属集体荣誉,每个成员减半加分(以有关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团学考核制度(1)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团学考核制度(1)

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团学考核制度(1)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2013年10月前言为了维护和规范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形象,完善组织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院团委学生会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健康的正面形象。

故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为中心,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特此制定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团委学生会考评、考核制度。

★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1.对被考核人一律平等考核,一视同仁;2.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即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片面性;(二)民主公开原则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被全体团学成员所认知;2.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便被考核者得知具体考核结果。

★考核要求1.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院关于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违纪;2.积极贯彻执行团学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团学交给的各项任务;3.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保持优良的学习成绩;4.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5.注意培养个人修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部门考核制度一、部门建设考核1.制定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工作评议制度、自我评议制度、奖惩制度,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2.积极认真培养各部门后备人员,增强后备力量。

3.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三周一次),由部长安排相关工作,解决相关工作问题,有一定的会议记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二、部门活动考核1.团委学生会的每个部门每学期必须组织举办一次活动(主办、协办皆可)2.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需要提前一周上交活动策划以及活动申报表至学生会办公室,并做好前期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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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学生考核成绩记分办法
根据《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大教(2009)75号)第七章规定,学生完成课程,经考核(考查、考试),方可获得成绩。

考试课程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程的成绩按五级记分制评定。

一、学生经课程考核,成绩及格,可获得规定学分;成绩不及格的,不能获得学分。

二、学分绩点计算
1.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
2.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考核成绩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三、凡因考核成绩不及格(含重新学习课程)而参加补考的,其补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补考成绩在及格及以上的,其绩点五级记分的记为1.5,百分记分的记为1.0;补考成绩不及格的,其绩点仍记为0。

因故经批准缓考的,其补考成绩的绩点按第二条规定记载。

参加重新学习的课程成绩绩点按第二条规定记载。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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