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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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甘肃天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甘肃天水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8日天水市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省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保护与建设,促进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75号)和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全市草原生态、加强草原建设、促进群众增收为目标,切实加强全市基本草原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强草原监测,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促进全市草原生态环境与畜牧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以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既保护好草原生态,又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政府主导,有序实施。

全市各级政府是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细化、动员部署、绩效评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完善机制、监督管理、政策实施等。

坚持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县区”,逐级建立政策落实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分级落实,稳步推进。

云南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云南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云南年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草原资源保护,加强对农村生态保护和生产发展的支持,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保护草原、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内容(一)生态补助资金。

对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农业生产发展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资金将按照以下情况进行补助:1.对全州各县区、可持续发展优势团队进行资助,每县(区、市)团队奖励1-2万元,创新创效的团队还可额外获得资助。

2.对全州各村社和牧业大户(家庭牧户)进行资助,每个村社(牧户)奖励8000至10000元,按固定资产规模、草地保护程度及经济收益贡献等综合考虑进行评选。

3.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周边实施智能化监控、预警等技术创新项目的资助,每个项目将获得5000至10000元补助。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对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并踊跃举报违法行为的牧民群众和生态志愿者,给予一定的技能培训和经济奖励,并在生态治理和资源保护方面给予资助,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积极探索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具体资助办法如下:1.每个举报人员将获得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生态保护奖励,对特别重大的违法案件,将额外给予奖励。

2.对积极呼吁、宣传生态文明,带动当地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生态志愿者,还将给予一定的技能培训等资源支持。

二、执行方式(一)申请流程1.各县(市、区)达到资助条件的工作单位和个人,自主申请或由有关部门推荐。

2.各村社和牧业大户(家庭牧户)由乡镇政府或生态保护站进行申请或推荐。

3.举报人员和生态志愿者可由生态保护站、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进行推荐或申报。

(二)资助标准1.资助标准按照不同奖励对象和履行具体任务的贡献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资助。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一、前言草原生态保护是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的事项,从1988年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到2013年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生态保护法》,不断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然而,草原生态环境严峻,自然灾害频发,草原生态保护面临巨大的挑战。

因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成为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指通过给予草原生态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奖励或补助,鼓励其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达到促进草原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以资金补助和政策倾斜为主要方式,同时结合行政措施和法律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动态的草原管理机制。

三、制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提高补助奖励效果,应当制定完善的政策实施总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补助对象主要包括草原生态保护相关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农民、牧民等,补助标准则应当根据补助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细分,例如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面积、草原覆盖率、草原生态保护成效等指标进行补助。

(二)设定补助资金来源和管理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需要有相应的资金支持,应当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渠道筹措专项资金,具体的筹措方式和比例应当由中央统一规定。

同时,也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用于真正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有明确的政策宣传和推广机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意义和作用,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中来。

(四)建立督实机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的督实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和补助奖励效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工作中出现偏差和变形。

草原奖补实施方案

草原奖补实施方案

草原奖补实施方案草原生态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为了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草原奖补实施方案,以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草原奖补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对象和范围。

奖补对象包括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范围涵盖了草原植被恢复、草原畜牧业生态保护、草原生态旅游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奖补对象和范围的明确定位,可以有效地引导各地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其次,草原奖补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资金来源和使用管理。

奖补资金主要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用于支持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项目的实施。

同时,对奖补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奖补资金的浪费和滥用,确保奖补资金的有效利用。

此外,草原奖补实施方案还规定了奖补项目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对于申请获得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需要进行严格的评价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同时,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奖补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长期效益。

最后,草原奖补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和奖补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草原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同时,也可以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奖补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事业的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草原奖补实施方案是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区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草原奖补实施方案,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和奖补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事业取得更大的成效。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草原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和更多的生态产品。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一、政策背景。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保护和恢复亟待解决。

为了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我国制定了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二、政策目标。

1.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2.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实现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激励草原地区的农牧民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增强草原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政策内容。

1.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草原生态保护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奖支持。

2.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强化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草原生态环境问题。

4.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政策保障。

1.建立健全的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机制,明确补奖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规定。

2.加强对草原补奖项目的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确保补奖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绩效达标。

3.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效的草原生态保护项目给予更高的补奖资金支持。

五、政策效果。

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将有效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推动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草原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政策展望。

草原补奖政策的实施将为我国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有望在未来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希望广大农牧民朋友积极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七、结语。

草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草原生态环境一定会变得更加美丽,我们的家园一定会变得更加幸福美好!。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二篇)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二篇)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设立的___。

为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包括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第三条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县、乡、村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会同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县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复查核实各项数据,指导乡镇划定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核定农户的补助金额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草原面积摸底核实、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的兑付、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具体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将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公平公正地核实分解及发证到户等工作。

第四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实施应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户直接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要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草畜平衡奖励第六条草畜平衡奖励对象为是承包草场处于草畜平衡区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户。

第七条草畜平衡区域要按照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主体功能区划,以乡镇或村为基本单位划定。

第八条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是按照省市确定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在核实牧户草畜平衡面积和落实年度草畜平衡任务的基础上,按规定给农户落实草畜平衡的奖励资金。

第九条草畜平衡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结合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我县为黄土高原区,每亩按___元给予补助。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县xx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根据海东财政局《关于下达xx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___精神》和《**区xx年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方案》的要求,为了认真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将草原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位受益农牧户,现结合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 ___情况: **县位于青海东部农业区,地理位置为北纬36016′-36046′,东经10xx′-102047′,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湟水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根据地形、地表形态和海拔高度不同,明显分为川、浅、脑三个地区。

全县年均气温5—7℃,历年平均降水量333.7mm,大于或等于0℃年积温1780--3242℃,干燥度2.5—1.9。

土壤类型有灰钙土、栗钙土、黑钙土和高山草甸土。

**县拥有土地总面积3050km2,辖设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8.3万人,有耕地37.1万亩,年产各类粮食6800多万公斤, xx年末全县存栏各类牲畜草食畜82.34万头(只、匹)。

其中牛存栏3.33万头、羊存栏18.69万只、马存栏0.19万匹、驴存栏0.64万头、骡存栏0.91万头。

xx年全县畜牧业产值4.67亿元。

(二)天然草原资源和利用情况: 1、草原资源利用通过落实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乡村两级草原面积实际量算和核定,全县天然草原总面积242.17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177. 6万亩,草原类型有荒漠草原类、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类、高寒草甸类。

全县目前承包草原面积242.13万亩,承包草畜平衡面积177.57万亩,xx年天然草原生态监测测定,全县草原平均可食产草量为174.23公斤/亩,全县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为14.82 万标准羊单位。

目前在天然草原上放牧草食畜折合 14.75万羊单位,其中xx年年末存栏草食畜12.92万个羊单位,出栏1.83万个羊单位。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草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草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无【期刊名称】《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2()2【摘要】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辽财农〔2021〕236号阜新、朝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21〕82号),“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在我省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切实做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共同制定了《辽宁省第三轮草原保护利用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6页(P43-48)【作者】无【作者单位】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3.213;F812.8【相关文献】1.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19号)2.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21]81号)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21]123号)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2号)5.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河湖长制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水规字〔2021〕4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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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X〕10号)和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XX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X年)>的通知》(新牧计字〔X〕31号)要求,结合X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X年草原补奖政策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一)总体思路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方针,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

坚持正确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科学合理完善政策内容,在落实完善草场承包和牧户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上,合理布局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进一步加强对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管护,巩固禁牧和草畜平衡成果,强化监管和绩效考核,引导农牧民合理、高效使用草原补奖资金。

通过大力实施“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提高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传统畜牧业改造提升。

(二)实施原则1.坚持权责到县(市)、分级落实的原则。

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县(市)”的管理机制,地区将自治区下达的总任务分解到县(市),明确县(市)为政策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县(市)具体组织实施,逐级分解任务指标,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资金落实到位。

2.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实施的原则。

以县(市)为单位,因地制宜,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草原生态健康状况和牧民意愿,科学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好禁牧和草畜平衡管护。

国营农牧场的草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所辖县(市)的实施方案统一实施。

3.坚持有理有据、权责一致的原则。

各县(市)要按照“有理有据、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和发放条件。

只有取得草场承包合同书、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才能享受国家政策补助奖励。

在与牧民签定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书时,明确先履行好禁牧与草畜平衡责任与义务,才能享受国家政策。

4.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村民大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草原补奖政策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补奖政策内容。

不折不扣执行草原补奖资金村级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坚持政策执行全程透明,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五到户”,保证政策落实在阳光下运行。

5.坚持重引导、强效益原则。

在补助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的基础上,引导牧民将资金用于畜牧业生产设施改善和购置生产资料,增强畜牧业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好补助奖励资金在牧民生产增收中的作用。

6.坚持草原补奖政策与草原牧区脱贫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X地区贫困户数多,脱贫任务重,尤其是草原牧区(X县和X县、X县的山区乡镇)均地处高寒山区,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低,贫困程度深,脱贫路径窄,脱贫难度大,是地区精准扶贫的重点地区,草原补奖政策将更多的惠及草原牧区依法承包草原的贫困牧民,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政策目标。

二、任务与目标(一)任务1.禁牧补助。

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

牧民要自觉履行禁牧义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确保禁牧任务的落实。

2.草畜平衡奖励。

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牧民要自觉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确保草畜平衡任务的落实。

X年,自治区下达至X地区的草原补助奖励政策任务总面积4245万亩,其中:禁牧草原630万亩,补助资金3780万元,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草原3615万亩,奖励资金9037.5万元。

X年需发放直补到户的补助奖励资金共12817.5万元。

(二)目标通过实施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

通过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工程,加快推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民增收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一)责任主体1.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地区行署负责全地区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纳入年终干部考核目标。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工作,全面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深入推进草原信息化管理,把草原管护工作列入政府职责,建设管护设施,配齐管护设备,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管护人员,发挥各级草原监理队伍和全地区1800名草原管护员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健全禁牧管护和草畜平衡日常巡查和核查机制,将管护设施建设和管护设备采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提高管护工作效价比,确保草原补奖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2.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各级财政、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草原补奖资金预算,会同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助奖励资金,监督检查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情况。

畜牧部门主要职责:负责草原补奖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编制实施方案,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核定补助奖励面积,采集承包草原的牧户信息,核定补助奖励发放对象,监督村级公示制度执行,协助调解矛盾纠纷,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组织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和监督管理,评估实施效益等。

各级财政和畜牧部门共同考核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政策实施绩效。

环保、审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二)工作流程1.实施方案编制。

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自治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编制X地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报行署审批,并报自治区财政厅、畜牧厅备案,地区实施方案X年8月5日前完成。

各县(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地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市)实际,科学编制县(市)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地区财政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备案。

县(市)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细化到户、到人,做到地块上图、草场到户,要明确发放补奖资金的时间节点和发放标准,县(市)实施方案于X年8月15日前完成。

2.草原补奖信息登记。

补助奖励任务以县(市)为单位,完善补助奖励牧民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将草原禁牧区域和草畜平衡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核定牧户名单及每户禁牧与草畜平衡面积,核定发放补助奖励金额,将草原补奖信息录入农业部草原补奖信息管理系统,并对录入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作为发放补助奖励资金的依据。

X年牧户信息录入工作务必于X年8月31日前完成。

3.开展监督检查。

自治区、地区、县(市)每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抽查,自治区全年抽查面不低于30%,地区抽查面不低于50%,县(市)抽查面不低于70%。

重点检查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草原的任务落实、监管以及资金发放等情况。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4.地区财政依据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已于X年2月底前下拨当年全部补助奖励资金到各县(市)财政。

县(市)畜牧部门负责审核确定乡(镇)是否具备资金发放条件,县(市)财政要在8月31日前,将具备资金发放条件的乡(镇)的当年全部补助奖励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

5.落实补助奖励资金直补到户。

各县(市)要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奖励”的原则,要求牧民正确履行当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与义务后,才能享受国家的补助奖励资金。

当年任务完成后,由乡(镇)将补助奖励名册提交县(市)畜牧兽医局审核,畜牧兽医局审核后将补助奖励名册分别送县(市)财政局和各乡(镇),县(市)财政局下拨资金到乡(镇)财政所,乡(镇)将名册提交各村,由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各县(市)要在8月31日前完成当年资金直补到户前期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补助奖励资金直补到户。

6.检查考核。

地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督导检查,视督查情况确定通报范围。

地区将在X年10月后组织对各县(市)X年草原补奖工作年度考核。

四、工作方案(一)禁牧方案1.禁牧区域禁牧总面积630万亩,将以温性荒漠类草地、高寒荒漠类草地、高寒草原类草地为主的生态功能区草原、水源涵养区草原、旅游开发区草原划入禁牧区域,共630万亩。

包括2个区域(详见附表1:X地区禁牧区域面积)。

(1)X县境内的X高原高寒类草地和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不包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控制区)。

该区域草地主要以高寒荒漠、高寒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为主,寒生牧草占据优势;在利用方式上以夏秋场和冬春场为主。

该区域草地“等高级低”,生产能力低下,生态环境恶劣,很多地方不适于人类居住,并且分布有许多冰川和永久积雪,是许多河流的产流区,宜改作生态用地。

(2)X县、X县境内的昆仑山北坡高寒草原类草地与温性荒漠类草原禁牧区。

本地区山区荒漠化严重,荒漠类组草地占山区的主体,中山带以上有草原类组草地发育,局部有高寒草甸分布;在利用方式上以夏秋场和冬春场为主。

冬春场由于超载过牧,退化严重;另有部分全年牧场,分布于河流两岸,多为农牧兼用,利用强度大,退化严重。

X县、X县、X县要在划定的禁牧区域落实禁牧制度,采取有效的禁牧管护措施,确保禁牧区禁得住。

禁牧区退出牲畜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转移安置:一是向定居点和农区转移,实行舍饲圈养;二是育肥出售;三是向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小区转移,把牲畜安置到小区或养殖园区饲养。

2.禁牧区域管护方案(1)禁牧区域草原上图。

地区根据草原保护需要及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实施情况,将草原禁牧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块分解下达到县。

有关各县将禁牧草原逐块、逐户落实,绘制县级1:10万的禁牧草原分布图,地区以县级禁牧草原分布图为基础,绘制1:25万禁牧草原分布图。

(2)落实禁牧令关于禁牧的要求。

X县、X县和X县人民政府要依据发布的本行政区域内《禁牧令》,设立禁牧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变禁牧区域位置和管护标志,不得阻挠干预管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3)与牧民签订责任书。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与禁牧牧民签订《禁牧责任书》,地区、有关各县草原监理所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实行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警告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禁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管护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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