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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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11.14•【文号】财农[2012]425号•【施行日期】2012.1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种植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2012年11月14日财农[2012]425号)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农业、畜牧)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畜牧兽医局:为加强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附件: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和《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 5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中央财政安排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支出效果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规范的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采用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全面衡量绩效情况。

(二)权责统一的原则。

通过绩效评价促进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的行使,与承担相应责任相统一。

(三)奖励先进的原则。

对哈巴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对哈巴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对哈巴河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调查与思考作者:王红瑛来源:《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4期王红瑛(中共哈巴河县委党校新疆哈巴河 836700)[内容提要]草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发展草原畜牧业,关系畜产品供应和农牧民增收,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本文通过对哈巴河县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并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草原监理队伍建设,强化草原禁牧监管,实施牧民转移安置,积极发展后续产业,确保禁牧成效几方面对进一步落实奖补机制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哈巴河[DOI编码]d01:10.3969/j.issn.1 674-6287.2012.04.20[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lA[文章编号]1674-6287(2012)04-0063-03草原生态环境资源是具有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多元价值统一体。

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2011年,国务院决定在新疆等8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奖励政策主要包括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综合补贴等,五年一个周期,5年内新疆将获近百亿元补偿奖励资金。

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从草原牧区实际出发,推进牧区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促进牧民增收,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阿勒泰地区是典型的草原畜牧业地区,全区草原面积1.48亿亩,占新疆草场总面积14.4%,境内有可利用草原面积1.08亿亩,占全疆的15%,牧民总数3.49万户,14.52万人,是自治区的主要牧业大区。

奖补机制的实施,对于我地区改善和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增加牧民收入都是难得的历史机遇。

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问题与思考

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问题与思考

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问题与思考草原是我国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拥有着丰富的植被和动物资源。

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和不良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我国的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等问题屡见不鲜。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在一些半农半牧区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的生态效益和草原的经济收入。

那么,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问题又应该如何思考呢?我们来看看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

通过实施政策,可以有效地减缓草原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促进植被的恢复和土壤的改良,增加草原的生态多样性。

政策的实施也可以提高农牧民的生态效益和草原的经济收入。

在政策的引导下,农牧民可以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合理的放牧和管理方式,提高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也能够获得来自政府的生态补助,改善生活条件。

尽管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能够带来诸多好处,但也不可否认其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

政策实施涉及资金的投入和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多方配合和长期投入。

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发生。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也需要得到充分的保障,否则会产生政策的实效性问题。

还有要考虑到政策的落实和执行问题,需要找到一种既能够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又不至于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平衡点。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监督和引导,确保政策的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大对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农牧民对政策的认知和参与度,从而增加政策的实效性。

政府可以加大对半农半牧区的生态补助力度,鼓励农牧民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中,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政府也可以加大对技术改良和科研项目的投入,提高草原生态环境的科技水平,为农牧民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二篇)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二篇)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是国家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设立的___。

为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包括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第三条对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管理,县、乡、村应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县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会同农牧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县农牧部门负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复查核实各项数据,指导乡镇划定草畜平衡区域及面积,核定农户的补助金额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草原补奖政策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草原面积摸底核实、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的兑付、各项数据的采集录入等具体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将草原承包到户、补奖资金公平公正地核实分解及发证到户等工作。

第四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实施应遵循“先实施、后补助”、“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户直接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县财政部门要设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专账,下设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草畜平衡奖励第六条草畜平衡奖励对象为是承包草场处于草畜平衡区并履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户。

第七条草畜平衡区域要按照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主体功能区划,以乡镇或村为基本单位划定。

第八条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是按照省市确定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在核实牧户草畜平衡面积和落实年度草畜平衡任务的基础上,按规定给农户落实草畜平衡的奖励资金。

第九条草畜平衡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结合省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方案,我县为黄土高原区,每亩按___元给予补助。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成效与完善建议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成效与完善建议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成效与完善建议摘要:草原是我国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牧民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及生态环保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实施将对我国草原生态保护、牧业生产、牧民生活产生深远影响,也是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问题;完善建议一、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补奖政策实施以来,政策措施及管理方式不断优化,但由于草原管理与畜牧业发展基础薄弱,加之机构改革,补奖政策的实施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率。

1、草牧业发展模式相对落后,降低了政策实施效果。

因草牧业转型发展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后续产业发展缓慢。

目前,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仍以追求养殖数量为主,人工饲草地和棚圈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良种推广体系尚不完善,农牧结合、优势互补的良性循环尚未建立。

落后的生产方式导致畜牧业对草原资源的高度依赖,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降低了保护草原生态及提高农牧民收入的政策效果。

2、草原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影响政策落实的准确性。

目前政策实施面积仍基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全国草地资源调查的数据,因调查数据已距今较久,与当前区域及实际面积有所不同。

补贴政策已实施多年,部分禁牧区植被已恢复到可解禁标准;同时,由于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划定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草畜平衡区,如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生态公园已转为禁牧区。

由于缺乏这些基础数据,政策实施过程未能及时调整实施区域及面积,影响了政策实施的准确性。

3、政策工作经费不足,影响了政策的实施进度。

补奖政策的实施需核实大量牧民信息,同时需开展宣传引导、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培训等大量辅助工作。

政策实施的地区大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地财力有限,特别是政策覆盖了很多贫困县,脱贫任务重,无资金用于支付政策落实费用。

机构改革前,补奖政策绩效奖励资金的30%用于政策实施和基础工作。

机构改革后,绩效奖励资金划转林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执行政策时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人员培训等难以顺利开展或进展缓慢。

草补实施方案

草补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自然恢复与工程措施并举”的指导方针,强化阿拉善盟草原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尽快扭转草原生态环境总体持续退化的趋势。

按照“四保一完善”,即保生态、保收入、保稳定、保供给、完善相关制度的总体要求,以“整合项目、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普惠提标”的方式,逐步保护和改善天然草原生态环境,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稳定与繁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长足发展。

3.2 建设原则1、承包到户原则。

享受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政策的草场,必须是承包到户的草场。

依法流转草场其禁牧补助或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仍归原承包人,并严格执行禁牧或草畜平衡制度。

2、牧民受益原则。

享受补贴对象,必须是本地户籍且拥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的牧民。

补贴资金按“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

3、集中连片原则。

项目安排要以嘎查为基本单位,集中连片进行推进。

按照草场退化沙化程度和草场承载能力,科学划分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

4、产业扶持原则。

鼓励牧民转移转产,在牧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农牧民向二、三产业发展。

3.3 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力争使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的局面得到显著改善,单位面积产草量明显增加;全盟禁牧区植被盖度平均达到25%,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年均增长14%,生活质量综合提升。

通过三年的时间,按4:3:3比例,达到减畜102.4927万羊单位的目标。

9、效益分析:通过补奖机制的实施,草牧场实行全年禁牧或草畜平衡,给草原生态提供了一个更新复壮、休养生息的机会,草牧场植被得以自然恢复。

可使退化、沙化草原的植被覆盖度由目前的15%提高到20-25%,植物高度增加5-10厘米,产草量提高10%以上。

使草原退化、沙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草原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促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牧区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而且对增加农牧民收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动员会议上的讲话-最新范文

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动员会议上的讲话-最新范文

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以下是为您推荐的《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动员会议上的讲话》,所属讲话稿类文章,欢迎阅读参考!在全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第1篇同志们: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梳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动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补奖政策落实工作。

刚才,农牧局**局长就做好这项工作讲了很好的安排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草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托。

从统计的数据看,我县拥有草原面积314.09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2.3%,在全县7个乡镇均有分布。

近年来,我县通过推行封山禁牧、设施养畜、人工种草秸秆利用等措施,积极转变畜牧饲养方式,草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草原划定不准、确权不清、管护措施滞后、综合生产能力不高等一些不利因素,严重制约着草原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有效发挥。

当前,在全县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了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大好机遇。

2010年10月1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资金,在包括我省在内的8个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这一重大决策,对于扭转地区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推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改造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因此,我们一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落实好国家补奖政策为己任,着力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统筹谋划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自觉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我县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草原奖励补偿政策的建议

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草原奖励补偿政策的建议

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草原奖励补
偿政策的建议
建议完善草原奖励补偿政策,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草原生态的保护。

草原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


了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建议加强对草原的科学规划、监管和管护。

同时,
加大草原保护的力度,完善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违法
采挖、非法开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人们更加认识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

二、加强财政支持。

为了鼓励草原保护,建议政府加强财政支持。

资金可以用于建设草原
生态恢复设施,支持对草原进行科学规划和监管,开展草原生态恢复和保
护技术研究等。

三、强化奖励机制。

建议加强对对草原保护、恢复的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

例如建立起良
好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草原生态恢复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进行公开表彰
和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加强对草原保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建议政府加大宣
传教育力度,用各种媒介向社会传递保护草原环境的重要性和意义,向广
大公众普及草原保护知识和技能,引导大家更加爱护草原。

五、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

评估和监督是建立有效的草原保护机制的重要一环。

建议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草原保护和恢复的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草原保护工作的实现、有效性和持续性。

综上所述,完善草原奖励补偿政策,需要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奖励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并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以最终达到草原保护和恢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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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宣传材料
1、政策内容: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到户(联户)、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
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基本草原划定是落实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的根本依据,草原承包到户是前提和基础,实施禁牧是核心和重
点,实现草畜平衡是根本要求。
2、补助标准: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即禁牧补助2.95元/亩·年,牧草良种补贴10元/
亩·年。
3、发放对象: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的发放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
平衡义务的农户,按照已承包到户的禁牧或草畜平衡草原面积发放。
4、补助办法:
(1)禁牧补助:对落实了禁牧的农户,根据所承包禁牧草原的面积核算补助资金,在核
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直补到户。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
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开展合理利用。
(2) 牧草良种补贴:全省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
施。对约占60%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各乡镇要将面积确
认到村、至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
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
对其余40%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积极争取项目,按照合
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
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
力。
(3)兑付草畜平衡奖励资金
对实行草畜平衡管理的草原,在根据载畜能力合理核定载畜量,制定并完成减畜计划的
基础上,用中央财政下达的奖励资金给实施草畜平衡的农牧户进行奖励。根据中央和甘肃省
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我县划入黄土高原区,奖励标准为1.5元/亩。对落实草畜平衡
面积,确认超载牲畜数量,制定了减畜计划并完成年度减畜任务,草原植被恢复生长、实现
年度草畜平衡的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
的方式,将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5、政策目标: 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
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
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
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
牧业生产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
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6、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封
顶保底,注重公平;明确责任,稳步推进。
7、基本草原划定范围:以村为单位,将重要放牧场、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以及具
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原划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各乡镇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
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将辖区内80%以上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并实行最严格的
保护,确保基本草原用途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基本草原划定后,要明确界限,
设立标志,转绘上图,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8、基本草原划定程序:划定基本草原区域→绘制基本草原分布图→完成基本草原面积
核定登记→建立数据库与档案→发布公告→设立保护标示牌。
9、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国家要求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按已承包到户的草
原面积发放。制定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实施方案,坚持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
不变的原则,对牧区草场要承包到户、分户经营,农区草场面积较大的要分户承包经营、面
积较小的要承包到户、联户经营(联户数量控制在以社为单位)。对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要
确认界限、核准面积、划分等级和勾绘上图。要规范并补签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户
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措施、保护草原生态及基础设施的义务和责任;实行联户承包的,
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联户成员的具体权益和责任。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和承包方(家庭或联
户)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10、草原界线矛盾调处原则:在调处时要从大局出发,要以“乡镇负责、村组调处、限
时办结、群众满意”的原则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意见较大、显失公正的,
要依法纠正。草原承包到户的乡镇,对群众没有大的异议的和群众已在自己承包的草原上进
行投资建设的,原则上不宜再度划分或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按照“大稳定,
小调整”的原则,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具体情况可进
行适当调整,注意避免对群众合法利益的侵害和对草原建设积极性的挫伤,形成新的草原矛
盾和纠纷。
11、禁牧区域划定原则:对生态脆弱、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
草原和位于大江大河及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实施禁牧封育。我县禁牧面积
57.81万亩。
12、人工种草补助品种:一年生豌豆、燕麦等。多年生紫花苜蓿、红豆草等。种植面积
在1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地块采用GPS定位测量确认,种植面积不足100亩的地块注明
乡(镇)、村、组、牧户名称、小地名和四至边界。固定专人,制图上网。
13、面积问题:涉及各类面积均为投影面积,由GPS测定或地形图勾绘计算,注意与
表面积的区别。

渭源县草原补奖工作办公室
201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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