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量化指标说明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和依据考核对象为学院在编的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专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科研工作量为本院教职人员的考核、奖励与晋升依据。
凡列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范围的人员,每年均必须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任务,参加学院、分院(部)组织的集体调研活动,或承担学院安排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科研任务。
科研工作量考核以科研积分为依据。
各类人员的科研工作量和研究工作量的年度考核定额标准见下表:表1:专任教师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表(单位:学时)表2:按照工作性质的类别系数二、考核程序1、科研成果统计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和奖励的各类科研成果。
年末科研处将《科研工作量考核评估表》下发到各部门。
2、列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人员,年终需填报《科研工作量考核评估表》并附成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各部门对考核对象所填考核评估表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综合汇总后将考核评估表连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科研处复核后用复印件存档。
3、科研成果发表于当年12月份期刊上且确实无法按规定时限提交成果原件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交文章清样或用稿证明,经科研处确认后可以定为当年科研工作量。
4、科研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包括①论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或鉴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
③著作、教材原件,版权页复印件。
④校内教材原件及审核证明。
⑤分院、部学术活动计划原始记录考勤及评分材料。
⑥其它能证明成果的材料。
三、考核结果及评价1、科研工作量作为学院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和发放科研(工作研究)津贴的重要依据,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未达到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2、个人科研工作量化成绩,均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的各项科研成绩相加得出工作总量。
分院、部门科研工作量化成绩=该分院、部门在编人员实际取得的成绩之和/该分院、部门在编人员定额之和。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评办法-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协办 100 分/次 参会 10 分/次 大会报告 200 分/次 协办 60 分/次 参会 5 分/次 大会报告 50 分/次 协办 30 分/次 参会 2 分/次 大会报告 10 分/次 校外主讲 5 分/次 校内主讲 3 分/次 3
类别
申 报 立项/立项建设
中期检查
科
研
国家级科研平台 200 分/项*
750 分/篇* 500 分/篇* 350 分/篇* 200 分/篇* 80 分/篇* 40 分/篇* 20 分/篇
A级
学
B级
术 C级
著
作
D级
E级
类
别
特等奖
T级
获
人文社科
奖 A级 成
自然科学
果
B级
C级
20000 分/项* 8000 分/项* 5000 分/项* 3000 分/项*
/
D级
/
发明专利
国
实用新型
2.学院年度优质科研工作量为该年度应完成的基础科研工作量的 80%。
1
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参见表 2。
表 2.科研工作量计分表
类别
成果级别
分值
T0 级
10000 分/篇*
T类
T1 级
2000 分/篇*
学 术 A类 论 文
B类
C类
T2 级 A1 级 A2 级 A3 级 B1 级 B2 级 C级
/
1200 分/项*
600 分/项*
300 分/项*
400 分/项*
200 分/项*
100 分/项*
50 分/项
40 分/项
30 分/项
500 分/项*
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

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体系,突出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今年评聘中,将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具体办法如下:一、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教学获奖、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部分。
2、任现职期间所承担的1个标准学时为1分。
教学工作量分值按照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的分值计算。
3、任现职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青年教学优秀奖等称号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值上浮50%。
4、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项目的分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计算。
参与人员的教研论文、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教材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二、科研工作1、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部分。
2、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科研工作的量化计算分别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理工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7号)、《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18号)及补充规定、《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齐鲁工业大学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齐鲁工大党字〔2015〕44号)、《齐鲁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参考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参与人员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专利分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著作分值按照附件二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总分计算按照教学工作分值与科研工作分值之和计算。
四、分值查询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或教学单位查询本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赋分情况。
附一注:1、按照自然位次进行计分。
2、论文只计算前三位分值;若论文存在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得分比例=(第一作者得分比例+通讯作者位次得分比例)÷2。
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修订稿)为了加强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和《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1.纵向项目(课题):是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相关团体学会、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横向项目:是以经学校批准、并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科研经费账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不包括经营性、生产性等服务项目)。
3.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列入学校教务处、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
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等建设与改革的项目。
4.科研成果:是指有“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
具体包括:列入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成果奖励计划的科技、教科研、教学成果奖,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计划奖励的论文(不包括各类不具有政府或行政职能的部门、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所评奖的文章),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教材等。
5.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参展获奖:是指由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列入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行业或专业协会)组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比赛、参赛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比赛。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一)科研工作量基础分值2.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3.科研成果(2)科研成果奖(3)专利成果4.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及参展获奖(二)相关权重系数5.技能、教学大赛,参展获奖等级系数6.科技成果奖等级系数7.大赛获奖参赛范围系数8.大赛获奖角色系数(三)科研工作量分配计算公式 1.科研工作量分配计算公式: 纵向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经费折算系数经费额项目等级系数基础分值/)2(⨯⨯⨯+⨯∑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项目等级系数基础分值/)(⨯⨯∑横向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经费额基础分值/)(⨯⨯∑2.论文、著作、专利成果积分计算公式: =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基础分值/)(⨯∑ 3.科技、教学成果奖积分计算公式:∑⨯⨯=./)(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成果等级系数基础分值F 4.大赛获奖积分计算公式:∑⨯⨯⨯⨯=./)(排名系数和角色系数排名系数范围系数成果等级系数基础分值F三、有关说明1.凡在我校立项或以我校名义(含我校列为主持或合作单位)获准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一律以立项书(或正式立项通知,如有资助经费须汇入学校科研账户)和设立专项经费卡后才认定。
河北大学2017职称评分办法3-3自然科学科研计分办法

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自然科学科研工作部分)根据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科研工作量(C)分为项目(C1),论文(论著)专利(C2),科技奖励(C3)三部分,三项得分总和为科研工作量总分。
一、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1、科研项目C1:依据承担项目级别及排名综合计分。
评分标准见表1。
表1注:对于一人承担多项科研项目的情况,其单项最高分计为C11,次高得分计为C12依次类推,只计前四个单项得分,则承担项目得分为C1=C11+C12×0.5+C13×0.3+C14×0.2 。
2、论文著作C2:依据论著发表的级别及作者排名计分,评分标准见表2。
表2其单项最高分计为C21,次高得分计为C22……依次类推,则承担论著得分为C2=C21+C22+C23+C24×0.5+C25×0.3+C26×0.2 。
3、科研成果奖C3:对于河北省(含省内厅局级)获奖成果,河北大学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对于国家级获奖成果,河北大学必须是额定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为额定授奖人员。
依据奖励级别及排名计分,评分标准见表3。
表3励的,其单项最高分计为C31,次高得分计为C32……依次类推,只计前三个单项得分,则其科研成果得分为C3=C31+C32×0.5+C33×0.3。
二、备注1、所有计分的项目(课题)、论著、成果奖励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北大学(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所有计分项中(含小项),均需提供有效地证明材料。
2、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3、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奖项计分。
4、本办法所指指令性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有一定数额经费支持的研究课题。
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整体科研创作水平,特对学院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细则,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科研工作量说明1.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原则上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教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记分,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具体方法如下:二、论文类每篇记分1.一A级刊物 32.一B级刊物 1.53.二A级刊物 0.54.二B级刊物 0.35.院刊 0.1三、课题类1.国家级课题(前7人计算分值)2.省部级课题(前5人计算分值)3.院级课题(前3人计算分值)类别级别每万字记分专著、教材国家级 0.08 省级 0.05编著国家级 0.04省级 0.025工具书、参考书国家级 0.03 省级 0.02五、科研成果获奖1.国家级奖(1)国家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2)国家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3)国家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12.省级奖(1)省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2)省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2(3)省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3二等奖 0.2三等奖 0.1六、创作类创作类作品主要包括已在学院外获奖的作品;未获奖但公开出版、播出、发表、刊登、展出的作品两类。
作品的主创人员可以进行创作工作量的累积。
具体方法如下:(一)作品1.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作品(1)国家级媒体每部记分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1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它频率 0.8(2)省级媒体卫视、电台一套 0.5省级地面频道(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省级电台其它频率(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2.发表、刊登、展出的美术、音乐作品(1)入选国际性展览(大赛)(2)入选国家政府级展览(大赛)(3)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行业奖和协会奖参照作品获奖标准3.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7系数记分。
福建农林大学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科研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试行)为鼓励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科研工作考核指标,由承担项目、发表论著和科研成果三方面构成。
1、承担项目,是指承担研究项目及进展情况,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层次、难度、水平和本人所起的作用;科研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年度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2、发表论著,是指发表论文著作的数量与质量。
论著的质量以学术刊物和出版单位的级别,以及专家鉴定意见为评定依据。
3、科研成果,是指获得科研成果的数量、水平和效益。
科研成果的水平与效益,以获奖等级为评定依据。
二、评价办法科研工作考核采取量化的评价方法,即通过上述三项指标所反映的科研成绩及水平,统一折算为标准时来进行评价。
具体如下:(一)基本工作量对各研究所、室以科研为主的人员,其全年出满勤基本工作量为60个标准时。
每缺勤一天,基本工作量减0.3标准时。
各学院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参加科研工作不计基本工作量。
(二)任务工作量1、承担课题工作量按科研课题的来源和课题中承担的任务计算本人年度课题经费后换算为承担课题工作量(标准课时)。
计算方法:(1)求课题总经费NN=W*R式中:W为课题经费拨款数;R为不同类型课题权重系数:国家课题(包括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部重点项目和省科技厅各类计划课题1.2;厅局、地(市)级及其它课题1.0;为鼓励广大教师、科技人员走向社会争取更多的横向合作经费,直接服务生产,横向合作的经费权重系数为1.2。
(2)求课题年均经费XX=N/T式中:N为课题总经费数(单位:万元)T为科研年限(3)求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V(单位:万元)课题组三人以下的,主持人课题经费金额占课题年均经费X的1/2;课题组四人(含四人)以上的主持人经费金额占1/3;其余的按人平均或由主持人分配给参加人(校外合作者不计工作量)。
(4)求本人年工作量(标准时)MM=V/H*150式中:V为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数(万元)H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完成150个标准时的经费数其中:A:自然科学科研人员H为:教授(研究员)2.0万元;副教授(副研究员)1.5万元;讲师(助研)1.0万元;助教(研究实习员)0.6万元。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为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保证我校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定量考核教师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技术与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教师科研工作量按照教师职称、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各类教师年完成科研工作量标准,参照表1。
表1 教师年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记分标准(分/人)职别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研究所教师专业课教师基础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3001501008015010060508040302530对于未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教师,年终考核不能评优。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内容包括九项指标:(1)科研经费;(2)发表论文;(3)出版专著;(4)学术交流;(5)科研获奖项目;(6)科研完成项目;(7)获取专利;(8)科技成果转让、产业化;(9)纵向项目申报。
科研工作量的总积分按下式得出:T=(A+B+C+D+E+F+G+H+I)式中 A——科研经费总积分数B——发表论文总积分数C——出版专著总积分数D——学术交流总积分数E——科研获奖总积分数F——完成项目总积分数G——获取专利总积分数H——科技成果转让、产业化总积分数I——纵向项目申报总积分数一、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的计算方法科研经费指本年度新进的科研经费,共分为四类,分别是:1)国家级项目经费;2)省(部)级项目经费;3)市(厅)级项目及各类横向项目经费;4)校基金项目经费。
科研经费总积分数(A)为以上各类经费总积分数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2。
表2 科研经费记分标准(分/万元)注:纵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或组内协商分配的办法核计每个成员的经费计分,并立项时上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横向项目可按内部合同分配经费,有经费到校时,报科技产业处备案。
二、发表论文总积分数(B)为发表论文的积分之和,记分标准参照表3表3 发表论文记分标准(分/篇)注:1、对于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按上表记分值分别乘以1.5、1.0、0.5的系数追加分;2、论文记分只记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二作者为该生的导师,导师可视为第一作者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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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量化指标说明
一、科研立项
1.国家级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863、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省部级科研项目是指教育部、省科技厅、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下达的项目;
3.地厅级科研项目是指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和新乡市科技局下达的项目。
二、到账经费
1.纵向到账经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的项目,以当年到达学校的经费为准(见项目负责人经费本);
2.横向到账经费是指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的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的项目,以当年到达学校的经费为准(见项目负责人经费本)。
三、结项(鉴定)
1.省部级以上结项(鉴定)是指完成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哲学社科规划以及省政府招标课题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结项证书或顺利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2.地厅级结项(鉴定)是指完成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厅局和新乡市科技局下达的项目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结项证书或顺利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四、成果奖励
1.国家级成果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省部级成果奖是指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
3.地厅级成果奖是指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以及河南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奖(均不包含论文获奖)。
五、学术论文
1.SCI/ SSCI 收录以学校发布的《SCI/SSCI分级期刊目录》为准,所有文章以ISSN号为唯一代码别标识;
2. 国家一级学会权威期刊以学校认定的《新乡医学院国家一级学会权威期刊认定目录(2014)》为准;
3. SCI、SSCI、A&HCI须有“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署名单位,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汇编、通信、个案、报告、成果简介、会议文摘、科普宣传等,EI收录不包括会议文章,CSCD 不包括扩展库期刊,同一论文有多种收录的,取权重较高者,不重复计算。
4.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第六版)》为准。
六、学术著作
国家重要学术出版社是指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七、知识产权
各种专利或证书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下发的专利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