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学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根据优劳优酬、优质优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一)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1.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或经教务处审批的专科生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2.备课、课堂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登录成绩等均属于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之内的教学任务,不再另行核算。
3.任课教师认真组织教学,达到教学要求的教学任务按本办法核算教学工作量;因教学不认真、效果差、学生的负面反映强烈以及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被暂停授课或者因故无法继续授课的教师,其停课后的教学任务计入继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事故的认定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7〕18号)文件执行。
(二)专职教师学年基本工作量备注:1.B 类课程界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A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6节,B 类课程周学时上限18节。
(三)其他人员周基本学时及学时上限1.管理岗、辅导员岗等教师确因工作需要,需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按照《****************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6〕6号)文件执行,经试讲合格,由单位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能上课;原则上周学时不超过8学时。
2.学校特聘教授周基本学时为10学时。
(四)教学工作量标准(五)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1.公式学时数=实际上课学时×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系数×多门课程系数×新开课程系数2.班级人数系数(1)一般理论课程(2)公修计算机及非计算机专业上机课程备注:本办法中的“X”指实际上课人数。
3.课程类别系数(1)专业外语听力课程类别系数为0.9。
(2)双学位课程类别系数为1.2。
(3)非外语类课程的双语教学课程类别系数为1.2。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3: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1、课题申报、结题与鉴定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申报或结题(鉴定)学时数=100K1K2K 1:类别,课题申报与结题取1.0,申报获准经费自筹取3,课题鉴定取10;K 2:课题级别系数:国家级1;省部级0.4;厅级0.2 2、课题经费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经费学时数=100K1K2K 2:课题经费系数,K 2=当年到帐经费(万元); K 1:课题级别系数,如下表:K 1:成果奖级别系数:国家级50;省部级10;地厅级2;校级1 K 2:获奖等次系数:特等奖4;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 4、发表学术论文表论文学时计算办法:发表论文学时数=100K1K2K 1:级别系数,如下表:K2:获奖等次系数,如下表:5、著作与教材学时数计算办法:著作与教材学时数=100K1K2K3K1:类别系数:专著5.0;译著3.0;编著2.0;编写公开教材1.0;编写校内教材0.3K2:获奖系数,取值如下表:K 3:字数系数,K3=字数(万字)/56、专利学时数计算办法:发明专利:500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学时/项备注:1、以上得分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分配各成果相关人员。
2、科研立题、申报、结题、鉴定、论文、获奖以署名学校且在科研处登记的为准;经费以实际到帐为准。
3、课题分级(1)国家级科研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
(2)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省科技开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科技司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改项目。
(3)厅局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教育厅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归此类)。
4、奖励分级(1)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其中国家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国家二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省部级一等奖。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科研工作量是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业绩反映。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整体实力与水平,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量单位及计算公式科研工作量考核以“分”为计算单位,按年度考核,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类别及经费、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
计算公式为:科研工作量=科研成果工作量(含论文、知识产权、著作、研究咨询报告)+ 科研项目工作量+获奖成果工作量(含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成果奖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二、科研工作量参照下列标准计算项目类别内容分值备注一、论文一级论文被SCI(E)、SSCI、EI、ISTP、A&HCI、MEDLINE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在一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400分/篇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是“安徽师范大学”的计满分;第一作者第二单位是“安徽师范大学”的减半计分,其他不予计分。
二级论文在二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200分/篇三级其它被CSCD、CSSCI收录的论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80分/篇四级其它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论文。
50分/篇五级其它被CSCD(扩展版)、CSSCI(扩展版)收录的论文。
30分/篇六级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二、知识产权1.发明专利300分/项专利权人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正式公开后尚未授权的减半计分;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鉴定由省部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2.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200分/项3.成果鉴定与行业标准150分/项三、著作1.学术专著导向性出版社250分/部著作的第一完成人为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以版权页为准)计满分。
与外单位合著的根据该作者在撰写中付出劳动的比重计分。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一、各类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二、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1、发表论文类(或作品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作品);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专辑、增刊;或专业文摘刊物。
各类论文作者单位均应注明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获奖成果类: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院级等各种科技奖的成果(含教育成果)及作品奖,以当年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
3、鉴定成果类:指院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定的成果;经县局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技术报告。
4、授权专利类:指授权的本院教职工职务或非职务发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发明者为个人,专利权属学院。
5、科技成果转让类:指我院教职工自主研制、开发的产品向校外企业进行的成果转让,包括软件产品的转让。
6、学术报告类:每次面向全系或全院公开作的各类学术讲座,报告时间应在1.5小时以上。
面向全院是指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批准或邀请举行的报告、讲座,要求在学期初第一周报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经批准后进行。
面向系部由系部组织。
原则上,每位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都应当进行一场面向全院的专题报告或讲座。
7、科研经费类:指本院教职工承接各类纵向、横向课题获得的实际到帐科研经费。
8、教学成果奖类:指本院教职工承担的、经申请取得院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同意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经组织评审、鉴定后获得了院级及以上的各种奖项。
9、获奖论文类:指作者单位是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评选获奖的论文。
以上类别的鉴定及分值的确定,必要时由科研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讨论。
三、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表3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四、科研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论文类(1)字数:理工类论文不计字数;文科类论文字数在2500字以上(含2500字)标准分值为K。
编译类文章,字数在3500字以上(含3500字)标准分值为K。
凡字数低于标准字数500字,则减0.2K,依次类推。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

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和岗位管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所指教学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
一、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各类教师岗位基本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学风端正,身体建康。
(二)达到满工作量是各类教师岗位的基本职责。
各类教师只有在履行了其基本职责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聘任。
满工作量按“标准工作量”计算,即必须完成年均100个标准工作量方可视为其履行了基本职责。
(三)教学基本要求1.主讲两门或两门以上本科生课程(讲师及助教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担任助教的第一年只能且必须承担每学期两门课的辅导工作),其中教授每年应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基础课、专业课或选修课不限),并能根据所任课程的特点完成相关的教学环节(如作业、课外辅导、命题、阅卷等)工作。
2.每学期要承担并完成指导20位本科生的导师工作(对于学生数较少的院系,须完成院系分配的导师任务或其他公益工作。
无招生计划的公共教学部除外。
“双肩挑”教师可不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3.每学期承担并完成两次常规教学的监考任务。
(三)科研基本要求1.各类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初职及未定职暂不作要求。
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计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
2.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
3.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四)其他各教学单位要对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教学“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被考核对象的40%。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师工作量应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 )、科学研究工作量和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教师的岗位续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量化内容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包括科研立项(纵向、横向)、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编著)、出席学术会议、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科研奖励、鉴定成果、专利等工作折合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的量化指标把科研工作按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阶段取得的成绩及结果进行量化,折合成量化数据。
具体量化标准如下:表1批准科研立项科研工作量(V1)科研课题或经费来源立项工作量973,863,攻关, NSFC 中的杰青、重大、重点700国家级项目500省部级项目100委、办、厅、局项目及行业项目70校级项目、地市级项目20横向项目每万元折 10本项工作量按项目进展年度平均分配表2科技论文折合科研工作量(V2)载体类别工作量自然科学类特Science、Nature2000 SCI 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 ≥数学 :0.65 物理 :1.81;化学 :2.51;300生物和医药 :2.88;工程 :0.82;农林 :0.9;环境 :1.17;管理 :0.65 ;综权合 :1.31 的论文威在 SCI 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 小于权威级数值。
200在 SCI 非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论文150 A自然科学 A 级100B EI 、CPCI 收录80C CSCD 核心版60D CSCD 扩展版40E在 A-D 以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0载体类别工作量分值人文社科类特1.在《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来源刊上发表的3002.《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中国社会科学》(包括《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上发表的论200文; 2.《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 3.《求是》上发表的文章;权4.《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国外期刊上威发表的论文哲学社会科学权威150 A哲学社会科学 A 级100B ISSHP 收录(国内期刊)80C CSSCI 核心版60D CSSCI 扩展板、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40E在 A-D 以外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10备注 :① 自然科学 A 级、哲学社会科学权威、哲学社会科学A 级是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 自然科学在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4 版)收录的论文与 CSCD 核心版重复的按照 C 类对待,与CSCD 扩展版重复的按照 D 类对待,其他按照 D 类对待。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统计和评价全校专任教师的科研劳动成果,激励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当年在职的专任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完成的科研工作的量化值。
科研工作量由项目工作量和成果工作量组成。
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以本单位名义申请,并为第一负责人立项的,同时在科研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第四条项目工作量由立项工作量和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按项目应完成年限将工作量平均计入到各年份中。
(一)立项工作量是指纵向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量。
(二)经费工作量是指横向项目按实际进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计算。
第五条成果工作量是指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的工作量。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为了便于核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按学时计量。
第七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公式:科研工作量学时数=项目立项学时数+项目经费学时数+成果学时数第八条工作量计量标准。
(一)项目立项工作量计量标准(二)项目经费工作量计量标准项目经费工作量=学校财务实际到账经费(元)/2000(元/学时)(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量标准1.学术论文2.著作3.专利4.获奖成果第四章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要求第九条科研工作量最终计量结果表现为标准学时数。
第十条教师除承担教学工作量外,必须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
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同时完成以下两条,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为合格。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15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20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
(二)完成项目申报。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必须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讲师职称教师必须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促进学院教师科研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我院整体科研创作水平,特对学院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细则,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科研工作量说明1.教师每年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原则上副教授、教授每年至少完成一篇二A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讲师至少完成一篇二B级及以上的论文(包括参与课题),助教每年至少在院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2.教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给予科研记分,分值可累计,不限最高额,具体方法如下:二、论文类每篇记分1.一A级刊物 32.一B级刊物 1.53.二A级刊物 0.54.二B级刊物 0.35.院刊 0.1三、课题类1.国家级课题(前7人计算分值)2.省部级课题(前5人计算分值)3.院级课题(前3人计算分值)类别级别每万字记分专著、教材国家级 0.08 省级 0.05编著国家级 0.04省级 0.025工具书、参考书国家级 0.03 省级 0.02五、科研成果获奖1.国家级奖(1)国家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2二等奖 1.5三等奖 1(2)国家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3)国家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12.省级奖(1)省级政府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1二等奖 0.5三等奖 0.3(2)省级行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5二等奖 0.3三等奖 0.2(3)省级协会奖:获奖级别每部记分一等奖 0.3二等奖 0.2三等奖 0.1六、创作类创作类作品主要包括已在学院外获奖的作品;未获奖但公开出版、播出、发表、刊登、展出的作品两类。
作品的主创人员可以进行创作工作量的累积。
具体方法如下:(一)作品1.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作品(1)国家级媒体每部记分中央电视台一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1中央电视台其他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其它频率 0.8(2)省级媒体卫视、电台一套 0.5省级地面频道(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省级电台其它频率(包括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台) 0.32.发表、刊登、展出的美术、音乐作品(1)入选国际性展览(大赛)(2)入选国家政府级展览(大赛)(3)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行业奖和协会奖参照作品获奖标准3.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7系数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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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
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工作量要求
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
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折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
另外,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三、科研分计算办法
(一)经费分核算
经费分=∑(项目经费额×万元经费分值×经费权重)项目经费来源经费权重万元经费分
国家级项目 1.0社会科学类30分
自然科学类15分省部级项目0.9厅、局级项目
0.8科技开发项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等)
0.7
社会科学类30分自然科学类15分
申报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863、97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国家社
科基金重点以上等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的计10分。
纵、横向项目为学校购买设备
每万元计5分
注:经费额以当年实到经费为准。
经费直接下拨到校办企业的政府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等同计分,津贴由校办企业自行解决。
(二)成果分核算
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
1.论文分计分标准
论文类别每篇论文分SCI、SSCI 50分EI、ISTP 40分国家级重点刊物30分国家级刊物15分省级刊物
5分
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理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排名在后(文科如研
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等同对待。
*安徽大学为第二单位发表的论文不计分(经学校批准的在职进修、
攻读学位、合作研究等人员计50%)。
2.著作类分计分标准
著作类别每十万字分
学术专著
40分(自然科学类);
30分(社会科学类)全国统编教材
40分(自然科学类);
30分(社会科学类)其它著作类
20分(自然科学类);
10分(社会科学类)注:*对著作中没有标注个人撰写字数或作者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个人撰写字数无法统计的,计算时采用:个人字数=总字数÷参著、参
编人员总数。
*未参与著作撰写的主编,按照字数的十分之一计算工作量。
3.成果奖励分核算
第一类:政府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奖励
成果奖励类别每项成果奖励分
国家级最高奖5000分一等奖2000分二等奖1000分
省部级
一等奖300分
二等奖100分
三等奖50分
第二类:文体、艺术类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组织评审的各级各类学术奖励(仅限于大学体育教学部和艺术学院的教师)
成果奖励类别每项成果奖励分
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50分
省部级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注:由学生参加的各种比赛,指导教师、教练按照该类奖励标准的五分之一计分。
4.项目验收分核算
国家基金项目验收被评为优秀30分
国家基金项目验收被评为差-30分
省基金项目验收被评为优秀10分
省基金项目验收被评为差-15分
项目未履行相关手续不按时完成、
结题
-10分
5.专利分计分标准
专利类别每项专利分
发明专利100分
实用新型专利30分
外观设计专利15分
四、本办法适用各类教学、科研人员个人、课题组及各教学、科研单位科研工作量计算。
科技处、社科处每年12月中、下旬根据各单位承担项目、经费成果等情况给出总分,分值分配由各单位负责人认定,课题组由项目主持人认定或参照附件。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解释。
附件: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科研成果计分分配比例(仅供参考)
第一位第二位
二位合作者0.6000.400第三位
三位合作者0.5000.3000.200第四位
四位合作者0.4000.2750.1750.150第五位
五位合作者0.3750.2500.1500.1250.100第六位
六位合作者0.3250.2250.1500.1250.1000.075第七位
七位合作者0.3000.2000.1500.1250.1000.0750.050第八位
八位合作者0.3000.1750.1500.1250.1000.0750.05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