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科研工作量参照各高校目前实施的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计算办法。
考虑到一名教师可参加多项科研工作,其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M=M1+M2+……+Mn=∑Mi (1)Mi=Yi×K1×K2×K3 (2)公式中各项的涵义为:1.Yi为某人在某一课题组中当年分得的科研经费。
经费分配可由课题组内成员民主协商分配,也可以利用下列分式计算:Yi=(Ai×Ni) ×Y/∑(Ai×Ni) (3)式中:Ai为课题组成员的作用系数,见表1Ni为课题组成员当年实际课题研究的工作天数Y为该课题当年拨入我校的经费数表1各类人员作用系数表2.K1为经费折算系数根据课题来源渠道不同,K1取值见表2。
表2 经费折算系数表3.K2为课题性质系数,见表3。
表3 课题性质系数K24.K3为课题年度考核系数,见表4。
由科研信息中心根据考核课题进展情况结果确定。
表4 课题年度考核系数K3如果按任务经费折算法求得某一教师的科研工作量M超过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则超过部分乘以25%系数后计入教师工作量。
对未申请到经费的自选课题,待成果鉴定后,比照院内同等规模的项目计入科研工作量。
例:自治区某攻关项目,2005年拨研究经费2万元,项目组由甲、乙、丙三位教师组成。
甲为主持人(教授),乙为主要参加人(讲师),丙为一般参加人(助教)。
甲填报N甲=100天,乙填报N乙=110天丙填报N丙=80天查表得:A甲=3, A乙=2,A丙=1K1=1/120,K2=1,K3=1, Y=20000由式(3)得:Y甲=(3×100)×Y/(A甲×N甲+A乙×N乙+A丙×N丙)=3×100×20000/(3×100+2×110+1×80)=10000由式(2)得:M甲=Y甲×K1×K2×K3=10000×1/120×1×1=83二、发表科技论文工作量科技论文工作量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的撰写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通知各位教师: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教师的工作负荷,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程教学备课:每门课程备课时间按照课程学时数乘以 15 小时计算。
授课:课堂授课学时数按照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批改作业:根据课程作业量和批改难度,每门课程每学期批改作业工作量按授课学时数的 05 倍计算。
辅导答疑:每周安排的辅导答疑时间,每 2 小时折合 1 个工作量。
2、实践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准备实验每次计 2 个工作量,指导实验课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
实习课程:指导校外实习每天计 6 个工作量,指导校内实习每天计5 个工作量。
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每天计 5 个工作量。
二、教学管理工作量计算1、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按照所带班级学生人数和管理难度,每学期计 10 20 个工作量。
2、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学科竞赛等课外活动,根据活动时长和效果,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量计算1、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10 个工作量,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计 5 个工作量。
2、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50 个工作量,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计30 个工作量,校级科研项目每项计 10 个工作量。
3、学术著作出版学术专著每部计 30 个工作量,编著教材每部计 15 个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量计算1、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每次计 2 个工作量。
2、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如招生宣传、监考等,根据工作时长和任务量,每次计 2 5 个工作量。
五、工作量的核算与审核1、教师应在每学期末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系)成立工作量审核小组,对教师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核算,确保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审核结果在学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九江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津贴发放办法

九江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津贴发放办法1九江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津贴发放办法为充分调动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争取并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不断提高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同时公正合理的考核和评价教师的科研劳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计算范围凡是学校教职工(包括兼职、离退休人员)完成、以“九江学院”(Jiujiang University)为署名单位(著作类应在作者简介中标明单位)的,按《九江学院科学研究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经确认不存在争议的以下科研工作计算科研工作量:①争取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得的校外科研项目经费;②取得的科研成果;③科技成果转让推广的收益;④科研成果奖励;⑤举办学术讲座(报告);⑥学校认可的其他科研工作。
第二条计算标准一、科研项目1、纵向科研项目:九江学院独立承担或以九江学院为第一单位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其项目立项、结题计分标准如下:注释:(1)项目申请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2)项目立项通知下达时计立项分,结题时计结题分。
属学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按参加者在项目中的排名计分。
学校未列为申报单位,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参加的项目,不计项目分。
(3)根据项目完成的时间和质量,科研项目的结题分按以下系数进行调整:结题(鉴定)结论(以立项单位正式结论为准)优秀的系数为1.2,良好的系数为1.1;项目超期在一年以内系数为0.9,两年以内0.8,超期两年以上0.5。
(4)凡省部级及以下纵向科研项目的重大(重点)项目的科研工作量按一般项目的1.1倍计算。
(5)国家教育部教研项目、省教育厅教研项目及其成果和奖励等学校另文制定。
2、横向科研项目:不计算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题的科研工作量。
3、科研项目的经费按以下规定计算科研工作量。
二、科研项目经费科研经费的科研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统一计算,以校外到达学校财务帐号的经费额为准,不计本校配套经费与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经费到帐后,转出经费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课题工作量(1)求课题总经费NN=W×R式中:w为课题经费拨款数:R为不同类型课题权重系数:△国家课题(包括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部重点项目和省科技厅各类计划课题1.2;△厅局、地(市)级及其它课题1.0;△横向合作的经费权重系数为1.2。
(2)求课题年均经费XX=N÷T式中:N为课题总经费数(单位:万元)T为科研年限(3)求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V(单位:万元)★课题组三人以下的,主持人课题经费金额占课题年均经费X的l/2;★课题组四人(含四人)以上的主持人经费金额占1/3;★其余的按人平均或由主持人分配给参加人(校外合作者不计工作量)。
(4)求本人年工作量(标准时)MM=(V÷H)×150式中:V为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数(万元)H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完成150个标准时的经费数其中:自然科学科研人员的“H”教授(研究员)2.0万元;副教授(副研究员)1.5万元;讲师(助研)1.0万元;助教(研究实习员)0.6万元。
社会科学科研人员的“H”教授(研究员)0.5;万元;副教授(副研究员)0.3万元;讲师(助研)及以下人员0.1万元。
2.发表论文、著作工作量⑴发表学术论文●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每篇按60标准时计算;●全国专业刊物、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刊载,或在国际学术会上宣读,每篇按30标准时计算;●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每篇按10标准时计算;国家级学术刊物:指国家部、委和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刊物;全国专业刊物:指国家部、委属单位和全国二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省级学术刊物:指大学学报及同级科研机构主办的公开发行学术刊物;省级专业刊物系指厅、局级单位主办的公开发行专业刊物。
论文在国外刊物发表,按国内同级刊物计算。
每篇论文只能计算一次时数,学术会议宣读或在内刊发表后再正式发表的,发表后计算时数应将原计入时数扣除。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推动教育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学校教师的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以便于全面衡量教师在教科研和教学领域的贡献,进而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工作。
一、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原则1.绩效导向原则:专项工作量计算要围绕绩效进行,对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2.贡献导向原则:根据教师在教科研和教学方面所做的实际贡献确定专项工作量计算,鼓励和奖励实际贡献突出的教师。
3.公平合理原则:设定专项工作量计量标准要合理,保证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同的工作量计算标准。
4.激励引导原则:专项工作量计算要有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二、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项目1.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等环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参与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2.教学成果工作量计算:包括教学成果的产出、教学评价等环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在教学领域的贡献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3.学术论文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在学术论文发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专项工作量,鼓励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持续发展。
4.教学评估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参与学生教学评估和教学的工作量确定专项工作量,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教学竞赛工作量计算:参与教育教学竞赛获奖的教师可以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竞赛。
6.其他专项工作量计算:还可以根据教师参与学术交流、学术会议、项目评审等活动确定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三、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标准1.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标准:根据项目的级别和规模确定工作量计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校级项目等有不同的工作量计算标准。
2.教学成果工作量计算标准:根据成果的产出、影响力等确定工作量计算,教师在教学领域的贡献越大,工作量计算越高。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科研工作量是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业绩反映。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研整体实力与水平,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 科研工作量计量单位及计算公式科研工作量考核以“分”为计算单位,按年度考核,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类别及经费、科学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
计算公式为:科研工作量 =科研成果工作量 ( 含论文、知识产权、著作、研究咨询报告 )+ 科研项目工作量 +获奖成果工作量 ( 含科研成果奖、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师成果奖及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 。
二、科研工作量参照下列标准计算项目类别内容分值备注论文被 SCI ( E )、SSCI 、EI 、ISTP 、A&HCI 、一级MEDLINE 收录;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 、 400 分/ 篇《中国科学》、 《科学通报》或在一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二级论文在二级学科公认的国内高水平期刊上200 分/ 篇是“安徽师范大学”发表。
的计满分; 第一作者一、论文三级其它被 CSCD 、 CSSCI 收录的论文;论文被 80分/篇第二单位是 “安徽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范大学”的减半计四级其它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50分/篇分,其他不予计分。
论文。
五级 其它被 CSCD (扩展版)、 CSSCI (扩展版)30分/篇收录的论文。
六级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0分/篇1. 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必须为安徽师范大学, 正式公开后300 分/ 项尚未授权的减半计分;应用技术成果(包括 二、知识产2.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权专利200 分/ 项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鉴定由省部级以上3. 成果鉴定与行业标准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行业标准由行业主150 分/ 项管部门确定。
三、著作四、研究咨询报告五、项目六、科研成果奖1. 学术专著导向性出版社250 分/ 部著作的第一完成人为安徽师一般出版社150 分/ 部范大学教职工(以版权页为2. 编著、译著导向性出版社150 分/ 部准)计满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工作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科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高校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准确反映教师的科研能力与业绩,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奖项,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
第二条学校鼓励教师以团队的形式开展科研活动。
由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原则上按“排名系数表”计算前6位参与人员的分值,也可由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排名后者的计分不能大于排名前者。
有校外人员参与完成的成果,应按“排名系数表”扣除其相应权重(以下合作成果涉及由负责人分配分值且无特殊说明的,均按此规定执行)。
排名系数表第三条教师的科研活动和学术成果每学期集中登记一次,科研工作部于学年末统一结算。
教师应及时登记,以便学校掌握完整信息。
第四条学校坚决杜绝抄袭、作假、侵夺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科研工作量得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中列出的各项科研成果均指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以学校的名义所取得的成果。
若成果未署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除下文特别说明外,一律不予计分。
第二章科研项目计分标准第六条纵向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如下:纵向科研项目计分标准的说明如下:(1)项目立项通知下达年份计立项分,结题年份计结项分。
(2)重大、重点项目按同级分值的150%计分;公开招标项目按同级分值的120%计分;青年项目按同级分值的80%计分;由学校等额推荐的项目按同级分值的70%计分;仅立项、不划拨经费的项目按同级分值的50%计分。
(3)结项超期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结项分值按同级分值的80%计分;超期在一年至两年的项目,结项分值按同级分值的50%计分;超期两年以上的,或放弃结项的不予计算结项分。
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统计和评价我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科研工作量的计算以“科时”为计量单位,科时作为职称评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绩效考核、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定额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定额按学历、职称分别确定。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以科研成果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各类人员的年度科时定额见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表1 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第三章科研工作科时折算第六条科时折算标准:1.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表2 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2.课题折算标准表3 课题科时折算标准表说明:课题级别见《教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湘商职发…2018‟43号)第三条。
3.论文科时折算标准表4 论文科时折算标准表4. 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5 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5.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表6 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说明:艺术作品展览会的组织者仅限于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或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联。
第七条计算科时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为每年向学校申报的教科研成果,未经学校批准申报的成果、课题等,不予计算科时;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科时计,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除当年最后一期公开出版的论文当年未计科时的可跨年度计算科时外,其它均以当年度获得的科研成果计算科时。
第九条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国家级成果记前7名,省级成果记前5名,院级成果记前3名,成果主持人按70%计算,参与人员按30%平均分配。
集体成果根据提供的有效材料核定参与人。
第十条科研成果计算到个人的年度总科时达120分及以上的,经成果申报人申请,可按三年平均分配计算,申报人已申请科时平均分配的,在以后的科时使用中不得再作调整。
科时用于集体考核评比时,所有成果均只记作当年度成果应得科时。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湘商职院发…2013‟60号)同时废止,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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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建立与岗位绩效考核相适应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学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
性,根据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
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为学院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得的学术奖励。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回忆综述、学术笔谈、书评或研究综述及与之相当者按照学校规定降一级执行】
(说明:文科在文摘类刊物或其他刊物摘录或全文转载的论文,篇数不重复计数,转载刊物
比原期刊级别高的论文按较高级另恻待,转载刊物与原期刊级别相同或比原期刊级别低的,论文级别不做变动。
对于学院相关薄弱学科,在论文考核方面适当倾斜,相应提高其积分等级和标准,根据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
(说明:对于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和国家级创新群体的团队的负责人加计分。
)
(说明:各类著作18万字以下按80 %计分;专著40万字以上或编著、译著、统编教材、
工具书、参考书和古籍整理80万字以上按75%比例加分。
主编按著作总分值20%计分,其他作者按标准80 %平均计分。
)
备注:【1】以上各项成果、科研奖励、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等非人性科研经费不计入内)等除特殊注明外,计分年限均以近三年来为核算标准统计,即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
月30日止,之后按年度以此类推;【2】各类成果认定标准除学院自行规定外,其他参照学
校社科处、科技处有关文件执行;【3】存在知识产权、署名争议的成果,或经核实存在剽窃
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或未在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审核备案的成果均不予计分;【4】学术
荣誉类如果已经有经费支持,可按照项目经费额度予以相应等级积分,无经费支持的则按照
学术荣誉类予以积分,可就高不就低。
附件三: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学校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是教师职称晋升、
聘期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学校改革和
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范围
教学工作量由教师直接从事本科课程教学和与本科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构成,包括根据本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