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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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

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及安全演练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王强处长在全省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规范开设学校课程,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校2015年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及安全演练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时安排情况。要将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严格落实“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课时”、“生命安全教育采取‘1+X’方式进行”等工作要求,开足课时。

2、落实教材情况。教材是课程开设的必要条件,各校要做好教材配备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材免费发放,高中学校由学生购买。

3、落实教师情况。一是教师配备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相对集中兼代的原则,做到“一主两辅”,即以专职教师和班主任为主,以学校其他教师或社会专业人员为辅。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

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教师资格和心理咨询师资格。到2017年,各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安全教育教师。二是要加强教师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训、校本研修、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形式,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4、落实教育教学活动情况。一是课程教学的基本管理到位。有学期教学计划,备课、教学等环节检查与国家课程一样进行,教学进度与计划一致,学生掌握情况良好。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要拿出一个课时,组织全体学生进行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测试,测试内容要突出情景式、参与式、互动式、问题解决式。高中学生测试结果记入学生修习学分,未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二是开展了融入式教育。能把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各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中。三是开展了心理健康咨询与干预活动。四是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机制,促进家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5、硬件建设、平台运用情况。一是学校能结合实际,添置相关教育设施设备,条件较好的学校建设了心理辅导室。二是能有效运用省资源平台,学校师生能按要求进入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网,平台的网络研训、教师备授课、学生学习、课程评价等作用得到发挥。

6、安全演练开展情况。按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

演练指南》制订学期、年度安全应急演练计划,每次演练方案具体可行并实实在在开展,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教育科负责,分学校自查、中心学校核查和教育局抽查等阶段实施。核查或抽查主要以查资料、访问与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

(一)3月20日至24日为学校自查阶段。在此期间,学校要认真如实地进行自查,并形成较规范的自查报告。

(二)3月25日至31日为中心学校检查阶段。在此期间,各中心学校应对本辖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逐校进行认真核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交教育科。市教育局对高职中情况进行核查。

(三)4月1日至10日,为市抽查阶段。在此期间,市教育局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抽查。

五、检查结果的使用

抽查结束之后,市教育局将对本次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没有规范开设课程、或教育教学不落实、或安全演练要求不达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后的情况予以复检;对无正当理由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学校,在学校质量评价中实

行扣分处理,该校年内不予参评教育质量综合先进单位奖、德育质量先进单位奖。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2、自查、核查要逐校检查,不留死角。抽查要覆盖各乡镇、各高职中。

3、义务教育学校的自查报告和中心学校核查报告4月2日前交教育科,高职中自查报告3月25日前交教育科。

枝江市教育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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