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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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异地转迁流程

社保异地转迁流程

《社保异地转迁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下社保异地转迁的流程。

假如有个人要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这时候社保转迁就很重要啦。

第一步,要在新的城市找到工作并且参保。

我给大家讲个小故事,有个叔叔换城市工作了,一开始没在意社保转迁,结果后来生病住院,发现没法报销,可麻烦啦。

然后呢,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转迁的申请。

工作人员会给一张申请表,要认真填写哦。

比如说,有个阿姨填申请表的时候,因为粗心填错了好几次。

填好申请表,再准备一些相关的材料,像身份证、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凭证等等。

有一次,一个小姐姐忘记带缴费凭证,又跑回去拿,耽误了不少时间。

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他们会进行审核。

这时候要耐心等待,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进行对接。

就像接力赛一样,把社保关系顺利转迁过来。

同学们,是不是觉得也不是很复杂呀?《社保异地转迁流程》同学们,咱们接着来看看社保异地转迁的流程。

首先呀,要确定自己真的需要转迁社保。

我听说有个大哥,没考虑清楚就申请转迁,后来又后悔了。

然后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清楚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比如说,有个姐姐去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给她讲得特别详细,还写了个小纸条。

接着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材料要准备齐全。

有一次,一个叔叔少准备了一份材料,来回跑了好几趟。

把材料交上去后,就等着消息。

这期间可以关注一下办理进度。

比如说,有个阿姨隔几天就打电话问问,心里踏实。

等到转迁成功,就不用担心社保的问题啦。

同学们,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这个流程,要是以后遇到需要转迁社保的情况,就不会手忙脚乱啦。

江苏苏州社保异地的转移流程

江苏苏州社保异地的转移流程
02
材料准备
0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04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05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06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苏州社保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交相关材 料;
2. 苏州社保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联系函》;
保险并缴费满一定年限;
03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相关材料,避免遗
失或损坏;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我在原参保地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关 系转出手续,但苏州社保机构还未收 到相关信息和资金,该怎么办?

申请人可联系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核实 信息和资金划出情况,如有问题及时 处理。同时,也可向苏州社保机构咨 询进度情况。
3.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苏州社保机构发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时间节点:整个流程大约需要4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 因个人情况和两地社保机构办理效率而异。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注意事项
在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前,应确保在苏州的社保缴费已全部完成,避免产生欠费情况 。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医保关系转移期间,如发生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医保关系转移期间,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 待医保关系转移完成后,再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
05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流程
申请条件及材料准备

江苏省社保转移流程

江苏省社保转移流程

江苏省社保转移流程在江苏省办理社转移,一般是有哪些流程。

办理江苏省的社保转移需要那些步骤。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省社保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江苏省社保转移流程受理条件: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办理地点:参保人员原户口所在区或单位经营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社保转移相关信息“社保转移接续,几个月办不下来,让农民工怎样往内地转移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农民工司令”张全收,10多年累计带领200多万农民工在深圳等地就业。

如今,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加工制造业的产业转移,他又带着农民工从沿海城市向中西部走,但走着走着,卡在了社保转移接续上。

为此,张全收代表拿着有关“加强社保异地转移立法”的建议走进两会。

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社保异地转移接续不能再拖!异地就业就医成难题“在产业调整中,大批农民工随着工厂走,以前在广东、深圳打工,现在可以转移到湖南、湖北等中部地区。

” 张全收代表说,但目前的情况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重重,交了多年的社保、医保带不走。

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181.6万人次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手续(其中农民工46.9万人次),跨省转移养老保险资金346.2亿元。

这对于大批正在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来说,意义有限。

张全收代表说,由于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不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不一,同时,各地社保机构办事效率参差不齐,农民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往往超过45天的法定办结时限,有的甚至长达半年。

另外,失业、工伤、生育等三个险种未能实现转移接续。

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长杨元庆剖析了社保办理的三大难题:第一,跨省转移流程涉及多个机构,流程复杂,费时费力;第二,个别省市只允许保险转入,不能转出,且部分省市医疗保险不能转移,办证所需情况证明无人出具;第三,社会保险转移过程不透明、不公开,没有统一的机构解决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一、范围对象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络办理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1.在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根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根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络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四、有关事项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

2.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转移资金按以下方法计算:⑴个人账户储存额:1997年12月31日前的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⑵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江苏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江苏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江苏社保异地转移流程江苏社保异地转移的流程是什么,社保异地转移的条件又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江苏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养老保险省内转入程序:(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江苏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指南为规范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与流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在最后一个转入地办理退休时,必须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仍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符合当地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并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与调入或引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二)户籍在转入地并实际居住的,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社保转移手续理流程

社保转移手续理流程

社保转移手续理流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地点越来越多地发生变化。

而与此同时,社保制度的转移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不同地区工作和生活的人们想要将自己的社保进行转移,需要进行一定的手续理流程。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社保转移的手续理流程。

1.确定转移条件首先,在进行社保转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转移的条件。

一般来说,社保转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参保人已经与参保地解除了劳动关系;二是参保人已经在转入地定居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居住证明;三是参保人已经在转入地参加了社保,具有转移手续的资格。

2.办理居住证明和社保转移意向申请一旦符合了转移的条件,我们就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办理了。

首先,我们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办理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材料。

取得居住证明之后,我们就需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提交社保转移意向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社保局会对我们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就可以开始进行具体的社保转移手续了。

3.向原参保地申请社保转出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进行社保转出申请。

在申请时,我们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转移意向申请、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社保局会对我们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社保转出手续了。

具体的转出手续包括填写转出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

4.向转入地申请社保转入在完成社保转出手续之后,我们需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进行社保转入申请。

在申请时,我们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社保转出证明等相关材料。

社保局会对我们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社保转入手续了。

具体的转入手续包括填写转入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社保卡等。

5.办理社保卡在进行社保转入手续之后,我们需要到转入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卡。

在办理社保卡时,我们需要提供身份证、转入申请表、照片等材料。

江苏社保夸省转移流程

江苏社保夸省转移流程

江苏社保夸省转移流程江苏社保夸省转移流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

社保异地跨省有哪些新的变动。

社保异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店铺给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你们喜欢,仅供参考!社保跨省转移流程第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社保办理流程一、所需资料: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二、转移程序: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异地社保转移资料

异地社保转移资料

异地社保转移资料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

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起见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这个网站是: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江苏省内社保转移流程受理条件: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办理地点:参保人员原户口所在区或单位经营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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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范围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四、有关事项
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

2.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转移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⑴个人账户储存额: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
⑵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应随同转移。

其中:对转出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的工商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通过该账户支付至本人;
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的,转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到账后,于本结算年度末个人账户清算时予以结转使用。

4.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可在调入地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在苏州市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不转移资金);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5.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因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社会保险关系,同一时间段出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重复缴费情况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清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其中: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转移金额的,予以接收,并于结算年度末结转使用。

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联系办理。

全部手续应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接续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7.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其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一并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转移平台”转移传递。

8.办妥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各险种关系终止。

9.已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的人员,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正式转移手续,又在市区统筹范围内就业并申请续保的,应由本人填写《缴费凭证撤销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撤销手续后,方可办理续保手续。

10.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领取条件的,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按国办发〔20XX〕66号、苏政办发〔20XX〕49号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参保缴费记录应按规定转移并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在待遇领取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其已转移接续的参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均累计计算。

11.已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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