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引进及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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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事代理与编制的区别

2024年人事代理与编制的区别
4、这里稳定性的不同源于事业编人员的人事权在组织部门,如果单位想要辞退的话需要层层报备申请,但对于人事代理单位却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只要合同到期,那是否续约完全看用人单位的态度了。
5、事业编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这几种形式。可以说事业编人员的工资都是和财政拨款有很大关系,但人事代理的工资只和签订合同的单位有关,和财政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③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适用于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保存可在人事局下设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后可为被代理人连续计算工龄、参加职称评审。
人事代理与编制的区别 6
首先,对于体制内的人事代理来说,其所聘用的人员都属于临聘人员。人事代理主要是由于行政机关人员编制不足,但是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多,想要增加人手又没有编制,这个时候采用“人事代理”的方式招聘职工,也就成为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常见的单位有医院、城管、交警等部门,都有很多的人事代理职工,而人事代理和用人机关本身是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其劳动关系在老吴派遣公司,用人机关只是负责交给这些人一定的工作任务。
当然,对于“人事代理”招聘的人员来说,其待遇还是不错的,虽然和正式的在编人员有着一定的差距,但是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人事代理”人员的综合收入还是和当地职工的收入保持一致,而且这些人员也可以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包括国家法定的休假日、带薪休假等等,而且使用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派遣单位为这部分人员购买“五险”,保证其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险权益。

人事代理有关问题的问答

人事代理有关问题的问答

人事代理有关问题的问答一、人事代理——基本概念、作用、方式(一)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人事代理制度是我国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为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提供社会化人事服务的一种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具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法制化的特点,它的推行,实现了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为单位实行“不求所有,单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个人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提供了广阔空间(二)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哪些区别?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其隶属关系来看,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国家人事部和各级地方政府人事厅(局)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二是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即各级政府的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和民办人才服务机构。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与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区别在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行政职能,负责开展社会化人事档案管理、出国政审、组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业务。

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职能,经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仅可从事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代理业务。

(三)人事代理制度对个人有哪些好处?1、有利于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l 996] ll8号文件和我省豫发[1999] l2号文件有关规定,个人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委托人事代理后,只要履行相关义务,无论到公有制单位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记载、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

人事部门人才引进方案解读

人事部门人才引进方案解读

人事部门人才引进方案解读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关键资源,对于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是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人才引进方面,人事部门需要制定有效的引进方案,以确保企业能够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并使其为企业创造价值。

本文将对人事部门人才引进方案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人事部门人才引进方案是针对企业在招聘和引进人才时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其目的在于补充企业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人事部门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引进方案,以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二、引进渠道与方式人才的引进主要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渠道进行。

内部渠道是指在企业内部寻找和培养人才,例如通过内部晋升、员工推荐等方式。

外部渠道是指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方式引进外部人才。

在引进方式上,人事部门可以采取直聘、外包、合作等多种方式。

直聘是指通过企业自身的招聘渠道直接引进人才;外包是指将一部分工作外包给专业的公司或个人;合作是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共享人才资源。

三、引进条件与标准人事部门在制定人才引进方案时,需要明确引进的条件和标准。

引进条件可以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要求,以及对特定岗位的技术或专业背景的需求。

引进标准可以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引进的人才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四、引进流程与程序人事部门在实施人才引进方案时,需要明确引进流程与程序,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

引进流程可以包括需求确认、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渠道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决策等环节。

人事部门需要确保引进流程顺畅、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提高整体招聘效率。

五、引进后的培养与管理人才的引进不仅仅是一个引进的过程,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培养与管理。

对于新进人员,人事部门需要进行适应性培训,并与相关部门进行配合,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和文化。

同时,人事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和职业发展规划,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关于人事代理的申请报告

关于人事代理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主送机关名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人力资源市场的日益成熟,人事代理已成为一种灵活的人才管理方式。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现将我单位申请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事宜报告如下:一、申请背景近年来,我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人才流动性强、人员结构复杂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我们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将部分员工的人事关系委托给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管理。

通过人事代理,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 灵活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2. 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3. 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4. 响应国家政策,落实人才强国战略。

二、单位基本情况我单位成立于[成立年份],是一家[单位性质]的[行业领域]企业。

单位现有员工[员工总数]人,其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总数]人,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总数]人,生产人员[生产人员总数]人。

近年来,我单位业务发展迅速,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

三、人事代理需求鉴于我单位实际情况,现申请办理以下人事代理业务:1. 员工档案管理:将员工档案委托给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2. 社会保险缴纳: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确保社会保险权益;3. 劳动合同管理: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4. 人才引进与储备:由人事代理机构协助我单位引进、储备优秀人才,满足企业发展战略需求。

四、选择人事代理机构的原则为确保人事代理业务顺利进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以下原则选择人事代理机构:1. 具备合法资质,拥有良好信誉;2. 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3. 服务质量高,客户满意度高;4. 价格合理,性价比高。

五、承诺履行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人事代理协议,履行以下责任:1. 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2.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3.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4. 积极配合人事代理机构开展工作。

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须知

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须知

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是什么?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我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就业。

实行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新机制。

各类用人单位在人才中心是怎样划分的?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目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其中: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是指各类单位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是指代表国家利益和行使国家行政、检察、审判职能,组织协调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等活动的单位。

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察院、法院和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事业组织是指从事为生产和生活服务以及为提高人民科学、文化水平和素质服务的单位;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渠道?(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考试;(2)参加人才服务机构或学校举办的人才交流会或毕业生供需洽谈会;(3)通过人才服务机构或人才网站发布个人求职信息;(4)查询媒体刊播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5)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就业;(6)通过朋友或其他关系介绍就业。

什么是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大学生就业人事代理管理相关问题

大学生就业人事代理管理相关问题
大学生就业人事代理管理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09-09-18 08:26:50】 【访问人数:1878】 【关闭】
人事代理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它任何部门或中介组织均无权开展人事代理业务)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的服务业务很广泛,其中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代理”是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是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呢?简而言之就是学生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人事档案”不能转入用人单位或找不到接收单位的,档案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代管期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及时补充档案材料,接续工龄。
2、档案、户口有没有用?它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找个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这表现在:(1)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政审材料是无法开具的。(2)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替代不了,如果断档,补接会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3)你不可能一辈子打工,以后可能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4)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5)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从你毕业算起,而是要看你的工龄,没有档案是不会有连续工龄的。(比如2006年的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或是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其工龄从2006年7月算起。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工龄从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时间算起,而不是2006年7月。)

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一、什么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这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和制度。

二、人事代理的实质?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三、人事代理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事代理是在八十年代初我国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九十年代初人才市场蓬勃兴起之后,人才交流史上出现的第三次重大变革。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事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难以满足和适应这些用人单位的要求,亟需探索建立一套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新机制。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对人事管理方式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和趋势,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形成冲击,呼唤建立灵活,高效法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三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后,需要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人事服务。

四、人事代理的作用。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人才对单位的依附关系。

"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用人单位对急需要的人才有使用权,事务性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中介机构代理,对不适用的人才按规定解除聘用合用,自行择业,有利用人单位择优汰劣,解决"出口"难的问题。

人事人才服务指南

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人才服务指南人才交流中心是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工作专门机构。

主要业务有: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档案接转、出具各类证明、接受归档材料、人才引进、流动党、团员管理、单位阅档、转正定级、非公有制职称申报、办理聘用合同鉴证、办理辞职、补办辞职、辞退手续、毕业生接收等。

人才交流中心将永远朝着“立足本市、面向全省、走向全国”的发展目标,始终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

人事代理知识介绍人事代理:是指由合法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或个人的有关人事事务进行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事代理机构与被代理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

一、人事代理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及“五大生”;(2)辞职、辞退、离职、除名等人员;(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用的合同制人员、临时工;(4)其他人员(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大中专毕业及“五大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1)大中专毕业生从办理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不管到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都保留其专业技术干部身份;(2)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及工资晋升、普调手续;(3)在规定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出具各种档案记载证明材料(含公证材料)等。

三、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回是否等同于人事代理每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简称毕办)转回的应该毕业生档案并没有进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不能享受人事代理的优惠政策,往往造成同年毕业,同年参加工作而工龄和工资等方面的差异。

四、其他服务项目(1)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材料;(2)为委托单位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工作;(3)为委托单位或个人办理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业务。

档案接转知识一、档案接收(1)、凡需要将个人档案交本中心代管者,必须在本中心申请人事代理后,由我中心开出“调档函”到相关单位调档。

(2)、档案在其他人才交流机构:携带身份证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开具《调档函》,到相关人才交流机构调档。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88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需要,实现人才管理和服务社会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人事代理活动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人才服务机构按照人事代理对象的意愿和有关规定,为其提供有关人事方面社会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是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计生、民政、公安、劳动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人事代理工作。

第六条人事代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人事代理的效力受国家人事法规的保护。

第七条人事代理对象包括人事代理单位和人事代理个人。

人事代理单位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人事代理的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

人事代理个人包括:辞职、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受聘到外地工作未转户口以及在洛阳工作户口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聘到外资企业、非公有制单位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因私出国、自费留学人员;其他需要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人事代理招聘实施方案

人事代理招聘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

在进行人事代理招聘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招聘职位和数量、编制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政策和标准、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等。

在确定招聘职位和数量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来进行合理安排。

招聘计划的编制需要考虑到招聘时间、招聘流程、招聘费用等因素。

制定招聘政策和标准需要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和人才市场情况来确定,以确保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

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需要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和招聘的紧急程度来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和方式,以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

二、招聘流程。

1. 招聘需求确定,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招聘职位和数量。

2. 编制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时间表、招聘流程、招聘费用预算等。

3. 制定招聘政策和标准,确定招聘的政策和标准,包括薪酬待遇、福利待遇、招聘条件等。

4. 招聘渠道和方式确定,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和方式进行招聘,包括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

5. 发布招聘信息,编制招聘广告、招聘简章等,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6. 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7. 面试安排,安排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

8. 面试评定,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确定拟录用人选。

9. 发放录用通知书,向拟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入职时间和入职流程。

10. 入职手续办理,协助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三、注意事项。

在实施人事代理招聘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规定,确保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

2. 注意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夸大宣传和虚假招聘。

3. 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4. 加强对招聘人员的考察和审核,确保录用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5. 做好招聘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回应应聘者的询问和反馈。

6. 做好新员工的接待和培训工作,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和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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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4/3/27 10:54:53 共有14713人次浏览)
一、受理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充实我省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所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其它急需人才的引进手续。

二、引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国家计划内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员;
2、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5、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6、获地级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交《人才引进申请表》和申报人员学历、职称材料,由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初审;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备齐整理后,送交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由我处报送领导审批;
3、审批后,根据调令和入户通知办理人事关系、户口迁移手续。

四、申报材料:
1、单位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说明引进理由;
2、填写《人员流动登记表》和《户口迁移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3、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学历、学位、职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在湖北省直或武汉市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宜:
1、申报人才引进的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关系;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单位代理办事指南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1/3/18 11:26:47 共有16165人次浏览)
一、建立单位代理关系
(一)单位开户
1、单位提供申请委托人事代理的报告;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拟代理人员名单;
4、持上述材料来我中心领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
5、签订合同,设立单位代理户头,建立单位集体委托人事代理关系。

(二)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法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单位提供信息变更说明、工商出具的变更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持上述材料来我中心领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重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变更事宜。

(三)代理关系终止
1、单位出具终止代理关系的报告;
2、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3、结算档案费用;
4、双方签订终止代理关系协议。

二、业务办理
(一)转入单位户头
1、提供单位聘(录)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证明和现单位聘(录)用证明及时间,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
2、对来档进行审查,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3、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存档手续;
4、档案原就在我中心代理的,根据单位证明直接转入单位户头管理。

(二)转出单位户头
1、单位提供离职人员名单及离开时间,注明档案费用缴纳情况;
2、根据单位证明材料结算档案费用;
3、将离职人员档案转出单位集体户头。

(注:离职人员档案转出单位户头后可继续在我中心流动窗口管理)
(三)日常管理
1、单位如需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办理转递、查阅、借阅档案等事宜的,请单位提供介绍信或证明材料;
2、单位应及时补充档案材料,充实完善档案。

及时将代理人员的后续学历材料、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表、职称考评申报材料、任免、工资、奖励与处罚等相关材料送交人才中心归档。

3、费用缴纳。

代理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才中心缴纳档案管理费用,如不按时缴纳,
经催缴后于当年年底仍未补缴的,我中心有权收取滞纳金并解除单位代理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建立单位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人员数量需达到20人以上。

2、人员名单请注明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及时间等信息。

3、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单位,请于每年8-9月及时持接收人员名单查询档案
是否到达。

人事代理制:
主要程序:
1、单位办理人事委托管理的首先向当地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并提供被委托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发展概况和人员名册;个人办理人事委托,属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须提供人事主管部门的分配手续。

属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与单位正式脱离用人关系的有效凭证或材料。

人事档案材料一律由组织转递。

2、代理机构接到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要及时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委托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然后,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合同期最短为一年。

3、委托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向人事代理机构支付人事代理费用。

收费标准按人调发[1990]5号文件执行。

4、代理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5、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带合同书及有关证件和材料到代理机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从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代理关系。

6、合同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

代理机构在履行合同时如有违约,委托单位和个人有权上告代理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备注:以下为1990年文件
近年来,各地人才流动机构做了大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许多地方确定了一些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治理整顿人才交流市场,杜绝不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乱收费的现象,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我们制定了《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即行废止,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定项目、乱收费。

非经人事部门批准,各部门不得设立人才流动机构,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违反规定者,物价检查机构应予查处。

各地人才流动机构的收费工作,要纳入当地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属于全额预算管理的人才流动机构的收费,要经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经济特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精神,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但须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报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备案。

此项收费的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附件:
人才流动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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