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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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煤矿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煤炭产业的迅速发展,煤矿防治水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煤矿水害事故不仅对煤矿生产造成严重影响,而且给矿山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有关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矿长责任矿长是煤矿的最高负责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矿长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治水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稳定。

同时,矿长还应当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确保各级岗位责任的履行。

2. 矿长助理责任矿长助理是矿长的直接负责人,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担负重要责任。

矿长助理应当负责制定煤矿的防治水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安排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推动各级岗位责任的落实。

同时,矿长助理还应当加强对煤矿水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进行应对措施。

3. 监察与安全部门责任煤矿的监察与安全部门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主要执法和监督机构。

监察与安全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水害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矿的安全隐患和水害问题。

同时,监察与安全部门还应当加强对煤矿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 工程技术人员责任工程技术人员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核心力量,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起煤矿水文地质调查、水害治理措施设计和监督等工作。

同时,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当加强对煤矿水害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提出有效的防治水方案。

5. 矿井长责任矿井长是煤矿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在防治水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

矿井长应当制定和组织实施煤矿的防治水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同时,矿井长还应当加强对矿井水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 矿井监工责任矿井监工是矿井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在防治水工作中具有重要职责。

矿井监工应当加强对矿井水害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的水害问题。

同时,矿井监工还应当加强对矿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认真做好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条矿长(经理)对本矿(公司)的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水害事故隐患排查。

第三条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每月进行1次水害隐患排查;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中等的矿井每季度进行1次水害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人、财、物限期整改。

第四条水害隐患排查内容:1.查井下各系统的放水巷、放水孔和排水沟是否畅通,供电系统、水泵、水管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可靠;2.查地面是否存在危岩滑坡、危险建(构)筑物,防洪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防洪沟是否畅通;3.查矸石山是否存在垮塌危险,有无受威胁的民房、公共设施;4.查地面水体、地面汇水区、老窑、生产小窑、老空水、导水断层、导水裂隙、顶(底)板承压水、岩溶、封闭不良钻孔、出水点情况是否清楚,井下探放水措施是否完善;5.查隔水煤柱、堵水墙、防水闸门、人工河床及其他防水设施是否完好;6.查防洪预案是否制定,救灾物资是否配备;第五条按水害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分为一般、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矿井分管领导自行处理。

重大隐患:由管理中心审查方案后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每年初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水害应急预案和主要应急措施的制定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整改。

各单位必须根据受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处置方案必须制定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矿井应立即组织治理。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中心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方案后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水害隐患排查职责划分1.后勤科全面排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2.机电科排查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物资、队伍和措施是否落实;3.通风科负责对过水密闭墙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地质测量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二、水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

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a级。

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

b级。

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有各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如老空水、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c级。

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

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

四、建立水情水害定期预报制度,要有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

每月由总工程师____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公司。

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____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矿井,由各矿____实施。

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____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

七、总工程师____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补充。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水害是指由于地下水的倒灌、冒涌、溢出、突泉、冲洪等原因造成的煤矿井下工作面、巷道、采空区等部位受到水的淹没和烂泥涌入,使矿井透水加大、甚至停产的现象。

煤矿水害不仅给煤矿生产带来严重的影响,还可能引发矿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煤矿水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煤矿行业制定了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制定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

明确各级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煤矿所有人、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落实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其次,建立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

明确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协调机制。

另外,建立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制定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标准和排查方法,明确排查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

此外,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还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煤矿水害隐患排查过程中的数据管理、信息共享和问题追踪,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性。

最后,要加强对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评估。

建立定期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制度,对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之,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责任制、工作机制、技术标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评估,能够有效减少煤矿水害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行业要认真贯彻执行该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强保障。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矿井水害隐患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运营,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机制: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确定专门的隐患排查人员,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矿井水害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

2. 定期检查矿井水害隐患: 定期进行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包括检查水源以及矿井内的水位、放水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矿井水害预警系统,监测矿井水位、地下水位、地质构造等数据,及时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加强水害治理设施建设:根据矿井水害特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治理设施,如加固排水井、安装地下水泵、建设防渗墙等。

5.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矿工进行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问责。

以上是一个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和措施的制定需要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矿井水害是指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开采工艺不当等原因,使矿井内部积水严重,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工人安全受到威胁的事故。

为了避免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山生产和工人安全,制定和实施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矿井水害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矿山水害排查机构矿山应建立专门的水害排查和治理机构,负责对矿山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工作。

该机构应包括专业的水害排查人员和技术人员,具备丰富的水害防治经验和水文地质知识。

2.制定水害隐患排查计划矿山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矿山水害隐患排查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水害隐患排查的范围、方法、工作进度等内容,并且要根据不同地段和不同工作面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案。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指为了防止和处理矿井水害事故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排查制度: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全面、及时的排查工作。

包括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建立排查记录等。

2. 监测和预警制度:建立矿井水文地质监测和水害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矿井水文地质变化和水位、水压等指标,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以提前采取措施。

3. 技术措施:制定矿井防水措施和技术标准,包括合理的支护、排水和防渗措施,确保矿井水害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4.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水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水害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置。

5.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落实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能提高矿井水害事故的防范和控制能力,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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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露天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露天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露天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预防和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露天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露天煤矿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担任副组长,各生产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等担任成员。

2.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矿长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2. 总工程师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3. 安全总监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

4.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确保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各生产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等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发现水害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内容1. 地表水体的调查和监测,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水位、水质、流向等。

2. 地下水位的调查和监测,包括地下水位的变化趋势、地下水补给和排泄条件等。

3. 采场边坡的稳定性分析,包括边坡的岩性、结构、坡度、稳定性等。

4. 排土场的稳定性分析,包括排土场的坡度、稳定性、排土方式等。

5. 排水系统的调查和监测,包括排水系统的设置、运行状况、排水效果等。

6. 防雷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包括避雷针、接地网、避雷器等。

7.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包括水害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修订等。

五、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1. 加强地表水体的监测,及时掌握水体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防止水体对矿区的侵害。

2. 加强地下水位的监测,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位的异常变化对矿区的侵害。

2024年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为强化矿井水害隐患的管理,提升排查工作的效率,特此制订本规程:1. 地测部门需定期(每半年一次)调查邻近矿井的开采状况,确保调查结果被详细记录在专门的台账中,并反映在相关图纸上。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2. 地测部门必须全面了解井田内采空区积水状况,总工程师须每年与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以核实信息,并按照规定准确地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更新。

3. 防治水办公室每月应组织一次水患排查分析会议,参会人员包括地测科、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的相关人员,以及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

会议将对全矿井下月的采掘活动范围内的水害和排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最后由防治水办公室汇总并发布业务联系书。

4. 防治水办公室每月需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

对发现的问题,需确保其得到妥善解决。

5. 地测科应负责水情水害的预测工作:(1) 预测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和年预报,每年、季、月底进行总结,按年度装订成册;(2) 预测图表一致,内容完整,描述精确,定性定量分析,签字完整;(3) 若月生产计划调整,存在水害隐患,需提前5-适当天数发出水害通知单;(4) 预测结果应能指导防治水工作的进行,避免因预测失误导致水害事故。

6. 地测科需负责水害隐患的跟踪管理,提交书面措施及整改意见,并保持整改记录的更新。

7. 地测科需加强日常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工作:(1) 负责地面长观孔水位动态观测和矿井涌水量观测,及时整理资料,建立台账;(2) 深入现场,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水情调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准确性;(3) 对地面及井下钻探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024年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二)为确保矿井安全,需严格遵守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七、深化水害防治的监管与监察力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需切实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增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矿井务必配备专业的地质或水文地质技术人员,配齐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制定并执行有效的防治水措施,深入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编制详尽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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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地质测量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二、水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

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有各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如老空水、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

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

四、建立水情水害定期预报制度,要有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

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公司。

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审查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矿井,由各矿组织实施。

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

七、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水害因素分析、预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补充。

对避水灾路线及路标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保证行人畅通,路标醒目。

八、每月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水情水患排查分析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治水办公室每旬对受水威胁的头面进行一次覆盖式检查。

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总工程师、分管负责人汇报处理,重点头面要做到天天分析,跟踪管理,直至消除隐患。

九、必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编制治理方案措施。

A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B、C级隐患的治理方案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十、水患治理必须严格按防治水治理方案或设计组织实施。

A、B级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C级隐患的治理由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十一、水患治理应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有掘必钻,先钻后掘,先治后采,不治不采”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十二、应根据水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十三、对A级水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

集团公司本着“先急后缓、重点工程重点补助”的原则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矿自筹解决,确保水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凡是申请公司补助的项目,必须报单项工程设计,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A级水患治理完毕后,矿组织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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