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度如何划分

尾矿库安全度如何划分
尾矿库安全度如何划分

尾矿库安全度如何划分尾矿库安全度主要根据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稳定性确定,分为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

危库

危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危库必须停止生产并采取应急措施。

当尾矿库防洪能力严重不足,出现洪水漫顶可能,或坝体稳定性严重不足,出现垮坝迹象,或出现其他严重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时都属于危库。危库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必须停产,排除险情,并迅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险情的实际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加高坝体,严防洪水漫顶;

2、为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必要时,可按最小干滩长度为坝顶宽度,用渠槽法抢筑宽顶子坝,以形成所需的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

3、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必要时可另开挖临时排洪通道;

4、紧急加固坝体。

险库

险库指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垮坝事故的尾矿库。险库必须立即停产,排除险情。

当尾矿库排洪系统存在严重隐患,防洪能力不足,或坝体存在严重隐患,威胁坝体安全稳定性时都属于险库。险库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应根据险情实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降低库水位,扩大调洪库容,满足汛期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2、疏通、加固或修复排水构筑物;

3、增建或扩建排水系统;

4、处理滑坡,加固坝体;

5、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病库

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病库应限期整改。

病库是指坝体稳定性和尾矿库防洪能力总体上能满足要求,但局部上不完全符合规定,不影响尾矿库总体安全。对于病库,应采

取以下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抓紧进行防洪治理,确保汛前彻底完成治理工作量;

2、加固、修复排水构筑物;

3、加固坝体或适当削坡,处理局部裂缝;

4、实施降水措施降低浸润线,消除管涌和流土;

5、修整坝坡,开挖坝肩截水沟。

正常库

尾矿库同时满足下列工况的为正常库:

a)尾矿库在设计洪水位时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b)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c)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设计要求;

d)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运行工况正常。

正常库应运行工况正常、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每3~5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前言 原平福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位于原平市楼板寨乡北庄村东约1 km处一荒山谷内,沟大体呈西北-东南向,西北高东南低,高差约50m,可利用沟长约400m,沟底平缓,坡度约5%,平均宽度约20m,两侧山坡较陡峭,高差约20米,山坡下部见卵石透晶体,为河流冲击物,该库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行政区划隶属原平市楼板寨乡管辖区间有县乡公路通原平、忻州市,交通较为便利。 该选矿厂年处理原矿40.0万t,年产生废石5万t,年需处理的尾矿砂20万m3。 2011年10月委托山西省冶金设计院对尾矿库进行了设计,设计尾矿库总坝高为36m,总库容98.48万m3,有效库容78.78万m3,服务年限为4.4年,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 按照山西省延期许可的有关要求,2012年8月委托忻州市安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对尾矿库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并通过了由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场核查。2012年12月14日领取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FM安许证字〔2012〕6644号),有效期由2012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3日。 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约1km的沟谷内,尾矿库库区所在沟谷为西北-东南向。沟谷较窄,沟底平均宽约20m左右,长约400m。两岸为陡峻的黄土地形地貌,相对高差在50米以上。沟谷为“V” 字形,下垫面为黄土与卵石漂石组成的混合土。尾矿库下游为沟谷地带,没有村庄及重要设施,

没有开采价值的矿床。 初期坝为黄土碾压坝,断面为梯形,坝基标高约942.0m,坝顶标高约957.00m,坝高15.0m,坝顶宽5.0m,坝顶长约35 m,在标高948.5m处设置一马道,宽为3m。外坡坡比1:2.50。外坡用干选废石护坡并长有植被。初期坝脚设排渗棱体,排水棱体为干砌石构成,断面为梯形。 筑坝方式采用上游式筑坝,堆积坝断面为梯形,现堆积坝坝顶高程960.00m,高度3.00m,堆积坝坝顶宽5m。堆积坝平均外坡总坡比1:5,坝内坡比1:2.0。外坡用干选废石护坡。现场观察坝体未发现有裂缝、沉降、变形等现象。 尾矿库总库容98.48万m3,有效库容78.78万m3,根据现状尾矿库实测图和现场实地勘察,现状总坝高为18m,现尾矿库约堆积库容20.66万m3,剩余有效库容约58.12万m3。按年需处理的尾矿砂13.33万m3计算,剩余服务年限4.4年。 尾矿库排洪釆用排水斜槽一消力池的排洪系统,排洪斜槽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拱形结构,上部为半圆形,尺寸为:宽0.8m、高1.0m。 排洪斜槽的出口处设置有消力池,尺寸为:长5.2m,宽3.7m,深2.4m。 库内排洪系统:排水井内径为1.6m,排水井框架为四根立柱,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井进水宽0.8m×高3.20m×4个。共设排水井3个。现排水井1即将被堆积尾矿砂淹埋,高出滩面大约1.0m。排水管为内径1.6m、长约350米的水泥预制管,埋设在尾矿库的底部,首端与排水井相连,排水管出初期坝后排水管内径为1.5m,尾端与消力池相连,消力池为浆砌石结构,长9.0m×宽6.0m×深1.6m,洪水经出口浆砌石导流渠排入下游河道。

最新2011.7尾矿库安全监督规定汇总

2011.7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8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八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 第二章尾矿库建设 第九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回采、闭库的尾矿库建设工程。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监理等单位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尾矿库的等别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安全评价、监理单位具有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或者特级资质;

尾矿库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矿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矿XXX尾矿库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AQ200—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YS541 —95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ZBJ1-90 尾矿库设计规范;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8号。 3、术语和定义 尾矿库 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全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尾矿库的全部库容,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等五部分 有效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初期坝内坡面、堆坝外坡面以里(对下游式尾矿筑坝

则为坝内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即容纳尾矿的库容。 调洪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最高沉积滩面、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下的空间。 总库容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全库容。 浸润线 为排除尾矿坝坝体渗水,增强坝体稳定性,在坝体内设置排水系统, 尾矿库内的水沿尾矿颗粒间的孔隙向坝体下游方向不断渗透形成渗流,稳定渗流的自由水面线称为浸润线 尾矿坝 贮存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坝体构筑物,一般指初期坝和堆积坝。 初期坝 基建中用当地材料筑成的,作为堆积坝的排渗体和支撑体的坝。 堆积坝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尾矿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中线式尾矿筑坝法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F游式尾矿筑坝法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沉积滩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滩顶 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滩长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距离。 坝咼 对初期坝和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 总坝咼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 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 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 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 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 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

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

(技术规范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尾矿库等别及构筑物级别 5 尾矿库建设 6 尾矿库生产运行 7 尾矿库安全检查 8 尾矿库安全度 9 尾矿库闭库 10 尾矿再利用及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 11 尾矿车安全评价 12 尾矿库工程档案 附录A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资料性附录)附录B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资料性附录)

前言 为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及再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田文旗、曲忠德、伍绍辉、杨春福、时炜、王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在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再利用、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程。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尾矿库 tailings 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一、尾矿排放与筑坝管理制度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严格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妥善处理,清除杂物,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块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敦等杂物。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排放时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任意一侧岸坡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泥尾矿排至库内;沉积滩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破址流动冲刷坝体;放矿时操作工不得离岗。 5、排放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泥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段或某侧。 6、放矿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及放矿时间,按设计要求生产计划进行操作。 7、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以利尽快形成滩面,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虑层免

受矿浆冲刷。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8、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外坡面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每期子坝修筑完毕,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子坝坡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坝顶及内坡址滩面高程、库内水位,以及尾矿筑坝质量。检查记录需要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当回水水质与坝体安全对干滩长和超高的要求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2、库内水位应控制在满足设计浸润线埋深和安全滩长的要求范围内,水边线要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当尾矿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依据演算结果控制库区水位,保证足够的调洪库容。 4、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库内应设置清晰的水位标尺,在溢洪井外壁上通过测量刻画刻度,标明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或设置专门的水位标尺标注。 6、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

我国尾矿库安全的概况

我国尾矿库安全的概况 这个方案(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2005年到2011年全国尾矿库共发生事故或环境安全事件70起、死亡和失踪353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尾矿库12273座,按安全状况划分,有危库54座,险库100座,病库1069座,正常库11050座。安监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有12523座尾矿库,其中危库、险库和病库为2098座,普遍存在浸润线过高、调洪库容不够、坝体裂缝现象严重、坝体安全观测设施不健全等重大安全与环保隐患。另外,四、五等小型库占尾矿库总数的95.4%,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较低。2010年和2011年每年发生6起尾矿库事故。摘要: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是矿山三大控制性工程之一。其安全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山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和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自然环境,而对尾矿库安全专篇关键技术的研究是尾矿库安全运行的关键。 目前,国内外在尾矿库安全运行体系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探索现代中小型尾矿库安全技术,为我国大量未经正规设计的中小型尾矿库今后的安全设计提供理论指导和参考,本论文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对尖尖山尾矿库进行了初步设计,并就安全专篇中的关键技术做了专项研究。尾矿库的建设市场很大,老库要改造,新库要建造。而尾矿库的设计是控制尾矿库工程质量的关键,优秀的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是保证尾矿库( 坝) 安全、经济、高效运行的基础。 论文参考国内外最新理论、方法,在尾矿库防洪计算中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洪水计算,防洪标准按照初期30~50年一遇洪水,中、后期为100~200年一遇洪水。参照已建成重力坝工程,初拟坝体断面尺寸,通过稳定和应力计算,再进行修正,最后确定初期坝坝体的断面尺寸;后期堆积坝采用山坡土及坑口废石堆筑子坝,筑坝方式参照工程规范及已建类似工程,拟采用水力冲积法—坝顶分散放矿方式,并由排渗管井与排渗盲沟共同组成后期坝的立体排渗系统,以期降低坝内浸润线;最后根据计算剖面、荷载工况、计算力学参数进行堆坝稳定性计算。通过对尾矿库的变形监测、库水位监测和库下游地下水监测确保尾矿库的运行安全。洪水计算是安全分析的基础,渗流和稳定性计算是分析的重点,而监测方案是对安全的检测和对计算的验证。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尾矿库风险分级及监测、预警技术研究”课题建立的全国尾矿库基础数据库显示,中国现有11946座尾矿库。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300余座尾矿库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为实现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尾矿库危库、险库、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14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 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①立案→备案→征地→地质勘察→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专家评审→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

尾矿库安全现状措施

探究我国尾矿库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摘要:通过概述我国尾矿库现状及已经出现的安全问题,可以看出我国尾矿库的总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虽然针对我国尾矿库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及自动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应用。但由于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要更加严格管理并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有效避免尾矿库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与环境问题。 1 安全现状 2006年至2012年以来,共有17个省内发生过尾矿库事故。其中河北、陕西发生次数最多,分别为8次和9 次。据统计,尾矿库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四类:安全隐患、自然灾害、监管不力、安全监测不到位等。安全隐患最为普遍,发生了2 5起。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有17起。企业监管不力有5起。安全监测不到位有3起。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尾矿库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只有对其进行分析,排除危险因素,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1.1 安全隐患 (1)尾矿库大都采用上游法筑坝。尾矿坝筑坝方式一般有上游法筑坝、下游法筑坝及中线法筑坝。由于上游法筑坝建设费用和运营费低、管理方便、适用性强且工艺简单,绝大数尾矿库采用上游法筑坝。但采用上游法筑坝的坝体,其沉积密度 偏低、浸润线高、渗流难控制、稳定性不足,导致了许多尾矿库

溃坝事故的发生。 (2)尾矿库安全设计标准低,多数尾矿库未经过正规设计。根据调研,目前全国有2787座(占总数的36.19%)尾矿库是由企业建造,未经设计单位设计。它们极不规范,在关系尾矿库的整体安全的坝体稳定性、排渗设计及防洪能力方面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民营中小型矿山的尾矿库大部分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我国尾矿库小型库居多。属于二等及往上的库,四等及以下小型尾矿库占90%以上,这部分尾矿库安全级别很低,易发生事故。 1.2 自然灾害 我国尾矿库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易发生自然灾害区域,应格外注意自然灾害的防治。例如:地震是我们无法控制和消除的地质灾害,它对尾矿库有致命性的破坏,强烈的地震会导致尾矿坝坝体的滑坡、裂缝以及排洪构筑物的错位、变形、倒塌,甚至会引起库内水漫顶垮坝,进一步发生溃坝。 1.3 监管不力 (1)多数尾矿库的安全评价工作不到位。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至少每3 年,各尾矿库要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但国内一部分尾矿库从未进行过安全现状评价,也未对其坝体稳定和防洪能力进行定量分析。受诸多因素影响,不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的可能,极易出现事故。很大一部分尾矿库的安全度低,这也反映了尾矿库的安全评价工作的不合格,这些危库、险库、病库有很大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①立案→备案→征地→地质勘察→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专家评审→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坝不同堆积标高时,库内控制的正常水位、调洪高度、安全超高及最小干滩长度等; --尾矿坝浸润线控制。

选厂、尾矿库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卷(含答案)

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应会试题 (选厂尾矿库部分) 一、基本概念 1、尾矿库的概念: 2、选矿厂的概念 3、尾矿坝的概念 二、简答题 1、尾矿库设施组成包括几部分: 2、尾矿库水力输送系统包括几部分: 3、尾矿库等别的划分标准 4、你单位尾矿库属于什么类型,特点是什么? 5、选矿厂破碎与筛分工艺中,停车处理固定格筛卡矿、粗破碎机棚矿(囤矿或过铁卡矿)以及进入机体检查处理故障时,应遵

守那些规定哪些规定: 6、选矿厂运转设备的那些作业,应停车进行: 7、带式输送机运行应遵守那些规定: 8、操作起重机应遵守哪些规定: 9、“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0、“四不伤害”是指: 三、判断题(对√错×) 1、尾矿库的等别从高到低分为5等。() 2、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

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4、尾矿库排洪系统包括截洪沟、溢洪道、排水管、排水隧道() 5、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7、库区和尾矿坝上存在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挖掘、爆破等活动,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8、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9、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10、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 11、尾矿库滩面及下游坡面上可以有积水坑() 12、新工人进厂应首先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至少四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13、设备裸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防护屏() 14、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事前应用操作牌换电源牌,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安全管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2018年5月 中国·湖南·沅陵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1页 目录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3) 尾矿库回采和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8) 尾矿库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1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15) 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管理制度 (18) 尾矿库筑坝、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23)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29) 1.1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5页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 4术语(无) 5职责分工 5.1 总经理 全面负责尾矿库建设的管理工作。 5.2 分管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尾矿库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5.3 基建部 负责尾矿库建设期的工程管理,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4 生产技术部 负责尾矿库相关技术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工作。 5.5 安环部 负责组织编制尾矿库建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2页共5页 6工作程序 6.1 尾矿库建设三同时的要求 尾矿库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公司成立尾矿库项目建设专门机构,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均应委托资质单位承担。 6.2 尾矿库勘察的要求 6.2.1 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 康的要求。 6.2.2 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查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 构筑物稳定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6.2.3 对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 6.3 尾矿库设计的要求 6.3.1 尾矿库库址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6.3.1.1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6.3.1.2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6.3.1.3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6.3.1.4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 库长。 6.3.1.5 尾矿库设计文件应明确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6.3.1.6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6.3.1.7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 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 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 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 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 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 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四)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我国黄金矿山尾矿库概况

我国黄金矿山尾矿库概况 一、概述 (一)黄金矿山尾矿库(坝)运行现状 尾矿库(坝)是黄金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之一。近年来由于黄金工业的迅猛发展,矿山选矿厂的处理能力日益加大,相应的排放尾矿也日益增加,据不完全统计,黄金矿山(岩金矿山)现有尾矿库(坝)已达368座。20座以上的省份有:山东、河南、河北、辽宁、陕西、吉林、内蒙、新疆等,其中山东省有80多座)由于黄金工业选矿工艺的特点,尾矿堆积坝的筑坝形式多采用上游法,一般坝体包括初期坝和后期坝(堆积坝)二部分。初期坝的类型及所占有比例为: 由于黄金矿山的规模相对于黑色和有色矿山小得多,而且多数地处偏远山区,尾矿库的容量较小,堆坝高度相对也较低,据粗略统计,坝高及所占比例为: 尾矿库内一般设置排水构筑物,如排水井, 涵管(隧洞)或斜槽, 涵洞(隧洞)、开敞式溢洪道、拦洪坝及截洪沟等。 由于矿山排放的尾矿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安全和环保问题日益突出。尾矿坝坍、决口等恶性事故时有发生,运行中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据部分调查资料表明,尾矿库(坝)存在的隐患较多,不少的尾矿库(坝)带病运行,尾矿库(坝)的安全状况分类及所占比例为:

长期以来,人们对尾矿库(坝))的安全认识不足,从事矿山生产建设的多为地质,采矿、选矿和机电等专业人员,缺乏有关尾矿坝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往往造成尾矿库(坝)的许多隐患和尾矿坝的带病运行。 (二)黄金矿山尾矿库(坝)的特点 由于黄金工业生产的特殊性,形成其尾矿库(坝)的一些特点。 (1)黄金矿山的尾矿库(坝)往往地处偏远山区,尾矿库(坝)址的选择,往往为了少占农田,多数地形条件差,山谷峡窄、坡陡、库容量小,调洪库容小,汇水面积相对较大,使坝体相对较高。干旱地区如选矿厂有回水要求时,坝内水位长期居高不下,形成人工建起的高势能“泥石流”,因此对尾矿库(坝)的防洪有特别要求。 (2)由于选矿工艺的特点,多采用浮选、氰化或浮选与氰化等联合工艺提金,并且近年来为提高金的回收率,加大了磨矿细度,其尾矿料度为200目达70%-95%,给尾矿筑坝带来一定困难,通常容易造成堆积坝体的浸润线偏高,出现坝外坡渗流、管涌、流土和坝脚的沼泽化。给坝体稳定性带来不利因素。 (3)随着生产规模扩大,选矿厂排出的尾矿及“三废”的急剧增加,诸如安全防汛,环境保护和占地、复垦等问题都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安全与环保工作量日趋繁重。 二、尾矿库(坝)运行经验 (一)严格执行尾矿库(坝)安全管理规程 尾矿库(坝)生产管理和安全防范的重点应放在尾矿坝体和排水构筑物上,安全管理的准则是遵照执行《冶金矿山尾矿设施管理规程》(90)冶矿字第185 号文件规定,其基本任务是将尾矿输送(包括砂泵站,管道等)、回水、尾矿排放与尾矿筑坝、坝体维护与加固、坝内水位控制、汛期防洪抗震、尾矿坝监测与环保等各项工作做好,确保尾矿库(坝)安全运行,防止溃坝和破坏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考虑到尾矿库(坝)的隐患和病害问题,有的是由于设计上不严肃或自行设计、施工,其设计、施工质量差造成的,因此,应从设计和施工的关健环节上把好质量关。尾矿库(坝)的设计应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的原则。如: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建标字第695号文件;

河北省尾矿库安全评价导则

为加强尾矿库(含电厂灰渣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地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地管理工作,规范尾矿库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地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及规程地有关规定,制定《河北省尾矿库安全评价导则》.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及《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生产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地目地、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尾矿库地安全评价.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安全评价目地和基本原则 尾矿库安全评价目地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地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尾矿库地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尾矿库建设项目和尾矿库生产运行中地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尾矿库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尾矿库下游及周边厂矿企业和居民地财产安全及人员地健康和生命安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尾矿库安全评价地基本原则是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范围地安全评价机构,对尾矿库作出科学、公正、合法地安全评价报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术语和定义 尾矿库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地、用以储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地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地场所.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对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订安全生产规划、降低生产运行事故风险提供技术支撑.在尾矿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或生产经营范围组织实施之前,根据建设单位地委托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内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尾矿库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地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地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地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在尾矿库建设项目竣工后,对施工情况是否满足设计地要求、试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地调查分析.查找该尾矿库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地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地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在尾矿库生产运行期间(或闭库前),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地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或闭库前存在地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地评价,对存在地问题提出合理可行地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尾矿库安全评价内容 安全预评价地重点内容包括 库址选择地合理性(包括尾矿库地工程地质条件,尾矿库与周围环境地相互影响,对下游地村镇、工矿企业等可能造成地危害程度分析);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尾矿坝坝型选择地合理性;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2000年11月6日国家经贸委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围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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