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健身房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场所,为了保障顾客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
本文旨在制定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健身房的安全运营和顾客的权益。
二、安全设施和设备1. 健身房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持畅通无阻。
3. 健身器材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4. 健身房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三、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1. 健身房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安全管理规范和急救知识。
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确保顾客的安全和健康。
3. 健身房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顾客安全和健康管理1. 健身房应建立健全的顾客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顾客的健康状况、运动能力等信息。
2. 顾客在使用健身器材前,应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训练,确保正确使用,并避免意外伤害。
3. 健身房应定期进行场地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4. 健身房应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五、紧急事件处理1. 健身房应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2. 健身房应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
3. 健身房应建立紧急联系方式,确保与相关部门的及时沟通和协调。
六、安全监督和检查1. 区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健身房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规范运营。
2. 健身房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范的健身房,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2. 对于安全管理规范表现良好的健身房,应给予奖励和宣传。
八、总结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顾客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健身房应加强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对顾客的安全和健康管理。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健身房作为人们日常健身的场所,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健身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尤其重要。
本文将从健身房的设施安全、员工培训、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以及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一、健身房设施安全1.1 设施维护:健身房应定期检查器械、设备、地板等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或者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1.2 安全警示标识:健身房应在重要设施和器械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使用者正确使用设施,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1.3 场地布局:健身房应合理规划场地布局,确保通道畅通,设施之间的间隔合理,避免使用者之间的碰撞和拥挤。
二、员工培训2.1 健身知识培训:健身房员工应接受专业的健身知识培训,了解不同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以便能够向使用者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匡助。
2.2 急救培训:健身房员工应接受急救培训,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伤病事故,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2.3 服务态度培训:健身房员工应接受良好的服务态度培训,学习如何与使用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
三、消防安全3.1 灭火设施:健身房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3.2 疏散通道:健身房应设置明确的疏散通道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确保使用者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
3.3 定期演练:健身房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4.1 突发事件预案:健身房应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停电等,明确员工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4.2 通讯设备:健身房应配备可靠的通讯设备,保证与外界的及时联系,能够及时报警和求助。
4.3 应急演练:健身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健身房作为一种受欢迎的健身方式,对于保障用户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北京市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二、管理机构及责任1. 健身房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健身房管理者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必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场所安全管理1. 健身房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场所应符合建造、消防、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健身房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消防器材位置、紧急出口等。
3. 健身房应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四、员工安全管理1. 健身房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健身知识和急救技能。
2. 健身房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安全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健身房员工应佩戴工作证件,并接受定期的健康体检。
五、用户安全管理1. 健身房应建立用户档案,记录用户的身体状况、健康问题和运动能力等信息,以便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
2. 健身房应提供健康评估服务,对用户进行身体检查和运动能力测试,确保用户参预适合自己的健身活动。
3. 健身房应加强对用户的监督和指导,避免用户在健身过程中浮现意外伤害。
4. 健身房应设置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并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以应对突发状况。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1. 健身房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健身房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 健身房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及时获取应急信息和指导。
七、安全监督和检查1. 北京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健身房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健身房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安全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八、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范的健身房,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健身房作为一种受欢迎的健身方式,为人们提供了锻炼身体的机会。
然而,由于健身房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范,保障会员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确保健身房的安全运营。
二、健身房设施安全管理1. 健身房应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
2. 健身房应配备专业的健身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健身房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会员注意安全事项。
4. 健身房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疏散通道等设施的正常运作。
5. 健身房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三、健身房员工安全管理1. 健身房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健身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
2. 健身房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积极引导会员正确健身。
3. 健身房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4. 健身房员工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便于辨识和管理。
四、健身房会员安全管理1. 健身房应要求会员填写健康问卷,了解会员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情况。
2. 健身房应为会员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方案,并指导会员正确使用健身设备。
3. 健身房应定期进行体检,对有特殊健康状况的会员进行重点关注和指导。
4. 健身房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确保会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健身房安全事件处理1. 健身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记录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2. 健身房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3. 健身房应与相关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 健身房应及时向会员公布安全事件处理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健身房安全宣传和教育1. 健身房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会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健身房应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在显眼的位置,提醒会员注意安全事项。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健身房作为一种受欢迎的健康运动场所,对于用户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北京市制定了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以保障用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健身房安全管理责任1. 健身房管理者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健身房管理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健身房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健身房设施与设备安全要求1. 健身房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健身房设施与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用户正确使用。
3. 健身房设施与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四、健身房场所安全要求1. 健身房场所应当符合建造消防安全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健身房场所应当保持通风良好,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3. 健身房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并保持通畅。
五、健身房员工安全要求1. 健身房员工应当经过健康体检,并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
2. 健身房员工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 健身房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饮酒、吸烟或者使用药物。
六、健身房用户安全要求1. 健身房用户应当在使用前进行健康评估,并签署免责声明。
2. 健身房用户应当正确使用设施和设备,遵守健身房的规章制度。
3. 健身房用户应当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住手运动并告知工作人员。
七、健身房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 健身房应当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 健身房发生事故时,应当即将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并及时报警。
3. 健身房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八、健身房安全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健身房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AA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AA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健身房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健身房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开放,设有集体健身场地、负重和有氧健身器械设备以及健身指导人员,并向消费者提供健身健美服务的健身中心、健身会所、健身健美俱乐部、健身健美培训学校等活动场所。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健身房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健身房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健身房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主管机关的指导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经济效益或者其他借口忽视安全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健身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体育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健身房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和卫生行政等部门审核合格,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七条健身房附属洗浴、娱乐、餐饮等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或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健身活动安全第八条健身房的场地空间净高度不低于2.6米。
器械练习区场地的地面为地毯、塑胶材料或木质厚台,地面平坦。
集体练习区地面材料为木地板或地毯,且地面平坦,有一定弹性。
第九条健身房的健身器材应符GB17498的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洁卫生。
第十条健身房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健身房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第十一条健身房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及指导咨询的人员应持有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
健身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健身房内员工及会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健身房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健身房安全委员会:负责健身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健身房管理人员:负责健身房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员工及会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自觉维护健身房的安全环境。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健身房内部设施安全管理(1)健身房内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严禁私自拆装、改装健身器材,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3)健身房内禁止吸烟、饮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 健身房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使用电器设备时,注意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离开健身房时确保所有电器设备关闭。
(3)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健身房消防安全管理(1)健身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3)员工及会员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4. 健身房人员安全管理(1)员工及会员应遵守健身房规章制度,不得在健身房内嬉戏打闹、追逐奔跑。
(2)员工及会员应正确使用健身器材,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伤害。
(3)健身房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会员健身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
(4)健身房内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种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及会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员工及会员应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健身房管理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制度,掌握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及会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及会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一、引言健身房作为提供健康运动服务的场所,必须确保会员的安全和健康。
为了规范北京市健身房的安全管理,保障会员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
二、场地安全1. 健身房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健身设施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场地应平整、无明显障碍物,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防滑标识、紧急出口标识等。
3. 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异味、无细菌滋生。
三、设备安全1. 健身房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健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2. 设备应设置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会员在使用前必须子细阅读并按照指示操作。
3. 健身房应配备专业的设备维护人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在故障发生时采取措施防止会员受伤。
四、员工安全1. 健身房应礼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健身房应制定员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能够按规定行事。
3. 健身房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减少员工在工作中的伤害风险。
五、会员安全1. 健身房应在会员入场前进行健康体检,对有潜在健康问题的会员进行适当的警示和限制。
2. 健身房应提供专业的教练服务,确保会员在运动过程中得到正确的指导和匡助,避免运动伤害的发生。
3. 健身房应设置急救设施和急救人员,并定期进行急救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
六、消防安全1. 健身房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
2. 健身房应设置明显的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确保会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
3. 健身房应定期清理易燃物品,并加强火源监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安全监管1. 北京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健身房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健身房进行处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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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05年4月发布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字号:京体办字[2005]89号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健身房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健身房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开放,设有集体健身场地、负重和有氧健身器械设备以及健身指导人员,并向消费者提供健身健美服务的健身中心、健身会所、健身健美俱乐部、健身健美培训学校等活动场所。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健身房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健身房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健身房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主管机关的指导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经济效益或者其他借口忽视安全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健身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体育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健身房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和卫生行政等部门审核合格,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七条健身房附属洗浴、娱乐、餐饮等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或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健身活动安全第八条健身房的场地空间净高度不低于2.6米。
器械练习区场地的地面为地毯、塑胶材料或木质厚台,地面平坦。
集体练习区地面材料为木地板或地毯,且地面平坦,有一定弹性。
第九条健身房的健身器材应符GB 17498的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洁卫生。
第十条健身房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健身房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GB/T 的要求。
第十一条健身房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及指导咨询的人员应持有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
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健身房应保证所提供的健身服务符合保障健身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器材醒目处张贴有器材名称、具体用途、使用说明或图示。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器材、设施等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
第十三条健身房的管理者须对场地、设施、器材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健身房管理者有权禁止酗酒人员、有疾病者参与健身活动,在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健身房的活动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地上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人;地下(半地下)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在4平方米/人,达到核定人数应采取限制措施。
第十六条健身房辅助设施:(一)有男女分设的更衣室,并配有可锁的衣柜或专用储物箱;(二)有广播设备。
公共卫生安全第十七条健身房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体育馆卫生标准》以及GB 9668的要求,取得"卫生合格证"并设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健身房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应做到室内空气保持新鲜无异味,有机械通风装置的新风量不低于20立方米/人小时,并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九条健身房内外环境噪音应符合GB 3096的要求。
第二十条健身房的器材、场地、更衣室(柜)、淋浴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对经营性健身房的健身器械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一次,每天不少于4次。
第二十一条健身房卫生标准。
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温度,℃ 采暖地区冬季≥16可吸入颗粒物≤相对温度,% 40-80%空气细菌数撞击法,cfu/ m2 ≤4 000沉降法,个/ m ≤40风速m/s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mg/m3 ≤甲醛,mg/m2 ≤致病菌不得检出治安消防安全第二十二条健身房在开放使用前,必须具备治安、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查,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放使用。
第二十三条健身房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并按健身活动人员每100人至少配置1名专(兼)治安保卫人员(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
第二十四条健身房治安保卫机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三)加强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四)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
对公安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五条健身房的建设、施工和内部装修,应当符合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健身房不许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地下半地下活动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 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第二十七条健身房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0m;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在使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二十八条健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并保持标准的明显连续,其间距不大于20m。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应急照明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照度不低于1Lx。
第二十九条健身房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
第三十条健身房在开放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确保用火安全。
第三十一条健身房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
第三十二条健身房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置。
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安全消防标志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标志完好、有效。
第三十三条健身房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处置突发事故等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健身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突发事件等级,应能安全、有序、迅速地将健身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三十五条健身房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室内活动场所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防火知识、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第三十六条健身房在开放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巡查区域要有明确的划分,巡查内容要有明确的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巡查和整改记录。
在每日活动结束后,确定专人对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清理人员,消除遗留火种,检查电源;需值班的,应当明确专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第三十七条健身房电线、插头插座、空调等属强制认证产品的应具有"3C"标志。
第三十八条健身房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及DB 11/065。
第三十九条健身房消防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13495及GB 15630的规定,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 GB 16179的规定,并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
特种设备安全第四十条健身房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一)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电梯经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健身房使用特种设备,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附则第四十二条健身房在全面落实本规范的各项要求的同时,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场所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