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中铁六局)审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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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施工施工全过程中实现设计意图的主要手段,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必须紧密配合施工,适时准确地进行,以达到指导施工,消灭建筑物中线、水平、方向、位置、尺寸错误等质量事故的目的。

第二条测量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树立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保证质量,完成任务,确保施工需要。

单位领导应积极支持测量工作,在时间、生活、交通等方面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章测量工作组织形式第三条根据项目部承揽施工任务,项目部成立测量队。

第三章测量工作程序第四条交接桩,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应于开工前会同上级主管测量部门及设计单位代表到施工工地共同办理线路测量桩橛交接手续。

一、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的桩橛有:1.沿线的导线控制桩。

2.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线路测量诸表。

4.交桩时,各种废桩必须立即销毁。

二、项目部应向队交复测后的桩橛有:1.线路中线百米桩,曲线上的始终点桩,曲线中点桩。

2.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各类大型建筑物的控制点桩。

4.线路诸表及线路平面图,主要桩位示意图。

第五条复测:接桩后,项目部应组织测量人员对所管区内所有工程按设计交桩资料进行工程复测核对,如发现超出规定误差或其它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采取措施,或提出修正办法,经设计单位代表同意后进行修正。

第六条固桩:复测无误后,进行工程控制桩的测量工作,然后放置护桩,并绘制出测量布置图及护桩图。

第七条施工测量:由项目部及施工队的主管技术人员按分工负责组织,根据复测后的各种控制点桩对管区进行施工测量,其主要内容有:一、测定线路中桩,直线25米,曲线20米,缓和曲线10米钉设一个,补测各种断面加桩。

二、引测临时性水准基点,每座涵洞,大、中、小桥,隧道进、出口,长大挡墙各处,均要引测一个水准基点、尽早设置永久性水准基点。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保障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及其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以满足建(构)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二条工程测量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规,严格执行相关的测量规范、规定(指南)等技术要求。

第三条从事测量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执业资格;非专业(职)测量工程师不得主持施工控制测量。

第四条测量工作包括:开工前的交接桩、施工复测、施工控制网测量、工序环节中的施工放样、建(构)筑物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工作。

第五条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定和标准,并积极推广测量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

第六条控制网平差及其他数据应由两人独立计算,并及时校核。

控制网的平差软件应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或经过业主或设计等相关单位的认可。

第七条工程测量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适宜的方法,应优先选择具有闭合条件好的方法,避免误差超限和错误。

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应有误差监控手段。

第八条测量轴线(中线)基点、水准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重叠衔接。

对于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的长隧道、地铁、桥梁或相应规模的建筑物,应建立统一的控制网,统一平差,统一坐标系。

第九条特殊、大型、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应编制《施工测量作业实施细则》、《测量重大方案》或《测量作业指导书》。

第十条测量桩点是指设置在地上和建筑物内的各级控制桩点、施工放样桩点,是测量成果的具体标志,是后续测量与施工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各类测量桩点,尤其是控制桩点应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1)在布设测量控制桩点时,应考虑点位的可靠性,避免因施工、外界影响造成桩点的损坏和移动等。

桩点、资料交接后,应立即采取效有效措施对桩点进行保护,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2)各类测量桩点在工程竣工前均应长期保存,若因施工需要移动的,必须取得原测量部门同意,并根据需要以同等精度补测新桩后,方可迁移。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各工区的测量工作应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内、外业工作符合规范。

(1)各工区的测量仪器及测量工作方法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保证测量工作中据实际情况的改变,在符合规范及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条件下,及时对测量方法进行正确调整及对仪器进行校核,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各工区应配合设计做好交桩工作,及时对提供的测量资料进行复核和联测,并通过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妥善解决复核中出现的问题。

(3)项目部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原始桩和原始数据,提出施工控制网复测和加密测量以及施工定线放样测量方案及测量工具型号、标定证书、测量人员的有关证书等资料,报总工审定后报驻地监理审批。

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控制网点复测和加密以及施工放样。

测量结果报总工复核后上报监理审批。

(4)各工区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测量放样。

包括轴线、方位、平面尺寸和标高等测量,并将测量方案和结果报项目部审定后报驻地监理审批。

(5)分项工程开工后,各工区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道工序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复核。

(6)重要的工程部位,项目部要进行测量复核,各工区应密切配合。

(7)各工区应对竣工的各分项工程进行竣工测量,经驻地监理签认,上报项目部汇总后,上报监理分站,作为各项工程验收的质量依据。

(8)为便于项目部跟踪检查,各工区将每月的测量工作计划提报项目部审阅。

(9)各工区应参与完成设计变更中的测量工作。

(10)各工区应对自己的测量工作成果负责,并保证成果的准确性。

(11)测量成果必须经过项目部工程测量部长复核签字后才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交付施工。

(12)各工区应将竣工测量成果及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并连同交接桩记录及重要放样记录作为竣工文件移交。

(13)完成的各项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标注明显,计算清楚,签署手续齐全,并应经过认真的复核及检算。

(14)测量所用控制点妥善保护,由于破坏及丢失等应自费补齐。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项目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分部设测量专职负责人一名;分部成立测量队,测量队设测量队长一名,分部下属各架子队下设测量组,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

2.2测量队职责:2.2.1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2.2按本项目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2.2.3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施工中间对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测量以及收方测量等工作,并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

2.2.4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2.2.5负责精密控制网测量、重要控制测量的测量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

2.2.6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监理要求提报相关测量资料;2.2.7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2.3测量组职责:2.3.1负责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测量、施工放样工作;2.3.2负责管段内所有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3.3负责本架子队所有测量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2.3.4配合测量队进行精密控制网、重要控制测量及竣工测量。

第三章测量工作基本要求3.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3.1.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3.1.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3.1.3竣工测量。

3.2测量依据3.2.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精密测量成果;3.2.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3.2.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BT10054—97);3.3各项测量工作均需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在本段勘测设计控制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4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

(完整word版)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

(完整word版)工程测量管理办法(DOC)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公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工程测量是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和依据。

测量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和玩忽职守的现象存在,严格做到准确、精密、及时。

为了加强测量工作的管理,减少测量错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测量工作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测量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公司测量管理工作主要实行公司测量室、项目部[子(分)公司]测量队、工程队测量班三级管理,各级测量管理工作分别在各级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司测量室定编2-3人,设主任1人,测量工程师1-2人;项目测量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3-12人;施工队测量班设测量工1-2人;劳务施工队必须定岗测量工1-2人。

第三章测量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测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实行统一管理,测量人员调配、学习培训由测量室提名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和测量室共同负责落实。

第二条、测量人员实行能力和绩效优先制度。

对于工作优秀、业绩突出、综合能力强的测量人员在项目上场、学习培训、评优评选等方面有优先权。

对企业不忠诚、工作不认真、无组织纪律观念、没有上进心、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测量人员将实行末尾淘汰制,清除出测量队伍。

第三条、测量人员要进行转岗,必须报公司测量室进行审批,公司测量室根据其从事测量工作的时间、在测量工作中的表现、以及为测量工作做出的贡献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评判,达到条件的公司测量室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配合人力资源部,优先推荐转岗。

凡是没有经过此程序的人员私自转岗,公司测量室将联合人力资源部进行惩治。

一是勒令其限期返回测量队伍,视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其在公司的去留问题。

二是视其情节直接予以除名。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测量管理工作,合理协调测量人员工作环境,珍重测量人员的劳动成果,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尽可能地提供良好的条件。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项目部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建筑物位置和几何尺寸无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分部设测量专职负责人一名;分部成立测量队,测量队设测量队长一名,分部下属各架子队下设测量组,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2.2测量队职责:2。

2。

1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2。

2按本项目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2.2。

3负责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施工中间对贯通复测成果进行复核测量以及收方测量等工作,并做好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

2。

2.4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2.2。

5负责精密控制网测量、重要控制测量的测量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

2。

2。

6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监理要求提报相关测量资料;2。

2。

7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2.3测量组职责:2。

3.1负责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测量、施工放样工作;2.3.2负责管段内所有控制点的保护工作;2。

3.3负责本架子队所有测量仪器的保养、维护工作;2。

3.4配合测量队进行精密控制网、重要控制测量及竣工测量.第三章测量工作基本要求3。

1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3.1。

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3.1。

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3.1。

3竣工测量。

3.2测量依据3。

2.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精密测量成果;3。

2。

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3。

2.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BT10054—97);3。

3各项测量工作均需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在本段勘测设计控制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3.4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总则1.1工程测量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

1.2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实施。

实行分部、工区二级管理。

项目分部、工区均设专职测量人员,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

1.3各级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布设控制网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施工测量及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岀测量成果,以满足施工和竣工验交的需要。

1・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归档。

2.一般规定2. 1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2・2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

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定,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2.3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

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

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2.4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保养。

仪器不得直接摆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3.机构及人员设f3.1分部工程部设测量工程师,全面负责分部所属管段的测量工作管理。

3.2 1区根据工程情况,配备测量人员。

工区测量人员负责工区所属工程的测量工作。

4.岗位职责4.1项目分部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施工测量工作。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组织全体测量人员按时完成测量任务。

(3)负责做好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主要控制点的位置。

负责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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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测量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

做好工程测量管理,提高测量成果质量,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测量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为在建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成果档案资料的规范完整,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工程测量管理。

第四条工程测量按其工作顺序和性质分为:勘测设计阶段的工程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施工阶段的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变形观测;竣工和管理阶段的竣工测量、变形观测及维修养护测量等。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没有明确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行业标准,制定临时办法,报上一级管理部门审批以供实施。

第六条本集团测量管理的总体原则为三级管理机构,两级测设控制、三级复核检验的模式进行管理。

三级管理机构即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精测队)、项目部测量组,实行业务系统垂直管理;两级测设控制为控制网测设按照项目部、精测队两级模式进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放样(换手)测量及精测队放样抽检;三级复核为控制网的成果复核采取包括项目部、子(分)公司精测队、集团公司三级复核的模式,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以对成果数据复核为主,必要时可指定某一子/分公司精测队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测量复核。

第七条为加强对集团内工程项目的测量管理,本办法将本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为A、B、C三类,其中:1.A类项目为集团公司成立局级指挥部,由2个及以上子/分公司承建的大型综合重点项目;2.B类项目为处代局指挥部的重点项目或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单个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3.C类项目为各子/分公司自行承揽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第八条中铁六局集团公司测量技术按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工区)三级管理模式实施管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本集团测量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测量工作的制度建设,定期检查各子/分公司测量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对A类项目控制网复测成果的台帐管理。

第十条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测量业务管理部门,各子(分)公司原则上均设置精测队,综合性子分公司北京、太原、呼和、天津、石家庄公司以及桥隧分公司必须设置精测队,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分公司(广州分公司、盾构分公司、丰台桥梁厂等)可暂不设精测队,在工程管理部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指导各项目部的测量技术工作。

第十一条子(分)公司精测队,负责对所承担工程项目提供施工精测和控制网复测,并作为对施工测量提供技术指导的具体机构,其资质和资源配置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达到国家丙级(或以上)至乙级工程测量队技术及装备水平。

2、精测队一般配备4人及以上,其中队长(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副部长级别待遇)1人、工程师1人、初级技术人员2人。

测量队长应由三年以上控制测量工作经历、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担任。

第十二条项目部(工区)技术部门负责测量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测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测量与监测。

第十三条项目部(工区)测量组,负责工地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各项施工测量工作,应达到能独立进行小型单位工程的控制测量及各种结构物放样水平。

测量组人员一般配置4人及以上,具体应根据任务量大小进行合理配置。

测量组长应由二年及以上测量工作经历、相应测量专业知识、技术员(测量技师)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各级测量单位测量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从业及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部应配备全站仪、S2级及以上精度的水准仪。

承接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公路)施工项目应配置精密电子水准仪及配套水准直尺。

第四章管理职能与职责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能1、负责制定、完善集团公司测量管理制度;2、定期检查各子分公司测量制度的执行情况;3、负责集团公司A类项目控制测量方案的审查以及测量成果的复核确认;4、建立A类项目控制测量管理台帐,指导A类重点项目指挥部的控制测量工作;5、负责组织年度集团公司测量能力、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并对集团公司的测量设备、人员等资源配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6、组织集团公司内测量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参加行业系统的技术交流。

第十六条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职能1、负责组织项目部进行标段的交接桩工作;2、对于A类项目,负责指定或委托复测单位进行全标段的控制桩的复测,并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3、负责本项目测量管理的督导、检查,协调项目部结合部位之间的测量工作。

第十七条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能1、负责本公司范围内测量管理制度的细化、贯彻落实,定期对所属施工项目的测量工作进行检查。

2、负责建立公司控制测量成果及周期复核台帐,组织精测队对所属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和控制桩点的定期复测,并对精测队的控制测量成果进行确认、批准,对于A类项目的全标段的控制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

3、掌握本单位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详细情况,负责组织对新建项目部的测量能力进行调查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调配测量专业技术人员。

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

4、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技术人员的测量专业技术指导、定期技术培训及技术交流,总结和推广新的测量技术和经验。

5、负责年度的公司测量能力及技术水平的评估,制订下一年度的测量管理目标。

第十八条子(分)公司精测队职责1、参与项目的设计交接桩工作;2、负责审核本单位所承建的重点及关键工程的单位(分部)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方案;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长大隧道、特殊结构特大桥、大型综合站场的控制测量设计方案和定测;3、负责对高铁、客专、高速公路等复杂曲线桥、长大隧道等重点及特殊关键工程的测量内业数据的复核;4、负责控制点复测加密工作及隧道洞内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含隧道洞内整体的施工贯通测量),并保证每个关键施工区域有三个及以上稳定可靠的平面控制点,二个及以上水准控制点。

出具复(控)测报告并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5、定期组织对项目控制网(桩)的进行复测,复测频率见第二十一条第3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放样、竣工测量的实施抽检;6、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实际测量难题,对一些关键工程的变形监测进行监控或技术指导,参与科研项目中相关的工作;7、及时了解国内外测绘仪器动态信息,全面收集测量仪器资料,针对各工程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的建议;8、负责公司内所有的测量仪器管理,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对公司内的所有测量设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建立并逐步完善测量仪器管理制度;9、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鉴定及使用情况汇总,并对每台仪器设备进行有效标识。

负责督促项目部按检定周期送检各种测量仪器设备;10、对项目部的测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工程管理部完成测量人员的培训工作;11、编制承建的长大隧道、特殊结构桥梁等工程的施工测量技术总结。

第十九条项目部测量组职责1、负责建立项目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和周期检定计划,并按规定对测量设备进行校核;2、参加施工范围内线路桩橛的交接及复测工作,负责所属工程线路开工前施工控制网的布设、桩橛钉设等工作,并上报公司精测队进行复核。

3、编制所承建项目的重点及关键工程的单位(分部)工程施工测量(放样)方案,报公司精测队进行审核批准;4、负责项目部所属工程的施工放样测量、沉降观测、竣工测量,负责与相邻标段进行线路中线、高程的核对;5、负责在施工过程向作业层进行测量技术交底;6、负责开工前对施工放样中逐桩计算表、轴线定位资料及第一次实际放样资料、结果的收集、计算和复核,报项目总工组织审核。

对于高铁、客专、高速公路等复杂曲线桥、长大隧道及特殊关键工程的内业数据应上报精测队或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测量的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7、定期(不超过3个月)对控制桩采用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形式进行自检自核,控制测量完毕并出具测量报告报本单位精测队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8、对精测队的成果在其实施的范围内进行复核并作为放样的依据。

第四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测量成果交接制度1、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各种内业成果,测绘终产品,测量桩橛、点之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

2、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会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各子(分)公司精测队在接到项目部的复核申报后应立即进行全线复测,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复测完成后,即向项目部进行测量资料交接手续。

3、内部控制测量成果的交接及交接方式由组建者(精测队或外委单位)完成的控制测量,应向项目部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

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接方应核实资料内容和现场桩橛的实际情况。

4、竣工测量成果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部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

5、交接范围线状建筑物(如公路、铁路)定测转向角处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

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控制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面状建筑物(如机场、铁路编组站、大型工业厂房)的建筑基线、矩形方格网,导线网,三角网,方格高程网的控制测量资料和所有的控制测量桩橛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永久水准基点,国家各等级三角点、水准点。

各种重要测量桩橛的点之记。

6、交接要求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

点交时,必须置镜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

对于重要桩橛,如发现桩橛松动或被破坏、丢失,应由交方负责补齐。

交接要作好详细记录。

交接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

控制测量成果中要有精度评定和可靠性分析资料及最终控制效果的精度估算资料。

最终控制效果的估计精度应优于设计要求。

交接手续要齐全,签署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清晰,文字简练。

桩橛标志明显,符合规定,刻画工整,标准统一。

自行制定的标准和标志式样,交接时必须有必要的说明资料。

第二十一条测量复核制度测量工作必须实行和坚持复核制。

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控制网复核作业前应制订测量作业方案,明确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成果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精度要求。

1、交接桩橛的复测工程项目部(精测队)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

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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