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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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测量组织和管理1.需要设立专门的施工测量组织,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施工测量组织应设置专职测量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测量员证书。

3.施工测量组织应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紧密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和配合。

二、工程测量准备工作1.工程施工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勘测和测量,编制详细的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任务分解表。

2.施工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应包括具体的测量内容、测量方法、测量精度要求等。

3.针对复杂工程和特殊情况,需进行专门的测量模拟和验证,确保测量方法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三、工程测量实施1.施工测量应按照测量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测量过程中的误差和偏差,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测量仪器设备,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校正,确保其准确性。

3.施工测量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如全站仪测量、GPS测量、激光测距等,确保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施工测量应及时记录和处理测量数据,对于测量数据异常需要及时排除故障或重新测量。

四、工程测量验收1.施工测量完成后,应对测量结果进行初步验收,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施工测量结果应与设计测量结果进行比对和评估,发现测量误差需要及时进行修正和补正。

3.施工测量结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和管理,以备后期使用和调查。

五、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测量的管理,确保施工测量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不得有违规操作和错误记录。

2.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管理,确保施工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3.施工测量人员应继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关注最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测量水平和能力。

六、工程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施工测量应设立质量控制岗位,负责对施工测量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

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要求严格,对于测量误差较大的情况需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de)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de)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de)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de)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de)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de)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de)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de)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de)控测资料进行复核.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de)与分部项目有关(de)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de)布网控测工作.○2负责本分部(de)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de)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de)测定.○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de)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de)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de)埋设.○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架子队○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de)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de)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de)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de)施工放样测量.○4对构造物施工中(de)标高、结构尺寸进行放样及测量控制.○5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de)测绘工作.2、工作职责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分部技术主管对本级测量工作必须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对所属人员定期进行考评.专业测量工程师:○1组织测量工作(de)实施.○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组织测量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3制定科学(de)测量方法,掌握先进(de)测量手段,使测量工作速度快、精度高.○4对各架子队(de)各种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de)不规范(de)测量资料和测量工作存在(de)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5负责本管段内测量人员及仪器(de)组织协调、统一调配使用,并决定测量工作(de)有关事宜.测量人员:○1按测量规范要求实施测量作业,不得使用违反测量技术规程(de)方法,有权制止未按测量放样结果施工作业(de)行为.○2有权建议未经换手和复核、无法确定测量成果准确性(de)下道工序或部位暂缓施工.○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原始测量资料管理各级测量单位在外业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de)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因超限划去(de)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各种草图、示意图清楚准确,项目齐全,签字完善.一切原始测量记录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2H--4H铅笔记录,根据测量规范(de)要求进行测量并现场记录,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测量数据记录前,记录员应将观测员读出(de)数据“回读”以资核对.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内业资料管理测量(de)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完成测量工作(de)单位指定专人保管.○3测量标志保护加密点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de)基岩或稳定地层上.CPI、CPⅡ和二等水准基点,各分部要严格保护好,对个别点采取加固保护措施.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de)具体体现,各分部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每个职工都应有保护测量标志(de)意识.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毁或擅自移动.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搭建帐篷,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可能损毁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de)活动.施工单位难以保管看护(de)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治安人员,协助项目部测量工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管理条例(de)有关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理委托保管,签定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本单位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本单位测量人员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国家地方各级测量部门设立(de)测量标志,事先应征得原测设单位或委托保管单位(de)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凡发现人为损毁各种测量标志(de),应进行规劝、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五条复核制度1、桩橛复测各分部及架子队测量队接桩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复测应采用两种不同(de)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de)方法进行.测量时要特别注意隧道、特大桥和桥隧相连地段(de)测量以及各分段工程结合部(de)贯通测量.复测时如果个别桩橛位置不对或精度不够时,应及时向有关设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控制测量桩橛,只复核各自用桩橛(de)相对位置是否正确.松动(de)控制桩橛不能作为准用桩橛.不允许使用未经复测(de)桩橛.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固桩和护桩.2、测量资料复核各级测量单位负责(de)控制测量,其成果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复核.对最终成果进行换算、检算和反算,确保最终成果准确可靠.3、施工过程测量(de)复核对建筑物(de)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de)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防止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de)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管理要求由专人统一保管.测量班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如模板定位放样测量)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测量班班长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对正在施工(de)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de)环节进行抽查并实行测量过程监控,抽查(de)部位、时间、采用(de)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并进行技术交底.4、对已完工程(de)检查在验工计价前,专业测量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de)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本级技术负责人.第六条测量成果交接1、桩橛交接○1交接桩应从管界外第一个交点桩或转点桩开始或终止.交接时需要按图表直接逐号或置镜实测点交,并做好详细记录.○2交接手续要完备,交接纪要上必须注明交接日期、地点、桩点编号、数量、现场桩点闭合误差、稳固性及缺失等情况,并对交接中发现(de)问题写明处理意见,最后交接双方负责人需签名、盖章.2、交接桩范围○1导线控制桩、曲线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de)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2水准基点及增设(de)临时水准基点桩.○3大型或复杂地段(de)构筑物平面控制桩及设计单位应提供(de)测表和精度评定资料.3、资料交接○1各级测量单位完成(de)各种测量资料,向下级测量单位办理测量资料交接手续时,应填写测量成果交接书,接方应核实交接内容.集团公司、分部测量单位提出(de)测量成果书还应加盖测量资料专用章.○2各单位接到上级下发(de)测量成果书后,必须对成果资料和现场桩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逐级向下移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测量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第七条总结和报告制度1、总结制度○1各级测量单位在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疑点、难点测量项目后,都应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de)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de)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对工程(测量)事故,必须写出专题报告.○2各种测量总结应视为测量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测量主管部门呈报.2、报告制度○1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旦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纠正,则必须等纠正以后再进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先报告工地施工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报告本级和上级有关施工负责人,研究解决(de)办法和措施.○2出现测量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第八条施工过程测量注意问题施工测量中过程特别注意事项:1、曲线桥墩(de)横向预偏心;2、不等跨桥墩(de)纵向预偏心;3、隧道曲线地段内侧加宽;4、长、短链;以上问题,项目部施工技术主管、各分部(de)专业测量工程师、总工程师都要亲自过问,实施后书面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九条桥梁施工测量控制1、每一座桥原则上采用一个水准基点,有困难时,采用(de)水准点要经过多次闭合,使之闭合差控制得越小越好.2、桥梁基础完成后、墩台身施工前,要进行一次控制网、水准基点复核,桥跨、墩台中心及线路中心线(de)复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样施工墩台身.对于特大桥,控制网复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3、墩台(de)支承垫石施工前,对控制网、水准基点、线路中心线、桥跨、墩中心线进行复核,贯通测量复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4、工程完成后,及时对桥梁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第十条隧道施工测量原则1、隧道进洞后,及时将施工控制点引入洞内,随着掘进(de)进行,结合曲线要素、施工长度埋设永久性(de)施工控制桩,为以后隧道贯通测量、竣工测量提供依据.2、隧道洞口段(de)二次模注砼衬砌前,必须对进(出)口水准基点、控制网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3、洞内开挖直线地段,优先采用激光导向仪控制、其它测量仪器复核相结合(de)方式,以利减少日常测量时间,加快开挖进度.激光导向仪每两天必须进行修正.第十一条水准基点及控制网定期复核各水准基点要定期复核确认.施工过程中,两级项目部对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核,发现某一桩橛与原移交资料不符,原因查明后应及时向原移交单位报告,不得自行更正.第十二条测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各级必须配备满足成渝客专精度要求(de)全站仪、水准仪和相应(de)测量工具及软件.所有测量仪器都必须定期送国家认证(de)有资质(de)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检,严禁超期使用.2、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保养.第十三条奖惩制度测量工作(de)有关奖惩根据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本章规定了建筑施工测量管理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机构与程序,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沉降观测,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测量管理机构8.2.1公司设测量管理人员,在技术质量部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的测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8.2.2区域公司设测量人员,在本单位技术科的领导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测量管理工作及测量和施工中测量技术的指导工作;8.2.3项目部设专兼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8.3.1各区域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8.3.2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工长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8.4.1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8.4.1.1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物安全等级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8.4.1.2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下表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8.4.1.3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8.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10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11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8.4.3沉降观测方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2用同一仪器和设备;3固定观测人员;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8.4.4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8.4.5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8.6.1公司、区域公司必须建立完整的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8.6.2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公司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公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8.6.3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8.6.4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8.6.5联营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8.6.6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8.6.7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8.6.8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8.6.9各单位如有不使用的测量仪器,应及时上交公司,由测量人员对测量仪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

工程测量的相关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测量行为,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工程放线、变形监测等。

3. 测量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测量活动的合法性与专业性。

二、组织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测量部门,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2. 测量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测量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3. 测量人员在进行现场工作时,应穿戴规定的工作服和安全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三、测量准备1.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测量准备工作,包括测量方案的编制、测量仪器的选择与校准等。

2. 测量方案应明确测量的目的、内容、方法、精度要求及数据处理方式。

3. 所有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国家计量认证部门的检定或校准,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度。

四、测量实施1. 测量工作应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避免恶劣天气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2. 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测量方法或程序。

3. 对于关键性的测量点位,应进行多次独立测量,以消除偶然误差。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测量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分析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2. 所有测量记录应按照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并由测量人员签字确认。

3. 测量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质量控制1. 测量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内部审核。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踪效果。

3. 鼓励测量人员提出创新意见和改进建议,不断提升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安全管理1. 测量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测量过程的安全。

2. 在复杂或危险的环境下进行测量时,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3. 对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或其他工程施工的测量活动,应提前做好协调和告知工作。

八、结语。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

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1、工作范围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测量工作的质量、准确性和规范化,保障工程项目的进展和顺利完成。

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测量管理。

二、职责和权限1. 工程测量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和完善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2)组织和指导工程项目测量工作的实施。

(3)编制和管理测量档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程测量相关工作的需求沟通与反馈。

2. 工程项目部门的职责:(1)落实和执行公司的测量管理制度。

(2)提供项目测量数据和资料,配合工程测量部门进行工作。

(3)协助工程测量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测量人员的职责:(1)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熟练掌握测量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

(2)按照测量要求,准确、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3)配合工程项目部门和工程测量部门的工作要求。

4. 测量工作权限:(1)工程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人员的资格和权限进行管理和控制。

(2)具备精确测量资质和测量工作经验的人员可进行精确测量作业。

(3)其他人员可进行一般测量和现场标定等操作。

三、工程测量工作流程1. 测量前期准备:(1)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制定测量方案和测量任务书。

(2)组织选购和验收测量仪器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进行测量场地的踏勘和勘测,做好场地准备工作。

2. 测量工作执行:(1)根据测量方案和测量任务书,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工作。

(2)保证测量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从测量仪器设备中获取测量数据,并进行实时记录和处理。

3. 测量数据处理:(1)对测量数据进行校正和调整,消除误差和偏差。

(2)编制测量报告和测量图册,形成完整的测量资料。

4. 测量工作总结:(1)对测量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编制测量经验总结和分享,促进工程测量工作的提升和进步。

四、工程测量质量控制1. 定期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测,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

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

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

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附表: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附表4-7工程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特别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掌握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测量工作程序:规定测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工程前期测量、施工测量和竣工测量等。

3. 测量工作标准:制定测量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测量精度要求等。

4. 测量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和管理测量档案,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测量图件和测量报告等。

5. 工程测量质量控制:制定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测量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等。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测量活动,确保工程测量质量和进度,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测量活动,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测量活动必须依法、合规进行,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操作、作假等行为。

第四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原则,保证测量数据真实有效。

第五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测量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

第六条工程测量管理应强化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工程测量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测量方法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带头遵守本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测量人员管理第九条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

第十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工程测量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配合,保证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测量人员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虚报、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人员应保守工程测量相关技术资料和工程测量数据,不得泄露、篡改或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工程测量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私人利益和贿赂。

第三章工程测量项目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测量计划。

第十六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工程测量人员和设备,保证工程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测量任务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合理确定工程测量方法和测量设备。

第十八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解决工程测量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九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工程测量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工程测量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制作工程测量报告,将工程测量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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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的职责,现场测量工作的实施和测量仪器的有效管理,适用于纳二电厂工程施工中的测量工作。

2.参考文件
1.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及条文说明
2.DL5001-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
3.QAPJL001?000 计量保证手册
3 职责
3.1 项目质量科测量组负责纳二电厂工程测量工作的实施以及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3.2 项目各施工单位需进行测量工作时,应由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完整、准确的测量工作委托单,作为测量组工作的依据。

3.3 质量科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解释。

4 管理内容
4.1 测量人员资质和职责
4.1.1 质量科测量组设置测量工程师一名,测量工程师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4.1.2 测量工程师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规程;
b) 负责项目工程测量工作的内、外联系;
c) 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测量工作情况;
d) 负责测量仪器的定期自检、维护和保管工作;
e) 负责检查、审核测量资料及其整理;
f) 负责对测量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g) 负责工程安装中基础轴线、基准高程点施测、复核和移交验收等重要工作。

4.1.3 测量人员的考核由项目质量科统一管理。

4.2 测量工作过程管理
4.2.1 测量组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作。

4.2.2 测量工作实行《测量工作委托单》制度,表格见附录A。

4.2.3《测量工作委托单》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和审核人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2.4 各施工单位或部门需进行工程测量工作时,至少提前一天向测量组提交《测量工作委托单》,以便测量组统一安排工作。

4.2.5 测量组接到测量工作委托单后,根据设备安装精度要求合理安排测量仪器和人员,实施现场测量工作。

4.2.6 现场测量工作结束应及时整理并编写测量结果文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质量员及施工技术员。

4.2.7 在施测过程中,施工技术员或施工班组负责人应跟随测量组,以便测量人员将现场测量结果进行交底。

4.2.8 施测过程中,测量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和测量仪器的安全。

4.2.9工程测量文件管理
a) 测量工程师应有效管理以下台帐、记录:测量仪器计量台帐、《测量工作委托单》登记、测量记录手簿整理、测量仪器定期自检记录;负责作好内部安装检验、验收情况的测量记录;
b) 测量资料的整理严格按照公司现行文件、记录控制要求执行;
c) 形成的测量记录/结果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作为现场施工的技术数据。

4.3 测量仪器管理
4.3.1 测量仪器的使用由测量组统一调配。

4.3.2 测量仪器必须专人维护和保管。

4.3.3 测量仪器的计量检验严格执行公司计量标准,定期送检,建立完善的计量台帐,确保测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

4.3.4 测量仪器应妥善保管,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自检及校正,并做好检查记录。

4.3.5 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执行《测量仪器维护和保养细则》,见附录B。

5 附录
附录A 测量工作委托单
附录B 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细则
附录A测量工作委托单
编号:
附录B 测量仪器的维护和保养细则
1 保管注意事项
1.1 仪器的保管由专人负责,每天现场使用完毕应带回办公室,不得放在现场工具箱内。

1.2 仪器箱内应保持干燥,要防潮防水并及时更换干燥剂。

仪器必须放置专门架上或固定位置。

1.3 仪器长期不用时,应以一月左右定期取出通风防霉并通电驱潮,以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

1.4 仪器放置要整齐,不得倒置。

2 使用时应注意事项:
2.1 开工前应检查仪器箱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

2.2 开箱后提取仪器前,要看准仪器在箱内放置的方式和位置,提取时不可握望远镜或细小部件,应握住仪器的基座部分,或双手握住望远镜支架的下部。

仪器用毕,先盖上物镜罩,并擦去表面的灰尘。

装箱时各部位要放置妥帖,合上箱盖时应无障碍。

2.3 在太阳光照射下观测仪器,应给仪器打伞,并带上遮阳罩,以免影响观测精度。

在杂乱环境下测量,仪器要有专人守护。

当仪器架设在光滑的表面时,要用细绳(或细铅丝)将三脚架三个脚联起来,以防滑倒。

2.4 当测站之间距离较远,搬站时应将仪器卸下,装箱后背着走。

行走前要检查仪器箱是否锁好,检查安全带是否系好。

当测站之间距离较近,搬站时可将仪器连同三脚架一起靠在肩上,但仪器要尽量保持直立放置。

2.5 搬站之前,应检查仪器与脚架的连接是否牢固,搬运时,应把制动螺旋略微关住,使仪器在搬站过程中不致晃动。

2.6 仪器任何部分发生故障,不勉强使用,应立即检修,否则会加剧仪器的损坏程度。

2.7 光学元件应保持清洁,如沾染灰沙必须用毛刷或柔软的擦镜纸擦掉。

禁止用手指抚摸仪器的任何光学元件表面。

2.8 在潮湿环境中工作,作业结束,要用软布擦干仪器表面的水分及灰尘后装箱。

回到办公室后立即开箱取出仪器放于干燥处,彻底凉干后再装箱内。

2.9 冬天室内、室外温差较大时,仪器搬出室外或搬入室内,应隔一段时间后才能开箱。

2.10 严禁任意拆卸仪器,拆卸仪器应由专门检修人员进行。

2.11 使用前测量人员应对仪器进行检校,各项限差合格后才能使用。

2.12 测量仪器必须经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才能使用。

3 转运时注意事项
3.1 首先把仪器装在仪器箱内,再把仪器箱装在专供转运用的木箱内,并在空隙处填以泡沫、海绵、刨花或其它防震物品。

装好后将木箱或塑料箱盖子盖好。

需要时应用绳子捆扎结实。

3.2 无专供转运的木箱或塑料箱的仪器不应托运,应由测量员亲自携带。

在整个转运过程中,要做到人不离开仪器,如乘车,应将仪器放在松软物品上面,并用手扶着,在颠簸厉害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将仪器抱在怀里。

3.3 装卸仪器时,注意轻拿轻放、放正、不挤不压,无论天气晴雨,均要事先做好防晒、防雨、防震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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